狂暴再次被激怒。他雙目一眯,便從腰間取出了一把血刃。
沒再廢話,狂暴身子一躍,手持血刃便向着唐宋胸部刺來。
他這一擊,速度極快。
唐宋看出來了,是時候應該出劍了。
爲了以防萬一,唐宋來的時候,特地帶了把軟劍,將它纏在了腰間。
嗖!
軟劍一出,勁風自起。
一股殺意瀰漫四周。
不好!
狂暴目光一凜,急忙回防,若不是他反應快,那就不是胳膊受傷了。
“劍客。你竟然是武道中人!”
狂暴的實力,要比大黃蜂強。他有過數次擊殺劍客級別高手的經歷。
不過,那都是經過精心安排的。
在狂暴的震驚下,唐宋動了。酒肉跟他講過,武道一途,除了天賦之外,最好的成長方式就是戰鬥。
他對唐宋的點評爲--你的天賦無人能比,唯缺戰鬥。
劍起,勁風起。
一劍問天,一股肅殺氣息壓人頭頂。
一劍劈下,勁風破空,在地面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劍痕。
緊接着,一人一劍,便向着狂暴襲去。
狂暴連連抵抗。
不敢有一絲馬虎。
劍法更快,狂暴有些眼花繚亂。
以往他跟劍客級別的高手戰鬥時,也沒有這種威壓感。
可是,爲什麼今天自己有種窒息感呢,就彷彿四周的空氣被抽乾似得。
唐宋步伐看似毫無招數,如同一個醉漢般。但是手中軟劍夾帶的勁氣卻越來越強勁。
狂暴有些招架不住了。他有一種預感,下一秒,可能自己就會掛掉。
他身爲殺手,生平最討厭用槍殺人。可是,身上卻時常帶着一把槍,裡面只有一顆子彈。
要麼留給自己。
要麼留給對手。
他本以爲,此生自己根本用不上它。
卻萬萬沒有想到,今天卻不得不用它了。
狂暴一個閃躲,雖然說腹部捱了一劍,不過,這並不重要。
因爲,此時他已經拿着槍,對準了唐宋。
“媽的,牛比啊,你狂啊,劍客怎麼了,我到是看看是你的劍快,還是我的槍快。”狂暴咆哮了起來,就如同一頭受傷的獅子般。
“這麼說,我要死了?”
“你說呢?”
“那在我死之前,你告訴我,是誰要殺我。”
“等你死了,我就告訴你!”
他正準備開槍,唐宋這個時候卻出手了。
一劍斬出。一股霸道強勁之勢,斬向狂暴的手臂。
勁氣!
哦不,是劍氣!
他竟然達到了劍師的級別。
當!
握着槍的手連同着半截手臂都掉在了地上。
劍,再加上酒肉的【王子醉酒】劍法,唐宋沒有白付出,他做到了,施展出了劍師級別的劍氣。
“誰要殺我?”唐宋冷冷地問道。
忍着巨烈的疼痛,狂暴咬着牙,一字一字地說道,“不知道!”
“一開始大黃蜂也是這麼說的。”唐宋笑了笑,用一種怪異的眼神盯着狂暴,這眼神在狂暴看來,就如同獵人盯着獵物般。
“可是,我還沒把他的身體刺成馬蜂窩,他就說了。讓我想想啊,是多少個血洞來着?一百二十一個?還是一百二十二個來着?”
“你……”狂暴怒目直視着眼前這個瘋子。
“你放心,同樣的遊戲我不喜歡玩第二次。我會把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來,雖然我的劍法很精湛,不過,不知道能不能割下來1234片肉來。你說呢?”
聽到這番話,狂暴整個人徹底地瘋了。
他要把自己給凌遲處死。
嗖!
一劍劃出。
一片薄肉飛出。
是狂暴大腿上的肉。
如果說這種疼痛就這麼一下,他也能夠忍。兩下咬咬牙也可以。三下勉強能夠堅持。可是,這瘋子這屠夫的目標是1234次!
怕了!
狂暴怕了!
“我說,我說。”狂暴不怕死,卻怕在死之前那種非人的疼痛,“是沈家!”
聽到沈家二字,唐宋不由得一愣。沈家?
爲什麼?
爲什麼沈家要對付自己?
沈夢兒那丫頭一直纏着自己,難道說就是因爲這個?
可是,當初自己進死亡監獄時,這沈夢兒的三叔還對自己照顧有佳,稱自己爲知己。
有點亂?
事情有點變得複雜了。
這個答案,對唐宋可以說的確震驚不小。他想了很多種答案,甚至在之前,他一直以爲這傢伙是修羅派來的殺手。但是卻萬萬沒有想到是沈家。
不,這不可能!
唐宋目光一寒,刷刷刷三劍飛出,三片血肉再次飛出。
“你不講信用,我都說了,你還割我的肉!”狂暴咬着牙,一幅想跟唐宋拼命的樣子。
“我要聽的是實話。”唐宋冷冷地說道。
“沈家,就是沈家。”狂暴冷笑,“你想知道爲什麼嗎?就是因爲你跟沈家那丫頭走得太近了。她是何許人也,那可是沈南的孫女……”
狂暴說到最後控制不住狂嚎起來。不過,下一秒那狂嚎聲便突然戛然而止。
死了!
這狂暴竟然死了。
自己沒有下死手,再說了,還要留着他找沈家對質。而如今卻死了,他怎麼就死了呢?
唐宋檢查了下,應該是中毒而亡。這麼說,不管這狂暴任務是否完成,對方都不想讓他活命。
看來,這裡面應該有文章。
當唐宋回到鬥毆現場時,戰鬥已經結束。螃蟹跟井哥將那些狂暴的馬仔徹底打趴下了。
螃蟹井哥還有九指,三人正在把酒慶賀。
唐宋並沒有驚動他們。上了蝦米的車,便悄然地離開了。
“你竟然還會武?”蝦米沒有問具體的戰況,而是直接拋出了自己的疑惑。
“不可以嗎?”唐宋笑了笑,“要不,怎麼對得起那句---有唐唐的地方就有神一樣的奇蹟與傳說。”
蝦米笑了笑,隨即車速就猛提了上去。
不得不說,美腿車神的稱號不是白來的。這車子在蝦米的駕駛下,就如同有了靈魂一般,忽左忽右一路狂彪,似閃電般。
“你能慢點不?我心臟不好?”唐宋看着這個瘋狂的混血美女。
現在的她,跟那個編輯身份的她,簡直是宛若兩人啊。
大都市裡,晚上的自己纔是真正的自己。不用隱藏不用掩飾。
沒想到,這混血美女骨子裡竟然喜歡這麼冒險刺激的事情。
車子速度更快,快得唐宋都不敢直視前方,很想倒頭撲在她的懷裡尋找安全感。
“蝦米,這裡已經是市中心了。”
“我就喜歡這種感覺!”她說得很任性。
“……”唐宋無言以對。
車子在一家小院前停了下來。唐宋愣了愣,隨即說道,
“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啊?怎麼來這了?”
“你要去哪裡兒?”蝦米眨了眨眼睛,“不是要來我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