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殊莫名有種也許蕭崇舒和鳳小七真的有可能的感覺。
“七姐,爲人父母,其實是不喜歡孩子跑到戰場上去溜達的。不管保護力量有多麼逆天,戰場就是戰場。”
鳳小七不爲所動,“這是非常愚蠢的想法。蟲族大敵當前,我們人類的孩子要是不從小開始訓練,習慣面對它們的存在與進攻,就會一代不如一代。我是不怎麼管人類最後是否會滅亡,但最起碼,在我還沒死的時候,我不希望鳳家的人一代比一代弱。”
鳳殊被她嚴肅的神情逗笑了。
“有機會到戰場上去直面蟲族當然是好事,但並沒有必要再年紀太小的時候就去歷練。”
“你們的長子不都快成年了嗎?還要當孩子來養?”
“就算他成了老頭子,在君臨和我的眼裡,也都是孩子啊。等你成爲了某個孩子的媽媽,也會體會到這種心情的。”
鳳小七明顯不相信,“我的孩子只要不是殘廢,十五歲一過,就扔進蟲堆裡去。活下來是本事,活不下來也只能怪他自己意志不夠堅定。”
鳳殊扶額,“蕭崇舒會和你拼命的。”
“他實力那麼弱,能和我拼什麼命?要是害怕,就也跟着去好了,順帶可以提升一下實力。”
“七姐,你真的在考慮蕭崇舒啊?”
鳳殊多少覺得有些不可思議,畢竟不管怎麼看,蕭崇舒也不是那種會讓人第一眼就覺得十分驚豔的人。鳳小七和他並沒有相處過,也不瞭解他的背景,就單憑三言兩語,便考慮和對方結婚生子的可能,這種進度也實在是太過神速了,未免顯得太過輕率。
“你對他的評價挺高的,我看他也難得順眼。”
鳳小七的回答讓鳳殊莞爾一笑。
“是單純看了不討厭而已,還是覺得一見如故,對他這個人有好奇的地方,想要一探究竟?”
鳳小七想了想,“我不太清楚。兩種都有一點?他親和力不錯。我向來很少會特別注意到某個人。”
言下之意,蕭崇舒是她來了這裡之後特別注意到的一個人。
“七姐你必須回到內域戰場上去,蕭崇舒就算去內域,也不可能停留太長時間,你們沒有相處的時間,這事就成不了。他不是對婚姻輕率的人,你也不是對婚姻輕率的人,蕭家看重他,我們鳳家也看重你,不可能會讓自己的寶貝疙瘩隨隨便便就嫁娶。你想要怎麼處理?”
她問的都是很現實的問題,鳳小七並沒有想太多,直接回答道,“也不一定要結婚。默契可以慢慢培養,戰場上的形勢越來越嚴峻,種族大戰過不了多少年就會打響。一旦打響,內域和外域的聯繫就會增多,外域的一些頂尖人才也會被送到內域戰場來經受程度更加激烈的戰爭,以期後面回到外域的時候可以更堪大用。
蕭崇舒離家多年,而且還被傳言已死,那就意味着蕭家已經重新確立新的繼承人。他想要強勢迴歸,獲得更好的地位,讓蕭家在外域得到更加充分的話語權,必定會被家族當成代表送到內域來接受考驗。”
到時候,他們相處的機會就來了,就算沒有一百年,十年二十年總是會有的。只要她能夠抽出一點時間來,或者乾脆讓他進入內域戰場後便一直跟在她身邊,默契是不難培養出來的。
wωω _ттkan _c o “可是我們並不知道種族大戰多少年之後會打響,而且要到哪種程度纔會讓內域向外域開放互通。難道你們就這樣拖着?”
鳳殊心想,不用太久,最多五年,沒有任何進展的話,她就會忘掉蕭崇舒的。就算沒有忘掉,那種初次見面的莫名好感也會煙消雲散。鳳小七畢竟不是那種感性的女人,沒有投射過多的幻想,又沒有實際的相處培養起感情,是不太可能持續下去的。
“我們都還年輕,沒有必要着急。鳳家的戰場需要我來守,但孩子不需要我來生,這一點在很早之前就已經是明確的了。他也說蕭家的後代不用看他,就算因爲戰爭不能夠抽出時間來相處,假以時日,局勢平穩的話,總能夠找到機會見面的。我們鳳家想要到外域去並不難。我積累的戰功也足夠我隨時往返於外域和內域,太爺爺他們不會有因此有任何意見。”
鳳小七語氣很淡,可鳳殊聽得出來,這人還真的對蕭崇舒第一印象很不錯。
“也行。只要你們慢慢來的話,我倒沒什麼意見。
反正不管跟誰談,第一次戀愛都是比較青澀的,會很甜蜜,但也會有很多煩惱,因爲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各種層出不窮的細枝末節的問題,人的情緒會因爲感情的變化而起伏跌宕。有過經驗之後,再遇到看的順眼想要培養感情的人,就會更加成熟,更加有經驗,也更加有可能談好戀愛,成就姻緣。
蕭崇舒的話,品行還是可以的,談一談也不壞。”
鳳小七很不滿,“你談過很多戀愛?你在外域到底都幹些什麼了?難道整天除了想男人,就是泡男人?”
“七姐,我只是紙上談兵。就算有時間,也不可能會用在和各種男人談戀愛上,訓練都不夠時間了,怎麼可能會浪費大好年華?何況我還比較笨,很多知識都掌握得不好,需要花更多笨功夫琢磨理論,還真的沒心思去想男人。”
“你剛纔說的有些像是經驗之談,而不是老生常談。在君臨之前,你遇到過別的男人?還喜歡過?”
鳳殊用開玩笑的口吻道,“七姐,你太八卦了,這種浪費時間的習慣可不好。有損你的威風。”
“那就換一個問題。君臨知道嗎?他喜歡你嗎?知道你心裡有過別人還會喜歡上你?你對他有感情嗎?對他和之前的那一個人會不會下意識地有所比較?兩個人誰更強?外貌實力品行,還有牀上功夫。”
鳳小七明顯不是用玩笑回報玩笑,問出這些問題的她神情可是相當認真的。不得不說,鳳殊當真是吃了一驚。正因爲她是如此之認真,鳳殊甚至不得不以同樣的認真一一作答。
“他知道,已經向我表白過,應該是喜歡的。我們相識的過程有些特殊,所以沒有多少經驗可談。他對我不熟悉,我對他也不熟悉,我們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住到一起,開始磨合的過程,是在後面我們纔開始敞開來談一些比較深入的問題。那個時候,他的感情已經收不回去了,這是他曾經非常懊惱的事情。”
鳳殊頓了頓,才又道,“在那種事情上,我只有他一個男人,所以無從比較。外貌的話,馬馬虎虎。實力的話,在外域中算是很出色的。品行的話,表現出來的是亦正亦邪,從根子上講,還是和鳳家的精神很一致的。”
鳳小七的好奇心顯然沒有得到完全的滿足,“完全不會和那個人比較?”
鳳殊無奈,“怎麼可能?肯定會有所比較的,下意識裡。實際上,不管身邊停留的人是誰,我們都會本能地拿對方和外人作比較,不單隻伴侶,孩子,還有父母長輩,兄弟姐妹,親戚朋友。人類就是喜歡比較,這是天性,沒有辦法根除的。”
“所以我剛纔問的是和那個人比較起來的話,君臨怎麼樣?”
鳳殊思索了一會兒,才遲疑地道,“這樣說可能對君臨很不公平,但他和那個人來比,的確是完敗沒錯。”
鳳小七的好奇心越燃越烈,“所以你曾經遇到過的那個男人,比君臨長得好看,比君臨實力更強,比君臨品行更好,比君臨更符合你的心意?”
鳳殊沉默了好半晌,點了點頭。
這是實情。
哪怕是現在,她已經釋懷了,連前世喜愛與感激的事情都很少想起來,她也不得不承認,她對驢打滾的那種感情,是她沒有辦法相信自己也能夠對君臨生髮的。
“君臨這人,按你剛纔的話來說,在外域算是非常頂尖的人才了。放到內域來看,應該也能夠算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最起碼資質不會太差,數得上名號纔對。比他更強上不少的人,最起碼也是內域世家頂尖人才的水平。外域有很多這樣的人嗎?讓你到現在都還記憶深刻,難以捨棄?”
“七姐,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對一個各方面都很不錯的人來說,誰見到都會多看兩眼的。有實力脾氣又不錯的帥哥美女,不管在哪裡都會比較受歡迎,讓人一見便心生好感,過後難以忘記。要不是這樣,你又怎麼會覺得蕭崇舒很不錯呢?甚至都想要爲對方生孩子了,明明八字都沒有一撇。”
鳳小七沒有想到她會玩笑中帶着反擊,略略挑眉。
“不能說?真的是這麼出色的人?以後讓我也見見。要是真的比君臨好,又更得你心意,你想要和君臨離婚,我也可以幫你忙。”
鳳殊無奈一笑,“七姐,有句話叫做寧拆十座廟不拆一門婚。你這話要是讓太爺爺他們知道,肯定要挨訓。”
鳳小七眼帶狡黠,“我所謂的幫助是不反對,但也不支持。”
“謝謝,你真的幫了我一個好大的忙。”
“我可不是說說而已。只要你讓我見到人,我一定會遵守承諾。”
“那還是算了吧。反正你就算反對,也影響不了我。別忘了,我可是未來的鳳家族長,你就算是姐姐,名義上也得尊重我的權威。”
鳳殊齜了齜牙。
“不能見?難道你們現在還有聯繫?他還是你的心頭好?君臨也挺可憐的。”
“並不是你想的那樣。在婚姻存續期間,我不打算做有辱門風的事情。何況,君臨這人還是不錯的,我可不想要讓他恨我,否則孩子會很痛苦。”
“說到底,你其實只是爲了孩子而和他維持夫妻的名分。”
“嗯。正解。”
“還是放下吧。通常太過在意孩子的人,都願意爲了孩子付出性命。性命都可以不要,婚姻又能夠重要到哪裡去?隨時可棄。既然從一開始就決定了要爲孩子而活,就不要半途而廢。
君臨也不能算是完敗,他能夠讓你和他結婚,還生了三個孩子,這已經是那個人做不到的事情,難道不是他的可取之處?而且就是這唯一的可取之處,就將你套的死死的,讓你到現在都動彈不得,可以說,他是掌握了你的弱點。這種男人,掌握了你的弱點,卻不想置你於死地,反而百般討好你,想必心裡是很憋屈的,明明是你的弱點,卻變成了他的弱點。”
她在這麼多科目當中,最怵語文。理科不管是那一個科目,她都總是拿滿分,即便試題十分難,她也最多丟個十分,也就相當於是最後一道大題的難度。文科的話,她記憶力還算可以,加上日復一日的刻苦誦讀,做筆記也很有一套,也學得相當不錯,即便是英語,她也總是能夠拿到滿分的。
唯獨語文,在閱讀理解與作文上,她比較吃虧。閱讀理解時常還可以按照格式或者說套路去回答,作文上她卻沒有辦法做到出色。每每都是中規中矩,說穿了也就是毫無特色,至多算是合格罷了。
也因此,這麼多年下來,她語文算得上是學得最不好的一科,她也是讓所有初中語文老師最想咬手帕無語淚流的學生。
明明其他科目每一次考試都是單科前三的水平,偏偏就語文,從來都進不了前三。這個鐵律,目前看來,甚至還延續到了高中。
如果不是關九學習態度特別端正的話,估計一早就有哪位受不了同僚打擊的語文老師撲過去咬她了。
關九沒有接收到來自於語文老師們的深深怨氣,只是在回信的過程中揪了好幾次頭髮,最後刷刷刷也是寥寥數語,便算是大功告成了。
她把信寄回去沒多久,便又從鎮上的郵局裡收到了掛號信,顧明川把她寄過去的錢又全數寄了回來。
她在郵局裡站了一會,當場又把錢給寄了回去,還花了一塊多錢買信封與郵票,寄了一張小紙條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