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絕什麼?”
夫妻兩個,像是沒聽懂,一時間齊聲問。
路悠悠又重複了一次,還耐心的,給他們講解了‘監護人’這個詞語的法律概念。
“你的意思是,以後都不用我們管你,也不用我們養你?”魏淑琴覺得可笑。
“差不多吧!不過,我的方案是,你們買斷我的監護權利。”
“買斷?”路愛民更不明白了,覺得,路悠悠在胡鬧。
“意思就是,你們現在,支付我從十六歲,到十八歲的撫養費、教育費,並和我斷絕父母、子女的法律關係,把我的監護權,暫時轉移到外公、外婆手裡。作爲交換,我可以不對你們提起訴訟。”
“訴訟?你還準備告我們?”
魏淑琴乾脆就笑出來了,指着自己的鼻子問:“你倒是給我說說,你要告我什麼?”
“告你,也告,路愛民。”
路悠悠看向她那個震驚到,已經說不出話的爹。
“告你們不履行監護人的撫養義務,拖欠我五年的撫養費、教育費,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向外公、外婆,支付應該給我的那筆錢。”
她答得很冷靜,明顯就是早就準備好的,說起法律,更是半點兒不帶猶豫的。
要說,路愛民和魏淑琴,都算是高知分子,一個是建築工程師,一個是心胸外科手術醫生,絕不能說,自己是法盲。
可路悠悠說的這些,好像過於細緻,他們只是一知半解。
不過,她之前給他們寄了一封趙律師的信,路愛民這會兒想到信裡的內容,突然就回過味兒來了!
路悠悠果然不是跟他們討價還價,而是讓他們回來,直接照她說的意思辦!
因爲真鬧到法院,到了她要訴訟他們的地步,丟不丟人就已經是其次了,最重要的,還是他們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既要支付她前五年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又很可能因爲沒履行監護人的職責,被剝奪監護權,到時候,他們可能不僅要給前五年的費用,還要繼續給一筆賠償金!
那數額,絕不是一筆小數目啊!
他想到這裡,就看了眼魏淑琴。
顯然,她也想到了,兩人目光交匯,都是一樣的神情意思,就是:路悠悠怎麼突然知道這麼多?她怎麼突然有膽子,跟他們談這些?
坐在對面的路悠悠,也看懂他們在想什麼了。
她倒是挺想替他們回答的:重生了嘛,上輩子吃過的虧,總不能再吃一次嘍!
所以對付他們,她還是有辦法的。
“其實,如果是我的話,我倒是覺得,一次性買斷監護權,是不錯的選擇。畢竟以你們倆現在的經濟能力,一次性支付五年的費用,再交罰款,恐怕都得傾家蕩產。何況,你們都再婚了,還各自有了家庭,甚至很快,有個人還會多個孩子,那從此以後,就是互不相關的兩個人,何必因爲我,再牽扯到一起呢?”
她笑着反問。
魏淑琴和路愛民,居然都下意識的看了眼對方,然後,路悠悠簡直從他們對對方翻白眼的舉動裡聽到了他們共同說出來的那句話:的確,最好別有牽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