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刷題迅速提高成績的方法,看似投機取巧,卻未嘗不是一種巧妙的學習方法!
劉校長摳着下巴,兀自捉摸。
好想知道,這些老師,都哪兒來的啊?
得想辦法挖到學校裡來啊!
他一着急,也忘了當下是什麼時候,湊過去就問路悠悠:“你們那培訓班,在什麼地方?老師都是從哪兒來的,你知道嗎?”
路悠悠眨眼,很用力的,看了看旁邊,給劉校長打眼色:我知道,但我現在不能說啊啊!
劉校長也用力瞪眼:對對對,不能說,那,等他們走了,你告訴我!
路悠悠幾不可見的,偷偷點了點頭。
劉校長心滿意足,坐回去了。
來問話的老師,終於回過味兒來,一臉的不爽,把資料拍的啪啪響。
“所以,你這是承認,你在培訓班,做過跟統考考題,類似的題目了?”
“我在培訓班做過,在學校,也做過跟統考題類似的題目。”路悠悠咬緊牙關,絕不上當。
那老師冷哼一聲,乾脆放棄這個問題。
“既然你死不承認,那咱們問下一個。”
“你考試前,你外公,是不是去過他之前的老政委那裡?”
“有的,我外公幾乎每兩三個月,都會抽空去看老戰友。請問,跟老戰友聚會,違法或者違規嗎?或者,老師們有證據證明,我外公,是去找老戰友做什麼不光彩的事情?有錄音,有人證,或者物證嗎?”
路悠悠也是會生氣的,她站起來,肉嘟嘟的小臉兒上,是遮掩不住的怒意。
那老師一愣,也站起來了,指着她的鼻子就叫。
“路悠悠,你這是什麼態度,你要搞清楚,你現在是嫌疑人!是我們在審問你,不是你,審問我們!”
“審問?”
路悠悠朝那老師一攤手。
那老師一愣,就聽她說:“既然是審問,那,請老師先出示逮捕令。”
“什,什麼逮捕令?路悠悠,你電影看多了?”
“我國憲法第37條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老師既然沒有逮捕令,那就證明,我還不是嫌疑人,那麼老師,就沒有資格審訊我,既然不是審訊,我就有資格,對老師提出質疑。”
路悠悠這一席話,平平淡淡,有理有據,連一旁的民警叔叔們都聽得,一愣一愣的,忍不住在心裡給她豎大拇指:這法律條文,學的好,用的好啊!
不愧是冷靜勇敢的小勇士!
不愧是成績優異的小學霸!
可那幾個過來調查的老師,就要被氣死了!
他們還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學生,跟他們說什麼法律條文?
他們哪兒懂?
要真這麼懂?至於幹這個?早當老師去了!
那爲首審問的老師,就瞪着劉校長:“這就是貴校的學生?簡直,簡直不可理喻!我建議,立刻讓她停課,在事件調查清楚前,決不能讓她回到學校!關於她的考試成績,我也會提請教育局,立刻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