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擡腳走到辦公室的門口,林子耽又頓住了,他現在要去的不是一般的地方,要去見的也不再是和他一樣同族同宗的斯蒂夫,他這張黃皮膚的臉要去見的有可能是意大利某個家族的一個分支,
這麼一想,林子耽又連忙退了回來,放在辦公室的筆記本還沒來得及打開,現在資訊這麼發達,他好歹先要了解一下這些意大利人以及他們這些所謂的Family的一些行事作風纔好行動吧!
林子耽自嘲地扯了下嘴角,現在自己可不是個莽撞的愣頭青,什麼準備都沒有就算自己去了能做什麼呢?僅僅靠着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語就能進入人家的圈子,那也太小看這些Family了。
重新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坐下來,將自己的筆記本打開,搜索紐約黑手D幾個字,儘管當時網絡還沒有發展的那麼完善,但他依然搜到了不少對他來說有用的信息。
某百科裡顯示,紐約黑手D被稱爲American Mafia,也叫Italian Mafia,是一個高度有組織的意大利裔美國FZ社團,其成員自稱爲Cosa Nostra,據說其成員作案後,
往往在現場留下一個用蠟紙印出來的黑手印,向警方示威,另說則是,該種幫派發出的勒索信,常常以 Mano Nera或者 Black hand結尾,以表威脅性.
他們在美國的勢力最早源自意大利西西里島,經意大利裔移民傳入美國,於經濟大蕭條時期興起,到20世紀中期達至最強盛,後來直至1970年代至1980年代聯邦的一連串調查瓦解了他們的勢力,
再加上死亡、聯姻、意大利赴美移民短缺和文化同化,導致了美籍意裔黑手家族團體日趨消亡,但到他們現在這個時代依然還保留着五個大家族的存在。
分別是:博南諾家族,科倫坡家族,甘比諾家族,傑諾維斯家族和盧切斯家族。
黑手D家族延續傳統的少數精銳主義;所以,大的家族正式成員在200到400左右,一般的還不足100人的程度,但幾乎擁有10倍左右的“合夥人”。維繫他們這個龐大的組織的是嚴格的紀律,
這就是所謂的“七誡”:一.守口如瓶;二.組織高於個人;三.不得違抗上級命令;四.不得叛變自首;五.對家人保密;六.不得擅自搞綁票活動;七.兄弟之間嚴禁鬥毆。
林子耽看了半天之後,脊背越繃越直,不知道麥克到底跟這些人是不是真的有關係,是家族正式成員?亦或只是其中一個合夥人?
遭遇了頭腦風暴式的信息收集,林子耽最後還是決定走一趟,就像李曼蕊說的:盡力而爲。如果他真的能找到斯蒂夫說的這個人,並且能打探出些事情固然最好。
但如果他去了什麼都沒問道,那倒也不能怪他,畢竟這並不是一個那麼容易切入的組織,自己這麼一張陌生的東方人面孔,不被人直接攆出來都算好的。
雙手放在辦公桌上,十指緊緊地扣在一起抵在額頭上做了個深呼吸,林子耽還是義無反顧地站了起來,他要單獨一個人入一入這個虎穴,希望一切能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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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耽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長款風衣,手上拿了一個黑色真皮包包,這是他媽媽前段時間生日的時候送給他的生日禮物,以他的身高和穿着,
在一羣等着公交車的人羣裡顯得尤其的玉樹臨風,特別像韓劇裡走出來的男主角,刷卡坐上公交車的時候,四周圍不少亞裔的小姐姐們有意無意地偷瞄他打量他。
林子耽心裡有事兒,對周圍的目光並不是太在意,何況以他的顏值,周圍有熱切的目光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但因爲他常常地一臉嚴峻,敢上去跟他套近乎的女生倒是還從來沒有見過。
從超市那邊轉公交再到法拉盛的緬街坐7號地鐵,下隧道之前的一站轉到開往下城去的N車,一直坐到Prince大街,林子耽沒想到花費了一個半小時纔到他要到的目的地。
之所以沒有直接打車過來,並不是爲了省錢或者因爲別的原因,林子耽只是需要多一些時間做心理建設,再說他們這樣的組織一般白天也不太容易找到人,最早四五點鐘有人在就不錯了。
百老匯這條街非常有名,可以說是享譽全球,很多人以爲這就是一條到處都是歌劇院的大街,事實上百老匯是條很長的街,除了著名的歌劇院,
而人們常常提到的百老匯則是跟下城唐人街相距大概兩站地鐵的一條繁華的商業街。
下午四五點鐘,正是百老匯大街上人潮最洶涌的時刻,到處都是買買買,逛逛逛的各國遊客和本地的年輕人。這條街上有平價的HM,Gap,ZARA,Armani,也有高檔的各種名牌,潮牌。
林子耽穿梭在人羣中,在暮色四合,燈光璀璨地人行道上彳亍前行,街道兩旁是古老而莊嚴的建築物,幾乎一樓每一個商鋪的門口或懸掛或插着各色的彩旗,
多是商家的招牌logo,也有不少掛着米國國旗,目光所致的地方都是玲琅滿目的商品,和熙熙攘攘的人羣。
林子耽目光如炬地尋找着斯蒂夫給他的那個地址上的門牌號,有些建築門牌很明顯,有的則看了半天都很難找到,還好紐約的許多建築都按單雙號分列兩旁,
手裡拿着的紙條上顯示的是百老匯518,他現在只需要默默地搜尋雙號這邊的門牌就可以了。
從Prince街轉出來,一直走到sring街,又走過了幾個大的商鋪,林子耽終於在一座紅色的建築和一座白色的建築的中間,看到了一個夾雜在兩個建築正中間的一個十分不起眼的五層建築,
與其他左邊的白色建築不同,這個五層建築除了一樓是商鋪,以上四層竟然是公寓,黑色的消防梯鶴立在整個建築的正面二樓以上,五樓以下。
林子耽目測了一下,這樣的公寓撐死了不會超過1000英尺,因爲店面很窄,唯一可以讓公寓空間加大的可能就是這建築比較深,但店面的玻璃上用碩大的熒光紙寫着招租。
讓林子耽意外的是,出租人的信息竟然讓他有些意外,上面寫着:Joseph Frank,還有電話號碼,因爲斯蒂夫給他的這個紙條上赫然便寫着Frank。
看着林子耽心裡小小地激動了一下,不知道這個Frank跟斯蒂夫告訴他的那個Frank會不會是不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