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從開普敦下飛機後,感覺恍如隔世,終於回到了文明社會了。
街道上看不見那些持槍遊蕩的黑人,遠處也沒有槍聲傳來,空中也沒有禿鷲那呼朋喚友的叫聲。
直接去了酒店,林清想要好好的睡一覺,好好的休息休息,非洲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林清在開普敦又呆了三天,三天裡林清除了第一天在睡覺外,其餘兩天奔跑在開普敦城區各個地方,他在開普敦幾個小區中租了近十套房子,都是整租了一年。
清空了屋子的所有傢俱,找了工人將房屋的窗戶,門都加上了防盜設施,又將所有改交的費用全部交齊,確保一年內沒有人回上門後,林清屋子裡留下了滿屋子的軍火,將這些出租屋當做倉庫。
第四天,林清坐上了從開普敦返回阿姆斯特丹的航班。
林清這一趟出行收穫還是很多的,首先從臺北博物館中盜取了兩幅珍貴文物賺了一大筆的系統金幣,還有一輛蝙蝠俠跑車,只不過在非洲一直沒有拿出來試試。
其次在非洲賣了一大筆的軍火,賺了一千多萬美元和一些黃金,還有幾十顆品質上佳的鑽石。
雖然在香港花了不少錢,但是林清現在身上也還有數千萬歐元,這還只是現金,古董字畫都沒有折現計算。
臺北,警務廳。
“查出來了嗎?”王夢龍一臉疲倦的看着手下的人。
雖然對外宣佈盜竊案已經告破,可是身爲案件的主要調查人員王夢龍知道,那隻不過是安撫民衆的一個幌子。
“頭,任然沒有任何線索,那三個日本人只說他們準備盜竊博物館,但是他們並沒有來得及行動,就被我們抓了。”
王夢龍狠狠的用雙手砸了砸桌子:“他們沒行動?沒行動《富春山居圖》能被竊?該死的,一定是他們乾的,他們要是還不老實,就去給他們加點料子。”
“頭,也不是完全沒消息,我們從其中一個日本人嘴裡得到一些線索,博物館裡有他們的內應。”
“是誰查到了嗎?”
“沒有,日本人口風很緊。”
“告訴審訊室的人,給我加料,我今天晚上就要知道博物館的內鬼是誰。”
“是!”
“小劉,那個日本人的朋友查到了嗎?”
“查到了,這個人叫林清,荷蘭和摩爾多瓦雙重國籍,同時也是荷蘭範加特家族現任族長,世襲荷蘭伯爵。案發前一週前來到臺北,並於案發後當晚離開臺北,前往香港。”
“他和那幾個日本人什麼關係?”
“現在調查結果並沒有發現任何牽連,當晚他到臺北之星酒店時並沒有進入日本人房間,只是在門外轉了一圈就離開。”
王夢龍皺起了眉頭,既然沒有關係,那麼林清爲什麼要打聽那幾個日本人呢?難道他知道這三個日本人準備盜竊《富春山居圖》?可是他又怎麼知道的?
“還有案發當天,林清曾進入臺北之星酒店餐廳進行就餐。”小警員一邊說着,一邊調出監控錄像,畫面上林清正在臺北之星的餐廳裡狼吐虎咽。
“也就是說,林清也有可能攜帶臺北之星酒店的火柴盒和紙巾?他會不會日語?”
“這個不清楚,我們現在能查到的資料只有這麼多,我們沒有更加詳細的資料。”
王夢龍想了想:“能從荷蘭或者那個什麼多瓦的國家調查出這個林清的詳細資料嗎?”
調查員搖了搖頭:“林清屬於荷蘭貴族,荷蘭方面法律對貴族具有保護性,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指證他在臺北犯罪,所以荷蘭警方不會給我們詳細資料,而摩爾多瓦這個國家並沒有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我們無法通過國際數據庫提取數據,我們也無法聯繫到這個國家警務廳,而且以我們現在的證據,完全不夠起訴林清,即使強行起訴,林清的律師只用一句巧合就能洗脫嫌疑。”
王夢龍狠狠的拍了拍桌子:“巧合?他來臺灣不到一個星期,博物館就被盜?他巧合的正好遇見了準備盜竊博物館的日本人?並且巧合的認錯人?他巧合的在案發當天去了臺北之星酒店吃飯?還拿了火柴和紙巾?在巧合的案發後當天就離開?”
調查員拿出另外一份數據:“案發前一週和案發當天離開臺北的共有八千多人,說不定他就是其中一個。”
王夢龍有些頹廢的坐在椅子上,嘆了口氣道:“仔細調查下這個林清,既然沒有從海關哪裡查到文物,說明文物還在臺北,繼續加強臺北各個走私渠道的監管,一定不能讓文物從臺北市被夾帶出去。”
“是。”
“對了頭,從大陸那邊有個消息,這個林清和大陸發生的一起特大盜竊案的主犯長得特別相像。”
“什麼案子?”
“具體案子不清楚,不過可以聯繫一下大陸警方。”
“聯繫吧,說不定能查出什麼。”
“是!”
林清的擔憂正確的,臺北警方還是查到關於他的一些蛛絲馬跡,不過只要林清沒有被拍到正臉,沒有在現場留下指紋,臺北警方就拿自己沒辦法。
就算現在林清那些《富春山居圖》出去拍賣,只要咬死是自己從別人手裡買來的,臺北警方也拿自己沒有任何的辦法,現在可是法制社會,一切都要講究證據。
阿姆斯特丹國際機場。
在外面飄蕩了大半個月的林清終於再一次的回到了荷蘭,走出機場時候,林清心情十分的愉悅,想要放聲高歌,不過看了看周圍川流不息的人羣,還是壓着了這個動人的想法。
林清回府(怎麼感覺有些古代大官人的感覺),最爲忙碌的就是老管家喬哈特了。
有些固執的英國管家在林清回來以後,帶領着所有人在城堡門口歡迎林清歸來,然後一路上跟林清報告了不在時間裡,城堡裡發生的事情,還有些需要林清做決定。
書房裡,喬哈特給林清泡好茶,遞上了幾張拜帖,幾名荷蘭貴族的邀請帖,邀請林清去做客的,只不過林清一直不在,還有一張是大使館的,想要和林清交流下感情,畢竟林清屬於華人,最後一張,也是最隆重的,請帖鍍了金邊,是荷蘭皇室的,邀請林清參加荷蘭傳統的節日晚宴,時間是十二月五日晚。
林清想了想,決定先見一見大使館的人,自己正好有些生意要和他們談談,自己手裡的雞首和《富春山居圖》可以有償的歸還自己的祖國,畢竟自己手裡有兩份,自己留下一份就足夠了,至於爲什麼是有償?拜託林清又不是吳邪,幹嘛要幫文物交給國家,賣給國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