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飛快,閒的時候感覺不到,忙的時候最是明顯。
今天已經是星期六,年關已近,卻下起雨來,雖然不大,卻是淅淅瀝瀝的一直不停。
林遠山去接放寒假的女兒林慧嫺了,這個時候,公車私用的概念不象二十年後那麼敏感,反倒是一種常態,對於單位而言,更類似一種福利。
一般,在不太忙的情況下,需要用車的時候跟單位領導請示一下,基本上領導都會給這個面子,誰會因爲這種事兒讓人下不了臺階呢?
君不見,各個學校每到開學和放假的時候,接送學生的八成以上都是公車?如果換作十幾年後,可沒人敢這麼幹。
制度就是制度,還是有很強的約束力的。
林子君早上起來以後,就在客廳熱熱身,練了兩遍太極拳。
幸虧客廳大,有三十多平方,不然還真沒地方鍛鍊。
前世的時候,林子君也沒浪費這客廳,在家的時候,經常就在客廳裡頭練習基礎拳法、腿法、步法。
只是隨着年齡漸長,鍛鍊的意識越發淡薄,到了四十歲之後,鍛鍊的方式僅剩太極一種,還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那種,肚子也漸漸凸起來了。
其實,這世上,多數人都是如此,隨着年齡的增長,原本的好習慣越來越少,惡習卻是越來越多。比如學習,比如菸酒,比如純真,比如齷齪,等等。
年輕的時候,幻想着將來,自己成熟的模樣;最終卻發現,自己的模樣,與當初的想象,相差甚遠。
就連曾經夢縈魂牽的愛人,也都一同改變了模樣。
一個個天真無邪的少男少女,最後都成了老奸巨猾的老頭老太太,這樣說,是不是有些可笑?
曾經推心置腹抵足而眠的兄弟,在金錢面前義無反顧的背信棄義、無恥的背叛!
這種背叛,到底是人性的另一面還是社會化進程的另一個極端?
回到臥室的林子君坐在窗戶邊,思緒隨着窗外的雨絲,越飄越遠。
吃完早飯,林子君正收拾碗筷的時候,電話鈴聲突兀地響起,打亂了林子君沉浸其中的寧靜。
電話是李晶晶打來的,讓林子君去她家一趟。李晶晶的聲音不似以往的活潑,林子君覺得像是有些沉重。
路上,林子君走得並不快,一邊感受着小雨入頸的絲絲涼意,一邊想着李晶晶可能會遇到的事兒。
難道是前男友回來了?
有可能,快過年了,在京都漂了那麼久,該回家過年了吧。
貌似前世也差不多是這個時候,李晶晶考研通過,然後就兩個人一起去京都了,畢竟,倆人也沒有明確分手。
說起來,自己和李晶晶之間的曖昧倒是很有些乘虛而入的嫌疑。
想到這裡,不知道爲什麼,林子君除了有點失落,並沒有很難受的感覺。
或者,從一開始就下意識地認爲,對雙方來說,彼此,都只是一個過客。
李晶晶家並不遠,走路的話也就二十分鐘左右。
林子君進屋以後,發現就李晶晶自己在家,估計老兩口又去搓麻了。
氣氛明顯的沉重,李晶晶看着林子君,輕聲說:“我考上研究生了,要去京都讀研,你怎麼看?”
林子君聽了這話,心裡反而變得輕鬆了,畢竟不是直接說要跟那誰一起去京都混,看來自己還是有些份量的。
“好事啊,學霸就是學霸,喝兩盅慶祝下?”
“我不是這意思,我想,我們,能不能一起去?”
林子君很清楚李晶晶的意思,是想要他和她一起去京都打拼。
問題是,不能。林子君既然選擇了留下來,利用重生的優勢謀發展,自然不能陪李晶晶去京都。
再說了,李晶晶讀研,然後留在京都發展,還是相當有機會混出頭的。自己呢?一個警校的中專生,去京都混,怎麼混?去當保安麼?
結局,一定和前世一樣,李晶晶去京都,實現自己的夢想。林子君則留下,重複前世的生活。
不對,今世,林子君也有自己的夢想,是個有夢想的警察。他要利用重生的優勢,立足本地,從本地起步,最終走向成功。
所以,林子君很認真地跟李晶晶說:“我知道,去京都發展,是你一直以來的夢想,李叔或者別的什麼人,都阻擋不了你的腳步。我支持你,卻是不能陪你一起去闖蕩。我跟不上你的腳步,卻也不會勉強你留下來。”
李晶晶潸然淚下,想說些什麼,“其實,其實,我……”
林子君沒有讓她繼續說下去:“好了晶晶,你什麼都不用說,我知道,我什麼都知道,我只希望,將來,回首往事的時候,想起咱倆一起度過的日子,你可以笑着說‘那個時候,真好!’”
李晶晶重重地點了點頭,“嗯,肯定的,你是個好人。”然後,又快速親了一下林子君有些冰冷的臉。
林子君笑笑說:“要不,咱們來一次深入地瞭解,給你送行?”
李晶晶伸手推開林子君:“死一邊去,死遠遠的!”
林子君笑着轉身,揮揮手:“走了,混不下去了來找我。”
伴隨而來的,是林子君送給李晶晶的橡膠握力器,砸在他屁股上,和一聲大吼“滾!”
林子君依舊在雨裡晃悠,心情也很輕鬆。
人在一生中,總會遇到很多人,很多事。
有的,是在對的時候遇到對的人或者事,一般,就會一生相伴;有的,在錯的時候遇到錯的人或者事,結果,終究要分開;
還有的,會在錯的時候遇到對的人或者事,結局通常也是無奈,還是要分開。相識就是緣,分開就是怨?
相忘於江湖,大約是常態。
許多年以後,誰還記得當初爲自己撐傘的那個人?
誰還記得曾經刻骨銘心的痛到底有多痛?
命運的腳步,有了不同的方向,愛恨情仇就成了過眼雲煙,隨着時間的流逝,慢慢地飄散。
林子君與李晶晶,在前世是真的相忘於江湖了。
分開之後二十多年間,再也沒見過一面。
只是偶爾,從同學的嘴裡聽過彼此的名字。
平時,記憶裡,已經沒有了彼此的空間。
今世,大抵也是如此了。
這世上,很多人,很多時候,一別已是永遠,永不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