睜開眼的時候,肖語以爲自己來到了地獄。
周圍漆黑一片寂靜無聲,倒是個死後的好歸宿。
半晌,才發現事情不對勁。
身下的,明顯是柔軟的牀鋪,身上的,也的的確確是軟綿綿的被子。
難不成,竟然被救了回來?
這,讓人開心不起來……
不過,死了一次了,那段愛,也就當作煙消雲散了吧。
想想那雙迷死人的溫柔雙眼,倒也是真的溫柔,連通知他要結婚時都還是溫柔如水。
想來也是可笑,別人早就告訴他的事情,他卻不死心的等着那個人捅上最後的一刀。倒是真的痛不欲生,他都狠下心對自己動刀子了。
可笑老天爺不想讓他死,又把他送了回來。嘛嘛,既然這樣,他也就忘了那個人,好好的活下去吧。反正,自己本來也就是一個薄情的人,當初能愛上那麼一個人,自己都覺得是一個奇蹟。想想自己對戀人的嚴苛要求,肖語倒是不認爲自己還會對那個人動心,恩,這樣就好,反正那個人也結婚了,自己倒是可以輕輕鬆鬆的生活下去了。
翻個身,肖語又沉沉睡去。
再次醒來的時候,肖語才發現事情糟糕了。
桌子上的檯曆顯示着2005年5月2日。五年後的5月1日,是那個人的婚期。他參加完了婚宴,笑着對那個人說着“新婚快樂”之後,醉得一塌糊塗,覺得真是生無可戀。
現在看來,老天爺不僅沒有讓他死,還讓他回到了五年前……是爲了讓他挽回一切嗎?
可是自己已經對那個人徹底失望了啊。
再說,他已經想明白了,昨天晚上,自己實在是醉得糊塗了,竟然狠得下心。
真是了不起啊!
肖語左右看了看周圍的裝飾:一百多平方的房間倒是大得很,就是空曠的嚇人,黑白相間的裝修也很是冷清,看來不像是一直有人住的樣子。
非常明顯,這不是肖語的房子。
難不成,他不是沒死成,而是穿越了?而且是穿越成五年前的另外一個人?
呵呵,倒是有意思。
真有思思。
看着鏡子,肖語笑了。
鏡子中的這張臉,肖語認得。
記憶中的三年前,這張臉的主人把凌家搞的天翻地覆。
肖語的大哥凌宇對人家一見鍾情,糾纏不休,結果被一狀告到凌老爺子那,讓全家人目瞪口呆。肖語更是對所謂的“一見鍾情,糾纏不休”瞠目結舌了好久。
畢竟,那完全不是曾經聽過的形容凌家大少爺的詞彙。
凌家大少爺,溫文爾雅,風度翩翩,肖語喜歡上孫書善就有百分之八十的原因是因爲他氣質很像凌宇。
嗯,小時侯的肖語戀兄……
沒想到,自己竟然變成了他。
印象中,小嬸曾經這樣形容週末:不學無術靠家裡留下的遺產懶散度日的米蟲……
呀,簡直是完美。
尤其是對現在的肖語來說簡直是最好的情況。
父母雙亡,無親無故,不用工作,悠閒度日。既不用擔心會被發現,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像上一輩子一樣被強迫進入家族企業上班。
多麼美好!而且,興許還能遇見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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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肖語非常滿意:“恩,雖然不知道你是怎麼死的,不過既然你不在了,我就不客氣接受你的一切咯!”
從此肖語就成了週末,恩,皆大歡喜。
週末沒想到這麼快就心想事成,這還只是第一個星期而已,他就遇見了凌宇。
是的,門外,他過去的大哥,拿着一張紙敲響了門。
“請問,A棟一單元16樓是不是要出租?”凌宇看見週末有點驚訝。也難怪,週末剛起,現在的生活實在是太適合他了,睡覺睡到自然醒,是他一輩子的夢想。所以,凌先生看見的,正是剛起的周同學。
“呃,打擾了。”凌宇不好意思地說。難不成自己應該過會兒再來?
可是,現在是下午三點啊。
“沒有沒有,請進。”不打擾不打擾,怎麼會打擾呢,這簡直就是奇蹟啊。放過了自己就是個傻瓜,這麼不留痕跡的相遇,是最好的了。
就在幾天前,週末還在想要不要去凌宇家公司應聘。不過,也是因爲這樣,他發現他大學還沒畢業……
週末竟然比肖語還小。
自己真是,越長越回去了啊。
週末自己住的是15樓,就在幾天前,他才清理了自己現在擁有的所有財產。
果真,週末真的是個大米蟲。光是出租的房子就有十幾處,還有,其他的商務樓兩座,外加數千萬財產。
估計,自己是可以繼續週末的幸福生活了。
樓上的那處房子,以前的週末本來是準備兩層打通的,不過裝修了之後發現自己一個人實在是住不了那麼多房間,所以本着不浪費的原則,就在肖語變成周末的幾天前,剛剛貼出了出租佈告,這不,給了週末一個驚喜。
“恩,是要出租,啊,我帶你去看看吧!”週末換好衣服,找出樓上房子的鑰匙,帶着凌宇走上十六樓。
凌宇在三天後搬了過來。
記憶中,他是說自己要搬出去是爲了工作方便,而且也方便交女朋友。因爲家裡的房子離公司是有點遠,所以很容易就搬了出去。
後來週末到家裡的時候說凌宇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糾纏他的。所以說來,真正的原因應該是凌宇認識了週末,所以才搬來的。
可是看昨天的情況。兩個人好像不認識啊?而且,凌宇也不像是對週末一見鍾情的樣子。
看起來,兩個人更像是陌生人。
週末的好奇心被勾了出來。
記得上輩子自己就是因爲一位凌宇交了女朋友所以心情不好才經常去酒吧閒逛的。然後遇上了孫書善的。
原來,當初竟然是自己誤會了?
可憐自己因爲暗戀無望決定花天酒地,被另一個人類似的溫柔套住。
原來,不僅孫書善的溫柔是假的,大哥的溫柔,也是假的嗎?這,倒是有意思了。
第二天接到輔導員的電話,週末纔想起來他還得去上學。雖然已經不準備讀研,不過大四也還是有很多事情要做的。尤其是週末已經半個多月沒去學校了,老師幾乎以爲他失蹤了。
想想一切從頭開始的人生,週末不由的期待起來。
不過今天並不是有什麼學業上的問題,而是爲了全國辯論大賽的事情。
這次去學校,卻是因爲一些小事,讓他這所謂上一任學生會長去學校一趟。
週末剛聽到自己竟然是學生會長的時候大吃了一驚。雖然是上一任的。
在印象中,週末這個人實在不像是有那麼大熱情的一個人,總覺得,他大概是三天兩頭翹課,整天無所事事的到處晃盪的一個人。週末甚至覺得,他之所以可以接收到這具身體,大概就是那位上任主人實在覺得人生太無趣了所以不想活了。要不然,怎麼會毫髮無傷的躺在牀上就這麼去了呢?
到了學校,週末才發現所謂的小事是讓他去接待一下其他學校來的貴賓。
因爲現任學生會長作爲參賽選手參加了這一屆的全國辯論大賽,,不得不找到週末代替這次的東道主K大進行接待任務。
說起來,上一輩子的時候,肖語也參加過這次的辯論大賽呢。
不過,不是作爲參賽人員,而是趁着好友參賽的機會跑來玩的,當時倒是注意到了那所謂的上一任學生會長,雖然印象不是很深。那位偉大的會長大人在第一天出現了一下以示重視之後就不見了蹤影,據說是是在工作繁忙。現在看來,是偷懶去了吧?如果當時的會長真的是週末的話,這個可能性,就很大了。
這樣說來,原來上一輩子,他們倒是很早就見過面啊!
真是,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