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哥,您要請誰?”袁若文看到陸歡輕鬆的樣子,卻有些不放心。他怕陸歡因爲Tmboys年紀還小就看輕了他們,而忽略了他們的號召力。
“你放心,肯定不是什麼在選秀上冒個頭,拍了幾個廣告就能說是明星的水貨,你們就做好宣傳存好酒水就行,還有盯着點亂世佳人那邊配合着Tmboys有什麼好招術,我們也學習着,不能光上他們學我們,奶奶的,老子想出來點好點子容易嗎?”
陸歡憤憤不平的道,他也是聽袁若文說起才知道高選也把他用在烽火酒吧的一些小細節問題,都山寨了一份用在亂世佳人,不由也喊着口號去他那邊抄點好主意回來。
“陸哥,其實你就是太客氣了,要是我直接把高選那個白眼狼拍成了柿餅子!竟然要和於六指的人勾結一氣,枉費陸哥當初給他那麼好的條件。”黃江臣顯得陸歡還要氣憤,“他要是敢用我們的方法,我看不如我去把他們店砸了吧,讓他知道拳頭大才是硬道理,什麼經營什麼理念,都管個屁用。”
“黃江臣你說什麼呢,高哥不是那種人,他,他也有自己的苦處!”袁若文有些不滿的道,“經營和裡面有什麼不對了嗎?說到賺錢,十個你黃江臣也比不了一個高選,你能用拳頭解決問題,但是所有問題都解決了,我們喝西北風去啊!”
袁若文說着緊張的看了陸歡一眼,在他的印象裡面陸歡的暴力傾向還是很嚴重的,生怕他被黃江臣說動,還是要去找高選算賬。
“不要爭不要爭,若文別怕我改主意,我雖然不是什麼大人物,但是對說出去的話還是很看重的,而且這個事情,我還不怕他高選。”陸歡對袁若文搖搖手指頭,“我又不傻,亂世佳人怎麼說也是我們自己的搖錢樹,要是你再去砸一通,和自殘有什麼區別?要知道破壞只需要一瞬間,建設卻需要漫長時間的不斷積累,只憑拳頭,可是一時痛快,卻不是長久之計。一個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我現在也明白了,我需要一個團隊才能真正帶領你們不斷上升,這個團隊裡面就需要各種人才,高選的能力足夠,只要這次他能撐住失敗,若文,你還是幫我多勸勸,讓他給我效力,保證讓他沒有任何後顧之憂。”
聽到陸歡說的話,袁若文總算鬆了一口氣:“陸哥你放心,我和高哥談過,他也很佩服,這次之後,繼續爲你效力也不會有牴觸了吧,畢竟我們可是堂堂正正的贏了他的。”
“對,堂堂正正贏了他,看他還有什麼話來,到時候我們和亂世佳人拼銷售額,一定會讓渡城難忘的。”杜綺芳一手拉着杜順成,一手提着羅安回來了,順嘴接道。
陸歡深有感觸的點點頭,他極爲雞賊的算計着,在他想來,不管是烽火酒吧還是亂世佳人,都是自己的買賣,高選爲了把贏自己把酒吧生意提升多少百分點,自己到時候也就能多賺多少錢啊。
至於創意和先跑後跑的問題,他並沒有多少擔心,現在已經過了創意爲王的年代,資本的支持纔是一個產品或者一個品牌源源不斷的生命力。
相反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很有可能被螃蟹吞了,帶着各種質疑黯然退出市場。
微軟,騰訊,三星,華強北的各種山寨廠商,其實現在已經沒有多少創意沒有多少新東西了,就像國產手機一次又一次拼配置拼售價拼外殼材質,這些東西其實也都是在抄襲蘋果的老路,但一樣還是有着無數廠商涌進來,然後沒有迅速的倒下去。
一個小船好調頭已經不是優勢,競爭太多,只有體量大服務好,就能有徹底貫徹自己的想法,等最後用足夠的資本把原本的創意來源擠下去,這都就是說不準的事情。
所以陸歡一點也不介意學習別人的長處,只不過對於別人效仿自己卻是足夠的厭惡。
他不怕撞衫,那是巧合;但是很討厭自己用了什麼東西之後,別人也跟着用上了同樣的,他就會覺得很堵心。他是從骨子裡面拒絕庸俗拒絕平凡的人,想變成與衆不同的人想做點與衆不同的事情,否則以他的性格也不會在深夜裡面堅守苦熬,不知不覺生活節奏要比所有人都要忙碌,就是怕自己渾渾噩噩的度過了時光,最終成爲自己討厭的人。
黃江臣見陸歡如此看重高選,眼睛驀地一亮。這個世界就如此,有本事的人大老闆也要容忍才分,沒有點能吃飯的技能,就靠一身傻力氣在外面拼死拼活,永遠不可能超過現在所生存的層次。只要多看多思考,有了自己能做別人做不到的時候,那就是和老闆再橫,也有一個別人離不開的資本,不由所有所思起來。
陸歡又和袁若文幾個負責人聊了幾句,安排了這幾天的工作重點,就和杜綺芳幾個人離開了酒吧。
“你好!”
“裝逼!”
“你好!”
“傻吊!”
“你好!”
“裝逼,傻吊!”
“跟我說,你好,你好!”
……
這就是陸歡回家一路上的伴奏。
杜綺芳一直在教紫衣說“你好”等禮貌用語,她是一個很執着的女孩子,想做什麼就是用再多挫折也要堅持,此時就和紫衣較上了勁,一路上就沒停過嘴。
可是這個這隻鳥也是討厭,除了裝逼和傻吊之外再也不會開口,把杜綺芳起了一個夠嗆,差點給杜十一插上兩個翅膀讓他賠自己的鸚鵡。
她從小家教甚嚴,想養小動物但是家裡都不讓,這隻鸚鵡算是她養的第一隻寵物,一點一點照顧着恢復了身體,長大、學會了飛翔,感情很深。
而且紫衣是陸歡救下來送給她的,意義重大,一個管不到被杜十一教成了一隻髒話鸚鵡實在是心疼欲死。
現在杜十一和羅安被蘇瑾接了回去,只剩她和陸歡,總算有機會繼續**紫衣,可是這個小傢伙就是不怎麼聽自己的話,就是學不會那些比較好的話。
她記得自己高中語文老師家裡有一隻鷯哥,會背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現在一回想起來,她羨慕死了。
當然會記住那隻鸚鵡,也是因爲剛畢業的語文老師又帥又年輕,還沒有結婚,當時全班九成九的女生都暗戀她,杜綺芳雖然沒有多喜歡那個老師,但是老師卻很喜歡身爲班長又學習好的她,接觸的時間比較多才記住了老師家的鸚鵡。
可是再看自己養出來的鸚鵡卻只會罵人,她覺得太丟人了。
“親愛的,要不我們不要它了,再讓一隻?”看到杜綺芳傷心的表情,陸歡忍不住逗她。
杜綺芳賭氣的正要點頭,卻發現紫衣落到了她的肩膀上,用釣嘴討好的替她把額前的亂髮掃到了腦後,抖了一個身子,把小腦袋靠到了她的身上。
它似乎也是聽懂了陸歡說的,沒來由的全身顫抖,也不裝逼裝逼的亂罵了,乖巧的蜷了起來。
“還是,不要丟它了,我慢慢教就好了。”
杜綺芳堅決的搖搖頭,摸摸它熱乎乎的小腦袋,憐愛的替它扶順了羽毛。
她想着,這個全身紫色沒有一根雜毛的小鸚鵡從小就差點別人拋棄,她要是再拋棄了她,不一定有多傷心呢,你看現在可憐的小樣子。
“你啊,就是心太軟了。”陸歡無奈的搖搖頭,但是杜綺芳就是這個性格。
其實,他喜歡的也是她的這個性格,一個善良重情的女孩,會讓人感覺到安心,起碼陸歡相信如果將來一起經歷風雨,她會不畏艱險,陪伴自己。
“你不還是,要是楚貪狼或者是於六指在你今天的位置,今天肯定不會被高選一個挑戰他們的機會。”杜綺芳立刻反脣相譏,有些不服氣。
陸歡沒有立刻回答她,而是在思索。他有覆盤的習慣,分析自己一天的得失對錯,爲以後遇到相似的情景想想怎麼才能處理的更好。
他回想着自己今天在烽火酒吧和高選見面的點點滴滴,從自己的每一個表情每一句話,其實都是在模仿自己小時候見過的那些大人物。
他家那個糟老頭子雖然沒品,但好歹在外面也有一個神醫的名頭,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從小耳濡目染這些的陸歡只不過是以前懶得想,但是他想和杜綺芳再一次的話,就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小時候見得那些亂七八糟的風度作派,聽來的胡言亂語醒世通言,一點一滴的琢磨幾分。
“綺芳,我不是善良,別忘了是你教我建立自己的團隊,高選雖然有點想法,但是人不壞,管理能力和想法都很突出,如果能真心替我賣力,我覺得可以信任。還有很多人,如果有機會我會有我的人格魅力征服他們。”陸歡臭屁的一笑,“對了,你覺得我今天的發揮能打幾分?”
“六分,也就將將及格。”杜綺芳想了一下,不想給這個傢伙太高評價變驕傲,值得掩蓋了自己其實已經被他驚豔到的事實,“你處理高選有點太懷柔了。他其實什麼也沒有,這種技術性的人才,身邊也沒有忠心的人,手段也不夠狠,並不適合可能在這個人吃人的社會自己走下去。如果是我爸,直接霸氣打擊到他沒自信,然後轉天就是定輸贏的決戰,什麼一個月的賭約,太長了,變數太多,不好。”
“你父親不是當官的,不都是別人求着他的,還需要應付這種局面?”陸歡笑道。
“當官就不用動腦子了?你個白癡。”杜綺芳鄙夷道,“你想想每年才加公務員考試的都是什麼人,擠破腦袋的又有多少,所以官場其實是華夏國精英最集中的地方,我爸說了,你別看那些傢伙一個個和顏悅色,其實都是披着人皮的老虎。”
“那你家那頭老虎王,會喜歡我嗎?”陸歡看似隨意,其實很忐忑的問道。
杜綺芳沉默了,很久才擡頭道:“陸歡,如果你和我在一個大院裡面長大,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