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同這位工作人員的猜測的人其實並不多,因爲他的話不但沒有任何真憑實據,而且聽起來也非常匪夷所思。
儘管如此,卻沒有人就此忽視了他的猜測,因爲要是這個猜測是假的話倒還好,誰都不會有什麼損失,可如果是真的話,那就意味着我們這次的任務,很可能會有時間上的期限,要是不能儘快將事件化解,找到讓那些病人甦醒的辦法的話,那麼這些病人就可能會有性命之危。
於是乎,三胖決定不再浪費時間,和醫院裡的人打了聲招呼後,便離開了醫院,去了外事處爲我們準備的賓館。在賓館的會議室裡,他召集了外事處的人到此開了個會議,與會的人士中,還有被外事處叫來的警方代表。
因爲這次的事情在表面上算不得什麼案件,所以警方一直都沒有插手,不過在外事處決定獨自調查此事的時候,曾經尋求過本地警方的幫助,讓他們配合調查了一些事情。眼下三胖既然準備開個調查會議,他們就建議讓警方也派個人來。
會議開始後,三胖作爲這次會議的住持人,分別詢問了外事處和警方這邊現階段掌握的線索。不過遺憾的是,他們提供的情報中並沒有什麼太過有價值的信息。所以會議只是持續了一個小時,三胖便忍不住暫時中斷了會議。
他最後站了起來,對外事處的聯絡人說道:“這樣子不行,你們之前的調查完全是一頭霧水,根本沒有重點,我希望能再找每個病人的家屬詢問一下,確認下這些病人發病前的情況,最好是能弄清楚他們在出事前幾天都做了些什麼事情?去了哪裡?”
外事處的聯絡人聞言點了點頭,隨後和身邊那位警方代表商量了下,便給三胖回覆道:“這沒問題,我們今天就可以聯繫好病人家屬,明天可以讓他們到警局接受詢問。”
三胖點頭說:“那就這麼辦,這次的詢問將會決定我們接下來的調查方向,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全力配合。”
就這樣,我們來到當地後的第一次調查會議草草結束了。第二天一大早,外事處的人便找上門來,告訴我們病人家屬的詢問準備工作已經做好,這次的詢問將主要由警方出面進行,不過爲了配合我們的工作,警方那邊還特意成立了一個特別指揮部,讓我和三胖兩人可以現場觀摩到具體的詢問情況,並且可以在幕後下達具體的指示。
跟着外事處的人來到了市警局之後,對方果然把我們領到了一個大房間裡,隨行陪同的警官向我們介紹,這裡就是警方剛剛準備好的特別指揮部。
我們四處看了看,發現指揮部的通訊設施很現代,在房間其中一面牆壁上,更是安裝了一塊佔據了一面牆壁面積的大屏幕。
陪同的警官介紹,眼下這塊大屏幕正連接着各個審訊室的監控,如果有需要,工作人員可以坐在這裡隨時切換屏幕畫面,將幾個審訊室同時呈現在屏幕上。這樣我們就可以像看電影一樣,隨時掌握警員的審訊進程。
當我們坐下之後沒多久,警方的審訊便開始了,我們看到一個個男男女女被帶進了審訊室,開始接受警員的詢問,他們的詢問筆錄,會被警員即時輸入進連接着指揮部的電腦,我和三胖隨時隨地都可以通過指揮部裡的電腦查看所有筆錄。而如果我們想要看具體某個人的審訊的時候,也可以讓工作人員直接把屏幕轉到那個人的畫面上,房間裡的擴音器會直接播放出審訊室裡的聲音。
詢問開始之後,我就一直在盯着電腦裡邊的詢問筆錄進行查看,而三胖則一直盯着大屏幕,還時不時用指揮部裡的麥克風遙控指揮監控室裡的警官,讓他們問些額外的問題。
就這樣持續了一上午,到了快要中午飯的時候,警方這邊派人過來請我們先去吃個便飯,三胖擺了擺手,讓他們稍微等一下,說是接下來馬上就是今天審問的重頭戲了,他不想錯過這個好戲。
三胖所謂的好戲,是指接下來警方對那位昏睡不醒的大明星的經紀人的審問。雖然只是對經紀人而不是對那位明星本人,但三胖卻依舊是興致勃勃。
而在詢問開始沒多久之後,三胖便開始從指揮部裡遙控指揮起民警們的詢問,只不過他讓警員們詢問的問題,卻是令那些警員覺得有些尷尬,因爲三胖想要問的,竟然只是一些涉及到明星隱私的問題。
我在一旁看着三胖興致勃勃的打探着那位明星的隱私,搖了搖頭,低頭繼續看起電腦上的詢問筆錄,不過就在這時候,我的注意力忽然被麥克風裡經紀人的某句話給吸引了。
“xxx到了本市之後,因爲擔心引發圍觀,所以平時不是去演唱會場進行彩排,就是一直待在酒店裡休息,應酬啦夜店啦之類的自然也是沒有的……”
一直待在酒店休息?
我的腦袋裡忽然閃過一道亮光,隨即便停下了手上的活,轉而翻起了之前外事處給我們的調查資料。
在這份資料裡,有外事處蒐集的受害者被送到醫院時的隨身物品清單,我在這份清單上,發現那個明星在被送到醫院的時候,身上帶着一份當地圖書館的借書證。
奇怪了,那經紀人不是說那個大明星一直窩在酒店裡嗎?那他怎麼會有當地圖書館的借書證的?
想到這,我連忙打斷了還在樂不可支的問着問題的三胖,搶過他手裡的麥克風。三胖一臉古怪的看着我說:“四九,你這是……”
“你等下,我有個問題需要確認下。”我衝三胖擺擺手,隨即便讓審訊室裡的警官和經紀人確認這個問題。
過了一會兒,審訊室裡的經紀人就給出了答案。原來對方一年多前也曾經來過當地演出,那時候他曾經因爲無聊,讓經紀人替他辦了一張當地圖書館的借書證。
聽到這個回答之後,我又看了一眼資料上附帶的那張借書證的照片,雖然經紀人剛纔說這借書證是一年多前辦的,可我卻在照片上發現,這張借書證在一週多之前,也就是這個明星出事前不久還曾經使用過,這說明出事的這位大明星在事發前應該有離開過酒店。
聽到我這邊傳來的消息,那位經紀人矢口否認道:“不可能!我那時候一直看着他,他根本就沒有離開過酒……”
我看那位經紀人話說到一半就停了,便猜他一定是想到了什麼,果然,之後不久,那位經紀人就說到,事發前某天,他曾經因爲熬夜工作,白天的時候多睡了一會兒,一直到臨近中午的時候才起牀,如果那位明星有離開過酒店的話,那就只可能是在這段時間之內。
聽到對方的話,我又看了下那張借書證的照片,發現借書證上最近的使用時間果然和經紀人方纔說的時間一致,就是在他睡懶覺的那天早上。
這時候,三胖在邊上問我道:“四九,你問這個問題幹嘛?那個明星有離開過酒店這條線索對我們能有什麼幫助嗎?”
“當然!”
我拉着三胖來到電腦前,隨後調取了一下之前幾個受害者家屬的詢問筆錄,我指着上面的內容對三胖說道:“三胖你看,這是剛纔那些受害者家屬的筆錄。其中幾個人的筆錄裡面有提到他們的家人有去圖書館看書的習慣!圖書館,這就是這次事件受害者的共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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