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義中的錯誤
綜觀各種《三國》版本,“技術性錯誤”的類型基本相似。茲以流傳最廣的毛本《三國演義》爲例,“技術性錯誤”可以分爲五個大類:
(一)人物錯誤。主要包括五種情況:
1.人名錯訛。如第5回寫陳留孝廉衛弘資助曹操起兵討伐董卓,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世語》,“衛弘”當作“衛茲”;第65回寫劉備任用劉璋舊部龐義,據《三國志•蜀書•劉二牧傳》,“龐義”當作“龐羲”,等等。
2.人物字號錯訛。如張飛本字“益德”,《演義》卻誤爲“翼德”(第1回);劉曄本字“子揚”,《演義》卻誤爲“子陽”(第十回),等等。
3.人物身份錯訛。如丁原曾任幷州刺史,後入京爲執金吾,《演義》卻誤爲“荊州刺史”(第3回);楊阜在魏明帝時任少府,《演義》卻誤爲“少傅”,等等。
4.人物關係錯訛。如董貴人本系董承之女(《後漢書•伏皇后紀》),《演義》卻誤爲董承之妹(第24回);魏國燕王曹宇本系曹操之子(《三國志•魏書•武文世王公傳》),《演義》卻誤爲魏文帝曹丕之子,等等。
5.人物彼此混淆。如初平三年(192)被青州黃巾軍擊殺的兗州刺史劉岱,與建安四年(199)被曹操派往徐州攻劉備的劉岱本系兩人,《演義》卻混爲一談(第22回);曾經賞識曹操的東漢太尉橋玄,與江東二喬之父喬公(即“喬國老”),籍貫、生活年代均不同,《演義》又混淆不清(第48回)。
(二)地理錯誤。主要有八種類型:
1.政區概念錯誤。如“沛國譙郡人”(第一回),當作“沛國譙縣人”(東漢時王國與郡地位相當,不相統轄);“九郡四十二州”(第三十四回),當作“九郡四十二縣”(東漢地方政區爲州——郡——縣三級,郡下轄縣),等等。
2.大小地名混淆。如“兗州、濮陽已失”(第11回),當作“兗州諸郡縣已失”(濮陽僅爲兗州之一縣,二者不應並列);“操引軍趕至南陽城下”(第17回),當作“趕至穰城下”(南陽系郡名,而非具體城名,穰城系其所轄之一縣),等等。
3.誤用後代地名。如“河東解良人”(第一回),當作“河東解(縣)人”(“解良”即“解樑”,系金代地名);“玄德、關、張三人往代州”(第二回),當作“往代郡”(“代州”系隋代地名),等等。
4.古今地名混用。如“定州中山府安喜縣”(第二回)。當作“冀州中山國安喜縣”(“定州”系北魏地名。“中山府”系北宋地名。二者實爲一地。、“安喜”則系漢代縣名);“德州平原縣”(第5回)。當作“青州平原縣”(“德州”系隋代地名。“平原縣”則系漢代地名)。等等。
5.方位錯亂。如耒陽本在江陵東南約一千里。《演義》卻寫成“東北一百三十里”(第57回);益州本在漢中之南。《演義》卻寫張魯以爲“西可以吞益州”(第64回)。等等。
6.地名誤植。指作品本該用甲地名。卻誤用了乙地名。如第19回寫曹操往徐州攻呂布。“路近蕭關”。當作“路近蕭縣”(蕭關在今寧夏固原東南。距徐州極遠。蕭縣則在今安徽蕭縣西北)。等等。
7.地名混位。指甲、乙兩地本不相干。卻被硬拉在一起。弄得牛頭不對馬嘴。如第5回寫李典爲“山陽鉅鹿人”。大誤(山陽郡屬兗州。鉅鹿郡則屬冀州)。當作“山陽鉅野人”;第11回寫臧霸爲“泰山華陰人”。亦誤(泰山郡在今山東。華陰縣則在今陝西。二者相距數千裡)。當作“泰山華(縣)人”。等等。
8.地名文字錯訛。如“高堂”當作“高唐”。“西閬中巴”當作“巴西閬中”。“赤坡”當作“赤阪”。等等。
(三)職官錯誤。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這裡主要指:
1.職官混稱。如第1回寫劉焉爲“幽州太守”,當作“幽州刺史”(州長官爲刺史或牧,郡長官纔是太守,歷史上的劉焉未任幽州刺史);第6回寫劉岱爲“兗州太守”,當作“兗州刺史”(第5回正作“兗州刺史”),等等。
2.隨意杜撰。如第10回寫曹操以荀攸爲“行軍教授”,漢末三國無此官職,據《三國志•魏書•荀攸傳》,當作“軍師”;第56回寫曹操以華歆爲“大理少卿”,當時亦無此官職,據《三國志•魏書•華歆傳》,當作“議郎”,等等。
3.官爵文字錯訛。如第14回寫曹操拜劉備爲“徵東將軍”,據《三國志•蜀書•先主傳》,當作“鎮東將軍”;第16回有“奉軍都尉王則”,據《三國志•魏書•呂布傳》注引《英雄記》,當作“奉車都尉王則”,等等。
(四)曆法錯誤。包括:
1.引用史書而錯寫日期。如第1回寫“建寧二年四月望日”,殿角狂風驟起,大蛇蟠於帝座,查《後漢書•靈帝紀》,當作“建寧二年四月癸巳”(“望日”即農曆每月十五,此年四月癸巳則爲四月廿二);同回寫“光和元年……六月朔”,黑氣十餘丈,飛入溫德殿中,據《後漢書•靈帝紀》,當作“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朔”即農曆每月初一,此年六月丁丑則爲六月廿九),等等。
2.干支錯誤。如第45回寫諸葛亮與劉備相約:“以十一月二十甲子日後爲期”,而據《二十史朔閏表》推算,建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並非甲子日,而系壬申日;同樣,第49回寫此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爲丙寅日亦誤,當作甲戌日。類似錯誤,書中還有。
3.杜撰歷史上沒有的日期。如第40回寫曹操決計南征,“選定建安十三年秋七月丙午日出師”,而據《二十史朔閏表》推算,建安十三年七月並無丙午日,只有丙辰、丙寅、丙子日;第81回寫劉備伐吳,“擇定章武元年七月丙寅日出師”,而據《二十史朔閏表》推算,此月並無丙寅日,只有丙子、丙戌、丙申日,等等。
(五)其他錯誤。例如:
1.歷史人物年齡誤差。如第1回寫劉備“年已二十八歲矣”,而據《三國志•蜀書•先主傳》推算,當作“年已二十四歲矣”;第59回寫韓遂自稱“四十歲矣”,而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典略》推算,韓遂此時已年近七十,等等。
2.名物描寫前後矛盾。如第32回寫“徐晃一刀斬汪昭於馬下”,而在《演義》中,徐晃一直是用大斧的;第65回寫馬岱“挺槍躍馬,直取張飛”,而在書中其他地方,馬岱所用兵器卻是刀,等等。上述種種錯誤,總數多達七八百處,這個數字是非常驚人的。
綜上所述,三國演義和三國志當中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畢竟三國演義不是正史,所記載的很多都是子虛烏有的。
不過饞蟲寫的是小說不是正史,所以《阿斗》中有些地方是參照正史,有些地方是參照三國演義,總之怎麼精彩怎麼來。所以當大家看到和三國演義或者和三國志不一樣的地方時,不要罵饞蟲啊!一切都是爲了劇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