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飛白的聲音冒着冷氣,“夏伊伊,你沒有什麼要解釋的?”
夏伊伊轉頭,想了想,恍然大悟,“哦,我懂了!這就是‘我褲子都脫了你讓我看這個’!”
宋飛白:“……”
夏伊伊打了個呵欠,“好吧好吧,你工作完了過來找我,我給你看個好東西。”
“……”宋飛白慢條斯理地翻着文件,毫不心動,只是隨口一問的樣子,“什麼好東西?”
“我寫的小說!”
“……”宋飛白的簽字筆又頓了一下。
夏伊伊不高興,“喂,你不要誤會啊,這回不是小黃文,是純潔認真談戀愛的言情小說!”
她說着,就要跑回去,把小說拿來。
不過跑了一步,就被宋飛白給抱起來了。
宋飛白直接把人給抱回休息室,放到牀上,自己也隨之躺下來,把人往懷裡一摟,很感興趣的樣子,“給我看看。”
夏伊伊拿起旁邊的平板,捂臉,“主角原型是我和啪哥。”
“……”抱早了。
宋飛白想把懷裡這傢伙扔出去。
以前只聽說過熊孩子,他卻見到了熊女朋友。
宋飛白靜靜地散發着陳年老醋缸的氣息……
夏伊伊的手機突然響了,是宋小篆打來了。
電話裡,她的聲音有點着急,“伊伊,你改過你在羣裡的暱稱嗎?”
“沒有啊,我是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啪出一片天啊!”
“……”宋飛白差點嗆着。
“那是怎麼回事……你等我一會兒。”
宋小篆的聲音變得有點遠,應該是去電腦那邊查什麼去了。
宋飛白趁着這時間,問夏伊伊,“你爲什麼叫這個名字?”
“我小號一直叫這個啊,啪出一片天!你不覺得特別霸氣嗎?而且因爲這名字,我們車友會內部叫我,一直都叫小天。”
宋飛白挑着眉,明顯是沒理解這有什麼深意。
夏伊伊撩頭髮,“哎呀,看來你不懂。”
她打開qq,在羣裡打字——“有人問我爲什麼要叫小天。”
“因爲小天是最純潔最善良的女孩。”
有人迅速回答,然後瞬間就是一片刷屏,所有人都在重複這句話……
宋飛白:“……”
感受到了老司機聯盟的威力。
宋小篆的聲音也回來了,“伊伊,你還在嗎?”
“在~!”
“我之前想把你拖進討論組,卻拖錯人了,剛纔我檢查了一下,發現你倆名字挨着,可是你現在的羣名片叫‘小天’,如果你叫‘啪出一片天’,那就不會跟他挨着了。”
“你等一下。”夏伊伊盯賊似的看了宋飛白一眼,迅速戴上耳機,不讓宋飛白聽見她們在說什麼。
宋飛白:“……”呵呵。
夏伊伊確認宋飛白什麼都聽不見了,才說,“會不會是牀單棉被她們改過我羣名片?”
“……”宋飛白又仔細去看剛纔刷屏的那些人,果然看到了“啪哥的小牀單”,“啪哥的小棉被”,“啪哥的小抱枕”等名字……
宋飛白的心情突然好了很多。←_←
現在他覺得,“啪出一片天”這個名字,特別的純情小清新。
他看了眼時間,起身,“我還有半個小時,今天所有的工作就做完了。想想中午要吃什麼。”
說着出去工作了。
宋小篆等他走了纔敢說話,“她們幾個都沒改過,睡衣要考研,閉關找不着人,不過她多久沒上線了,她也不會改啊!”
“我去,你懷疑那個黑客禽_獸甲,混進咱們羣裡了?!”
頓了一下,反應過來,“你剛纔說的八塊腹肌那個,就是說他?!”
“是啊……”
“我去,不但跟獸哥名字一樣,腹肌都一樣!”
宋小篆盯着剛纔那兩張照片,“不只腹肌,整個身材都一樣……”
夏伊伊暢想了一下,“獸哥的身材,放現實裡是極品啊!他五官只要別長得太奔放,就能是個帥哥!不過你之前不是懷疑秦醫生嗎?你看身材,他倆像不像?”
宋小篆有些犯難,“我就在頭疼這個,這好像不是一個人啊……秦醫生特別瘦,而且太白淨了,不像會有肌肉的人,而且這人好像比秦醫生高。對着鏡子自拍顯矮啊,他都照出來這麼高。”
夏伊伊擺手,“那不一定,你把他腹肌p個什麼東西擋上,照片發我。自拍角度什麼的,我是專業的!”
宋小篆立即照做了。
夏伊伊收到照片,一眼就看出來,“嗨,上半身後仰,手機倒着拿,兩大顯個高顯腿長神技他全用上了!跟我一樣習慣啊,這麼心機,我喜歡!我決定一分鐘內不說他壞話。”
“……”宋小篆望天,“那就更不可能是秦醫生了吧,秦醫生特別不喜歡照相,更別說懂這些自拍技巧了。”
“那不一定,我問你,如果你喜歡的人跟你要張照片,你會怎麼做?”
“火速去問朋友圈最會拍照的人,記下所有技巧,拍無數張,精心挑選一張最好看的!”
“這不就得了,就算這男的不會,也會現查的。”
“也對……”所以這個字母兄,跟秦醫生到底是不是一個人呢?
還是無法相信,秦醫生會有這樣的肌肉啊……
宋小篆正苦惱着,就看到字母兄的頭像又亮了起來。
“他上線了!伊伊,我先不跟你說了,我想辦法試探他去!”
沒想到,宋小篆還沒說話呢,字母兄就先來找她了,“啪女士。”
宋小篆:“……”
嚴重懷疑,這個叫法是個陰謀。
每次看到這三個字,都覺得被雷劈了一樣。
字母兄打字的速度好像不快,語氣總是很嚴肅,給人感覺特別的一板一眼,“我進羣只想問你一個問題。”
“說。”
“你爲什麼還不更新?”
噗——
宋小篆再次差點噴血。
所以都是她想太多了?這人只是個催更的?
她怕這是禽_獸甲爲了干擾她的判斷,故意裝的,所以問,“你看到哪兒了?”
“更新的都看完了。啪女士,在《第五十六次》這章裡,女主角媽媽留給她的簪子壞了,秦狩檟深夜偷走簪子,還爲此中了機關重傷,但還是連夜修好了。只是這時候他還是女主心裡的路人甲,他沒有藉口把簪子還給女主,所以就把它放在女主一個追求者每天必經的地方,那個追求者果然冒領了秦狩檟的功勞,說那是他自己修的。那次追求者差點上_位,秦狩檟追人也追得特別辛苦,讀者都在心疼秦狩檟,但是我想問,女主拿回簪子後,在沾血的機關前站了很久,然後到第五十九次,她突然主動親了秦狩檟一次,這裡是不是有伏筆?女主是不是察覺到什麼了?”
宋小篆:“……”
所以真的是讀者?!而且還是個忠實讀者?連她的伏筆都看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