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傍晚,貝克漢姆的前院擺滿了四人座椅,迎客廳待客用的幾桌被搬走,擺了十多套桌椅,前院更是擺了上百套座椅,貝克漢姆宅擺不完的直接在門外擺着,反正小孩喜歡玩,讓他們在院外一邊吃一邊玩便是。廚房裡格雷和臨鎮鎮長帶來的廚子共百餘人,下人們在這一個多小時裡的努力可謂超乎常人,爲了今晚的宴會,無人不想多長一雙手。部分廚子在烹調着各種菜式,部分忙碌地把酒菜端上桌。
“哇,好多人啊!我從來沒見過那麼多人聚在一起。整個小鎮的人都來齊了吧?”一個小孩站在貝克漢姆宅的門檻上,看着院內站着坐着的那些密密麻麻如同人海一般的情形驚訝地叫道。
“小子,你以爲就我們小鎮的人在這裡?你看看那是誰?”伊恩指着站在迎客廳門檻的一位衣着與格雷差不多的長着兩撇鬍子的中年人說道。那人的頭光得幾乎發亮一般,特別醒目。
光是貝克漢姆宅大門的人已經把視線遮擋住,怎能看見近半里遠的迎客廳?紛紛跳起來,希望能看到伊恩所說的那人。
“那是誰?”奧蘭多問道。
“根據我的記憶,應該是隔壁鎮的鎮長。”伊恩答道。不禁爲這麼多人而感嘆:“想不到格雷老爺爲了這次的酒宴,竟把一直有政治鬥爭的隔壁鎮鎮長‘霍普’也給請來了,看來他對所謂的二少爺很緊張嘛。”
“哇,隔壁鎮的鎮長都請來了?格雷鎮長好大的氣勢呀,連鎮長都請得動。”一個小孩道。
“笨蛋,格雷也是鎮長好不好?一個鎮長請一個鎮長,沒有多厲害的,除非那一個鎮長的地盤比格雷的大多了。”奧蘭多賞了他一個爆慄,道。“怎麼,還不見那個沒用的便宜兒子出場?他不是今天的主角嗎?不是應該一早就到這裡迎接我們的嗎?還沒當二少爺就開始講排場了,貝克漢姆家的人,果然厲害。”
歐文笑着摸奧蘭多的頭,道:“你還不是想和丹尼爾再打一場,把今天的氣出出而已,別說的別人這麼差。還有,今天是他的好事,不要把晚宴攪和了,不然你看格雷老爺放不放過你。”
在迎客廳門前,格雷得意洋洋的看着臨鎮的鎮長霍普道:“你看,今天我把整個小鎮的居民都請來了,多了一個鎮的居民認識你,此行不虧吧?”
“哼,你還不是想大肆宣揚你認了義子而已,說的那麼好,爲了我的名聲。”霍普不屑道。“對了,你那義子究竟有什麼了不起?還要特地把我請過來。你要知道,我不像你,你每天都遊手好閒,等着一月一次的田賦;我可是日理萬機,戈爾鎮沒我鎮壓,恐怕要出大亂的!”
“你就吹吧,你日理萬機。”格雷故作神秘得自喜:“再過一陣子你不就可以知道我的義子有多特別,那麼心急做什麼?肯定能讓你驚訝就是。”
“真的?”霍普不信地側着頭看了看格雷。
“額,各位靜一靜,容我介紹身旁的這人。”格雷沒有理他,走前兩步,隨意地指着霍普對着大家道:“這是我們臨鎮‘戈爾鎮’的鎮長‘霍普’先生,很榮幸可以把霍普鎮長請過來參加我貝克漢姆家的晚宴。接下來,各位繼續忙各自的,下人們正把酒菜陸續地端上桌面,請等候一下。”
“這就是臨鎮的鎮長?”一個人打量着霍普問道。“鎮長好。”
格雷走到人羣裡,招呼道:“各位不要着急,每席的酒菜都一樣,絕對會讓各位吃飽喝足,人人有份嘛。不要心急纔是。”
哪有人心急什麼?只不過是格雷自己心急而已。不管給不給面子,格雷附近的人紛紛圍上來恭賀道:“恭喜鎮長,賀喜鎮長,鎮長認義子,那是我們全鎮的光榮呀。不知丹尼爾公子是哪位?竟有榮幸成爲鎮長大人的義子。”
“呵呵,不用多久,你們便會知道了,不要心急啊!很快就會知道。”格雷故作神秘地說着。
“就你心急而已,只要不是史密斯那種人就好。一個史密斯已經把整個小鎮害慘了,再來一個史密斯,我們還能活?”一個站在人羣中的人低聲細語地說着。他身旁的人當然聽見,只是格雷顧着自述心情纔沒聽見。
“對啊,如果再來一個史密斯,我就算離開這塊故土,也不願意再留在這裡。”他附近的人自言道。
“誒,你們說那個什麼霍普鎮長,他家裡的孩子會不會像史密斯這樣?”一人細聲問道。
“嗯,如果他的孩子沒有一個像史密斯那樣的話,我們移居到他那也不錯。最起碼離家鄉不遠,這算不得離鄉背井。”
天色又暗下少許,每張桌子上都有幾份精緻的菜餚和平常沒有資格嚐到的威士忌酒。四人一席,除了迎客廳中央的那張古木色座椅顯得特別醒目,其他的座椅一律綠色。大人無序地坐在迎客廳和前院,幾乎關係好的便四人一桌,反正酒菜都一樣,只要見不到史密斯那惹禍大王,坐在大門外反而更開心,不過要給格雷面子,不得不坐在院內。
“怎麼主角還沒登場?”一個人等了許久,問道。
“呵呵,時間到了,主角怎麼會不登場?”格雷指着迎客廳一側的簾布,道:“主角這不出來了嗎?”
簾布被揭開,一個頭光禿禿的、神情憨實,似乎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的小孩穿着一套鬆垮的衣服走出來。他便是丹尼爾。
頓時,不管大人還是小孩,好像事前排練過一般同時站起。大人們手中舉着盛滿威士忌酒的酒杯,小孩們極不情願地舉着盛滿葡萄酒的酒杯向丹尼爾致敬。他們暗地裡偷笑,這個所謂的二少爺,不久前才被大少爺的寵兒火火好好地“招待”了一番。
小孩們原本可以喝上幾杯威士忌酒,他們的爸爸媽媽怕酒太濃烈,把可能是唯一一次能喝上對他們而言是最珍貴的美酒的機會給丟失了。
“這小孩,不是早上向我問路的那人嗎?怎麼會成了格雷的義子?”一個人瞧着丹尼爾,不解的自問。
丹尼爾看見他們每個人都高舉着酒杯,憨憨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定在原地不動,還是被格雷拉到身旁;低頭看了看桌面,桌子上還有一杯威士忌,他不知道自己該拿還是不該拿。
格雷看了看丹尼爾的樣子,問道:“怎麼了?回敬他們啊!”說着,拿起威士忌放到丹尼爾的手中。
丹尼爾學着格雷那樣回敬他們,剛喝第一口威士忌便被嗆得把酒吐在地上。他慌張地放下酒杯,酒杯不慎被丟落在地,管不得那麼多,只想着不要得罪和格雷一樣地位的霍德便好,連忙用衣袖爲霍德擦乾佔有幾滴威士忌的衣服,不住得對霍德說:“對不起,對不起。”
霍德一時不知發生什麼事情,裝作很大方地說道:“沒事,快點做好吧。”實際心裡偷笑格雷竟然認了這麼一個白癡爲義子。
坐在大門外的小孩不知道發生什麼回事,可院內的大人卻看得清清楚楚,打從心裡把這從未見過的小孩判爲白癡,只是不明白格雷爲什麼收了這麼個白癡還如此自豪,丹尼爾究竟有什麼可以讓他倍感自豪的?
格雷一陣尷尬,可他身爲鎮長,若這點小事都不能處理好的話,還怎麼當這鎮長?示意下人把地上的酒杯處理好,示意大家坐下。
丹尼爾做好,看着滿桌子的美味菜餚,口水都流了出來。見附近幾桌子的居民都有滋有味地品嚐着菜餚,問道:“這些食物,我都可以吃嗎?”
“當然。”
丹尼爾一手一隻雞腿,粗魯地把雞腿塞進嘴裡,大口大口地撕咬。雞腿的滋味,他無法形容,只道這是世上吃過最美味的食物。比起以前那吃不飽,沒有營養的爛麪包,完全是天壤之別。
“丹尼爾,怎麼如此這樣沒禮節?”格雷見丹尼爾那吃相,又看了看霍普那得意得在偷笑的嘴臉,叱喝道。
丹尼爾一怕,連忙放下雞腿,賠禮道歉道:“對不起,我一天沒吃食物,所以……”
中午的時候,格雷還不知道丹尼爾有過目不忘的本能,也沒有想過要認他做義子,怎麼可能在意一個下人有沒有吃飯,下人都是按時到指定的飯廳進食,可丹尼爾卻不知道有飯廳這地方。
格雷笑了笑,道:“你午飯沒吃嗎?不打緊,你餓了先吃吧,沒力氣可不行。”
聽到這話,丹尼爾又拿起雞腿,這次他不敢那麼大口的吃,小口小口地,雞腿被烤的油都滴出來,丹尼爾不懂得品嚐,只道這油很美味,雞腿更好吃。
見格雷和丹尼爾開動,人們跟着吃飯。
還沒吃上兩口,格雷突然站起,道:“多謝在座各位前來赴宴,現在我隆重得介紹我的義子。”他把正在吃東西的丹尼爾拉了起來,一手搭着他的肩膀,一手向着他。“這是我的義子,丹尼爾·貝克漢姆”
丹尼爾看了看格雷,又看了看前後左右還有大門外的數千雙眼睛盯着自己,連忙把兩手的雞腿給丟到碟子上,然後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油脂。
人們無奈的停下手,把手中的刀叉放好,站起來強作笑臉,賀喜道:“恭喜格雷老爺,恭喜丹尼爾少爺。”
“老貝,這就是你的義子?沒什麼特殊的,你這麼大肆宣揚,就爲了他?”格雷身旁得霍普拿起威士忌,一邊喝一邊上下打量丹尼爾,看了看他那好笑的樣子道:“很一般,十足長年累月沒吃飯的乞丐。”
“待會兒你就知道。”格雷被霍普當衆侮辱,自然很不爽,冷冷的迴應。“各位,相信你們都很想知道,我爲什麼要認丹尼爾做義子吧?”
格雷爲什麼要收義子,而爲什麼又要認丹尼爾做他的義子,沒什麼人想知道。他們想知道的是,丹尼爾會不會成爲第二個史密斯,這頓晚餐究竟能否順利吃進肚子裡去。
不過,這些事情當然要知道個所以然來,不然又來個史密斯都不明白原因,不是死得更慘?
“請格雷老爺一解。”不知誰說了這句話。
格雷正在幻想着幾年後,丹尼爾當上了帝國的大臣,對別人說,自己是格雷·貝克漢姆的義子。想到這裡,口水不覺地流了出來,滴在桌面上的那份牛排上。忽然被他們打斷了這個美好的夢,晃了晃腦袋,問道:“你們說什麼?”
見格雷的樣子,不知道他在幻想什麼,肯定不會是好事。居民暗自爲這頓晚餐擔憂。
“請格雷老爺一解爲何認二公子。”
“你們都想知道,我就講解一下吧。”格雷自喜道:“用不了三五七年,丹尼爾便會揚名天下,到時候我這個做爹的,不也會跟着出名?不僅如此,你們每一個都會沾上他的光,丹尼爾小鎮不再是無人知曉得偏遠小鎮。”
格雷的聲音很響亮,連大門外的小孩都聽得清清楚楚。
早上的時候,史密斯便在他們面前自吹自擂,說丹尼爾的記憶力有多好;原本還不信,現在連格雷都這麼對大家說,還要擺這麼大的酒席,恐怕不假。紛紛跳起來,越過前方站起的大人,看着丹尼爾,再次打量了丹尼爾一番,可還是不信他有這麼好的記憶能力。
大人們當然不知道丹尼爾有什麼能力與資格在國家內揚名,一臉疑惑的問道:“老爺何出此言?”
“因爲,我的丹尼爾是天才。”格雷得意的挺起胸膛,一臉鄙視得樣子看着霍普“他一定是整個帝國,不,應該是整個世界最聰明的天才。”
說是天才就算了,還要吹擂是整個世界最聰明的天才,不是讓別人笑話嗎?他們不想在這個對於格雷而言是重要的時刻丟他的臉。現在讓他丟臉,可能會讓自己繳納雙倍的糧稅也說不定。
貝克漢姆宅內的大人裝作十分崇拜仰慕的樣子看着丹尼爾。
格雷拍了拍身旁的丹尼爾。
“什麼事,老爺?”丹尼爾一時忘記了史密斯的話,貝克漢姆就是自己的爹。一時口快又叫了“老爺”,立刻矯正道“爹。”
所有人都瞪大眼睛,這就是格雷口中所謂的天才?可臉上不能讓他看見自己在笑,只能心裡笑得不可開交。
格雷尷尬得直想找洞鑽進去。不好下臺,唯有繼續在這裡厚着臉皮繼續自吹自擂。
“既然,你們都想知道,丹尼爾怎麼聰明。我就讓你們見識見識一下。”格雷的自信已經沒了一大半,“你們有什麼東西帶在身上?隨便是什麼,保證丹尼爾一眼就能記得住。”
丹尼爾在他們心裡的形象已經定了位,原本就不信他會是什麼天才,現在這麼一弄,根本就是個白癡蠢蛋,還見識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