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的午後,天氣格外的好。就算是吸血鬼懼怕陽光的東西。在這樣的天氣都會想出來走走了。陽光撒在身上。好舒服。
“真的不要一起打一把傘?”稚回頭問着鄧普斯·鎏。
“噁心。”簡單的兩個字。鄧普斯·鎏實在不想和他解釋那麼多。從出門到現在他就一直在問着他。難道兩個大男人同撐一把傘的樣子。會很好看嗎。用想的他都覺得丟臉。
“那你曬傷了我可不管。”稚好氣的回過頭。真是的。好心好意被他那麼說。不過算了。鄧普斯·鎏一向沉默寡言的。
回想早上。金主動找到他們倆,要他們去辦一件事。看着金拍着他們肩膀信的過的模樣。他就怕這樣。金的領導才能不但迷惑的了女人。也一樣對男人有着效果。甘願爲他賣命。甚至在大白天的就出來幫他查找上次那個女人的下落。金只簡單的說了句。“我聞的到一股很濃重的血腥味。你們去看下。”然後溫柔的叮囑了一句“小心一些。”就這樣便可以讓他們在大白天的出來爲他賣命。
他們這輩子看來都是笑着爲金賣命了。如果羅伊在的話也許比他們動作還快。羅伊那個傢伙是最聽話的一個了。可惜他現在在長老院陪杜克處理一些事情。不然只要金說話。那個傢伙一定第一個跑去。他們也不用大白天的打把傘出來讓人圍觀。打了個大大的哈欠。好睏哦。趕緊處理完就回去吧。白天果然不適合出來。回頭看了看那個已經很難受但卻還在裝酷的傢伙。算了。不理他。免得等下又捱罵。叫他曬死算了。
修長的兩個身影站在一棟大樓門口。
“就是這裡了吧。的確有很濃重的血腥味。”鄧普斯·鎏擡頭望了望。這幢樓有14層。回頭看了看稚。“你從後面進去。我從這邊進去。如果能抓住的話最好是抓住他。”不管他聽沒聽懂自己說的話。便徑自的走了進去。
稚看了看鄧普斯·鎏的背影。他總是這樣。不但沉默的可以。就算偶爾說出句話。都不等人家有任何意見。就消失在別人眼前。別說看到他笑了。就是別人在講笑話時。他都會覺得無聊的閃到一邊去。等你追問他的時候。他只有2個字搪塞你。“噁心。”算了。反正和這傢伙也辯不出什麼來。聽他的就是了。稚轉身去找後門。
進到一樓。濃重的血腥味更明顯的撲過來。這裡以前不是這樣的。至少在近些日子。怎麼會一夜間突然有這麼濃重的血腥味呢。昨夜在這裡一定發生了什麼。沿着已經有鋼筋裸露出來的地面。一路上樓。二樓的場景讓鄧普斯·鎏的瞳孔突然放大。不下30具的屍體。橫七豎八的躺在地上。鮮血噴濺在周圍。把整個2樓大廳裡染成一片暗紅色。不像是吸血鬼乾的。吸血鬼不可能這麼殺人。那是什麼呢?一連串的問號。壓向他。他還來不及考慮。就被地上的血所吸引。這一地的血對他這個一直喝仿血膠囊的吸血鬼來說。真的是一個考驗。手扶在牆在。來穩定住自己。不然他不保證下一秒會不會跑過去咬那些還有鮮血不斷涌出的傷口。這些血液在他看來。就是一個飢餓的孩子看到很多甜點一樣。閉起眼。但血腥味太濃。根本不是他閉起眼不去看就可以的,原本褐色的眼睛慢慢轉變爲紅色。尖尖的獠牙顯露了出來。
“鄧普斯·鎏。”稚從後門進來就看到鄧普斯·鎏不斷顫抖着。看着眼前的血跡。他馬上吞了一顆仿血膠囊讓自己以飽腹的狀態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然下一個和鄧普斯·鎏一樣表情的就是他了。
鄧普斯·鎏轉過身。沒等稚把仿血膠囊扔在他的嘴裡。鄧普斯·鎏就狠狠的抱過稚。一幅尖牙。狠狠的刺入稚的脖子。“鄧普斯·鎏。”喚了他一聲,稚深深的鎖緊眉頭。沒吸到滿意他是不會放開的。稚沒再說一句話。閉起眼。傾聽着他吸食他血液的聲音。
鄧普斯·鎏放開他。已經是3分鐘以後的事情了。鄧普斯·鎏的眼睛逐漸變爲褐色。神智漸漸找回。擡起臉看向稚。
“你看到了嗎?”鄧普斯·鎏在找回理智後問稚。
“不像是吸血鬼做的。”
“恩。我也這麼認爲。我們回去吧。”他不想再聞到這些濃重的血腥味。
稚看的出來。鄧普斯·鎏十分反感這裡。便想和他一起先離開這裡。
“這麼快就想走?”3樓處傳來一個男子的聲音。
聞聲向上望去。一個身着黑色皮製衣服的男人。出現在樓梯上。蓬鬆的頭髮有着些許的白髮。他的臉上有道明顯的傷疤從左眉心處一直蔓延到嘴角。看起來曾經這道傷疤很深。眼睛處被一塊黑布遮蓋着。也許把眼罩摘下來後。他的面目會很駭人吧。他的腰彎的很厲害。後背支起一個很大的包。
“你是什麼人。這些人是你殺的?”稚邊扶着漸漸好轉的鄧普斯·鎏一邊問着。這裡不能久留。他也支持不了多久。畢竟在吸血鬼面前撒出大量的血就是在逼他們就範。
“是,又如何?不過真正殺死他們的不是我。”拿出一把很粗的手槍。很明顯是改造過的。對着稚。“他們是你們殺的。”
“你確定?如果我嚐出來你身上以及你放在口袋裡的左手上。沾有這些無辜者的血。又怎麼算呢?”稚雖然很喜歡開玩笑。但是他一向思維也算是敏捷的。對血極度敏感的他。怎麼可能放過他身上的味道。
“我說了,他們真正的死因是你們殺的。”左手緩緩的從口袋裡拿出來。修長的指甲上還在往下滴着血。一隻手已經被血染成暗紅色。用紅色的手輕輕的扶過黑色的眼罩。繼續道。“他們都是爲了你們這幫人。。哦不。應該說。吸血鬼。他們的確是我殺的。但爲的就是引出你們這幫吸血鬼。鄧普斯·鎏。”
已經恢復心神的鄧普斯·鎏擡頭看向這個能叫出他名字的男人。他見過他嗎?的確看起來有幾份眼熟。但是在哪見過呢。不斷的回想着。那隻眼睛。。。。。“戊邪?”
“看來事隔5年了。你依然記得我啊。那個男人不在嗎?看來犧牲的人還不夠多。”他永遠也忘不了。5年前他在一次偶然的機遇下遇到了那個男人。奧德里奇·金。
那是個月朗星稀的夜晚。他的名單裡出現了一個人的名字。鄧普斯·鎏,當他在死人堆中。要找到他的時候,他正在挖掘死人的墳墓。雖然鄧普斯·鎏是一隻吸血鬼。但是他極力的不去吸活人的血。但因爲飢餓,他選擇了挖掘私人的墳墓來吸食一些不新鮮的血液。做爲血族的成員,他必須以血爲生。但做爲從小靠別人爲他準備好“糧食”的少爺。他不喜歡血腥的畫片。甚至是讓一個人因爲他而死。這是他做爲貴族的驕傲。
就在他想解決他的時候。鄧普斯·鎏竟然異常的冷靜。停止了一切的舉動望着他。戊邪拿出槍。想給他一個完美的解脫。但是,那個男人卻出現了。他看着那個男人。溫柔的蹲下。
用充滿磁性的聲音。問出口。“想活下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