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紅櫻提議道:“要不然,就以針對公司內部員工的獎勵爲名義吧,畢竟我們都會出現在遊戲中。”
我點了點頭:“倒也是,咱們全家都是穿越企業的成員,而我作爲穿越高層的家屬,最先拿到遊戲頭盔也是順理成章的。”
羅茜忽道:“誒,既然貝瑞可以製造幻覺,那麼直接讓玩兒家看我們的時候樣貌跟現實不一樣,這不就解決了麼。”
“好主意,這樣更加省事。”
我看了看貝瑞:“貝瑞,可行麼?”
“沒問題,這個很簡單。”
“不妥……”說話的是霍香兒:“玩家可以看到另一種相貌,但是我們總會和各方打交道的,可是玩家早晚會跟外界接觸,我想,魔法世界總有些記錄個人形象的辦法吧,至少畫像總會有的,這就會造成同樣的人具備兩種形象,肯定會引起懷疑的。”
我無所謂道:“那就再加一重保險,是凡跟我們相關的圖像信息,統統改變。”
“這我做不到。”貝瑞無奈的一攤手:“如果連魔法都要改變的話,倒不是不行,問題是這樣會很麻煩,有漏洞的。打個比方吧,天網能做到的,是已知目標,這樣可以直接進行制幻,但是未知的,必須要先讓天網‘看到’,而後才能進行影響,這樣時間上就來不及了,人家已經先看到了,我才能做出反應。”
我嘆了口氣:“唉,也就是說,首先要把信息傳遞給天網才行,看來改變相貌是走不通了……算了,就用我們的本來樣貌吧,反正遊戲是穿越企業開發的,我們樂意!又沒獎勵高級道具,不過是個名字和形象,就這麼着吧。”
老爸苦笑:“有得必有失,這也是沒辦法,也只能這樣了。”
老媽倒是挺高興的:“怕什麼,出名還不好啊,別人想要這機會還沒有呢。”
大體上,關於“遊戲劇情”跟異界相沖突的內容,我們能解決的都解決了,目前不能解決的,留給專項小組負責搞定。
最後,我問道:“大家還有什麼能想到的問題麼?”
羅茜舉手道:“我還有個問題,雖說我對網遊也就是偶爾接觸一下,不過我知道,絕大多數網遊中都有個很重要的必備內容,就是魔寵。而異界也的確有魔寵,但問題是,我們要不要增設這個功能?增設的話,怎麼才能讓玩家跟魔寵建立契約關係?如果我們解決了這個問題,而玩家不想再玩兒這個遊戲的話,玩兒膩了,那些魔寵怎麼辦?”
我一愣,旋即肅然道:“這個問題很重要!有了魔寵的玩家實力會大大增強!對我們絕對有利!必須要有這個設定,但就像你說的……唉,如果不解決這些問題,玩家的損失到好說,大不了就說暫時無法開闢這個功能,但是我們將至少損失掉網遊計劃中一半兒的武力問題啊!甚至可能更多,畢竟魔寵數量上是沒有限制的,有本事弄多少都行。”
這時楊紅櫻擡起手臂豎起一指,看上去很有氣質,經歷了兩界生活的楊紅櫻,更加迷人了:“最後一個問題我覺得解決起來倒是很簡單,簽訂過契約的魔寵,再次簽訂契約時,難度是非常低的,要知道通常大批量的魔獸交易,都是有主的魔獸,採取的都是轉讓的方法。當然,等級較高的例外,畢竟沒有人願意將高等級魔獸征服後再進行轉讓。我想,我們可以在遊戲中聲明,魔寵是可以轉讓的。這樣一來,即便玩家不想再玩兒這個遊戲了,臨走再賺一筆錢沒人會拒絕吧?如果不想賣給玩家的話,我們也可以回收。”
羅茜點點頭:“這法子好,只是,總有些不缺錢的玩家的,對於這些人怎麼解決你?白白浪費了終究很可惜啊。”
“捆綁服務!”我笑道:“我想既然喜歡玩兒遊戲,那麼即便一個遊戲膩了,他還會再尋找新的遊戲的,我們可以在遊戲條款上加上一條,如果不打算用魔寵換錢的話,可以將魔獸的轉讓給穿越企業,數據將會保留下來,如果將來還打算玩兒穿越企業的新遊戲的話,這些數據將會帶到下一個遊戲中。”
“咱麼還要開發別的遊戲麼?”
我笑笑:“那是以後的事,不管開發與否,都不能讓玩家在異界中弄到的魔寵浪費了。這才附和我們的利益。就是……”我哀嘆一聲,狠狠的抓扯着頭髮:“簽訂靈魂契約是很麻煩的!除了必要的靈魂契約的魔法步驟,血液也是個重要的媒介啊!咱們總不能賣頭盔還抽血吧?”
楊紅櫻道:“是啊,其實不光是契約,萬一有人弄到了神器呢?”
我擺擺手:“神器好說,要麼花錢買,要麼設定成任務物品,回頭給個強力道具的獎勵就行了。但是用血液描畫魔法陣的過程是無法省略的,沒有這步驟,還有靈魂……通過網絡傳輸,能不能讓契約的效果產生呢?”
貝瑞開口了:“我有九成成的把握完成這個步驟,畢竟所有玩家的精神力是敞開的,我可以直接通過天網與目標的靈魂連接在一起,短時間內絕對沒問題。如果能夠解決血液媒介這個步驟的話,我想建立靈魂契約是可以的。”
我眉頭緊皺:“可血液這偏偏是最關鍵的所在,簽訂契約要的可不是一滴兩滴的血,至少要夠畫完一個魔法陣的,說起來這簽訂契約的法子到底是誰發明的?貌似跟任何一種魔法系別都不同啊,而且必須用血液,沒別的路走。”
孟聽雨忽道:“主公,各位,其實我們可以換一種思路的,未必一定要玩家親自簽訂契約,我們可以專門設立一個機構,由我們來簽訂契約,而後將魔獸交給玩家使用,玩家擁有第二指揮權,平時我們不管,這樣所有問題豈不是都可以解決了麼。”
我搖了搖頭:“不,沒玩兒過網遊你是不明白的。我舉個例子,就好比我吧,其實玩兒網遊的時候,總想能發現別人沒有發現的好處,尤其是關於寵物,甚至是有些人因爲是‘遊戲’,所以可以毫無顧忌的去冒險,哪怕是巨龍的巢穴也敢闖一闖,就像看看自己碰碰運氣,如果搞個巨龍做魔寵,那是什麼概念?但是如果要先抓到魔獸,再返回來遊戲商幫助簽訂契約,這感覺非常糟糕,真的。”
孟聽雨納悶道:“巨龍?有沒有搞錯啊,玩家腦子裡在想什麼啊?”
我聳聳肩膀:“很正常啊,等你玩過網遊就明白了。何況,我也期望着這種事的發生呢,萬一那個玩家真的運氣好到家了,那也是我們的運氣啊。”
老爸古怪的看着我:“咱們的運氣?別開玩笑了,得罪了巨龍族後果不堪設想!那不是我們現在能夠能承受的!即便是其他落單的超級魔獸,如果因爲那些玩家毫無顧忌的冒險行爲,帶來的後果可是由我們擔着的!別忘了,這些玩家可不是一般的傭兵團,誰看不出來他們跟我們是一夥的!玩家搞三搞四,人家可不會認爲那是個人行爲,只會找咱們算賬!”
我嘿嘿一笑:“爸,其實這問題很好解決,我以前就想過了。別看所有玩家的消費都只能跟我們做。但是我的設想是,名義上不允許他們宣稱是我霍悠賢的人,這些魔偶,代表着一個新的種族,當然,這個種族叫什麼以及有什麼歷史我還沒想清楚,不過概念已經有了,比方說,他們是一羣有了生命的……金屬元素人,具體細節交給企劃部門研究,要說的通。所以大方向上,他們每個人代表的都是自己,而按照正常的網友套路,首先是要達到一定級別才能走出新手村,回頭嘛,我們可以讓級別夠了的,通過傳送陣,從萬獸山、加希亞聯邦國和西金帝國三個位置向外擴張,隨後玩家能不能在大陸上混得開,那就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了。自由度高嘛,也不是不可以跟別國進行交易,但是要有所限制,好東西只能跟我們交易,無所謂的或者是價值連城的非戰略物資,可以隨意,在與別國別族合作交集方面,大體上也走這個路子。反正一句話,限制方面的設定就是,好處我們拿,無關大局的隨意。”
孟聽雨皺眉道:“那這些玩家不會把大陸攪和的一團糟麼?”
我得意的笑笑:“放心吧,其實我剛纔說巨龍只是打個比方,按照玩家的想法,我們,以及各國各族,都是NPC,而在通常情況下,NPC代表着不能得罪,當然,我們也會設定一些這方面的規定,比如在沒有任務許可的情況下,隨意傷害普通人NPC,會帶來一些懲罰,比如……成爲刺客公會的懸賞目標。錢我們可以出,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玩家最在意的是什麼?等級啊,沒有誰希望自己經常被砍會新手村的,除非有值得冒險的收穫,可是隨便傷害百姓,能讓他們得到什麼?其次,通常玩家都會認爲NPC的等級要比玩家強悍無數倍,所以沒人會對城裡的目標感興趣的。而最最重要的,就是NPC代表着任務,任務又代表着獎勵,事實上,這跟傭兵沒啥太大區別,所以玩家爲了得到好處,當然不會得罪NPC了。他們在意的,是到野外去打怪。”
孟聽雨一愣:“打怪?你是說魔獸?”
“沒錯!不過無限制的打魔獸也是不可以的,我們會劃分很多職業,給他們找事幹。採礦、採藥、鍊金、店員……等等等等,最起碼,傭兵公會有的是任務,夠那些玩家忙活的了,隨後在面對同行競爭的矛盾中,他們事多着呢,我承認,有被滅掉的可能。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呵呵,最後誰滅掉誰可就說不定了,你不要小看地球人在玩兒‘遊戲’方面的智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