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離開了有三個月吧, 和你的妹妹在一起!”洛央打完最後一個字,擡頭看向自己開門進來的沈銘森。
“是啊,你不說我還沒在意, 還真的是有三個月了!”沈銘森將手上的鑰匙順手塞進了自己的口袋裡。
洛央的身體有些痠痛, 大抵是打字的時間太長了的原因, 這會子想站起來休息一下。
沈銘森看出了她的意思, 按了按她的肩膀, “坐着吧,我給你揉揉!”
“他們不是今天回來嘛!你不回去看看你妹妹?”洛央擡手扶住他放在她肩膀上的手,緊緊握着, 好像生怕他跑走了一樣。
“不必了吧,我想她說不定一時半會兒回不去家裡呢!”
沈銘森話中的意思, 洛央也是懂的。
其實在她的心裡, 特別希望李珣能和沈銘雅在一起。倒不是因爲不想李珣再來糾纏她, 只是因爲她能從沈銘森的描述中感覺到沈銘雅對李珣是真愛。而李珣對沈銘雅的態度,也是一天一天改變了, 或許連他自己都沒有發現,他對沈銘雅的感覺,和以前是明顯不同了。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旁觀者永遠都是比身在其中的人要清楚一點的。
“我希望李珣和小雅真的可以在一起!”洛央這麼說着。
“爲什麼?”沈銘森問。
“因爲我覺得她們適合在一起,就這麼簡單!”
也許愛情本來就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吧, 只是我們自己把它弄得複雜了, 到頭來自討苦吃。
而且, 最可笑的是, 當我們身在其中的時候, 我們卻什麼都發現不了。
“說的也是!”沈銘森笑了笑,“我倒是沒有你想的仔細了。”
“銘森, 你知道嗎?這一段日子以來,我決定和你在一起,可我心裡的那個疙瘩,終究還是一個疙瘩,所以……”
“你放心,我會等你的,這一次,我絕不會逼你的!”洛央的話沒說完,沈銘森就打斷了她。
一個多月前,兩人終於確定了戀愛關係。
可是沈銘森的心裡卻並不是很高興。
因爲他發現,雖然關係是確定了,可是在洛央的心,依舊是沒有打開,依舊是像是緊閉着的大門一樣,推都推不開。
若是以前,他估計會強行給她灌輸自己的思想。可是如今,他不是過去的那個沈銘森,洛央也不是當年的那個她了,所以他再也不會那樣對她了。
所以,一個月的時間,他們之間的關係,更像是有一種“相敬如賓”的感覺在裡面。
但沈銘森知道,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
他發現洛央雖然看起來變了很多,可是有一點兒沒有變,那就是她心中的膽小:她害怕付出自己的心,所以他必須花更多的精力打開它!
對於這些,他並沒有怨言。
“我恰好寫完了這本書呢!”洛央指了指自己面前的電腦屏幕,“你來的可真是時候。”
“怎麼?”
“這本書,可就是我當初答應的給你背書的那本書啊!”洛央撅起了自己的嘴,“不知道的,還以爲我在曬名牌呢,到處都是寫着‘博森’兩個大字!”
“那可是謝謝你了!”沈銘森笑着半蹲下來,抱上她的腰,“說吧,我該怎麼感謝你?”
“我想吃粘牙糖了!”瞬間,洛央變得像是個孩子。
沈銘森皺了皺眉頭,“怎麼忽然想到那東西?”
“也沒什麼,就寫書的時候寫到了,所以想吃了!”她也回身,抱住他的脖子,“你陪我去我的小學門口買,好不好?”
沈銘森有些哭笑不得,可還是應了。
坐在車上,洛央變得很是興奮,“我跟你說啊,小學的時候,我可是我們學校的風雲人物呢!”
沈銘森和洛央,是大學時候才認識的。沈銘森知道的關於她中學時候的一些事情,都是她告訴了劉蕊,劉蕊告訴了自己,他才知道的。可是她從沒給劉蕊說過她小學時候的事情,所以他也就不知道她小學時候的日子了。
這是洛央第一次主動地跟他說起她的曾經。
“那個時候,我是父母親人眼裡最好的孩子,因爲從小,我的學習成就就很好很好。我不逃課,不打架,不早戀。我總是考年級第一。可是那個時候,我的數學很好,但是語文,總是考的很砸很砸。更有意思的是,我的作文分數很低呢!”
這倒是讓沈銘森有些驚奇了,“你不是從小時候開始語文成績就好啊?”
“不是的!”她笑了,“所以說啊,我高中的時候選擇了文科,沒有選擇理科,大學的時候選擇了中文,後來選擇了寫文,認識我的人都覺得那很不可思議。其實……我自己也覺得很不可思議!”
“沒什麼,我倒覺得那很正常!”沈銘森騰出自己的一隻手握住了洛央的,“這隻能說明我的小央是有才不外露,等着後發制人呢!”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是喜歡聽好聽的話的,縱是那個人嘴上說自己不在乎這些。
洛央聽了這些話,笑地更開心了。
“可是奇怪的是,不知道爲什麼,那時候的我,明明有着別人只能奢望的光環,卻過地並不快樂。我每天坐公交車上下學,用比別人早到和晚走的那一段時間寫自己的文章,然後藏起來,或者是直接扔了,總之是不讓任何人看到。現在想起來,那個時候的自己,真的是很傻!也沒想過讓別人知道,就是覺得那是我生命的全部……”
這是洛央從未對別人提起過的事實,沈銘森是第一個聽到這些話的。
沈銘森沒想到小時候的洛央竟然會是這個樣子的。他本以爲她小時候應該是純粹的乖乖女,不管是明面上,還是私底下,都是乖乖的,可是她卻告訴他,那個時候的她,是有着自己的小秘密的。
“我早就知道的,你天生,就是屬於文字的精靈!”沈銘森將洛央的手握地更緊了。
“你是第一個知道這些事實的人!”
“想知道小時候的我,是什麼樣子的嗎?”沈銘森笑着問她。
洛央點頭。
他說,“小時候的我,因爲家裡窮,沒有錢,總是被別人笑話。我可以考試考到第一名,可以成爲班長,可是我卻沒辦法請同學們在炎熱的夏天吃冰激凌,沒有辦法和男同學們買彈珠一起玩,所以我永遠都是被排斥的那個。所以,我的性格就開始變得偏激。我不再做班長,開始逃學、打架、早戀,夜不歸宿。可當時我就在想,我要成爲最有錢的人,我要所有人都聽我說話,我要所有人……可是當我得到這一切的時候,我發現我並不開心!”
他們的年少時光,是那樣的不同。
一個是乖孩子,即使私底下有着自己的小小的秘密,她還是爲着自己一生的理想在奮鬥的。
另一個是壞孩子,即使也可以有讓人仰視的成績,他卻讓人難以接近。
可是命運就是這樣有意思,這樣子的兩個人,竟然就這樣走在了一起。
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可以光明正大地用“我正在寫文章”這樣一個理由打發掉別人的邀約;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可以告訴別人自己將來的夢想是可以寫很多很多的書。
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可以告訴別人自己得到了數不盡的錢財;又是什麼時候,他的身邊,竟然沒有了自己心愛的人,他竟然傷了自己對自己最好的人。
“其實,我們都無需緬懷過去的,因爲時間公公是個笨傢伙,根本就不會倒着走!”
洛央的話,把沈銘森給逗得笑了。
恰好遇到了紅燈,他便伸出手來輕打了一下她的額頭,寵溺地說到,“你啊你,就是知道我沒文采,老是喜歡用這些小學生作文裡的句子糊弄我!”
“騙人,這纔不是小學生說得出來的話呢!不信的話,你告訴我,你小的時候寫地出來那樣的句子嗎?這纔是文采呢,不知道就別亂說,真是的,小看我!”洛央的嘴,撅地老高老高,竟然像是七年前一個樣了。
“可是我忘了告訴你,小的時候,我的作文每一次都是老師會在班裡朗讀的範文呢!”這下子,沈銘森倒是得意了。
當很多年都未見的小學出現在自己眼前的時候,洛央臉上的笑意,越發地明顯了。
“先進去看看再去買東西吃,好嗎?”
現在是上課時間,即使是在校外,也可以聽見朗朗的讀書聲。本來門衛是不讓他們進去的,可是洛央和沈銘森給門衛說明了來意之後,那門衛便同意了,只是告訴他們要安靜一點。
時隔這麼多年,再次踏進這片土地,身邊,是自己最愛的人,那種感覺,真的和以前不一樣了。
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在心頭涌上:十幾年的歲月,匆匆而過,改變了的,太多了,唯有這老舊的教學樓,才能讓她感覺自己從未距離年少時光有多麼遙遠。
“小央,我覺得這裡有一種莫名的親切感,你說,會不會是因爲咱們倆冥冥之中就是要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