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第章

其實,裝X裝聖母裝水仙也是技術活,但是爲了我美好而光明的未來,我義無返顧了!可是裝完後,就有很多後續事情要解決,例如跟在我身邊的丫頭。靠得我越近的人,越容易發現我身上的問題和疑點。對此,我大多是不作迴應,就算看見她疑惑的眼神也總是視而不見。

見多了貼身丫鬟轉身成情敵的戲碼,我一般不跟身邊的丫頭親近。就算綠竹這丫頭表現得還不錯,看得多,卻不多話,很有眼色。我天生就對這個世界沒什麼安全感,防備得多一點也是正常的。

這個時候,我正在做一件很有意義的事,而綠竹也在做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我寫她選。

我在抄詩,我把腦袋裡的絕詩絕句幾乎都抄了出來,寫在紙上。除了開始拿筆的時候字有點慘不忍睹之外,手感練一練也就練出來了,字跡娟秀,咋一看,還有那麼點風骨。練字這事急不得,畢竟我已經很久沒拿筆了,重點是這詩。

前幾天,我拜忌完春梅回來後,老鴇果然拉着我商量要怎麼賺錢,本來我是應該她說什麼就做什麼的,可是那一次我反對了她的想法。她想利用我這張臉,我這身段,我那僞裝的才華狠狠的將我推到高處,前期先賣藝陪酒,當然,客人必須是精挑細選的。

在我人氣到達一個高、潮後,想必她連我的身體也要出賣了,所以,我必須反對,必須阻止。

我不想去賣臉,想想我原來那公主的身份,要是正常的文來說,就算是公主,在這種地方呆過,就算沒被人碰過也失了清白了。但這不是個正常文,所以我並不用擔心清白之類的問題,因爲沒有人會把這種事放在心上。

可是,就算是這樣,我也不想把作者設定的臉給暴露出去。

第一,這張臉過美,除了設定的那十個男人不能對我一見鍾情之外,這張臉對其他的普通人是充滿致命的吸引力的,很容易讓人達到過目不忘的效果。一旦我這張身爲芍藥的臉被人記住了,那我出去混時被人認出來了怎麼辦。

上面已經說過了,名字能隨便換,但臉不能,我並不具備疤哥那一天整三次容的技能。於是我只能想辦法藏住我的臉,露出一雙眼睛已經是極限。

爲了藏住我的臉,我開始努力忽悠老鴇。那些男人都是好奇心重的生物,咱就從這點下手,先讓我蒙着臉大方的出去晃一圈,帶着面紗跳了一出羣舞,彈了個讓人印象深刻,過耳不忘,可以流傳好幾年的名曲就回來。

我雖然藏着臉,卻也模糊的看得清個大概,讓大家知道我是個絕色女子,而且絕對穩穩壓過整個畫舫的女子,就連名聲在外的花魁名妓也被我第一次出場就蓋住了風頭。接下來,我就定下了嚴厲的規矩,爲了對得起老鴇給我的才女名聲,我便放言出去。

想見我,可以,拿出本事來,詩歌,對子,都可以。鬥得過我的詩,便見一面,鬥得過我的對子,便讓其見到我的真面目,鬥得過我的琴,便相陪一個晚上。要是琴棋書畫全部穩當當的贏了我的話,多些肢體接觸也不是不可以。

而且,我不要求人家本人上,客人可以帶有才華的打手!

老鴇開始還擔心我這麼做會把人給嚇跑了,畢竟,鬥個詩先交錢,鬥個對子,還是先交錢。不過,對方贏了的話,錢可以退回一半,我白陪他玩兒。但輸了的話,客人要再出一倍的錢,這對我來說有利,也有非常大的危險。

我敢這麼做的原因無非就是同爲□□文的某個女強女主這麼幹了,而我腦袋裡塞的東西多,這不是不用白不用麼?準她抄不准我抄,我也太虧了。以前是女配也就算了,可我現在雖然倒黴了一點,好歹也是女主。該女主得的好處,我是一定要得的,男人除外。

而那被抄慘了的李X杜X等人,我對他們致以崇高的敬意……都被抄成篩子了,我還戳了他們一個洞。

老鴇沒擔心多久很快就樂壞了,這前撲後繼的傻人還挺多的,不宰白不宰,而且他們還基本全部敗在了第一關的詩上。

這讓我成功守住了神秘,還小賺了一筆。

看前景這麼好,很快老鴇就不滿足了,鬥詩的費用一加再加,從白銀到黃金,只增不減。而且還故意放出話來,這世上,想見芍藥的人很多,但是見到她的,五根手指頭都數得過來,真是可憐喲。

這畫舫,幾天賺的比幾年賺的銀子都多,老鴇樂壞了,見着我一口一個親親閨女兒,聽得我全身汗毛根根豎起。

我名聲出去後,各地的才子啊什麼都跑了過來,要跟我鬥上一鬥,不過,他們全部敗在了唐詩五百首的裙角兒下,躺平了。來的人越多,我的名聲就傳得越遠。很快,我有了第一花魁的名號,而且還是史上最神秘的才女花魁。

不但男人跟我鬥,連女人都來了,聲勢太大,害我有點抗不住,差點捲起包袱直接跳河跑。要不是守衛越來越嚴密,我還真跑了呢。說這守衛嚴密,也是名聲惹的禍。有些小人見明面見不到我,就來暗的,每天晚上想偷爬進我房間的男人都是按打算的。

還好我早有防備,畫舫裡房間又不少,我幾乎天天換房間睡,看得其他的姑娘們羨慕妒忌恨。這些天來,我除了寫一些詩和對子,幾乎不出門。

綠竹看我的眼神從疑惑漸漸變成了一種盲目崇拜,見過做這行撈錢的,可沒見過這麼撈錢的,見過幹這行無比風光的,可那些人風光是靠陪男人來的!跟着我,綠竹隨便在男人旁邊轉一圈,泄露些我的小喜好,她的荷包很快就能滿了,還能回來換個荷包接着晃。在整個畫舫的丫鬟中,數她賺得多,還超過了好些賣身的姑娘。

還有,她見我寫詩的速度……簡直就不是人能有的,於是崇拜就有點神化了。

抄麼,把腦子裡的東西弄出來就行了,當然快。

如今,我房間裡也堆了好幾箱子錢財,這屬於我私人的,老鴇那的都快成小山了。我現在正打算把這些東西弄出去,換成銀票,要全國都有分號的那種。但問題是,我怎麼樣才能神不知鬼不覺的弄出去呢?

有了這些錢,我可以啥也不幹找個地方隱居過日子,傻子才清高的什麼也不要就這麼跑呢。不過,如果實在帶不走的話,我也不是那麼貪心的人。

這些天南宮渣幾乎天天來,但大多都是乘興而來,敗興而歸。我高興了,讓一讓他,他詩壓過我就能進來和我從詩詞歌賦聊到人生哲學,我順便做出一副身不由已的樣子,對月憂傷一把,然後再用對子把他送出去。

我再高興一點,可以勉爲其難的和他從詩詞歌賦聊到人生哲學,再哼兩個小曲兒,然後用對子送他回去。他看得到,摸不到,靠近不了的心理,我每次都抓得很好,讓他對我從有點興趣,到忍不住靠近,再到一天不見,不說上一句話,聊聊詩詞就全身不舒服的地步。

看着他一天比一天準時報到,我那心裡,別提是個什麼滋味兒了。

他跟老鴇說了好幾次想幫我贖身,這我是知道的,有一次綠竹聽到了他和老鴇的對話,還特意跟我說了。這丫頭非常不想我離開這,離開了這,也就代表她的荷包很難鼓起來了。老鴇現在更是死抓着我不放,就算對方給再大的誘惑也不放手。

不過,我現在覺得,她很快就得放手了。因爲南宮渣是誰?皇商!認識的官兒多了去了,老鴇雖然在這裡有些關係,也鬥不過他去。所以我等着,看他怎麼把我乾淨的弄出去。他從不和我提幫我贖身的事,不知道想給我驚喜還是另有安排什麼的,或許還有其他對我不太好的打算。

我不是那種會靜靜等待安排的人,於是我必須做兩手準備。我覺得,我又要開始慢慢出去走走了,而不是悶在這裡。做好決定後,我寫好新待用的詩詞,便偷偷在懷裡塞點銀子,打算出去找個地方埋起來,我一天天慢慢運,總得給我運出去些的。

雖然我這方法笨,但我只對這方法有安全感。

我懷裡揣着銀子,稍微僞裝一下,就帶着綠竹下了畫舫,老鴇雖然找了更多的人保護我,看着我,可這些人都是臨時找來的,我要避着他們藏些東西並不困難。就算是綠竹,我不想讓她知道的事她也無法知道。

街道上很熱鬧,熙熙攘攘,街上現在多了很多年輕女孩,她們大多以面紗遮面,故做神秘,可偏偏卻沒人對她們的相貌產生興趣。這是新的流行,自從有了那個美貌無雙,才華絕豔,終日以面紗遮面的神秘水上花魁後,在外的年輕女人也學會了這一手,戴個面紗,遮住臉,增添了神秘度,又不讓人看到自己的長相。

只是,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因爲很容易被人抓去賣掉!所以,聰明點的人還是不要隨便盲目模仿比較好。年輕女孩子該呆在閨房裡就呆在閨房裡,不要隨意出來走動。

街上多了蒙面紗的女人後,對我來說也方便多了,同樣是蒙面紗的,我穿的普通,頭上也沒戴多餘的東西,就連綠竹的打扮也普通得很,我一般不隨便擡頭亂看,也就少了被人認出來的可能。只要不停留在一個地方過久,我很有自信不會被認出來。

除了一點,就是我身後跟的那兩大塊頭,他們着實讓我頭疼!

街上的女人多歸多,但大多是不怎麼安分,喜歡拋頭露面的,還有幾個我眼尖的認出來,是某某樓,某某院裡的姑娘。因爲畫舫生意過好,總會有羨慕妒忌恨的人來找點事。

我帶着綠竹走在前面,不會完全甩掉後面兩個大漢,也不會讓他們太靠近,就造成了一種是他們哥兩在嚴肅的壓大街的美好誤會,而我和綠竹只是兩個走在前面的普通姑娘家。

因爲我的名頭越來越大,這個地方的文人騷客一日比一日多,都造成了一種讓我非常汗顏的空前盛況。走個幾步便能看到有人大聲吟詩,再走個幾步,又能看到幾個書袋子手裡拿着書卷爭論不休,吵到後來竟然說出來要鬧到芍藥姑娘面前,讓她去分個高下。

作爲他們嘴裡的芍藥大神,我覺得壓力很大。如果他們知道我是個什麼貨色,他們大概不會幻滅,只會直接集體組團跳海。我默默從他們旁邊走過去,一邊感嘆,科舉也沒見有這樣的人賣力啊,果真是世風日下,我搖頭晃腦的。

不同於我感嘆的樣子,綠竹看起來很興奮,因爲這一切都是因爲我而存在的,她走起路來總是將腰桿挺得直直的……雖然我不懂她在驕傲什麼,也沒打算去打斷她。

有件事不得不說一下,雖然我腦袋上扣着芍藥的名字,其實大家對綠竹的臉比對我熟悉,所以這一次,我讓她和我一起做蒙面俠了。

綠竹大概是太興奮了,走起路來有點小蹦跳,她一不小心就撞到了我身上,撞得我向前一晃,我揣在懷裡那袋銀子飛了出去。我眼睜睜的看着銀子越過人羣,掉落到一個蹲坐在地上的男人腳邊,那男人腳邊放着一塊木牌,上書“賣身葬父”四個大字。

我想,我見鬼了纔會用那麼一大袋銀子買個男人回去。所以,我用“你給我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的眼神看着綠竹。然後,我仗着沒人知道我的身份,打算去那個男人哪裡把錢要回來。

我不是個好人,從來不是,我不夠善良,從來就是!我氣勢洶洶的去了,然後看到那個男人擡起了頭。這個男人我認識,就是上次跪地的那個。這次他沒跪,身上穿得破破爛爛的,只比乞丐好一點,頭髮更亂了,像是好幾個月沒洗。

他旁邊放着一個席子,席子裡裹的大概是屍體。他眼睛裡佈滿血絲,黑眼圈非常濃重,整個人看起來疲憊非常。

我眯了眯眼,別以爲他一副可憐的樣子我就心軟了,彎下腰,我把錢袋拿起來,還沒來得及完全收到手裡,錢袋就被另一直大手扯住了。我用冷漠無情的眼神看着那這隻手的主人,只聽見他說:“我跟你走。”

聽到他的聲音,我彷彿被雷劈了一樣,一腳踹在他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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