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發展是增強發展整體性的關鍵之舉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協調是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正確處理發展中的重大關係,重點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在增強國家硬實力的同時注重提升國家軟實力,不斷增強發展整體性。”這就深刻地闡述了爲什麼要協調發展、什麼是協調發展、如何推進協調發展的問題,充分體現了我國在經濟新常態下發展理念、發展體制、發展方式的變革要求,勾勒出我國“十三五”時期整體性發展的新格局,對於我們正確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各種矛盾,力求通過補齊短板化解突出矛盾,在攻堅克難中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指導作用。
協調發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增強發展的協調性才能使中國經濟行穩致遠。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強調的不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難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講的是發展水平,“全面”講的是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全面建成小康,覆蓋的領域要全面,是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全面進步的小康;覆蓋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體人民的小康;覆蓋的區域要全面,是城鄉區域共同的小康。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成爲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與此同時,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仍然突出,特別是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協調、產業結構不合理、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等矛盾仍很突出。這些嚴重製約着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問題是事物矛盾的表現形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增強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就是承認矛盾的普遍性、客觀性,就是要善於把認識和化解矛盾作爲打開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協調發展因應發展失衡和不可持續而生,是發展實際倒逼而來,也是因時而動、應勢而爲,發揮主觀能動性的主動選擇。
堅持協調發展,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正確處理發展中的重大關係。抓住重點要害,才能“舉一綱而萬目張”。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難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改變“一條腿長、一條腿短”失衡問題;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在增強國家硬實力的同時注重提升國家軟實力,不斷增強發展整體性。把這幾個發展中的重大關係擺正理順,就能使單項發展的動能聚合成整體發展的勢能,形成更有利於解決發展問題的總體之勢,開創相互促進、協同推進的良好發展局面。
◇協調發展是“十三五”時期的主旋律
增強發展協調性,關鍵是做到兩點論和重點論相統一。無論是區域協調發展還是城鄉協調發展,無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還是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既要考慮鞏固和厚植原有優勢,也要着力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加大對落後地區、貧困人口、弱勢羣體的幫扶力度,在協調發展中拓寬發展空間,在加強薄弱領域中增強發展後勁。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優勢和問題各異。只有善於運用辯證思維指導工作,既突出重點,也統籌兼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把協調發展理念落到實處,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發展成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