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說,現在年紀還小,該好好讀書。談戀愛?以後有的是時間。
媽媽說的對。
只是現在拿日子混錢的一一很想在那個拿錢混日子的年代早戀一場。可是,晚了。一件事做錯了,會後悔。沒做,會遺憾。做錯了後悔的,從此學會三思而行避免重蹈覆轍的再犯。留下過的遺憾,則會成爲記憶在永恆裡烙下的疤,醞釀成的殘留在心裡的半盅蠱。
是誰說過,寧願後悔,不留遺憾。可惜,晚了。
那個隔壁班的男生,高高瘦瘦。高中入學第一天,梓雨便意外記住了那張臉。倒也不是特別帥的那種類型。更與傳說中的一見鍾情扯不上一毛錢關係。只是在中考失利後的一整個鬱悶而漫長的暑假,梓雨終於也沒能讓自己恢復到那個十六七歲該有的簡單心情。畢竟,她感覺自己又一次讓父母失望了。
梓雨是在新生報到的教室門口飄浮徘徊時不意間看到他的。當時走過的是一羣男生,只不過他高一點,穿着招搖一點,還特別配戴了一副黑色邊框的眼鏡,於芸芸衆生之間稍顯那麼點別具一格。梓雨從來不喜歡戴眼鏡的男生。同樣,也不相信那種叫一見鍾情的身外之物,至少她不相信這中命中率極低的事會頃刻間砸到自己頭上。即便是千萬分之一的概率真那麼不幸地發生了,那一定,從最初的喜好到收場時的厭倦也就只差毫釐了。
這所學校可能真是太小才見證了這所謂緣分的神奇。擡頭不見低頭也會偶然遇上,見得多了也就成了習慣,習慣是一個壞習慣。步入普高就意味着放棄所有悠然自得的生活情操。一整個被高考壓得不見天日的灰色雨季裡,懵懂的心憑空多了幾許羈絆。
還記得十六歲生日的那天,梓雨竟然收到了一張摺疊至最大極限的小字條。簡單的“生日快樂”四個字翩翩躍然於白紙黑字之上,連接着一前一後兩個單一的名,彷彿整個世界被這迸發於瞬間的感覺凝固了。那顆鮮紅悸動的心綻放得何等純淨而美好。十六歲,人生僅有的一次璀璨花季。十六歲,對今天以後一切未知的嚮往。
其實那個青澀年代的梓雨從內心來說是沒什麼可用來支撐自信的,卻又急於用清高來掩飾自己灌注內心的自卑。她不再那麼確定自己心儀的男生是否也會對自己有那麼一份特殊的青睞。儘管,她知道,那個身影在自己心裡倒映得如此清晰,和那個他之間的故事也總那麼有意無意的戲劇性發展着。
她和他之間,雖然有各自朋友的撮合,雖然彼此有過那些交錯的曖昧,雖然也聊過QQ、通過電話……可是在那樣倉促而萎靡的時光裡,誰也沒有再主動往前挪出一小步。於是,這閉目即顯的身影,這默唸於心間無數次的名與姓,連同這隨歲月流動的點點滴滴劃滿了梓雨當年整頁整頁的日記。
終於,在那個幾乎與世隔絕的窒息空間裡,將這深刻的第一場被自我認可的初戀修煉成獨自一人的心事。最後,所有寫滿浪漫的細微末節沒能感染到一草一木,唯獨感動了梓雨自己。而在某個再沒有想起的清晨,在母親偷偷翻閱過這些梓雨一度想要永遠深藏的秘密之後,所有的紙片和墨跡也被梓雨親手點化爲灰燼。就彷彿開始從未開始的樣子,就彷彿一切未曾發生,拒絕遺留任何痕跡作爲這青春蒼白無力的留念。
而在若干年以後,梓雨在某個場景中再度邂逅同這記憶太過相似的畫面時,驀然懂得,有種記憶叫忘不掉。而那種被稱作遺憾的隱患力,又是如此強大。
誰又說,也許因爲錯過的遺憾而讓一段回憶顯得更加唯美動人。現在梓雨能斷定,那是一句真正唯美動聽的笑談。真正被磨礪的只不過是梓雨在這漫長的憂思情愫裡提煉出的幾縷矯揉造作的文學底蘊。不然又如何說作家須耐得住清貧、守得住寂寞、經得住風騷、熬得住歲月呢。
不在寂寞中爆發,就在寂寞中掙扎一番再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