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想喝酒,誰請客?”周彪把嘴裡最後一口煙氣呼到胡立梅的秀髮上。那口氣之中,應該還有他胃裡酒糟的惡味吧?陳進黎想着。
“我今天把錢花得差不多了!”周彪繼續說道。
賤人!陳進黎在心底罵了一句,繼續把後背留給他。這什麼跟什麼啊?這世間,還有你這樣賤的人的存在!簡直就是人中極品了!陳進黎對他的印象升級爲極度鄙視!話說,大家和你很熟麼?大家很喜歡你麼?大家很崇拜你麼?憑什麼妖請你喝酒?爲什麼要請你喝酒?就算是你想要喝酒,你自個兒喝去吧,人家給不給你面子還不知道呢!
“奶茶,我們吃飯去吧。”過了一會,顧燕萍也說。
她說的吃飯,對於男孩子來說就是喝酒。往往男孩子們喝酒的時候,叫上幾個女孩子一起吃飯是最划算的。因爲男人們只知道斗酒,菜是基本上不動的,叫上女孩子一起,女孩子看着他們喝酒,在一邊拼命的吃東西,就可以保證不Lang費什麼。
“我剛剛吃過夜宵。”陳進黎淡淡的拒絕,淡淡的壓住自己的沒好氣:“你們要去,我和你們一起去。不過,我一向不喜歡喝酒!”
哼!今天我就跟定了你們!陳進黎暗道。看你們能整成什麼樣子?我就拉長了一個臉坐在你們邊上,看你們還有沒有心情折騰下去!喝酒?酒有什麼好喝的?喝酒自該是從酒中得到一點微醉的、輕飄飄的感覺,得到一點享受。而不是象你們這個樣子胡亂的折騰!這樣年少輕狂的胡喝——那只是買醉而已,這樣的喝法,對酒來說,都是一種Lang費!
記得第一次喝酒,陳進黎是在西北,初中三年級臨近畢業的時候。陳進黎十四周歲的生日剛過。當地產的六十七度的白酒,二十五克的杯子,陳進黎算下來也喝了一斤三兩的酒。暈歸暈,不過陳進黎不說胡話,勉強硬撐着走直路。
上班第二年有一次大醉,是每天十三十四個小時的上了三天的班,第四天睡了五個小時就去朋友家裡聚餐。喝了兩瓶的花雕酒,只想睡覺。睡了兩個小時,睡醒了才真的醉掉了,連吐三次。這次之後,陳進黎就不大喝酒。現在更好,因爲要動腦子寫東西,自己的才華又比不上李太白,當然是連酒也不敢喝了!
真要喝酒,啤酒喝了嫌漲,又不好喝。黃酒和白酒又有點沖鼻子,有時候聞了就想吐。在酒吧裡做過幾年,除了頂級的路易十三、金王馬爹利沒有喝到嘴,其他什麼人頭馬XO,法國葡萄酒,伏特加,愛爾蘭威士忌,波本威士忌,金酒,特吉拉等等的全都嘗過味道。感覺上,便宜一點的,也就BAILEY’S奶油酒,KAHLUA咖啡酒味道不錯,小小的飲上幾杯還是蠻爽的。除了這兩樣,能入陳進黎口的,也就是進貨價在四百元以上的法國乾紅乾白葡萄酒了,厚厚的酒漿,喝到嘴裡可以感覺到葡萄汁的厚和醇。
喝點好酒,那才真的是享受。可是像他們這樣,喝得連自己是誰也不知道了,到底是想幹什麼呢?得到解脫麼?呵呵!搞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