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最愛白蓮花
一個月後,徐小白躺在牀上,悠閒的嗑着瓜子,一邊翻看潘朗已經裝訂成冊的第一本屬於她的線裝本小說!
“啊哈,白蓮花太搞笑了!”
“哈哈,百里致寧被虐出翔啦!”
“哈哈,白蓮花臉皮這麼厚都臉紅了呢,太不可思議了!”
嘖嘖,真沒想到,她能寫出這麼有趣又激動人心的小說,要是在前世就斷了雙腿,說不定早已是網絡作家富豪榜的常客。額,可斷腿這個代價未免太大,前世前凸後翹的好身材,纔不能毀在雙腿殘疾上。
這麼想想,貌似現在也還不錯。
“小白,我有件事不知道要不要跟你說。”潘朗琢磨着,是說好呢,還是不說好呢?
徐小白頭也不擡,繼續翻書,“那就不說了,肯定沒好事。”
可不說,潘朗又憋不住啊!畢竟這消息很勁爆!“小白,你確定真的不想聽?”
她將書反手蓋在被子上,“你說吧,我聽着。”看在你辛辛苦苦一個月當個速記員的份上,就騰兩分鐘來聽聽你所謂的事情,免得說我狼心狗肺!
“假如我說,你寫的這本書,已經在京城的千金小姐圈裡流行開來,你相信嗎?”
千金小姐圈裡流行開來?“信啊,爲什麼不信?”要知道她也不比那些尚未出閣每日躲在閨房裡繡花的千金小姐大多少啊!且她也有過十幾歲的時候,前世那個年紀的她,最愛看各種小說,下課十分鐘都要看幾十頁小說才罷休!
白蓮花那麼可愛無敵又蠢萌蠢萌的,百里致寧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冷範,抽瘋女加高冷男神的組合,從來就不缺少讀者!
“你信就好,我已經跟黑市的一家書店簽了協議,咱們得趕快寫,那些小姐們都等着看白蓮花後續精彩的故事呢。”潘朗也沒想到,他把寫好的一張張紙全部交到書店讓印刷成冊,誰知道無意中書店老闆的女兒看到這本書,求着多印了幾本。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潘朗只拿了兩本,一本是現在徐小白手裡的書,另一本在他的枕頭底下,每晚必定翻開幾頁纔會入睡。萬萬沒想到,書店老闆的女兒社交圈很廣闊,多印的那些書就流入到上流社會千金小姐的手裡了,而且加印了好幾次,反響非常好!
按書店老闆女兒的反饋,潘朗大概總結有幾種比較集中的看點。
第一種,對白蓮花喜歡的時候真喜歡,恨得時候是真恨。那些千金小姐女讀者,都認爲白蓮花太不要臉,太沒素質了,可書里美男實在是太多,都像是要紛紛拜倒在白蓮花的石榴裙下。“白蓮花哪裡能跟這些大家閨秀比!所以大家看了,都想往下看,這本書成了我們每月一次茶話會的吐槽重點,沒看過都不好意思參加茶話會。”
第二種就是死忠粉,各種愛白蓮花愛的死去活來,白蓮花有時候蠢得無法直視,在她們眼裡,那是萌出了新境界!白蓮花有時候花癡的人神共憤,在她們眼裡,那是對帥哥的極致欣賞和讚美!白蓮花虐渣渣的時候,在她們眼裡,簡直太特麼的帥了,分分鐘逼死所有女人,不給其他女人活路的節奏!
第三種就是反對黨,不管是白蓮花蠢出新境界,還是白蓮花虐渣渣虐的歡,又或者白蓮花跟各路美男鬥智鬥勇,在她們眼裡總結起來就是:白蓮花就是一個一無是處的蠢貨加二貨加超級無敵大花癡人見人厭的極品大胖子!哎,這一點潘朗可不敢跟徐小白說,他怕徐小白氣的要去找那些大家閨秀算賬啊!啊喲喂,敢說小白寫的白蓮花一無是處,簡直是找死!
第四種有待補充。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徐小白大概的知道了,這本書在上未出閣的千金小姐閨房裡流傳開來,哈哈,想想都搞笑!一個個的千金小姐,假正經慣了,捧着一本穿越小白文各種笑的傻叉嘻嘻的,也是太給她面子了,畢竟第一本書能取得這麼好的反響,真是太出人意料了。
當然,潘朗掐掉了那些討厭白蓮花的人沒說,怕小白生氣。好貼心的男人有木有!
“小白,書店老闆說會大力推薦我們這本書,可問題來了,他說我們的書名不夠響亮,讓重新取個書名。”
不是吧?徐小白一個頭兩個大,她追過不少文,發現很多作者文寫得很好,書名卻不咋地,歸結起來就是取書名困難綜合症。細想一番,這個書名,咳咳,《穿越之白蓮花的風流事》,還是她想了一天一夜纔想起來的。
穿越,說明女主不是本地人本國人,而是外星人不經意穿越來的,太高大上了有木有?還給西川國引入了一種全新的小說題材,多棒啊!
白蓮花,多麼好聽的名字啊!既點名了女主名叫白蓮花,又點出女主作爲一個女漢子,一心一意高舉堅定不移改造成白蓮花妹子的旗幟!
風流事,這三個字簡直神了有木有?風流韻事,光看字,稍加腦補,就能讓人聯想到各種香豔的場景!
綜上所述,《穿越之白蓮花的風流事》簡直是個非常好的書名啊!可書店老闆竟然說不夠好!書店老闆你很敢說啊,信不信我分分鐘砍死你啊!
徐小白很鬱悶,改書名她是願意的,可改個啥名,也太費腦筋了吧?剛纔吃的所有東西,只怕都補不回來用的這點腦子了,哎,真憂愁!“書店老闆有沒有建議啥好聽的書名呢?”
潘朗坐在牀邊,稍加思索道:“書店老闆的意思是,文的內容可以簡單粗暴,但書名還是要符合西川國喜歡的古風書名,他也沒具體說什麼書名好。。他說能寫出這麼好的書,肯定是個聰明伶俐的姑娘,再取個書名不是什麼難事。”後面這句話是他加的,嗯,爲了鼓勵小白。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僅剩的這點腦細胞看來也不保了。徐小白大喊一聲:“杜鵑,趕緊給我熬點雞湯加人蔘,我要補腦。”
“好嘞,我馬上去熬雞湯。”杜鵑在門外給力的應道。
這一個月,她確實費了很多腦子,看起來小說並不厚,可只有潘朗知道,爲了寫好一章,花兩個時辰算是短了,有時候花三四個時辰,她對遣詞造句和劇情上特講究,卡過很多次。這一小本書,凝聚了多少心血,又讓她噼裡啪啦的死了多少腦細胞,簡直數都數不清了!
明兒個過來,帶一大堆上好進貢的補品給她補補纔是。
取書名取書名取書名!徐小白沒法子,跟潘朗商量:“現在的書名一般都是什麼樣的?”
潘朗很認真的說:“一般看來就古風味很濃,不會像我們這本書白蓮花的風流事這麼露骨。”
好嘛,原來要的是古風。金瓶梅聽起來像是講一個金瓶子裡插着金梅或者金瓶子裡插梅花,絕對沒想到講的是潘金蓮和西門慶和各路大嫂們叉叉圈圈的事情。看來掛羊頭賣狗肉這種事,要做到跟金瓶梅這麼有水準,確實有難度。
白蓮花是她愛的女主,標題絕不能捨棄!那在白蓮花名字的基礎上,加點啥既能體現白蓮花這個人的與衆不同,又能一看書名就讓人毫不懷疑這是一本古風書呢?
這着實是個惱人的問題。
“小白,要不把白蓮花的名字用上?”潘朗提議道。
徐小白喜出望外,他竟然也有此想法,簡直是跟她不謀而合!有句話咋說的,英雄所見略同啊!“我也這麼想的,你還有啥好想法?”
“白蓮花小傳?”
“俗!”俗不可耐的說!
“白蓮盛開花自香?”
“有點仙,但跟白蓮花本人不符合。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潘朗腦海裡靈光一閃,“最愛白蓮花,這個咋樣!”
“好!”這書名不見得比她之前的《穿越之白蓮花的風流事》好到哪裡去,但最愛白蓮花,五個字讀起來很順口,而且白蓮花這人,簡直讓人過目不忘,很難找得到第二個跟白蓮花一模一樣的女人!
搞定書名後,徐小白說,潘朗執筆寫,兩人合作無間,讓門外的杜鵑看着都捂着嘴偷笑,小白病的這一回,三皇子對她可好了。杜鵑看在眼裡,喜在心上啊!
當晚,徐小白吃飽喝足,將潘朗轟走後,她的閨房迎來了一位不速之客。
一襲紫衣的錦逸,拿着一本書,出現在她的面前。第一時間更新
一個月沒見錦逸,發現他瘦了些,臉上面具外的下巴,都尖了很多。看來,錦逸的日子過得,還沒她這個病人過的好呢!
“你怎麼來了,吃過晚飯了嗎?要是沒吃,不妨下樓去吃。”徐小白客氣的說道。經過這一個多月的沉澱,她已經能做到少許的處變不驚了,雖則錦逸的出現還是在她的心裡划起了一波漣漪。
杜鵑正捧着洗過的乾淨衣服進門,看到錦逸後,便整個人都不好了!三皇子可是交代她,不要讓錦逸接觸小白!杜鵑早已在心裡把潘朗認作小白的另一半,看到曾經傷小白最深的錦逸站在這裡,自然沒有好臉色。
“姐姐,時候不早了,你該睡覺了。”杜鵑走到牀前,將徐小白的被角扯了扯,待看着整牀被子都服服帖帖的蓋住了她,才假裝驚訝的看到錦逸,“喲,錦逸公子也來了。這麼晚了,姐姐她不方便見你,有什麼話明天再說吧。”
說完,杜鵑就攔在牀前,不讓錦逸瞟到徐小白。
哎,這丫頭,還是這麼小心眼,徐小白苦笑了一下,她都不介意了,杜鵑爲什麼還不放開點?是她太快好了傷疤忘了疼,讓杜鵑擔心了嗎?她不想讓杜鵑難堪,便問:“杜鵑,你問問錦逸公子,他這麼晚來有什麼事。”
杜鵑很乖的當個傳話筒,“錦逸公子,姐姐問你,這麼晚來有什麼事?”
錦逸沉默了一下,緩緩開口:“你寫的小說不錯,我想你能不能加個角色?”
“姐姐,錦逸公子問你能不能在你的小說裡跟他加個角色?”杜鵑很盡責的傳話。
徐小白撲哧一下笑了,這麼近老早就聽到了。“可以,問他想加個什麼角色,我能寫的儘量寫,寫的不好請原諒。”
“錦逸公子,姐姐問你想要個什麼角色。”杜鵑自動略去後半句話,反正錦逸耳朵又不聾,早聽到了。
“姓周名子都,化名爲錦逸,可以按照我的故事寫。”錦逸頓了頓,補充道:“期待能儘快看到這個角色。這麼晚打擾,不好意思,告辭了。”
說完,錦逸轉身離去。
如果不是杜鵑好奇地問:“姐姐,錦逸他幹嘛讓你用他的故事寫?他想出名嗎?”,徐小白幾乎以爲錦逸從沒來過。
“傻瓜,錦逸老早就有名了,何須借我的小說博出名?可以不用懷疑的說,目前他寫進小說裡,是有點自貶身價的意思。”話點到爲止,錦逸爲什麼自貶身價也要求個角色,她想,是他藉着這個機會見她一面,以後小說上市,他可以買了小說,天天看。
多一個讀者總比少一個讀者好。
有才如錦逸,竟然看得下去簡單粗暴有時有些腦殘的小白文,徐小白也是有點開始佩服錦逸了。他沒有說小說寫得好不好,卻不聲不吭的找來要個角色。試問誰會想把很喜歡的角色寫進一本爛書裡?
錦逸,是認可她的。
儘管這本書很小白,儘管白蓮花在女神經病和重度中二患者之間切換的很順利,錦逸卻沒討厭白蓮花,還要了個角色!
要知道,按照她的路數,大部分男人都會喜歡白蓮花啊!誰讓她也有輕微的瑪麗蘇情結呢?
咦,不對啊,錦逸身爲西川國第一美男,寫進小說裡也是第一美男,第一美男喜歡第一有名的大胖子女人,是不是太喜感,太把錦逸的身份拉低了?
錦逸這麼有名,如果真用錦逸的名字,現在小說不是特比熱銷,但也是有不少人看。萬一傳出去,她沒剎住車,把錦逸的身世都抖了出來,這樣很不好。
不能叫錦逸!
不如叫錦瑟!
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
錦瑟跟錦逸的名字差不多,但差一個字,就差之千里了。
用錦瑟代替,不僅不用擔心讀者們會把錦逸對號入座成錦瑟,她還可以盡情的歪歪啦!
畢竟親眼看到的美男,比憑空捏造的美男子,寫起來肯定要真實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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