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琪依然沒有想清楚要不要做秦歌的情人,之所以給他打電話,只是不想就這麼放棄,而且,每當夜深人靜時,她偶爾還會覺得很享受現在與秦歌之間的曖昧關係。
就像中了某種毒癮,清醒時想要遠離,思念時又渴望相見,若即若離,不到最後一刻,永遠都不知道結果是好還是壞,甚至希望結果永遠不要到來。
所以,當秦歌去了她的宿舍後,她沒有給他臉色,也沒有表示幽怨,彷彿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爲他夾菜,給他擦嘴,甚至被吃豆腐也笑臉相迎,只是堅決的拒絕了秦歌要進一步的想法。
秦歌對裴琪也不強求,吃完飯便擁着她在牀上美美的午睡起來。
下午,當秦歌還抱着女人睡覺的時候,小白坐在教室裡正望着窗外出神。
她對於任何動作類的技術都能一學就會,堪稱天才中的天才,可不知是不是異能所帶來的後遺症,只要一涉及文化知識,腦袋就會成爲漿糊,明明老師說的每一個字都能聽懂,可組成一句話就成了天書。
不過,以她安靜的性子,就算聽不懂,也是能正襟危坐一整天而不讓老師發現她其實是在發呆的,可自從白鳥澤衣出現,她的心就有些亂,時常都會不自覺的望向窗外,回憶起自己的童年。
對於自己的親生父母,她只有一點點模糊的印象,只記得他們都是農民,家鄉冬天會下很大的雪,倒是在白鳥家的生活,讓她至今記憶猶新。
去了白鳥家不久,她就知道自己與常人不同,因爲雖然學習很笨,經常被先生打,但在武道方面,她卻有驚人的天賦,無論多麼複雜的招式,看上幾遍便能融會貫通。
每當得到武道老師誇獎之後,她總是會第一時間跑去告訴養母,養母則會溫柔的抱住她,給她唱一些十分好聽的歌曲,只是每次抱完,她都會發現後背的衣服有溼過的痕跡。
當時的她百思不得其解,後來才知道,那是養母的眼淚。
養父很嚴厲,每天早晨出門,到晚上纔會回來,在吃飯時簡單詢問過她一天的功課和訓練之後便不說話了,沒有誇過她,也沒有罵過她。
但她知道養父是愛自己的,因爲有練武天賦,感覺十分靈敏,所以她知道經常在半夜爲自己蓋好被子的人就是養父。
如果只是這樣,即便訓練的再辛苦些,她也會覺得自己的童年是幸福的。
在她十
歲那年,養父帶着她去見了家族長老,一起的還有其他幾個同齡人,她已經記不起他們的名字了,但還記得他們跟自己一樣,都是在學習或武道方面極有天賦的人。
當時,在長老一側的坐席上還有一個女孩兒,看樣子跟她差不多大,是白鳥家的大小姐,名字就叫白鳥澤衣,她記得很清楚,因爲之後不久,白鳥澤衣就離家出走了,還是她親手抓回來的。
那天的長老們都說了些什麼,小白不知道,但她永遠都不會忘記,那天晚上,從來都沒有爭吵過的養父母吵架了,他們聲音很大,養父還砸了桌子。
她嚇壞了,躲在自己房間裡不敢出來。
後來,他們不吵了,養母不停的嗚嗚哭泣,而養父則開始喝酒。
從那天之後,小白就再也沒有見過養父母臉上的笑容,幸好,那個叫白鳥澤衣的大小姐總是來找她玩。
小白一開始很奇怪,明明自己抓她回來的時候還揍過她,可她非但沒有生氣,還經常送許多很漂亮的禮物給自己。自己練武的時候,她就在旁邊看;自己考試的時候,她就偷偷從窗外丟答案,甚至在自己睡覺的時候,還會跑到自己被窩裡做那些羞羞的事情。
雖然養父母不知道因爲什麼總是不開心,但有了白鳥澤衣的陪伴,小白還是覺得自己很幸福。
然而,幸福通常只是人生的點綴,殘酷纔是它永恆不變的主題。
在她十二歲那年的一個深夜,養父忽然帶着她偷偷離開了家,說是要帶她出去看櫻花,雖然困的厲害,她還是興奮極了。
可是第二天,養父就死了,死在了她的面前,是被家裡派來的武士殺死的。
她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在哭着被武士們抓回去很久,她都沒有想明白爲什麼養父臨死前會大聲嘶吼着讓她一定要離開白鳥家,直到家族大祭的儀式上,她親眼見到當初跟她一起去見長老的那幾個同齡人都消失在了白鳥澤衣的身體裡。
她嚇壞了,拼命的掙扎和哀求,卻沒有人聽她的,只有儀式中的白鳥澤衣看着她留下了眼淚。
緊接着,白鳥澤衣就突然痛苦的慘叫起來,眼淚成了血淚,就連身上的毛細血孔中都開始往外滲血。
小白瞬間就忘記了害怕,在所有人都向外跑的時候,她奮不顧身的撲了過去……
然後,她就莫名其妙的成了繼承人。
她很開心,因爲
終於能夠見到養母了,可下一刻她就聽到長老們說出了世界上最恐怖的話——吃掉白鳥澤衣,完成大祭儀式。
她終於明白了養父爲什麼讓她一定要離開白鳥家,因爲這裡就是地獄。於是,當晚她就跑了,而且因爲繼承了殺生石,她的能力增強了數十倍,沒人能再抓到她。
那個時候的小白對外面的世界是完全陌生的,所以她很不明白爲什麼總會有哥哥或叔叔先是給她吃的,然後就要脫她衣服,只是她還記得白鳥澤衣說過的話:這個世界上除了大小姐,誰都不能隨便脫她的衣服。
於是,她只能不停的躲藏和逃跑,直到有一天,一個和藹的老爺爺也要扒下她的小褲褲時,她終於忍不住殺了人,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
她的足跡幾乎踏遍了島國全境,殺了很多很多的人,性格也變得越來越暴戾,到了最後,只要有人盯着她看的時間長一些,她都會殺人。
某天,她偶然經過一家華夏料理店,被櫥窗裡看盤中的食物吸引了,正琢磨着打破玻璃偷一些時,一個笑容很溫暖的年輕男人走了出來,指指她的頭頂用蹩腳的島國話說:“那裡有監控,偷東西會被抓的,我這裡有棒棒糖,你要不要吃?”
一年多的流浪,小白早就知道棒棒糖代表了什麼,她認爲這個年輕人也想脫自己的衣服,正要出手殺他,一根棒棒糖就塞進了她的嘴裡。
她呆住了,原來棒棒糖真的是棒棒糖,好甜,比記憶中所有的糖果加起來還要甜。
在那之後,她時常都會出現在那家料理店門口,那個年輕人也每次都會給她糖吃,偶爾還會偷偷塞給她幾個包子。再後來,她乾脆就住進了年輕人租住的小屋,他也不趕她,也從不脫她衣服,反而會給她買衣服,只是不知道爲什麼,他總愛買水手服……
小白怔怔望着窗外的花樹,忽然嘴角翹了翹。她現在當然明白水手服是秦歌的惡趣味,但她一點都不介意,甚至願意一輩子只穿這一種衣服,只要他還喜歡。
忽然,樹葉掩映的遠處,一點亮光劃過了她的眼角。她神情一肅,整個人瞬間就進入全神戒備的狀態。
片刻後,有什麼東西射了過來,她探手一抓,發現是一顆橡皮子彈,子彈的中間被挖空了,裡面塞了一張紙條。
她疑惑的把紙條掏出來,打開只看了一眼就臉色大變,再擡頭時,遠處那點亮光已經消失不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