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怪”兩字常被連在一起,但如果把兩個字分開來的話,意義大不相同。怪的含義比鬼來得廣。鬼,可以歸入怪的一類,而怪卻不能歸入鬼的一類。所以,“怪故事”可寫的範圍更廣。一切以不可思議的怪現象爲題材寫的小說,都可以稱之爲怪故事。
新洗好的襯衫,正如西醫法洗衣粉的廣告所說的一樣,有一股聞起來十分舒服的香味。那種香味,自然是人工的,和天然的陽光的香味有所不同——在現代都市中生活的人,把洗好的衣服用陽光曬乾的並不多,如果是,就可以分別自然陽光香味和人工香味之不同。
他做了一件他一生之中最膽大妄爲的事,他的心情,又是興奮,又是緊張,所以當他打開那件新洗好、摺疊得整整齊齊的襯衫之際,他的雙手不由自主地發着抖,甚至聲音也有點發顫:“試着穿穿!”
回答他的,是一個甜膩得令人心醉的笑容,和一雙充滿柔情蜜意的眼睛,自然,有嬌俏的臉龐、幾乎完美無瑕的年輕的女體。
那麼動人的身體,就倚在牀上,在微微喘息着,小巧的鼻子上,還凝聚着細小的汗珠,使她看來更是動人。她只是維持着這個姿勢,眼波流盼,並沒有接過他遞過來的襯衫。
由於他的手在不由自主發着顫,所以他手中抖了開來的襯衫,也在輕輕顫動着,看來給人有一種奇異的感覺。她終於有了動作,伸出手指來,在站在牀邊的他的胸腹之間,輕輕搔了一下,他自然而然縮了縮身子,她發出了一下嬌笑聲:“害怕?後悔?”
他有點狼狽,深吸了一口氣:“當然不!”
她略轉了一個身,張開雙臂來,聲音膩得化不開:“抱抱!”
他順手擱下了襯衫,兩個灼熱的身體,重又緊緊地擁抱在一起。
這是他四十年生命之中的第一次偷情。在這以前,他從來也想不到自己有這樣的膽子,做出這樣的事來。
從小是一個孤兒,一直過着嚴肅而正常的生活,靠着父親遺下來的小筆遺產,母子相依爲命,戰戰兢兢地過着生活,一切全是那樣按部就班,養成了他什麼都循規蹈矩的個性。
小學、中學、大學,然後,把遺產的最後部分拿出來,做最穩當的小生意,在生意有了一定的成績之後,親友介紹了女朋友,在經過了一段時期的約會(毫無浪漫情調的約會)之後,順理成章,在他的母親也很喜歡對方的先決條件下結了婚。
接着,是母親的逝世,生意漸漸擴展,生活越來越改善,但改善不了的,是他自小養成的性格;非分的事,他別說做,連想也不會想——不是不敢想,而是根本不會想。所以,當嬌小玲瓏、美麗動人、年輕貌美的她開始出現在他生命中的時候,他全然是不設防的。
他和她開始時的關係十分簡單,他是一個業績需要進一步擴展的中年事業家,需要一個有高強工作能力的秘書。而她,就是那個在他刊登廣告之後來應徵的秘書。
她出現在公司的第一天,全公司上下的職員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覺,只有他全然未曾覺察到她的嬌俏迷人。
如果不是她恰好是一個野心十分大的女性,也不會有什麼事發生,可是當她發現這家公司的前程無可限量之際,她對他的興趣,自然而然提升到了一種發展她野心的特別程度。
可是他是那麼刻板的一個人,即使是十分明顯的挑逗,他也覺察不到,那幾乎使全公司的人都再看笑話;所有人全覺察到了,只有他一個人木然無覺。
在結婚十二年仍然沒有孩子的情形之下,他太太開始到處去找醫生診治,一個月之前,在電視節目告一段落之後,他太太說:“英國有一家醫院,對輸卵管閉塞的手術很有經驗,我要去求醫。”
他也渴望有孩子,自然表示同意,一個星期之前,他太太獨自赴英,留下了他一個人。
接下來發生的事,實在不必要細細描述,她採取了最直接的進攻方法,利用了一次晚上在辦公室加班工作的機會,讓他嚐到了直透生命奧秘的禁果,而在第二天,她就提出了要求:“帶我回家去,做你的妻子!”
他當時震驚得臉色白得駭人,她嬌笑着:“臨時的妻子!”
他全然沒有拒絕的能力,下午他們進入他的寓所,她在門口就勾住了他的脖子,縮起了雙腳,把她嬌小的身軀緊貼偎依着他。他心頭劇跳,但還是自然而然抱起了她,把她抱進了門——像新郎把新娘抱進門一樣。
幾乎還沒有進臥室,她已經把美好的胴體展露無遺,他在熾熱的情慾之中,再一次得到了罕有的快感,之後在牀邊呆立了片刻,才取出了襯衫來給他,但等她真正穿上了襯衫時,已是在好幾小時之後的事了!
她穿着男用襯衫,露出一雙美麗的玉腿,在房子裡走來走去,他看着她,心中強烈地興起了一個念頭:如果在房中走來走去的是她,而不是相對了已有十二年之久的妻子——甚至因爲相對太久,連面目也有點模糊了的妻子……
他陡然撲向她,在她面前跪了下來,緊緊地摟住了她的粉腿,把臉貼在她柔軟的小腹上。他的雙手在襯衫之中向上伸,手心緊貼着她的身子,向上伸上去。
“真的,那件襯衫,全是那件襯衫的事!”他在說那一段話的時候,是氣急敗壞、滿頭大汗的:“那件襯衫的領子忽然收緊,自動收緊,箍住了她的頭,她開始透不過氣來,我怎麼努力,也解不開領口的扣子來,一點辦法也沒有,只好看着被……被那件襯衫的領口……一直箍到窒息,看着她的臉變得青紫,看着她雙眼眼珠幾乎凸出來,看着她舌頭往外伸,一點辦法也沒有,那件怪襯衫會……殺人!”
以下的一段話,他說來更是聲嘶力竭地認真:“我殺她?那怎麼會,她是那麼可愛,我一輩子從來沒有那麼快樂過,我甚至已下定了決心辦離婚娶她。不是我殺她,是那件襯衫!那件襯衫!”
就算他在以往四十年之中沒有說過一句謊話,也不會有人相信他這兩段話的。辯護律師以神經失常作理由來辯護,可是專家又證明他精神狀態正常,並且指出他一直是正常的,從小到大,一直都在極正常的狀態下,過着極正常的生活。
唯一對他有利的一點是,她死於窒息,但卻絕不是被扼死的,或是被其他物件勒死的,令她致死的,正是那件襯衫的領子——雖然那件襯衫的領子十分寬。但是主控指出,如果扣上了領口的扣子,在領子後面用力抽緊的話,一樣可以令穿着襯衫的人窒息的。
主控官並且指出,這是十分罕有的殺人方法,兇手必然有着某種心理上的不正常,纔會這樣。
可是他卻是一個最最正常的人,他一生中唯一的不正常,就是這次偷情。
當然沒有人接受襯衫領口自動縮小的說法,但是也沒有人知道他爲什麼要殺人的理由。
或許,被他殺了的是他自己——他結束了他過了四十年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