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華這個空,一抽又是好幾天。
這個工程原計劃是半年,現在距離半年之期還有不到兩個月,接近尾聲了,忙碌是必然的。我能理解他,所以身上不舒服,我也能忍。
我唯一的舉措,就是把自己的手指甲全剪了,以防止自己繼續手賤。可是想撓撓不到感覺,纔是真的鬧心啊。
原本以爲,無聊了可以去跟那對年輕夫婦或者文鵑聊天,現在知道人家對我有意見,我也沒法去聊了。所以日子過得特別無聊,這邊的鄉音我又完全聽不懂,而且我不喜歡我一走出去,別人就拿奇奇怪怪的眼神兒看我。
元宵節,學校那兩口子好心好意地來邀請我和黎華過去一起吃湯圓,我想着那女的背地裡說過我的壞話,心還是站在文鵑那邊的,就小心眼兒地不肯去。
前腳兩口子剛走,後面黎華看着我笑,說:“我怎麼沒發現你這麼能記仇。”
我瞪他:“你沒發現的多了!”
我能記仇,很能記仇,但也要分是誰的仇。我爸他老婆欺負我,我記仇了這麼多年吧,但念在她是我爸的老婆的份上,我現在可以不再跟她計較。藍恬也小小的虧過我一次吧,可她是我的好閨蜜,我們有兩年朝夕相處的感情,何況她經歷了這些悲慘遭遇,我不光不記仇還真心可憐她。
對黎華我也記仇過,要不不能喝多了大罵他一通,也不能拿酒瓶子爆人家的頭。可他現在是我的男朋友,那些東西就罷了罷了。
你說這村兒裡的小老師,我跟她沒親沒故的,她在背後損我,我沒損回來,就記下仇怎麼了。
包括之前在劇組欺負過我的小明星,等哪天老孃一不小心紅了,看我不給她報復回來。誠然,這都是沒紅的時候的想法,也許紅了,就根本不在意那些了。
在這裡,沒有黎華的時候我是寂寞的,關於無聊,我也在忍。我無聊地一遍遍洗衣服洗牀單,手上每天都泡着一股肥皂水的味道。
對於這段感情,我想我是在堅持的,我是努力過的,儘管除了等待和忍耐,我做的沒有更多。
我跟黎華說過藍恬現在的情況,作爲好朋友,我還是挺爲她操點心的。黎華說還是建議藍恬精神狀態好一些以後,出去找個工作,讓自己忙起來,充實起來,才更容易從過去走出來,重新走進現實裡。
我說:“她那樣能行麼,一天天都不想見人的。”
黎華想了想,說:“不行我幫她安排一個,或者安排到我媽公司裡,也清閒,也不用怎麼見人。”
這暫時還只是我們一廂情願的打算,具體怎麼着,也得等藍恬病好了再說。
黎華抽空陪我出去看醫生那天,我們開着破面包走了半截山路,黎華接到一個電話,又火速殺回了村子裡。
電話是文鵑打來的,原因是文鵑她爸急性闌尾炎,現在正在家裡疼得嗷嗷叫。文鵑也找不到別人,村裡能開車的,除了黎華沒有幾個。
這些天黎華都躲着不見文鵑,文鵑知道有我的存在,也不會故意去糾纏黎華。雖然我不大願意他們兩個有接觸,但念在人命關天,這點兒忙是必須要幫的。
我們又開車殺回去,黎華衝進小診所,繞到後面文鵑父女倆居住的地方,把文鵑的爸爸背出來,然後放在後座。我們四個就一起去了縣裡的醫院。
當然是先看文鵑她爸的病,文鵑起初還是很淡定的,闌尾炎畢竟不是什麼大毛病,一般情況下死不了人。
推進手術室以後,醫生纔出來跟文鵑說,他爸送醫院送得晚了,現在是又化膿又腹積水的,要是再晚點,人可能就活活給疼沒了。
文鵑聽完以後開始大哭。主要是後悔的吧,也心疼她爸。枉她自己還是個當醫生的,他爸鬧着肚子疼的時候,她居然一直沒反應過來,只開了些止疼藥給他爸吃。他爸是個老農民,本身身體就特別能抗痛,疼了兩天也沒怎麼嚷嚷,這會兒才喊着不行。
想到自己的爸爸,可能一不小心就會死在自己的誤診之下,文鵑哭,我也能理解。
我和黎華在外面陪着,這會兒天也有點晚了,再等等皮膚科的人就該下班了。黎華讓我先去掛號把病看了,他在這邊陪着,文鵑這邊要是需要個人跑腿什麼的,他也好幫忙。
我點點頭,聽話地走了。
到皮膚科去看了病,因爲不方便每天跑很遠的路過來掛水,我又不想去文鵑那裡呆着掛水,所以還是建議醫生給我開藥。
病倒不是什麼大病,完全就是個體質問題,我這體質太不習慣這邊的溼寒,小姑娘細皮嫩肉的,屬於敏感型皮膚,所以出起疹子來比較嚴重。
只要不是什麼大毛病,我就不擔心。
爲了陪着黎華,受這麼點皮肉之苦,我也甘願。
拿着開好的藥回去的時候,看到了比較不美好的一幕。
文鵑坐在黎華旁邊,哭的時候往黎華肩上靠了靠,黎華就也擡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我能理解一個女人,覺得無助的時候需要個肩膀的依靠,但顯然,她靠錯人了,那個肩膀是隻有我才能靠的。
黎華看她可憐,在人家脆弱的時候稍微安慰一下,這也沒什麼不妥。
當場我也就沒發脾氣,不動聲色地走到黎華旁邊坐下。文鵑看我來了,抹了把眼淚端端正正坐好。
黎華就轉臉來看我,關切地語氣,“怎麼樣?”
我把手裡的一包藥給他看,低着頭也不說話。黎華就捏了捏我的手,表示讓我不要多想。
嗯,我不多想,不多想,之後我儘量連提都不提。
但我也明擺地向黎華表明瞭一個態度,忙,我們不是不能幫,但幫忙需要適可而止,攙和多了,對誰都不好。
黎華認同我的觀點,連幾天後,文鵑的爸爸出院,他也沒有開車去接。就是文鵑自己找車把爸爸帶回來了。
可讓我不爽的是,文鵑回來後不久,親自找上門來了,說是來表達對上次黎華仗義出手的感激之意。
帶了點兒土特產小禮物,還有當時黎華拉他爸去醫院的一百塊錢油錢。
禮物可以收下,錢我們不要。那天即便她爸不去醫院,我反正也是要去的,前後腳的事兒。
關鍵我們不缺她這一百塊錢。也許,文鵑給錢的舉動,只是爲了拉遠關係,也許就是做給我看的,誰知道呢。反正她喜歡上了黎華,不管怎麼做,我心裡估計都會不痛快。
黎華跟文鵑推這一百塊錢,推得都快大手拉小手了。
我猜測,在我不準黎華和文鵑來往之前,黎華肯定還是很拿文鵑當朋友的,即便現在朋友不大好做了,他也還是不能習慣這種客氣。文鵑帶着個老弱病殘的爹,日子不好過,一百塊錢夠殺好幾只雞了。
後來文鵑也不墨跡黎華了,就把這一百塊錢塞給了我,塞完錢轉身就走了。
我拿着手裡這一百塊錢,怎麼就覺得這麼噁心得慌呢。其實就是醋罈子徹底打翻了,忍無可忍了,那邊文鵑估計剛出院子大門,我一把把錢拍在桌子上,吼了一嗓子,“有完沒完了!”
黎華在旁邊站着不說話,他知道我最近脾氣不好,可能是因爲身上這總消不下去的破疹子,也可能是因爲該來大姨媽了,也可能就是閒的。
我接着嚷嚷,“缺她這一百塊錢還是怎麼了,噁心誰呢!幫個忙還幫出毛病來了!”
其實沒幫出什麼毛病,文鵑就是來道謝的,問題是我不爽。我特麼把自己男人借給她當司機,又沒說要借給她靠肩膀。
對於她這個趁我不在,佔我男人便宜的舉動,我已經忍氣吞聲好幾天了。要不是因爲黎華態度堅決,要不是因爲我相信黎華,我早就鬧開了。
黎華看看桌子上的一百塊錢,也表示十分無奈,但對我也就只有一個“哄”字,“行了行了,人都走了。”
“走什麼走,走了不會再回來啊!”我急眼了,就撒開潑了,對着門口的方向開始罵,“我人是在這兒了,我要是不在這兒,還不知道今天這個謝要怎麼道呢!”
救命之恩,以身相許,這種事情,古往今來可沒少發生過。
哎呀我這個氣的呀,我也不知道這兩天怎麼了,就是忍不住肚子裡的火。每天主要做四件事兒,睡,撓,發火,反省。
跟醋罈子翻了的人沒法講理,我現在就是想罵人想發泄,黎華那個態度又讓我不爽,惹了爛桃花的男人,和爛桃花一樣,幹什麼都讓人看着不爽。
我掐着腰說,“你說她這是不是不要臉。”
黎華覺得我說重了,微微皺了下眉頭,跟我講:“人家也沒怎麼着,你以爲她願意在這村裡呆啊,她家就剩他爸這一個人了,她要走了誰管她爸啊。你自己有爸爸你還不清楚嗎?”
我說:“我不准你幫她說話!”
黎華忽然態度不好了,他說:“我沒幫她說話,我這是在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