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的前世,聽過這麼一個傳言。
一名二十多歲的小夥在看網絡小說時,發現一本小說的質量不是太行,於是便在評論區留言,將自己的想法寫了出來,而當原作者瞧見以後,非常囂張的回了句類似於‘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的話語,於是這名小年輕便入了網文的坑,接着,寫出了《佛本是道》。
雖然這種傳言頗具傳奇色彩,但可惜《佛本是道》的作者從未站出來承認或者澄清過。
不過,和那個作者相比,邁克爾-道布斯卻親自回憶過,當年爲什麼要寫《紙牌屋》。
七五年步入英國政壇的他在八七年全權負責撒切爾夫人的競選活動,由於第三任期的競選阻力非常大,所以在競選成功之後,連續工作了兩年半的他終於給自己放了個假。
休假期間,他看了一本糟糕透頂的政治小說,他對那兒戲一般的鬥爭手段感到無語。
於是乎,抱着這種垃圾都能出版,那我親自動筆豈不是全球暢銷的想法,他,寫書了。
《紙牌屋》,便就此出世。
╮(╯▽╰)╭
說白了,這部小說對於他而言,其實就是意外之喜,作爲一名政客,他需要的是被認同下的利潤流入,正因如此,在BBC找到他,表示己方想要購買版權時,這個在英國政壇享有娃娃臉殺手稱呼的傢伙,想都沒想就直接賣了,因爲他需要BBC的宣傳和認同。
而等羅蘭讓柯爾-尼德罕帶着人去商談版權交易時,在得知買家的真實身份後,他提出來的關鍵問題,也不是版權費,而是——
“你們的老闆是羅蘭-艾倫?由於他女朋友的父親喜歡我的書,所以他纔來買的版權?”
“他女朋友是誰啊?”
“呃……凱特-溫絲萊特。”柯爾-尼德罕遲疑了半秒,還是說了出來。
“凱特-溫絲萊特?”而當邁克爾-道布斯聽到這個名字時,他先是疑惑的重複了一遍,然後這才恍然大悟的說道:“噢……瑪麗安娜啊?”
“我知道她……”
“英國國防部突然變臉,決定借給《拯救大兵瑞恩》劇組一千多名士兵的事情,我也聽說了一點,他想買版權?可以啊……我相信你的老闆不會亂拍的……”
“哦不對,我覺得他拍出來的效果,或許能超過BBC。”
買版權,有時候就是這麼簡單。
很多時候,作者的期望其實就是自己的心血能被別人拍的更好。
作爲撒切爾夫人的幕僚長,前政府特別顧問,保守黨副主席,他又豈會不知英國上層的那些破事?而正是因爲知曉這些,所以他相信懂行的人能拍的更準確。
當然了,羅蘭可能不是懂行的人,但他這樣的傢伙,能找到一堆懂行的人來拍。
至於版權費用,這個就更簡單了。
在柯爾-尼德罕不經意間透露,羅蘭拿下了英國的國寶級作家約翰-托爾金所撰寫的《霍比特人》與《魔戒》兩本書的拍攝權,並且只花了一千五百萬後,雙方心裡的預期價位,便已經調整的差不多了。
《紙牌屋》、《戲王記》、《最終章》再怎麼暢銷,那也打不過《魔戒》,既然《魔戒》和《霍比特人》加起來才賣了一千五百萬,那邁克爾-道布斯也沒有獅子大開口。
“一千兩百萬,我覺得這個價格你們是能接受的。”
“從合約簽訂之日起,未來的二十年裡,你們想拍多少個版本都行,而我只需要業內規定的編劇身份以及我自己要求的顧問身份,期限過了之後,你們還擁有同等價位的優先續簽權,至於價格,原則上是不能低於一千兩百萬。”
雖然不是一口價買斷,但這種價格,遠低羅蘭預期。
一千兩百萬平攤二十年,一年也就六十萬,《肖申克的救贖》在ABC放一年,都能付上這邊五年的版權費用了,至於對方要求的署名權?羅蘭也不是什麼魔鬼吧?
自己投拍一個《紙牌屋》,結果卻在編劇那一欄上,寫上魔獸影視的大名?
這不是開玩笑嘛?
而寫上他自己,又或是公司CEO大衛-奧爾森?
這就更異想天開了。
要知道,即便是收割韭菜的漫威,也沒這麼無恥,就算八二年他們花了二百二十美元從蜘蛛俠的鐵粉手中買走了毒液的版權,並且因此衍生出了不少漫畫形象,之後漫威宇宙裡的毒液已經相當於是購入版權之後的再次創作了,但毒液的作者那一欄,也沒有寫上斯坦-李。
多年以來,更是隻有畫手的名字。
資本在怎麼心黑,在涉及不到實際利益的問題上,他們還是願意套上光鮮亮麗的外衣粉飾太平的,如果連這個和利潤無關的事情都懶得裝了……
說是狗,那都是在侮辱人類最好的朋友。
而在柯爾-尼德罕和邁克爾-道布斯商談《紙牌屋》、《戲王記》、《最終章》的版權轉讓問題時,趁着週末纔會去凱特家的羅蘭也帶着《魔法石》和《密室》,屁顛屁顛的來到了《星球大戰》劇組。
說起來其實也挺有意思的,《星球大戰》在六月二十六日正式開機,斯皮爾伯格那個老頭前來捧場,然後第二天,劇組就休息了,原因嘛——
主要是因爲盧卡斯那個大鬍子在正式開機的當天晚上就和斯皮爾伯格那個老頭離開了劇組,去參加第二天的《拯救大兵瑞恩》開機儀式……
羅蘭覺得這兩個傢伙根本就不是拍電影,而是在秀恩愛!
今天你開機,我過來捧場,明天我開機,你過來觀禮?
天吶!劇組一開動,那燒的都是錢啊!
結果你們卻因爲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慾,而肆無忌憚的燒着投資人的錢?
這特碼的也太沒原則了吧?
當然了,羅蘭也就是在心裡嗶嗶幾句,真讓他說出來,那他可是不敢的。
不過,這對老頭關係越親密,那對於羅蘭而言,實際上也就是越方便。
在把《魔法石》和《密室》遞給盧卡斯後,放下導筒的大鬍子便簡單翻閱了起來。
四十多萬字的系列小說一時半會兒他也看不完,可就在他草草翻閱的同時,他也發現了,手中的故事,完全就是斯皮爾伯格喜歡的類型啊!
“哇哇哇……我現在是真羨慕史蒂文了。”
“這麼多年來,獎項方面,他對我一直碾壓,票房和遊戲方面,我們勢均力敵,雖然《侏羅紀公園》是第一部十億票房電影,但《星球大戰》和《奪寶奇兵》那都是我的系列,而各種改編遊戲,不說賣的火爆,但我們兩個人的銷量,其實也都差不多……”
“若是非要算,那就相當於是1:0吧,他1我0。”
“但除了這三個類別以外,在教學生方面,我可是一路領先。”
“你別說羅伯特-澤米基斯比朗-霍華德先拿了奧斯卡,而且光是一部《阿甘正傳》,就能在票房方面超過朗-霍華德,但實際上,羅伯特-澤米基斯能有現在的成就,這其中也有朗-霍華德的功勞對吧?如果不是朗-霍華德當年力排衆議,在一羣新人中挑選到了湯姆-漢克斯,那羅伯特-澤米基斯現在或許也沒有奧斯卡呢……”
“眼見在經過獎項、票房、遊戲、教學比拼之後,我們會打成一比一。”
“但沒想到,他又教出個你啊……”
“雖然你到現在爲止,都沒正經的執導過一部電影,但……”
“真的,我要是他,我也喜歡你。”
“暴雪娛樂?《哈利-波特》?”
“怎麼朗-霍華德就不去鑽研我喜歡的事情呢?”
酸氣沖天的話語聽得羅蘭直樂,誰不喜歡幹既能掙錢,又能刷周圍人好感的事情?
不過,樂呵的同時,他也沒忘記幫朗-霍華德開脫,“噢,喬治,你要是這麼說,那羅納德可就太冤枉了,誰不知道你喜歡的就是《星球大戰》啊?可你不給我們拍啊……”
史蒂文-斯皮爾伯格不拍《星球大戰》,人家的代表作也是一堆;
弗朗西斯-科波拉不拍《星球大戰》,《教父》這個招牌也依舊響亮;
馬丁-斯科塞斯不拍《星球大戰》,黑幫那碗飯依舊能讓他吃上一輩子;
而喬治-盧卡斯不拍《星球大戰》,那他可就啥都沒了……
《星球大戰》系列可以給任何人拍,但就是不能給自己人拍。
因爲這是喬治-盧卡斯的驕傲。
也是唯一的驕傲。
所以,在聽到羅蘭那露骨的明示後,喬治-盧卡斯並未在這個已有答案的話題上繼續下去,而是笑着道:“出版的事情就交給我好了,我當年說不收你錢,《哈利-波特》不管出版多少本,我都不會收你錢,但,宣傳推薦得有吧?廣告這種東西……”
“你是怎麼想的?”
一本書賣的好不好,其實看的就是商業運營。
J.K.羅琳在成名之後換了新筆名寫了一本偵探小說,結果開賣幾個月,總銷量還沒過五百,亞馬遜上的銷量排行,更是隻有可憐的五千零七十六。
但在羅琳阿姨的身份被媒體披露後……
一夜之間,羅琳阿姨所寫的《布穀鳥的呼喚》銷量暴增五千零七十倍。
一月之內就賣掉了兩百多萬冊,瞬間成爲了當年的暢銷小說。
所以,酒香不怕巷子深這種事情,聽聽就好了。
一個新人想不靠運營爆火,那是不可能的。
而羅蘭給《哈利-波特》所安排的銷售流程,其實很簡單——
“喬治,我的想法是,請你和史蒂文寫兩篇推薦稿。”
“史蒂文會說,這是他見過的最棒的兒童讀物,讀了這本書後,他找回了當年拍攝《外星人E.T.》的感覺。”
“而你則說,這本書讓你嗅到了危險,你覺得《哈利-波特》若是被拍成電影,可能會威脅到《星球大戰》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
“然後,我在讓大衛站出來表示,奧爾森姐妹每天晚上都要聽《哈利-波特》的故事,才肯入睡,這是她們最喜歡的睡前讀物……”
孩子和女人的錢,是世界上最好賺的錢。
即便J.K.羅琳一再表示,《哈利-波特》並不是兒童讀物,但這並不會妨礙,出版社一直在全系列書籍上,打上兒童讀物這樣的字樣啊!
誰和錢過不去,那不就是和自己過不去嗎?
而在這種情況下,有本來就是孩子王的兩名導演聯名推薦,書,就更好賣了。
《哈利-波特》講的是什麼?
不知道啊!
但這不要緊啊!
斯皮爾伯格覺得它能對標《外星人E.T.》,喬治-盧卡斯覺得它能威脅《星球大戰》,這就夠了啊!
不僅如此,一年光賣衣服,就能造出五億營收的奧爾森姐妹也是聽着這個故事入睡的,那平日裡那些都穿着她們‘代言’的衣服的孩子,就全是有能力付費的潛在客戶啊!
既然我喜歡的人非常喜歡這部小說,那我們掏錢買買買不就完了嗎?
當然了,如果說這樣還不夠刺激。
那其實還有補充手段。
第一批印刷一百萬冊,羅蘭自掏腰包搶購八十萬冊,先把書刷上《紐約時報》的暢銷榜單。
然後呢,在大人和孩子們好奇的想要購買,卻發現第二批書籍還沒補貨時,直接就放出亞馬遜聯合盧卡斯出版社,進行線上售賣活動的消息,將自己買回來的八十萬本,在給賣出去。
這一進一出不僅刷了銷量榜單,還白撿了個瘋狂搶購的廣告,最重要的是,還能給亞馬遜來一波免費的引流,簡直三贏。
到了最後,本就有質量的書讓孩子們滿意了,覺得斯皮爾伯格和盧卡斯所言非虛的粉絲們也滿意了,不僅如此,收到大量廣告費的傳統媒體也滿意了,而人們也在閱讀的同時,還發現了亞馬遜這個能夠打破搶購界限的寶藏網站……
傳統書店拿不到的書,亞馬遜上竟然買得到!
嘶……此網站竟恐怖如斯!
當然了,做生意就沒有雙贏這麼一說,能讓所有人都賺錢的生意,目前還沒有出現過。
簡單算一算,便會發現,在這個計劃裡,那個忙前忙後的羅蘭,一點好處都沒撈到!
不僅如此,還讓自己的資金壓在了書裡!
這簡直就是虧到姥姥家了!
哎,做生意怎麼就這麼難呢!
在這麼虧下去,我羅蘭就要虧成首富了啊!
可等盧卡斯聽完羅蘭的想法後,那微搐的嘴角,出賣了他此刻的心情。
“我現在後悔還來得及嗎?”
“我覺得我有必要按照行規,進行抽成。”
“No,No,No,喬治,做人不能小喬丹啊,既然說了,就得做到。”
羅蘭將腦袋搖晃的和撥浪鼓一般。
開玩笑吧,有便宜不佔纔是王八蛋!
盧卡斯二十年前就已財務自由,既然不在乎錢,那還不如讓我這個虧到姥姥家的人賺呢!
盧卡斯本來也就是隨口一說,當年《奪寶奇兵》爆火了,他也只是按照行規裡的最低抽成拿自己的分紅,現在羅蘭能炒作一本書,那是他自己的本事,而他只是順手幫忙出版一下,掙不掙錢都無所謂,不過——“做人不能小喬丹是什麼意思?”
“啊……我說過這句話嗎?”隨口一說的羅蘭打起了馬虎眼。
“沒有嗎?”盧卡斯一臉的疑惑。
“應該沒有吧,我去片場看看。”
不知道該如何解釋的羅蘭跑了,那副莫名其妙的做派,令盧卡斯聳了聳肩。
不過,在羅蘭離開的同時,他也呼來了秘書,“這兩本書拿回去出版。”
“越快越好。”
盧卡斯的吩咐,羅蘭自然是聽不見了,在出了辦公室後,他便被劇組裡那對一模一樣的身影所吸引——娜塔莉-波特曼和凱拉-奈特莉上了妝之後,是真特孃的像啊!
沒錯,後世《加勒比海盜》裡的伊麗莎白,在《星球大戰》裡,卻是娜塔莉-波特曼的替身,那個口口聲聲表示,自己異常敬業的傢伙在沒有爆火之前,就已經開始玩換皮遊戲了。
重點是,羅蘭記得,娜塔莉-波特曼在《星球大戰》前傳三部曲裡,似乎沒有什麼危險的戲份吧?既然如此,那找個替身又是替啥呢?
難不成,是替她在片場拍戲,而她自己需要在片場裡好好學習?
哇……這真的是學霸級的美女。
當然了,甭管羅蘭在心裡怎麼想,都不會改變外人對他的看法。
羅蘭在片場裡肆無忌憚的轉悠時,所到之處,收穫的都是微笑問好。
沒辦法啊,圈內人誰不知道,看似人畜無害的羅蘭,在猶太幫的劇組裡,那就是掌握生殺大權的極少數?
拍戲沒拍好,那最多就是被導演罵,要是不開眼的招惹了羅蘭,那……
被那些導演寵着的羅蘭,直接可以換掉他們。
即便不換,以後他們在圈中不好混。
當然了,怕羅蘭的,都是背後關係不夠硬的,那些爸爸媽媽叔叔伯伯是誰誰誰的,雖然不會向羅蘭擺臉,但姿態也不會放的太低。
這其中最典型的,那就是弗朗西斯-科波拉的女兒了。
在別人笑着問好的時候,她倒是擡手拍了下羅蘭的肩膀,非常自來熟的和他擁抱。
“Hi,羅蘭,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索菲亞,你又漂亮了。”
“別……你這話說給你女朋友聽好了,我不需要啊……”
“那你可以把我的話當成客道嘛……”
“嗯?你的意思是,我最近又變醜了?”
“噢,你饒了我吧……我哪裡敢啊……”
嘻嘻哈哈的一陣亂笑,兩人的親密引得周圍衆人羨慕不已。
穿着黑色勁裝的娜塔莉-波特曼往羅蘭他們這兒多瞧了幾眼,而一旁和她同樣打扮的凱拉-奈特莉倒是目光輕掃,直接帶過。
只可惜,甭管外人何種看法,羅蘭都沒有理會的意思,和索菲亞小聊了幾句後,他也沒忌諱其他,直接問:“你不是在拿了金酸梅之後,就不想演戲了嗎?”
“投身時尚,輕奢品牌米爾克-菲德獲得時尚雜誌評選的最佳獨立時裝品牌之一?”
“既然時尚那邊前景一片大好,怎麼又突然過來拍戲了?”
“難不成,是喬治那個老傢伙強行把你拉過來的?”
如果換做其他人問這種問題,那索菲亞絕對會甩臉離開,可羅蘭嘛……
畢竟是自己人。
即便心中有些不快,但索菲亞也沒有擺臉的意思,當然了,這也和她主動過來打招呼有關,“不,我來拍戲那就是個意外,我主要還是來找喬治的。”
“找喬治,幹嘛?”羅蘭好奇的問題。
“拍電影。”索菲亞回答的非常痛快,“自己當導演。”
注:①覺得別人寫的都是垃圾,自己動手寫出《紙牌屋》的事情是真的,這是《參考消息》一八年五月十一日出的新聞。②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拍好,的確是邁克爾-道布斯的想法,同樣在《參考消息》裡,披露了他當時賣版權給奶飛的談判細節,奶飛表示一定會請到凱文-史派西和大衛-芬奇,他才賣的(雖然我更相信《每日經濟新聞》的一個億)。③瑪麗安娜-達什伍德是《理智與情感》中的妹妹,就是凱特演的那個。④娜塔莉-波特曼和凱拉-奈特莉化了妝之後是真的像,凱拉媽媽去劇組探班時,都沒認出自己的女兒。⑤讓替身表演,自己在片場學習,營造學霸人設,是娜塔莉的一個梗,早在《星戰前傳1》上映的時候,娜塔莉就對外表示,自己要參加高中期末考試,所以不去參加首映禮,那時候她就已經開始走知性人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