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乃一人之下萬萬人之上尊貴之體。自然不容隨便侵犯,錢伯芳雖被罪,但只是禁錮在府內失去自由,並沒有被有司收押看管。
但任何人都看得出,錢伯芳的風光已經不可能持續太久。即便真相查明,錢伯芳所行的那些巫祝之事並沒有大逆不道之處,可是這一番風波下來,他的臉子可算丟大了,怎麼還好意思繼續當宰相。
等待錢伯芳的最好結局,應該是在洗清冤屈後,他主動上書請辭宰相之職,然後朝廷表示安撫並對他另行優厚安排。或許,過個幾年,等人們漸已淡忘此事,還有出相的機會。
可是,錢伯芳會有這麼幸運嗎?
在錢伯芳“妖行蠱惑”之事被揭發不久後,一件震動朝野的大案披露出來,這就是襄州查獲的“驛道走私案”。
事實上,距離丁晉等人查出案情,已經整整三個月時間,但因爲朝廷不欲大事聲張。除一些局內人外,鮮有人聽聞,直到襄州刺史府將案情移交刑部,又主犯王保等上百名人犯也被押送到長安城,此時,這樁轟動天下的大案才爲世人所知。
由於內外壓力,刑部官員不敢怠慢,擬將案情細細整理一番,再準備擇日正式開審。
在案件的梳理中,刑部辦案人員發現,這樁特大走私案,除了被收押的人犯外,還有一些人員牽扯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鹽鐵署的官吏們。
鹽鐵署,是由度支鹽鐵使李景儉領導的一個專屬衙門,這個機構負責天下各地鹽、鐵等資源的專產、專運、專賣,權利極大。鹽鐵署有兩名副使,其中一位就是司農寺卿兼鹽鐵副使錢伯芳。
襄州查獲的特大走私案,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這些走私物(主要是鹽、鐵,還有部分黃金)雖然是從非正規渠道生產、運輸而來,但最後的販賣,卻明目張膽地打上鹽鐵署的標印,公然在市場出售並將這部分收益再返回給走私者。
要保證這個過程萬無一失不會出錯,那麼必須滿足兩個條件:鹽鐵署的準售批文以及鹽鐵署某些人的同流合污。
辦案的矛頭,隱隱指向了鹽鐵署的高級官員們。
鹽鐵署最高首長、宰相李景儉在一次鹽鐵衙門的例行會議上大發雷霆。稱那些和走私者勾結的官吏是蛀蟲,是十惡不赦的壞蛋,他嚴厲要求鹽鐵署內部監察人員儘快查明這些犯案人員的情況,將這些敗類一一繩之於法。並且他再三強調,即便是那些和自己關係親密的屬下,如果有誰牽扯其中,他也絕不會姑息。
李景儉“大義滅親”的凜然,獲得了朝臣們的讚揚。一些以前對他有所顧慮的大臣,也紛紛改變了對他的看法,認爲李宰相實是一位公正無私的人。
在輿論的壓力下,政事堂通過了刑部遞交的深入調查的要求,並委派刑部侍郎陳仙奇爲首,會同京兆尹、大理寺共同組成聯合查案人員,進駐鹽鐵署。
但是,很快,辦案人員們就發現他們面對的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境況。很顯然,對方早有準備,已經消滅衆多證據,偶然留下的一些蛛絲馬跡,也多是誤導之用,經常讓查案人員陷入歧途。
不過。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過獵人的掌握,只要做過,總會留下不能磨滅的痕跡,何況這個走私網是如此的龐大。再者,辦案人員佔據着道義的制高點,他們可以對任何一位受懷疑者進行審訊並從中有所收益,他們也可以很方便地調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資源,做到普通人無法做到的事情。
一些痕跡漸漸明確,這些證據顯示着走私案要比辦案人員想象中更爲龐大。但如此龐大的物資在市場上出售,也預示着鹽鐵署必有足夠份量的官員首肯或參與,才能做到完全消化。
爲了避嫌,李景儉主動提出暫時辭去鹽鐵使一職,並將印符交了出來。他的這種做法,更是爲自己贏得了大量的聲譽。
此時,長安城內對於此案已經傳得沸沸揚揚,一些關注此事的百姓,不禁將懷疑的目光,對準了一直沒有“表示”的另外兩位鹽鐵署高級官員身上。
他們就是戶部侍郎行鹽鐵副使揚承和,以及司農寺卿兼鹽鐵副使錢伯芳。
錢伯芳現在正被“軟禁”,接受巫祝之事的審查,自然想表示也沒法子表示(當然外界尚不清楚);而揚承和原本是尚書省右丞,遷任戶部侍郎不過半年多的事情,按照這個時間來算,他和走私案很難有什麼聯繫。
因此,錢伯芳的嫌疑似乎更大一些。
正在這時,錢伯芳的案子有了重大進展。
上面說到,道士郭行真被長安縣秘密逮捕後,很快由刑部官員接手。接着,他又被轉移到長安城外的一處私人莊園關押。這中間的過程。經手人只有少數幾個並且實行了嚴厲的保密措施,因此,很多人包括錢伯芳,並不知道郭行真已被控制起來。
爲了儘快從這個道士嘴中撬出些有用的東西,錢徽親自主持了對他的審訊。並且,他還從刑部聘請了三位刑問老手,都是冷酷無情手段異常毒辣之輩。
沒想郭行真卻不同於一般的招搖撞騙之人,他是真正的修道人,有堅定的操守和意志,嚴刑拷問了半個月,郭行真一字不改,始終堅稱自己和錢相併沒有行妖亂之事。
錢徽從郭行真身上所得有限,不禁有些焦急,起初,他想和竇剛尋求幫助,但被拒絕。錢徽惶恐不安,他深知如果這次勞而無功,那等待自己的絕對沒有好下場。
焦急中,錢徽想到了一個人,就是這個人,慫恿自己彈劾錢伯芳,如果沒有他的蠱惑,錢徽想自己恐怕還沒有勇氣做這樣的冒險之事。
此人。就是參知政事(參知政事也即副宰相)李景儉。
錢徽秘密拜訪了李景儉,果然從他那裡得到了進一步的“指示”。可是這份指示雖然對眼前的困境有效,但錢徽告辭出來後,卻是一身冷汗。
因爲錢徽終於認識到,自己已經不知不覺上了李景儉的賊船。可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想要下船,只有被馬上淹死的份。
錢徽無奈苦笑,枉自己平日自喻爲聰明人,可是在那些真正老謀深算的大人物面前,自己猶如什麼都不懂的童子一樣,任人揉捏玩弄。而且最後還得身不由己豁出命地爲人家做事。
再想到宰相竇剛,錢徽又是嘆了口氣,現在可好,自己以竇氏門生標榜,忽然改換門庭,成了李相的人,恐怕竇相那裡不免又得罪幾分,真正是進退不能,兩頭不是人了。
暫時按捺下煩心事,錢徽回去後,立馬改變了對郭行真的審訊策略,撤銷了嚴刑,實行了一套懷柔政策。
當然,郭行真也不可能因爲錢徽這點小手腕就感動地自認罪行,逆亂之事豈是輕易能認的,那可是抄家滅族的大罪。
不過,郭行真也不是個頑固之徒,他不可能故意頂撞找罪受,因此對錢徽的一些詢問,只要是無關要緊之事,他也儘量有問必答。甚至,在發現錢徽似乎也對風水之道有興趣後,郭行真很快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變得滔滔不絕,將一些平生得意之作一五一十地講了出來,其中,當然也包括爲錢伯芳尋找墓地、化解宅氣之舉。
這樣,錢徽很快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情報,然後,一方面他馬上派人將情況報知李景儉;另一方面,開始起草奏摺,準備發動對錢伯芳的最關鍵的一次彈劾。
兩日後,錢徽的奏章在朝堂上引起了軒然大*。因爲,他這次除了指控錢伯芳暗行巫事外,還明確指出錢伯芳在司農寺及鹽鐵署犯有貪污巨財的大罪,並且這些財物的一部分有可能被他借巫祝之事,藏在了一些秘密之地。
爲了增加彈劾的力度。錢徽還指出,他的指控是有足夠證據的,一是道士郭行真的供述,他幫助錢伯芳舉行儀式,一次就在錢宅地下埋藏了十萬貫錢;第二就是根據他的調查,在城外被錢伯芳強行霸佔的那些古墓中,也積放了不少財物。
錢徽請求天子下詔,立即對公主府及嫌疑地進行搜查。他的話,是朝會時當着文武百官稱述,天子和宰相們沒有理由拒絕這種正當要求,可以說,錢徽已經將自己放在“不成功便成仁”的地步。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而如果發出,不是他死,就是自己亡。
准奏,還是不準?
天子又猶豫了,他沒有想到事情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很顯然,錢徽肯定是掌握了有力的證據,才能如此有恃無恐。但如果將錢伯芳的罪證坐實,那顯然就是大罪,錢伯芳不可能再留在朝堂幫自己對付竇剛,這完全和自己的初衷違背。
“皇上,國法無情,徇私不得,請皇上下旨。”竇剛虎步邁出,大聲說道。
慧帝臉上涌起一片潮紅,憤怒的情緒幾乎無法遏制,這天下到底是誰的天下?朕難道不會說話還用你教我?
竇剛的跋扈讓慧帝鬱憤交加,但現在還不是翻臉的時候,忍忍忍,費了好大勁,天子勉強開口道:“竇相說得好,國法無情,錢伯芳身爲駙馬,如果持身不正,更應嚴懲。鐵良臣何在?”
御史鐵良臣大步走了出來,舉起手版恭聲道:“皇上萬歲,微臣在此。”
“好!鐵卿,朕素聞你剛正不阿之名,朕便交給你一項重任,命你帶人到公主府搜查證據。切記,既不得私下包庇,也不得胡亂牽扯旁人,尤其是華玉公主,她是朕的姑姑,即便錢伯芳獲罪,她仍是當朝公主,容不得絲毫欺辱,你可明白?”
天子話中似乎若有所指,鐵良臣沒敢多想什麼,大聲道:“微臣明白,請皇上放心。”
慧帝似笑非笑地點點頭,又對錢徽道:“錢徽可跟隨鐵良臣一同前去,如果查證屬實,可即刻將涉案人員全部抓拿歸案。剛纔曾聽你言道,此案可能和襄州走私大案互有聯繫,錢伯芳更有可能是主犯?想必你也清楚那襄州案這些時日來鬧得輿論紛紛,百姓對朝廷遲遲沒有結案暗生非議。朕在這裡給你一句話,不要有任何顧慮,不管追查到哪位重臣乃至皇親國戚身上,只要有證據,你儘管給朕查到底。”
錢徽汗如雨下,唯唯諾諾地跪伏領旨。其實天子的話已經暗示得很明顯,那就是責怪他將事情擴大化,無論是錢伯芳案還是走私案,看來天子都希望早點結案,消除其中的不利影響。可是偏偏他錢徽卻成了搗亂鬼,將事情攪和得一塌糊塗,試問,這怎麼能令皇帝開心?
搜查人員很快就在公主府的宅子下面,啓出了大量的錢銀,價值當在十三萬貫以上。此外,府中倉庫中還有幾十萬貫的財物,金銀珠寶更是不能勝數。然後,又在城外古墓中挖掘出了十八萬貫錢,搜來的財物總價值當在百萬貫。
這點錢,老實說對於一位地位特殊的駙馬兼重臣來說,並不算誇張得離譜,先帝在世時,曾一次性就賞給華玉公主價值二十萬貫的珠寶。當然,現在朝廷急需用錢,國庫枯竭,四方災飢,你一個臣子坐擁上百萬貫錢財,就顯得有點說不過去了。
不過,最強的大殺器還是從古墓中啓出的幾件賬本。根據上面的情況覈實,錢伯芳的財力要遠比目前搜查到的雄厚得多,錢伯芳或許深通“錢生錢”的道理,他把自己財產的絕大部分,都放了出去做印子錢(高利貸)。這部分數目,據粗略估計,也將在兩百萬貫以上。
此外,錢某人還有大量的農莊田園,長安城東緊臨古墓的地方,原來有十萬畝良田,這些良田原本屬於長安縣百姓所有,可是近幾年,錢伯芳或收買或強佔,已經將其中十之八九,充作了自家的田地。
這還不算錢伯芳在各地擁有的私人農莊、田產、山林。
一位精通釐算的辦案書吏言道:錢駙馬的總資產,應該不下五百萬貫。
五百萬貫,這是什麼概念?當時一斤鹽僅賣40文,一斗米50文。當時的成年男子一年所需口糧是七石二斗,即200貫錢左右就可以使他吃一輩子了。又,長安詩人孟隨園死後,他的朋友韓青山(長安潤筆費最高的文人)等人湊了100貫爲他營葬,結果最後‘尚有餘資‘,再加上鄒鳳熾派人所送七十貫,則‘足以益業,爲遺孀永久之賴‘。
赤luo裸的鉅額數字,讓人看了觸目驚心,可是賬冊中仍然另有玄機。這些賬冊,除了告訴辦案人員錢駙馬到底有多少身家外,更關鍵的是,它指出了錢伯芳的大量非法收入。
這些收入註明了數目、日期、經手人,甚至從何得來。比如有一條收入被註明是某年某月某日出售吳康倉五千石舊糧共得盈餘150萬錢,所謂舊糧,誰知道到底是新舊,何況這錢還都被錢伯芳一個人裝進了腰包。
這套賬冊出現得異常古怪,也引起了辦案人員的疑慮,他們正在發愁如何調查錢伯芳的犯罪事實,就出現了這樣一件大殺器,天下有這麼巧的事嗎?
另外,這套賬冊真是錢伯芳讓人記錄的?無論是與不是,錢伯芳絕對不會將這樣重要的東西,如此草率處置。那麼,賬冊的突然出現,其中會不會有什麼貓膩?
最關鍵的問題,當然還是賬冊的真僞。一本描寫再詳細的賬本,也不可能定一位宰相的罪名,重要的是,如果賬冊所錄爲真,那麼辦案人員便可以此爲突破口,審訊有關人員及從中追查線索。
相關調查,一一展開。雖然事隔多日,很多關鍵證據都已經被消除,但是一些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還是給辦案人員指明瞭幾條方向,這個過程中,他們又收審了多達兩百名人犯,整個案情的檔案厚達十尺。
此時,鹽鐵署那邊的調查人員也有了重大突破,他們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包括人證、物證,查明長史元律師有重大貪贓枉法嫌疑。不,不是嫌疑,而是現有的證據已經足夠表明:元律師在走私案中充當重要角色。
京兆少尹董含拍案叫道:好,就是他!元律師即便不是“禍首”,也必是此案極爲重要人物。本官更傾向於他是具體執行者,他上面應該還有人,再查。
刑部侍郎陳仙奇一聽還有人,臉色頓時蒼白起來。他完全是怕的,實際上他早就後悔當這個勞什子聯合辦案主審官,這種活吃力不討好,盡得罪人,而且依目前的情況看,還不知要開罪多少同僚,還不知幾時可以結案。
鹽鐵署長史,是一個非常顯赫的職務,掌判諸曹、五院、外府稟祿,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作爲首長的鹽鐵正副使,很少處理日常事務,鹽鐵署的權利基本掌握在長史手中。
顯赫的權利,往往對應着沉重的責任,鹽鐵署出現官吏集體貪贓舞弊,元律師作爲行政長官,難逃其咎。事實上,他早已被收押,對他的審訊也經過數十次,但是都沒有取得突破。最後,還是由於其他涉案官吏的供述,才讓辦案人員最終鎖定於他。
那麼,元律師上面還有沒有更高級的官員涉案?
元律師拒絕交代,也始終堅稱自己無罪,他似乎要頑抗到底。
就在這個時候,錢伯芳案的主辦官員—侍御史鐵良臣,有了新的收穫:經過對賬冊中相關人員的審訊及線索的追查,所有的疑點都彙集到了一個人身上:他就是鹽鐵署長史元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