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燕副局長

吳城市委委員、市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長秦壽被雙規的消息不脛而走,吳城市政fǔ官網論壇一下子活躍了不知多少倍,一大批痛斥秦壽果然禽獸的帖子如雨後‘春’筍一般冒了出來,各種揭發秦壽違法事實的帖子多達上百個。原本,吳城市政fǔ官網論壇雖然自由度比全國其他地區就顯得寬容一些,但也不至於如此,而此次大規模針對一位市委委員、公安局長的“舉報貼”出現竟然只有很少的言論過‘激’帖子被刪,大部分得以保留,這在全國來說,都是很罕見的。

吳城市政fǔ官網本來是沒有論壇的,這個論壇是在蕭宸上任以後,在他的親自要求下才得以創建的。蕭宸當時的理由是:“要親自發帖給全市人民拜年。”因爲市委是沒有官網的,只有市政fǔ纔有,所以這個論壇只能讓市政fǔ官網開設。蕭宸後來又指示信息辦,要求他們開設幾個譬如“羣衆有話說”之類的版塊,而且強調要放寬審查,除嚴重污衊黨和政fǔ及國家領導人的帖子之外,哪怕是罵他蕭宸領導無方、執政無能的帖子,也必須保留。後來信息辦一想,覺得蕭書記這個要求太低了,容易出狀況,自動把黨和國家領導人擴大到省級,也就是說在吳城市政fǔ官網論壇上,最高可以罵到市委書記蕭宸,但再往上罵,信息辦的工作人員肯定就得刪帖了。蕭宸這裡他們沒敢彙報,不過後來蕭宸感覺出來以後,倒也沒有找他們的麻煩,畢竟他們這樣的想法也不算失格,他們也有他們的難處。

蕭宸平時是比較喜歡從這個論壇裡瞭解民情動態的,但此次看到這麼多的帖子紛紛出現,蕭宸卻是發現吳城工作的一個很大紕漏,或者說缺失,那就是信訪工作嚴重失職。論壇上多個帖子裡都提到過,他們在遭受秦壽的欺壓之後曾經上訪,但結果要麼是被公報‘私’仇,要麼是被無視,甚至有些人在事後還被一些社會無業人員“無緣無故”的痛毆……總而言之,就是上告無‘門’。蕭宸第一次感覺,信訪工作沒有做好,他這個市委書記就好像少了一隻耳朵,很多民衆的聲音根本就聽不到了,這從實際上來說,就是脫離羣衆的開始。

其實蕭宸也知道,公安局長是一個很難被有效監督的職務,其難度跟市委書記、紀委書記相仿。說起來,秦壽在權力結構上還算是比較弱勢的公安局長,因爲在最近這些年,公安系統的地位一直在提高,公安局長兼任政法委書記,成爲市委常委是很平常的現象,而秦壽在腦袋上還有一個市政法委書記葉楓,其實已經算比較弱的公安局長了。只是,從他的表現來看,還真不弱。市紀委和檢察院‘交’來的初步報告蕭宸早已審閱過了,看着那報告,蕭宸都有些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秦壽,若那些指控都屬實的話,那秦壽此人當真是罪大惡極,罄竹難書。

9月21日,吳城市紀委對市公安局長秦壽進行雙規。次日,市委書記蕭宸在市政法委書記葉楓、市紀委書記胡維、市紀委副書記李雲新的陪同下來到市公安局召開局領導會議,會議上蕭宸宣佈了秦壽被雙規的消息,並在會議當場由市紀委書記胡維宣佈了另外幾名公安局領導幹部的雙規。市公安局一時人心惶惶,蕭宸也按照慣例要求吳城市公安局放下包袱,進行自我審視和批評,在新局長上任之前,由常務副局長暫時主持日常工作。

10月2日,國慶過後的第二天,吳城市委書記蕭宸主持召開了市委常委會議,經過討論,華共吳城市委決定:免去秦壽華共吳城市委委員、政法委副書記職務。

10月3日,吳城市九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二次會議,市長趙介民在會上作了《關於提請審議免去秦壽同志職務的說明》,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免去秦壽的吳城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10月5日,經吳城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許可,經吳城市紀委審查並移送司法機關,經吳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原吳城市公安局長秦壽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涉嫌受賄等職務犯罪被警方執行逮捕。

同日,吳城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四項罪名對秦壽提起公訴,同案起訴的還有秦壽的妻子黨麗萍和吳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原副支隊長代強、吳城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支隊長李明、吳城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支隊長鄭濤等人。

另有傳聞說副市長甘友軍涉嫌牽涉此案,在秦壽被雙規後,甘友軍已經半個月沒有在任何新聞媒體上出現,市政fǔ官網上甘友軍的市長信箱也被暫時凍結,一時間針對甘友軍副市長涉案的說法也開始傳得沸沸揚揚。

而秦壽被免職之後,吳城市公安局長的醞釀,也在江東省公安廳開始進行。

巧合的是,10月13日下午,公安部召開掛職鍛鍊幹部座談會,公安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戴季安出席會議並代表部黨委與10名即將到地方掛職的部機關局處級幹部進行了集體談話。

蔡安季指出,公安部黨委始終高度重視幹部‘交’流工作,特別是今年,進一步將其作爲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多次研究,明確要求,擇優選拔確定了首批10名局處級幹部到地方掛職。希望掛職鍛鍊幹部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公安部機關幹部到基層掛職鍛鍊的重要意義,珍惜機遇,用心鍛鍊,嚴格自律,努力提高,特別是要在瞭解基層公安機關情況、瞭解基層民警思想實際和生活實際方面有提高,在與本職工作相關調研方面有提高,在個人素質、品質和能力方面有提高。蔡安季強調,幹部掛職鍛鍊期間,公安部政治部和幹部派出單位要緊密配合,切實加強與掛職單位和幹部本人的聯繫溝通,建立有效機制,加大跟蹤考察和教育管理力度,全面瞭解和掌握掛職鍛鍊幹部的學習、工作和思想情況,妥善解決幹部家庭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

座談會上,10名掛職鍛鍊幹部分別發言,表示將不會辜負公安部黨委的期望和重託,抓住機遇,切實加強學習和實踐,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高自身能力,向公安部黨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根據安排,這10名幹部將於本週赴各地掛職工作。

在此次的10名幹部中,唯一的一位‘女’警官名叫燕微雨,是去年年底由公安大學調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治安對策處副處長的,今年被公安部列爲培養對象,將空降江東省掛職鍛鍊,爲期兩年……

……

望着省政法委和公安廳發來的公函,蕭宸怔怔不語。“經省政法委、公安廳全面考察、研究,認爲燕微雨同志擔任吳城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是合適的。請吳城市委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全面考慮。”

蕭宸拿着筆,望着燕微雨三字發呆了半晌,掛職啊……

所謂掛職,也稱掛職鍛鍊,是指機關根據培養鍛鍊公務員的需要,有計劃地選派公務員在一定時間內到上級、下級或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擔任一定職務,經受鍛鍊,豐富經驗,增長才幹。這種活動帶有一定的指令‘性’和計劃‘性’,在什麼時候、選派什麼人到什麼地方和單位去掛職鍛鍊以及讓公務員掛什麼職、鍛鍊的時間多長等問題,都是由機關決定並與接受掛職人員的單位事先協商做好計劃而組織實施的。掛職鍛鍊的時間一般是一至兩年,因爲時間過長會影響原單位的工作安排,而時間過短則有可能達不到鍛鍊的目的。對掛職鍛鍊的去向範圍規定的是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這與《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有所不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的掛職鍛鍊強調的是上級機關的公務員到下級基層去鍛鍊,而公務員法擴大了掛職鍛鍊的範圍,除規定可以到下級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外,還規定可以到上級機關掛職,還可以到其他地區機關掛職。當然不管是“上掛”還是“下掛”,掛職鍛鍊的目的是爲了培養鍛鍊公務員。

掛職人員掛職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係。也就是說,掛職的公務員還屬於選派單位的人,佔用原單位的編制,鍛鍊期滿後,仍回原單位工作。比如燕微雨如果來吳城掛職,不管她幹得多好,也不會升職,只是會影響原上級部‘門’對她的考評,而她掛職期滿後,還是回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工作,至於是不是繼續擔任治安對策處副處長,那就要看公安部的安排了。

不過說實在的,蕭宸對掛職制度並不是很喜歡,按照現在的實際情況來看,掛職幹部掛職鍛鍊經常都成了掛職賦閒,這表明管理出現了一定的制度真空。當某些地方把掛職視爲一種權力跳板或福利待遇時,掛職幹部賦閒領餉就不奇怪了。

比如關中省天木縣前不久就取消了67名幹部2002年度掛職資格。據天木縣掛職辦調查,這些幹部自掛職後,有的兼職取酬爲個人牟‘私’利,有的賦閒在家照樣拿薪酬,違背了實施幹部掛職、推動全民創業的初衷,也引發了一些社會負效應。

幹部掛職作爲公務員‘交’流的一種形式,已實行多年。在《公務員法》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中都有明確規定:根據培養鍛鍊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鍊,並稱之爲“幹部掛職鍛鍊制度”。像前不久爆出的西川陽符縣的11名副縣長之中,就有4名是掛職幹部。

在某種意義上,幹部掛職豐富了幹部人事制度,體現了幹部任用的多元化。而且現在掛職人員的選派並沒有囿於黨政機關內,一些名人、社會‘精’英也獲得了到政fǔ部‘門’掛職的機會。比如央視名嘴王某赴川南某市任副市長、張某出任西疆自治區主席助理,再早的有相聲演員牛某掛職寧徽某縣副縣長,後成功“轉正”。這多少是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突破。

然而掛職幹部賦閒在家的現象表明,對他們的管理出現了一定的制度真空,很多掛職幹部只是掛名而不盡職,結果掛職鍛鍊成了掛職賦閒。一個天木縣,在短短的兩三年時間內,掛職幹部就高達2389人次,是否需要這麼多人掛職,本身就值得探討。而當某些地方把掛職視爲一種權力跳板或者福利待遇時,掛職幹部賦閒在家卻照樣領餉就不奇怪了。

天木縣經過‘摸’底調查,最終取消了67名掛職幹部的掛職資格,不知道那些賦閒在家者有沒有退回薪酬。但對於幹部掛職制度,蕭宸‘私’下里覺得,有必要認真審視,以完善的制度對其規範,防止掛職幹部只“掛”不“管”。

首先,要讓他們‘弄’清楚掛職不是“鍍金”,而是鍛鍊。但當前,不但掛職者個人,即便選派掛職人員的單位,大多將掛職等同於提拔升遷的跳板。因而,有必要明確掛職在提拔條件中到底應該佔據多大的權重;其次,對掛職幹部的管理主體要明確。掛職幹部名義上仍然屬於派出單位,但派出單位在管理上往往鞭長莫及,而接收單位又出於多種原因不願意管,這就出現了管理的真空。管理的真空又帶來考覈的流於形式,既沒有嚴格的問責機制,又沒有科學的評價體系,如此,賦閒拿薪酬、兼職牟‘私’利就在所難免。至於掛職幹部的實際掛職成效,則無人重視。

掛職幹部賦閒領餉既‘浪’費行政資源,又破壞黨紀政紀。眼下,某些地方政fǔ正在開始“減副”,這其中有多少掛職幹部在‘精’簡之列,還不得而知。但既然一個天木縣就有67名掛職幹部只掛名而不盡職,推而廣之,其他地方恐怕也不少。如何清理,需要《公務員法》和相關幹部人事制度儘快作出反應。

不過,燕微雨來吳城是掛職常務副局長,這個位置倒是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掛職賦閒的情況,畢竟常務副局長要協助局長抓全面,一般是比較忙的。而且以蕭宸對燕微雨的瞭解,她也不是那樣的人。只是她這一來……

蕭宸終於長嘆一聲,看了看組織部長林光宗和市委副書記杜秋聲各自寫下的“同意,請轉秋聲書記。林光宗。”和“同意,請轉蕭宸書記。杜秋聲。”的字樣,終於提起筆,認真地在下面批覆:“歡迎燕微雨同志來吳城工作。蕭宸。”

……

10月16日,經公安部政治部和華共吳城市委同意,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治安對策處副處長燕微雨同志掛任吳城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爲期兩年。

同時,吳城市委組織部部長林光宗前往吳城市公安局宣佈了組織部《關於黃亭同志職務調整的通知》:免去黃亭同志吳城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職務,擔任吳城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

10月17日,市公安局召開處、分局長、政委會議。會上,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葉楓宣佈了市委組織部《關於燕微雨同志任職的通知》,並簡要介紹了燕微雨同志的簡歷。同日,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地方幹部處處長張雄烈專程送燕微雨同志到吳任職。會前,市局黨委成員集體與張雄烈處長、燕微雨副處長進行了座談。會議由市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凱主持。市局黨組成員、巡視員、副巡視員和各處、分局正職參加了會議。

……

10月25日,燕微雨已經正式上任一週了,在這一週時間裡,市委書記蕭宸彷彿忘記了一個傳統,竟然沒有去市公安局爲新上任的黃亭局長和燕微雨副局長“撐腰打氣”,反而連續去了幾趟金寧,要知道最近並沒有省委常委會議召開,蕭宸這樣連續往省裡跑,不禁讓吳城市委的某些人忍不住擔心,比如市紀委書記胡維和政法委書記葉楓,最近這幾天就都頗爲不安。前者變得越發低調起來,紀委內部的事情幾乎都‘交’給了副書記李雲新處理,他老人家倒像是已經退居二線了一般,除非市委要開會,否則整日裡連個人影都找不到,而市委一開會,他倒是立馬就到了,當真是行蹤飄忽。

而市政法委書記葉楓則是變得高調起來,大談吳城市政法機關出現秦壽這樣的現象,要進行深刻反省,要深化對鄭南巡理論和姜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嚴於律己,狠抓內部作風建設,爲吳城打造一個廉政的司法系統云云,在各類新聞媒體上頻頻亮相,每一次都是嚴肅之極,沉痛之極。

新公安局長黃亭上任後,秉承市委的‘精’神,對公安系統內部進行清查,最近都是在忙這件事,按照蕭宸的意思,打鐵還要自身硬,公安機關作爲執法機關,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司法權限,是一個特別需要自身硬的部‘門’,所以公安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就是重中之重,一個疏忽,就可能出現秦壽這種人。

而新任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燕微雨這幾天卻是除了第一天把全局上下的同志們都認識了一下之後,便去詳細考察了公安系統的信訪工作,甚至連帶着將吳城市委信訪辦和市政fǔ信訪辦都一起考察了一個遍,然後就悶在辦公室不知道忙些什麼了。

直到蕭宸從金寧回到吳城,忽然接到燕微雨的電話。

燕微雨的聲音很平靜:“蕭書記,我有一份關於我市——特別是公安信訪工作研究的報告想‘交’給你,不知道明天上午蕭書記在不在市委?”

聽了燕微雨這彷彿不認識自己的語調,蕭宸微微有些苦澀,但更多的是內疚,他輕嘆了一聲:“在。”

他有心想跟燕微雨解釋幾句,卻聽見燕微雨已經飛快地接過了話頭:“好的蕭書記,那我明天去你辦公室,打擾了。”然後直接掛斷了電話。

蕭宸拿着手機,不知道說什麼好,默默地‘摸’出一根藍王,點燃,大口大口地‘抽’了起來。旁邊的鐘毓見了,連忙去把客廳地窗子開了一塊,她知道蕭宸其實並不喜歡煙味,房間裡要爲他時常保持通風。

第二天蕭宸來到市委上班的時候,沈誠如同往日一般給他泡好了大紅袍放在辦公桌上,然後退了出去。

蕭宸忽然叫了一聲:“等等!”他從桌上拿起一份材料,揚了揚:“這是誰送來的?”

沈誠瞥了一眼,回答道:“公安局燕副局長送來的,她說是您昨天說了要她送的。”

蕭宸一愣,默然了幾秒,擺擺手:“知道了,你去忙你的吧。”沈誠應了一聲,退出‘門’外。蕭宸看着那份材料的署名,心裡真不知道是個什麼滋味。她,她怕是真的連見也不想再見自己了吧……也好,也好……

閉上眼睛一會兒,蕭宸睜開眼,打開那份名爲《加強和改進公安信訪工作的思考》的材料看了起來。

燕微雨在開篇寫道:近幾年來,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從信訪渠道反映出了公安工作中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此次秦壽案也說明,我市公安信訪工作還有很大紕漏,需要得到重視和強化。公安信訪如何實踐“三個代表”,如何通過信訪加強公安隊伍、公安法制建設,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密切黨羣、幹羣、警民關係,意義十分重大。現聯繫我市公安局信訪工作實際,就新形勢下公安信訪如何與時俱進,創新機制,充分發揮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切實預防、減少和解決公安信訪問題,作一些淺顯探討。

蕭宸開到這裡,又是微微一嘆,這篇材料想必就是燕微雨這幾天的工作成果了。本來,真正寫給領導的彙報材料並不是這樣寫,但燕微雨卻採取了這樣的寫法,把一些客套的話都給省略了,顯然她絕不會是不知道寫這種材料的“格式”,而是故意爲之。

蕭宸放下心裡的思緒看了下去,他也想知道燕微雨能被公安部看重的原因。

燕微雨在材料中認爲,隨着改革的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將會更加突出。在新的情況下,作爲維護社會穩定的信訪工作已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工作,而是黨在新的歷史時期不可忽視的、涉及全局的一項重要政治工作;是否重視信訪工作是領導是否講政治的標準之一;是大局觀念強不強的表現。強化大局意識,創新領導機制,就是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解決好領導與民警在信訪工作的認識上的各種誤區,積極創造新的、堅持推行行之有效的制度。

誤區有哪些?燕微雨提到了三點:模糊論、形式論、割裂論。她認爲應該做到的三點是:

一是消除“模糊論”,推行領導負責制。“模糊論”就是認爲公安信訪工作與社會穩定關係不大或不重,沒有認識到信訪問題解決不好,必然對社會產生不穩定因素;沒有認識到一起信訪問題關係到一個社區的穩定,多起信訪問題就關係到一個地區的穩定,一起信訪問題涉及一、兩個家庭,多起信訪問題就涉及成百的家庭,而涉及的人口則更是數量巨大;沒有認識到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吳城市公安局應該明確把信訪作爲事關社會穩定大局的大事,由局長全面負責信訪工作;同時明確各基層縣、所、大隊主要領導爲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是本單位信訪工作的總負責人;要求分局長、所長親自參與研究、協調、解決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局領導每年都多次專題聽取信訪工作彙報會,直接參加研究、督辦和查處信訪案件。

二是消除“形式論”,堅持領導接待制。“形式論”的錯誤就是認爲領導重視信訪工作就是看看書面材料、聽聽信訪彙報、催催辦理結果。只是在形式上重視,沒有真正從思想上重視,沒有具體落實,沒有開展認真細緻的調查處理工作,沒有認識到信訪是檢驗公安工作的“鏡子”;是瞭解羣衆疾苦、傾聽羣衆呼聲和掌握隊伍建設的“窗口”。吳城市公安局應該爲消除此頑疾,堅持實行領導接待日製度,從接待到辦理都由領導親歷親爲,身體力行。從局長到分局長、所長等,每星期二由值班領導接待羣衆來信來訪。領導將信訪工作視爲聽取羣衆意見、瞭解社情民意、接受羣衆監督的一個“黃金通道”。領導要堅持接待日製度,直接傾聽羣衆呼聲,瞭解羣衆疾苦和公安民警在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對重點信訪問題迅速召開專題會議,集體研究,督辦查處,直到問題解決爲止。

三是消除“割裂論”,推行目標管理制。“割裂論”就是認爲公安信訪工作與公安業務工作沒有聯繫,把兩者割裂開來,沒有認識到信訪問題是從公安業務工作中產生的,沒有把公安信訪看作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爲了消除這種錯誤認識,及時解決羣衆信訪問題,增強信訪工作效能,吳城市公安局應該推行目標管理制。分局把信訪工作納入全年公安工作考評目標,從辦結回告、重點人員控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制度等方面制定考覈獎懲辦法,實行目標管理,與偵查破案、治安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其他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考覈、同獎懲,明確規定信訪工作未達標的單位,年終取消評先資格。

蕭宸看到這裡,微微點頭,看來燕微雨在這兩年間的確是加強了學習,對理論的研究深了不說,對下面的情況也有一定的瞭解,提的建議還是比較可行的。

燕微雨提到的第二大點,則是強化培訓意識,創新信訪隊伍機制。在這一點上,加強思想學習之類的東西被蕭宸跳過了,但是最後燕微雨提到的一點,蕭宸卻比較重視。燕微雨提到:要加強信訪隊伍的硬、軟件建設。根據中央“信訪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決定‘精’神,要狠抓信訪硬、軟件建設,從人、財、物多方面給信訪工作予以最大傾斜和支持。吳城市公安局在信訪民警的人員配備上,從局信訪辦到各派出所,都應該將工作閱歷深、善於做羣衆工作和業務能力強、從事過多個工作崗位的同志充實到信訪工作一線。投資改善信訪辦公環境,購置微機、傳真機、電腦等優質高效的辦公設施,基本實現信訪工作辦公自動化。另外是要加強信訪工作網絡建設。在新的形勢和信訪任務艱鉅繁重的情況下,基層信訪工作、基層信訪網絡都需要進一步加強。“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沒有牢固的信訪網絡基礎,就無法建造維護社會穩定安寧的信訪“大廈”。吳城公安局要注重加強信訪工作網絡建設工作,在明確派出所主要領導爲信訪工作目標直接責任人、落實專、兼職信訪民警的基礎上,注重將信訪關口延伸,要求每名基層民警必須物建一名工作信息員,圍繞本轄區可能上訪和正在上訪的人員和問題,落實控制、信息工作,逐步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上下貫通、運轉高效的信訪工作網絡,深化信息工作,掌握工作主動權,確保重大政治活動、重大節日期間沒有發生重點人員失控或進省赴京的滋事情況。

這一點蕭宸比較重視,信訪難,難就難在有些人搞封鎖,而網絡信訪一旦展開,至少封鎖起來難度更大,信訪效果自然就要有提高,不過燕微雨的最後一句,其說法還是站在政fǔ的角度來說的。

然後燕微雨認爲,公安信訪工作是黨聯繫人民羣衆的橋樑和紐帶,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因此,要不斷加強信訪民警的羣衆意識,創新信訪服務機制,教育信訪民警要常懷愛民之心、履愛民之責、辦愛民之事,不斷預防信訪、減少信訪,不斷解決信訪。近幾年來,吳城市公安局要不斷加強羣衆意識,不斷創新信訪服務機制。一是變羣衆“上訪”爲民警“下訪”。吳城公安局需要堅持開展以“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暖百家心”爲主題的進‘門’入戶解疑排難“下訪”活動。上至局長,下到股、所、大隊長和民警,都要按規定拿出時間進社區聽取羣衆意見。通過這一活動,將下訪變成全局民警工作的自覺行爲,民警與羣衆的心纔會貼的更近,瞭解的問題更多、更真實,解決問題的辦法更實際,更有效。

燕微雨舉例有些做到這一點的地區,有的居民羣衆就高興地說:“現在有問題在家‘門’口就解決,再也不用上訪了”。

二是對所有上訪者無職位高低和貴賤之分,都必須熱情接待,做到“三個一”,即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請坐,一杯茶水暖心;“三個聲”,即來有問候聲,訴有安慰聲,走有告別聲;“四個心”,即接待羣衆熱心,答疑解‘惑’耐心,查辦案件細心,如實回告誠心,辦民排憂真心。能解決的事及時爲居民羣衆解決,不能解決的事及時向領導彙報,預約解決。

三是變被動搪塞爲主動疏導。針對有的民警在接待羣衆來訪時存有敷衍塞責現象,要求民警要嚴格做到“五不準”,即:不準對上訪人態度生硬;不準對羣衆的意見敷衍搪塞;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待上訪;不準隨意將矛盾上推下卸或轉移;不準隨意拖延辦案時間。凡有羣衆來信來訪都要熱情接待,主動了解情況,緩和氣氛,耐心疏導矛盾。使基層派出所民警認識到一次不熱情的接待、不耐心的解釋、不主動的疏導都可能使羣衆產生誤解,造成新的信訪問題。同時,對少數無理纏訪、鬧訪的羣衆,也不能無原則地姑息遷就,而是從法律的角度進行批評教育,有效地控制上訪人的情緒,從而穩定事態,減少越級訪的發生。

然後,燕微雨認爲目前公安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少數民警執法問題較多。由於經濟利益的趨動,違反規定執法的情況時有發生,有的法律手續不完備,有的文書材料不規範,有的調查取證不客觀,有的證據不充足,這些問題都易引起羣衆不滿,導致羣衆上訪投訴。二是少數民警特權思想較重。有的民警以管人者自居,“‘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和“冷、硬、橫、推”現象依然屢禁不止,對羣衆反映的一些情況和問題冷淡,不是積極地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而是採取敷衍、推諉的態度,缺乏責任心,導致羣衆不滿,造成新的信訪問題。三是少數領導對信訪工作認識較低。有的單位領導片面認爲只要業務工作搞上去了,查處信訪問題是次要的;有的認爲查信訪問題是給自己“捅漏子”、“添‘亂’子”;有的單位負責人對信訪工作人員到本單位查處信訪問題不配合、消極應付,不敢正視自己的問題,遮蓋掩飾,最後導致越遮掩羣衆越不滿意,羣衆越不滿意越要上訪投訴的惡‘性’循環局面。四是少數基層信訪民警綜合素質較差。少數信訪民警對業務工作不熟悉;法律知識貧乏;工作中僅僅起個上傳下達作用,甚至對上級‘交’辦的信訪問題,‘交’而不辦,久拖不決;在查處疑難來信來訪中,組織協調能力差,思路窄、辦法少,畏難情緒大,延誤了查辦,造成了羣衆不斷來訪,客觀上增加了信訪。

爲解決這些問題,吳城市公安局應該結合執法質量考評,不斷創新信訪獎懲機制。她認爲有這幾點需要注意:一是建立執法考覈制度。就是把信訪工作納入到公安機關的目標責任制考覈中,局考覈派出所的目標中有信訪,派出所考覈民警的目標中還有信訪。信訪工作的好壞與民警的實績、晉級升遷掛鉤,與單位和部‘門’的評先創優掛鉤,提高考覈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增強考覈的約束力,通過考覈全面帶動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二是建立執法獎懲制度。爲提高信訪工作的地位,充分發揮獎懲的‘激’勵導向作用,對信訪工作的獎懲與公安機關的其他業務工作配套同步,與偵查破案、治安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同獎同懲,以此來‘激’發民警做好信訪工作的動力。不僅是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破獲刑事案件有功,妥善地高質量處理信訪問題同樣受獎。三是建立執法追究制度。建立領導責任制、信訪部‘門’責任制和辦理信訪案件責任制等一系列信訪工作責任制度,強化信訪工作的嚴肅‘性’。凡發生羣衆上訪告狀問題,局紀檢、督察部‘門’介入調查,經覈查屬公安民警不作爲或違法違紀行爲等工作原因和人爲因素造成的案件,要堅決糾正,並追究單位領導和辦案民警的責任。對信訪人態度粗暴、推諉扯皮、徇‘私’枉法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絕不袒護。四是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吳城市公安局和基層派出所還應該分別聘請市、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人士組成執法監督員,通過推行警務公開、開展執法大檢查等手段,嚴把刑事、治安案件質量關,杜絕執法活動中的失誤和漏‘洞’,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蕭宸終於笑了起來,這倒是跟他想到一處去了啊,只是更深入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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