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木屋出來,兩人都覺得有些餓,好在張晴晴腕錶裡準備了一些食物飲水,倒是能讓他們暫時不用爲此發愁,不過坐吃山空顯然是不行的,他們必須去找更多的食物,另外也要找到這裡的相關線索,如果能夠離開,那麼一切就都不是問題了。
順着林子裡的小路慢慢前行,天色一直處於半亮不亮的狀態,霧霾也沒有絲毫散去的跡象,一路上,被火焰灼燒的痕跡隨處可見,讓兩人都警惕起來,那種怪物的數量,絕對不會少!
走了沒多久,一條不算寬的水泥路出現在他們面前,有點像鄉村小道,只夠一輛車行駛的那種,小道蜿蜒,一端在坡後消失,另一段彎彎繞繞的通向遠方,盡頭隱藏在這霧霾之中。
“從哪邊走?”李明皺眉問道。
“隨便!”張晴晴隨意地說道,“既然說走不出去,那麼能夠走出去的方式必然不會是如此顯眼地放在這裡,無論走哪邊,結果都是一樣的,無非就是話費的時間長短不同而已。”
“那你來選一個方向吧,我覺得我運氣比較差。”
“右邊這條一眼望不到盡頭,感覺比較安全,所以,我們走左邊吧!”張晴晴說着,哼着歌,蹦蹦跳跳地向前走去。
“……”李明突然有些後悔,他忘了,張晴晴是個喜歡冒險和刺激的主,像現在這種事情,她最喜歡了,估計會有意往看着危險的地方鑽,讓她帶路,太容易被坑了!
不過事實證明,張晴晴的選擇非常正確,翻過那個坡,他們便看見不遠處有一座小鎮,或者說小鎮的廢墟更準確,大多數房屋都被火焰薰成黑色,鎮上的道路上長滿雜草,那荒無人煙的樣子,看着不像有人在這裡生活,沒有絲毫活人的跡象。
剛走進小鎮,兩人便發現了街道中心躺着的兩具屍體,和之前看見的不同,這兩具屍體看着要正常的多,兩個人都很瘦,外表髒兮兮的,估計很久都沒有洗過澡了,鬍子頭髮也都很久沒有修理。
他們都拿着武器,看樣式,應該是獵魔人,死因,就在對方的手裡,他們死於互相殘殺,四周散落的血漿早已變得黯淡乾涸,但屍體卻並沒有腐爛。
在這兩人身上,除了武器和破爛的衣物之外,他們還找到了一本日記本,算是一個重大發現了,雖然字跡有些潦草,但辨認起來不算太難。
日記應該是進來後纔開始寫的,翻開第一頁,張晴晴慢慢讀了起來。
“今天是進入這片區域的第五天,我們迷路了,其實在第二天,我們就找到了一條公路,但這就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我們走了這麼久,什麼都沒有發現,沒有岔路,沒有建築,沒有人影,甚至連路牌都沒有!我覺得應該在忘記前寫下這些東西,萬一出事的話,也能給後人留下一些線索。”
“無盡的公路?原來看着安全反而更不安全麼?”李明若有所思地點頭,“還好沒有選擇往那頭走。”
張晴晴沒有評論什麼,繼續讀道:“今天是進入這鬼地方的第七天,事實上,這究竟是不是第七天我們也無法確定,這裡一直都是這種天氣,不會變暗也不會變明,卡爾的情緒崩潰了,他吵着要離開這裡,他發出的聲音吸引來了怪物,一種不斷燃燒的人形怪物,我們動用了很多手段纔將它們消滅,但我們也損失了兩個人。
第十天,我們找到了那個地方,卡拉蒙,詛咒之地,這真是一個天大的驚喜,早在兩天前,我們的食物和飲水就已經告罄,這個小鎮的突然出現,救了我們一命,我從來沒有想過會這麼喜歡這個地方。另外,我們也終於可以開始進行調查了。
第十七天,調查依然毫無頭緒,我們將附近所有能蒐集到的物資都搜到了,鎮上殘留的食物本來就不多,現在就更少了,我們必須放棄調查,優先尋找回去的路。
第二十天,在我們快要失去耐心的時候,派出去的隊伍回來了,四個人,只回來了一個,他們又遭遇了那種怪物,但他也同時帶回來了一個好消息,只要順着馬路繼續往前走,就能回到我們在馬路上的起點,原來前面的那段時間,我們一直在繞圈。
第二十三天,我們回到了進入這片區域的地方,我非常確定,因爲我們在那裡留下了標記,它還在那,但是無論我們往哪邊走,都始終無法走出這裡,我們嘗試過各種手段,都失敗了,也無法聯繫到外面的人,大家的心情都很沮喪。
第二十四天,卡爾又一次崩潰了,他像瘋了一樣跑出去,隊長追了出去,但最終還是跟丟了。
第二十五天,我們發現了拉德的屍體,他自殺了,他是個沉默寡言的人,我們也不知道他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絕望,甚至直到死去,我才知道他的名字。
第二十六天,我們又一次遭遇了那些怪物,在打退它們後,我們也不得不返回小鎮,這次再看見它,我終於明白了它爲什麼要叫詛咒之地。
第二十九天,我們最後的一點的食物也快要吃完了,大家都突然變得充滿疑心,各自分開,我知道他們在想什麼,有的人害怕食物被搶,有的人則是想借此搞事。
第三十天,果然,昨天夜裡我聽見了爭鬥聲,我不得不躲得更遠,以免被那些人找到,他們會毫不猶豫地搶走我手裡的食物的。
第三十二天,我只剩半塊餅乾了,但是沒關係,只要每次只吃一半,我就可以一直有着半塊餅乾……或許吧!
第三十三天,我看見了託德,他就在大街上,吃着烤肉,我知道那塊肉是哪裡來的,那讓我有些反胃,不過我已經沒東西可以吐了,我想,現在的他們,或許已經不能被稱作人了。
第三十四天,我覺得有些頭暈眼花,託德又在烤肉,真見鬼,那香味我真的有些受不了了,我想到了那些怪物,或許,它們身上也是有肉的,我已經沒有力氣去和它們戰鬥了,但之前的戰鬥地點留下了它們的屍體,希望還沒有完全腐爛。
第三十五天,我找到了那裡,但是那些屍體已經不見了,包括我們自己同伴的,誰搶先了一步?我已經沒有辦法了,我的鼻子開始流血,我要回去,我要去殺了託德,不然他一定會吃了我的屍體的,這裡,終將,無人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