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換炮問題上,無論是同盟國和協約國對於華夏的意見都表示可以接受,畢竟這種各打50大板的決定最適合解決這種說不清的問題。而在換炮問題解決後,在戰艦的替換問題上,各國最終也拿出了意見,即在12年內,雙方不能替換戰艦,而在12年後,以同盟國和協約國爲兩大陣營,雙方替換的艦艇總噸位必須一樣。且替換的總噸位不能超過15萬噸。而具體由那些國家的戰艦替換,則再行協商來決定。此外,各國可以退役部分戰艦,但是退役出來的噸位不能用新艦來替補。條約簽署15年後,可以考慮替換第二批戰艦。兩方替換噸位同樣不能超過15萬噸。至於華夏?三艘龍旭級戰列艦在條約簽署15年內是不能退役的,到了15年後可以自由替換15寸炮戰艦。
所有大中型戰艦的談判在歷時一個月後終於決定了,那麼剩下的就是驅逐艦和潛艇數量的談判了。各國對於這些小船的限制顯得很大度,只是規定了驅逐艦保有量噸位不超過18萬噸,潛艇噸位不超過7萬噸。以華夏和美國的10點權重爲基準,剩下的國家按比例計算自己的驅逐艦和潛艇噸位。火力上的要求也比送,最大火炮口徑不超過。而潛艇的最大口徑火炮與驅逐艦相同。而對驅逐艦和潛艇的最大單艇噸位並沒有做硬性規定。輔助戰艦的談判進行的十分順利,驅逐艦和潛艇的談判一共就用了8天時間就敲定了。
當總噸位和各種戰艦的限制條件敲定後是不是就代表一切都談完了?自然不是!隨後各國又對海軍技術出口限制進行了討論,這是協約國和同盟國之間競爭的最後的戰場,同盟國中的土耳其和俄國目前不具備建造新的大型戰艦的能力了,前者是一直不具備,而後者是曾經擁有。經過1戰後,被戰爭毀掉一部分,被德國搬走一部分。再加上大量技術人員和熟練工的流失,現在也不具備了!可以預見在未來十年之內不可能獨立建造大型戰艦。所以這兩個國家的戰艦很有可能需要德意兩國來幫助建造。
同理。英國人也不乾淨!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的戰艦也要有英國人來建造,這兩個國家到目前爲止還沒建造過排水量超過1萬噸的戰艦,而協約國爲英國爭取過來的兩艘2萬噸級戰艦的份額最終還是要落到英國人的頭上。而考慮到雙方小兄弟的噸位和實力,他們不可能擁有和老大一樣的主力艦,比如說土耳其,土耳其額外可以獲得的噸位也不足以建造1艘16寸火炮戰艦。而英國人額外的2萬噸戰艦也不可能搭載口徑特別大的火炮!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英國人處於自己的角度考慮,希望各國大國爲其它小弟提供的戰艦火炮不超過12寸。畢竟2萬噸的戰艦能夠搭載的最大級別的火炮也就這麼大了。而德國爲首的同盟國表示堅決不能接受。“目前土耳其等國擁有的最大口徑的火炮已經到達了14寸。爲了保證小國的利益,我們堅持要求出口戰艦的噸位在3萬5千噸以內,同時搭載的火炮最大口徑不超過15寸。”德國代表針鋒相對寸土不讓。而協約國隨後提出了新的問題,在對非條約締約國出口軍備的時候應該遵循什麼原則?比如說航母最大多少噸,戰列艦的火炮和噸位如何限制?並且英國人對此提出了捆綁政策,即英國可以放棄原先的要求,但是在想非條約締約國出口戰艦的問題上,必須秉承如下原則,即出口的戰列艦排水量不能超過3萬噸,火炮口徑不能超過14寸。而航空母艦的噸位不能超過2萬噸!
這個問題的談判比之前的更加激烈,因爲除了締約國之外,世界上還有不少值得拉攏的對象。甚至於還可能出現某些國家先將戰艦“寄存”在第三國,開戰之前取回以擴充軍力的可能性。所以對於出口戰艦必須進行嚴格的限制。面對這種情況,華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條約內部的國家出口戰艦隻受條約限制,比如說如果在噸位允許的情況下,德國向俄國出口戰列艦,那麼只要滿足在3萬5千噸以下,裝備小於16寸艦炮這兩個條件就可以,但是如果向非締約國出口戰艦。那麼除了要遵循英國方面提出的要求之外,同時還要有配額。協約國、同盟國兩方以5年爲一個週期,週期內出口的大中型戰艦噸位不能超過10萬噸。其中任何標準排水量在1萬噸以上的戰艦必須納入到這個配額之中,而潛艇每一個週期出口量不能超過2萬噸!每一個週期沒用完的排量不能疊加在下一個週期,而作爲獨立一方的華夏,其出口主力艦的配額爲兩大集團的一半。即主力艦噸位出口不超過5萬噸,潛艇出口不超過1萬噸。
對於這個條款,協約國和同盟國雙方經過協商後表示可以同意,畢竟這個年代有能力購買主力艦並且有意願的國家已經不多。這個配額看似比較少,但是實際上八成用不完,而且英國人的限制戰艦性能的要求也加入到了條款之中,14寸級別的艦炮對於各國的新服役戰列艦來說威脅很小,而2萬噸的航母雖然大一些,但是考慮到航母出海要編隊作戰,即使有了航母但是沒有匹配的主力艦的話,那麼戰鬥力也不會很高,所以最終這點被通過。
在處理完所有問題後,參加會議的各國最終簽署了《北京限制海軍軍備條約》條約從簽署之日其生效,期限爲12年。到期後各國有權利決定是否續簽該條約。經過兩個多月的談判,北京海軍軍備談判落下來帷幕,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個條約不過是個權宜之計,各大強國海軍建設並沒有停步,出了主力艦建造規模有限之外,航空母艦和巡洋艦類的戰艦都將按計劃建造,每個大國在着12年之內要建造至少40到50萬噸的戰艦,美國建造的可能更多,分攤到每一年都要開工至少4萬噸左右的戰艦。
“這僅僅是各國一個喘息的機會,各國用這個機會對自己的海軍進行瘦身,切除那些戰鬥力低下的部分爲了未來的廝殺做好準備。”條約簽署後,徐傑曾經這樣評價此次海軍軍備限制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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