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時已經是1886年的春天,一輛馬車離開了北京城,朝着郊外駛去,一路上李寧宇跟媏佟說着各種笑話,一邊看着馬車外,接着便想起了一句話,那就是春天裡花兒開,開呀嘛開滿山,小姑娘穿花衣,真呀真漂亮……
南海琉球羣島是太平洋的一系列島嶼,它位於臺灣與日本之間,但是釣魚羣島不屬於琉球羣島範圍之內,直至公元2013年爲止,琉球羣島中南部一直處於日本託管之下,但主權不屬於日本,根據波茨坦公告第8條規定: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琉球羣島在1871年以前有琉球國,最初琉球國的疆域北起奄美大島,東到喜界島,南止波照間島,西界與那國島,而在公元2013年全世界各地,均有大量支持琉球復國的運動。
編輯本段琉球羣島簡介
琉球羣島,陸地總面積3,090平方公里,包括大小島嶼55個,分爲3個較大島羣,北部爲奄美島鏈,中部爲沖繩諸島,南部爲先島諸島,琉球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作爲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沖繩島和奄美大島,這些較大的島嶼原先都是火山島,且有大量山地,而較小的島嶼則大都爲珊瑚島,地勢相對比較平坦,屬亞熱帶氣候,雨量充沛,每年都有颱風侵襲。
明、清時代,琉球國不斷向南京和北京的國子監、以及福州的琉球館派遣留學生學習中國的語言,因此琉球語受到了漢語閩語尤其是福州話的影響,而且琉球國官方文字爲漢字,琉球語爲漢語。
據傳,明朝天啓年間,日本侵佔琉球羣島,明朝皇帝派兵部尚書袁出征,在文化上,琉球人兼受日本人和中華的雙重影響,琉球羣島是一個獨立王國,14~19世紀曾向中華明清兩代政府納貢,1879年開始被日本強制佔領。
琉球羣島是西太平洋一系列島嶼,位於臺灣島與日本九州島之間,甘蔗和菠蘿是兩大特產,豬、牛亦多,近海漁業發達,中華明朝時曾封琉球島統治者爲琉球王。
因着水路之便,是鄰近國家的主要貿易樞紐,1609年遭日本侵略者的竊取,1693年,薩摩藩逼迫割讓北部的奄美羣島給予日本侵略者,從此日本便展開了逐步吞併琉球國的計劃。
1879年3月30日被日本滅亡,1879年,日本侵略者宣佈,琉球國被併入日本版圖,同年設沖繩縣,直至1945年日本戰敗,琉球主權重歸中華,但當時鑑於中華屬於內戰時期無暇顧及琉球,由美國暫行託管。
1970年美日揹着中華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連同釣魚臺的管理權轉給日本,而這一行爲屬於非法,因爲琉球島的主權只屬於中華名族。
12世紀,琉球羣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在琉球羣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1372年明朝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嚮明朝政府朝貢,從此琉球成爲中華的藩屬國之一。
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第一尚氏王朝),每一代國王都需要由明朝王朝政府冊封任命,明朝不不主動干預琉球王國的內部事務。
1609年明朝萬曆三十七年,德川家康繼承豐臣秀吉對外擴張的野心,他派鄰近琉球王國的薩摩藩率領三千士兵侵略琉球,俘虜琉球王,派兵監督琉球內政四十五,此後琉球王國淪爲薩摩藩的魁儡政權。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請求冊封,清朝順治帝封尚質王爲琉球王,琉球成爲清王朝的藩屬,但實際上琉球國是同時向表面上的清朝與實質的薩摩藩稱臣,與清朝官方的朝貢貿易收入再被實際宗主薩摩藩剝削一次,該藩也是幕府宣佈鎖國以後,唯一能以此變相方式獲得國際貿易收入的私藩,薩摩藩在兩百年後的幕末時代能夠有足夠的資本成爲倒幕運動主力進而成爲維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有人認爲與此不無關聯。
1853年5月,美國海軍艦隊到達琉球,日本代表向美國承認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日本天皇和政府無權決定它的港口開放權,1866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繼位。
1872年,日本公然單方面宣佈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羣島是日本的領土,正式侵佔琉球,並在1874年,日本以牡丹社事件爲藉口,荒誕地聲稱“殺害琉球人就是殺日本人!”,隨後出兵侵略中華臺灣。
1875年,日軍武力佔領琉球羣島,禁止琉球進貢中華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華年號,改爲日本明治年號,雖然大清朝軟弱無能,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其爲中華所有,絕沒有讓步。
1879年4月4日,日本侵略者強迫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並把琉球改爲沖繩縣,並開始實行殘暴的同化、奴化和殖民政策。
1879年,清朝政府與日本政府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在談判中沒有包括釣魚島,可見釣魚島在琉球羣島以外,不過最後中方未同意日本侵略者的要求。
1880年9月迫於各國勢力的壓力,但清朝政府庭拒不籤此約,因爲一旦簽訂,就意味着中華不僅擁有琉球的主權,此後,日本侵略者乾脆裝聾作啞,即不再提歸羣島,也不再提條約簽署一事。
而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作爲戰敗國大清,割讓了臺灣、遼東,並在琉球羣島問題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琉球羣島擁有領土的主權這一事實,開始漸漸被人遺忘,可是重新回到晚期時期的李寧宇沒有忘記,而此時一切都在暗中涌動,李寧宇心想自己要不則不鳴,要鳴就必須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