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冒昧地問一下,你最開始喜歡的女孩子是你的同位嗎?
我覺得在學生時代,很多男孩子最開始喜歡的女孩子,一定有一個特徵,那就是坐在你的周圍,而且大部分是同位。我幾個月前看書的時候還了解過,這叫做曝光效應,離你越近的人越容易被你瞭解,也會更容易產生好感。事實上,從小學到初二我只跟兩個女生一位過,其中並沒有方佳丹。我和她是前後位關係,那是在初二下學期換位的時候,最後一次換位的時間很長,差不多有一個多月都沒有動位置,也就一直保持到了這個班級解體,也爲這段經歷提供了一個回憶得起的背景。前一章說了方佳丹是喜歡我最好的兄弟蒙宏鬆的,而她又是怎麼樣對我產生好感的呢,我想過很久,很可能是我的梗王屬性吧。在嗑“鬆丹CP”的時候我確實十分純粹,只想着吃吃狗糧,所以全班裡起鬨最多的就是我,我的那種幽默沙雕本質可以說是一覽無餘了在那時,還比較有才華,會用一點文言文寫文章(當然那個時候並不成熟,很多時候只注重詞藻堆砌,實在是華而不實)。種種加之,可能就是她對我產生好感的原因了罷。在將我與她分到前後位的時候,蒙宏鬆也與蘇悅分到同位,於是那段時間“鬆悅CP”也傳了起來,事實上,蒙宏鬆並沒有喜歡過方佳丹,最多是說面對她的主動有點羞澀,而他和蘇悅有共同的興趣愛好,都很愛看日漫,所以後來初三的時候,我還撮合過宏鬆和蘇悅,真的只是差一層窗戶紙了,可是這兩個一個比一個靦腆、不好意思,最後我也沒說成,到後來,蘇悅初三暑假的時候網戀了一個男生但最後分了,而宏鬆卻仍是單身。
02
方佳丹,成績很好,考過班級第二也考過班級第一,尤其是英語最好,而且是物理課代表,講真的,一個女生在物理方面成績如此之好確實讓我很驚歎。而我,從小英語就差的要死,物理方面也是一個廢物,我不知道你們那個時候是怎麼補習的,反正我的學習之路真的很難受:初一的時候我英語很差,120分的卷子我連六十都考不到,對英語學習更是概念很低,老實說個單詞,我甚至不知道它的意思,更別說詞性了,我那會還會拿apple當動詞用(真事兒),我是怎麼補習英語的呢?我真得很笨,每天三節晚自習,我拿出一節半的時間來記單詞、默句子,特別苦,但待我堅持下來後,英語成績真的有所提高,也許你會說這不是講述我青春情感的故事的嘛,談這種事做什麼?嘿我的書我想寫啥寫啥,好好努力比說什麼都管用!至於物理,我只能表示,自從初二學了第一課之後,我就打算高中選文科了,真的是這樣,太難了,雖然說初三的時候我物理還可以,但到了高一我就傻眼了,唉。
說一件趣事,初二的時候學校開展演講活動,每個班的英語課利用五分鐘的時間來進行演講,在輪到我的前幾天,我非常非常激動,連睡覺都會做夢,還會在夢中驚醒,畢竟是我第一次上臺做演講,還是英文,雖然只是在自家同學面前,但頗有一種在聯合國大會發言的感覺,更關鍵的是我演講的內容:我演講的是涼涼的英文版,對,就是那個“涼涼月色爲你思念成河”,我的演講十分磕磕絆絆,我的發音不標準還總有因爲緊張而忘掉的詞音,整體效果十分尷尬,被老師看見我的演講內容後,還被譏諷了一番,但這位英語老師確實不錯,只不過在更年期而已,所以脾氣比較...嗯。
我成績的逆襲也是在初二,那段時間是我的高光,連續三次考試,每次考試都進步二三百左右的名次,從1156一直進步道三百多名,一直到222名,我的巔峰。而方佳丹每次都是前三的位置。
03
不知道你們是怎麼喜歡上一個人的,人類都是唯美者,這種美,最初都是容貌美,這是無需置疑的,在我小時候一二年級,也喜歡過我們班一個女生,那女生長得很漂亮,是我們班級的班花,在農小我是真的靦腆的要死,別的女孩子看我一眼我都會臉紅,更不用說班花了,我覺得有必要將這個和普信分的遠一點,她的眼神,我只是會覺得不好意思,而普信男這種生物居然會理解爲“一眼定終生”,我確實很無語,我們班就有一個普信男,是真的無語子,如果你們碰見,趕緊離他們遠點吧。在容貌美(外表美的其中一個部分,外表美還含體態美、聲音美等等不涉及內在的部分)之後,就是性格美,或者說感覺美,一個女孩子或者男孩子,起初遇見時,她(他)可能不是那麼外表出衆,但跟她(他)交流,你就是有一種很美好的感覺,這就是感覺美(我認爲感覺美和性格美息息相關),再往後那就是品格美(內在美),像這種內在美,往往需要對一個人的長期深入瞭解你才能體會得到。我舉例來說,一個男孩子喜歡上一個女孩子,如果說這兩個人之前從未見過,那肯定是因爲外表美而產生的感覺,交流過後還可能會產生一種感覺美,這個時候是基本不能體會到對方全面的品格美,在深入瞭解之後才能體會得到,最初陷於外表美不能與顏控、聲控等歸爲一類,意義是不一樣的,眼睛作爲人類認識外界事物的首要工具,看到的作爲第一表現最先引起大腦反應,這就叫陷於外表美,但也會繼續深入瞭解品格美,但是顏控,就是特別注重外表美,並未看到美的全面,“沒有五官誰會注重你三觀”這句話我一直都辯證地看待,這個社會,人們對外表美的追求越來越高,對內在美的追求卻好像變得次面了,但看重內在美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一定都會有,你可能現在只想着吃顏,等到以後你就知道要吃品了。
我,當時比較胖,現在也很胖,不騙人的說,我當時160多斤,雖然身高175(現在180)也可以,但平均下來還是顯得體積很大,方佳丹很瘦,也有一米六幾,像個杆子一樣,這估計就是基因問題了,有的人天生喝水就胖,有的人天生吃啥都不胖,那麼對立的特徵,怎麼可能有美好結果。青春期的心動,真的很懵懂;青春期的決定,真的很衝動;青春期的情感,真的很難忘。我作爲一個內向的娃兒,主動是不可能的,除非以後能有一個讓我抑制不了主動的女孩子吧(反正目前還沒有),所以是方佳丹主動的,那段時間的感覺,青澀,帶點欣喜,還有種即將社死的感覺,就好像我是一隻幾個月的小貓,第一次被一隻溫暖的手撫摸我的額頭一般。她的主動並不是說很直接地說:“喂,能不能做我男朋友”,對於這種話,一般都是言情小說裡經常出現的,現實生活裡很少有的,但是吧,她確實還說過,這個人挺大大咧咧的,說話沒什麼遮攔,但品質還算可以,一個青春期的男孩或者女孩(尤其是女孩)在面對對方一句其實很微不足道的關心時都會心跳加速,甚至萌生跟她(他)生活一輩子的想法,這種想法隨着年紀增加,就會變得更加理性。但!初次遇到的話,真的無人可免。
下面我需要形容一下那段時間了,你們一定會覺得有同感:感覺每天上學不再那麼枯燥了,總有一種強烈的想見一個人的興奮和激動,跟她有關的事情都想去了解,她的笑容好像是世界上最甜美的,她的聲音似乎就是天使的聲音,她就是從天上下來拯救我的那位天使,所有的所有都是那麼美好,她僅僅是坐在那裡,都會很漂亮,儘管她的容貌並不出衆。我就像是一隻蜻蜓,飛在江河山脈之上,穿越在層層密林之間,找到了那朵平平無奇的三葉草,即便一瞬間耗盡我僅有的四個月生命也不惋惜。她曾在我的桌子上寫過一行字,我現在還記得:忘羨一曲遠,曲終人不散。這世界上有一種事很神奇,在回憶一件很難忘的事情時,當時經歷的細節在當時你覺不出來,可當往後你去回憶時,又好像剛剛經歷過一樣,只不過是感覺不同了。
04
科學地講,這一章就要完結了,你可能都快罵出來了,整篇文章除了那一段比喻,跟蜻蜓有個什麼關係。所實話,我也覺得有點草率了,但我覺得作文也不需要那麼多拘束,畢竟是我自己寫給自己的,每一章我寫的感悟都要遠多於敘述,確實有點難受,好像我是一個教育家,可就跟[讓子彈飛]中的那句話一樣:“正經人誰寫日記啊?你寫嗎?”“我不寫。”“我也不寫,誰把心裡話寫在日記上啊。”“就是,下賤!”很多細節還是最好一直留在我的腦海裡,我知道有一天終究會消亡,但我也不想一直記住,我一直記住的關於她事情,也將只有一件,在下一章裡,我不會再密密麻麻地談感悟,寫一筆“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