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越沒有再和李鳳傑廢話,互道一聲珍重就走了。只是陳越沒有注意到李鳳傑的表情,當他走了之後,李鳳傑發出“呵呵”一聲笑容。
劉奇的人大部分都被李鳳傑這批人給牽制住了,陳越有足夠多的精力在房子裡面找人。但是他們幾乎把整個房子都給翻了個底朝天,但就是沒有找到林志人在哪裡。
陳越根據自己理智地分析,他覺得李鳳傑肯定是把人藏在這裡的,不會再有別的地方了,那麼問題來了,林志人到底在哪裡?陳越下意識地就認爲這裡一定是有密室的。
只是這密室會在哪裡呢?陳越現在還尚未發現。不過,現在房子裡面已經徹底亂了,他們可以趁着混亂有足夠的時間去發現這個密室。
找了老大半天還是沒有什麼發現,路上還遇上幾波劉奇的亡命徒,幾波打下來陳越張方周雄這幾個人身上多少都掛了些彩。這氣得張方一拳打在了一張桌子上,這下正好對了,他這一拳下去,一個暗室的門開了。
他們頓時都激動了,知道這應該離找到林志不遠了。
周雄走在最前面開路,陳越和張方几個在後面走。這是個地下室,這個地下室裡面的光線挺挺陰暗的,好在他們手上的手機有電筒功能,還勉強能支撐起光線來。
他們下完了地下室之後,就感覺這裡面的氣氛明顯不對了。這裡應該埋伏着殺手,陳越他們幾個直覺已經感應到了。大家都把藏在身上的槍支拿了出來,在這個裡面就真是拼命的時刻了。陳越這個時候終於明白李鳳傑願意放他們來找人了,搞了半天他是早就料到了這裡會有殺手在這裡看管,在這麼個鬼地方被人殺了誰也不會知道和發現的,那真的就成無名死屍。李鳳傑這麼做可謂是用心險惡至極。
反應過來這一點之後,陳越他們自然會更加註意安全。一條踏進來了就只有一直向前走下去無法回頭,更何況他的兄弟還在裡面了。
就在他們努力觀察裡面動靜的時候,裡面
看守的人一下就出來了。陳越他們還沒有反應過來了,就看見走在最前面的周雄肩膀上捱了一槍。
“周雄!”兩邊的人一下就交火了,陰暗的房間裡到處都是“嘣嘣嘣”地槍響聲音陳越趁亂衝藉着掩體進了裡面的房門,他一進去就看見林志就只穿了一個內褲在裡面被繩子五花八捆地吊着,渾身上下都充滿了血跡,看傷痕應該是被用皮鞭抽打出來的。
陳越估計林大少他這活了20多年都沒有受過這樣的苦。
“林志,還活着就吱個聲!”陳越衝着奄奄一息地林志吼叫了一聲。
“越哥…快救我…”林志用微軟地氣息說道,他淚眼婆娑地不知道是因爲見到兄弟來救他了感動的還是因爲他現在身上太痛苦被折磨得哭了。
“挺住了,我這就帶你走!”
……
陳越他們成功地解救出了林志,但同樣也付出了沉重的人員傷亡代價。周雄和邱雲都受了重傷,各自身上捱了兩槍,好在傷得位置都不是人體最致命的地方,否則恐怕就是要當場斃命了。
他們兩個連着好幾個陳越的心腹下屬都和林志一樣住進了醫院。林天翔派來了專門醫生給他的兒子看護,並順道把陳越的這幾個人一起照看了。
劉奇一夥人果真被李鳳傑的人給團滅掉了,不過這些團滅劉奇一夥的並不是之前跟着李鳳傑一起去的那一批人。之前的那一批頂多算是跟着去充數的,真正的戰鬥力是在陳越這些人走了之後才亮出來的。這些人一出來劉奇那邊的人就開始不斷地倒下…
劉穎峰最後一道爲他擋風阻雨的銅牆也倒閉了,他幾乎已經處在徹底崩潰的邊緣了。
半個月之後,劉穎峰被雙規。
一個月之後,劉穎峰徹底落馬。
三月之後判決書終於下來了,劉穎峰被判處終身監禁。
在劉穎峰被判處之前,陳越帶着小寶和朱琪再次見面了。這次見面朱琪對陳越說了很多奇怪的話
,比如說讓他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話,讓他要注意身體每天不要因爲工作而過度疲勞。陳越當時並沒有多想什麼,以爲就是朱琪這個姐姐對他普通的問候而已。
然而陳越沒有想到這次他和朱琪的見面居然成了他這一生和朱琪見的最後一面,這一別就是永遠。
劉穎峰被判處之後,一個律師找上了陳越的家門,讓他簽署一份股份轉讓協議,並把一份書信交到了他的手裡。
陳越不明所以然,完全就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他從這位律師手中接過信,拆開看了。
這信是朱琪寫給他的,當他看完了信上的內容之後當着別人的面瞬間沒有忍得住就落淚了。男兒流血不流淚,陳越哭了,只爲朱琪。
朱琪在信上寫道:越,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可能我已經不在人世。現在我要把我想要對你說的話都寫在這一封信上了。我知道你爲我做了太多,特別是在小寶的事情上。你知道一個孩子對母親來說是有多重要的,你爲我解決了這個後顧之憂後,我也就沒有什麼好牽掛的了。
我和劉穎峰早已是不死不休地了,他爲了控制我,不僅抓走了小寶,還把我父母也給控制了。他這個畜生竟然敢對我的父母親下手,就算我早年的時候雖然已和他們斷絕了關係,但我畢竟是他們生下來的,只要有我在,誰也不可以傷害到他們。我不知道他們是否還健在人世,就像是此刻的你不知道我是否已經離開了人世一樣。感謝你爲我找到了小寶,讓我還能在有生之年再見到自己的孩子一面,我不是一個好母親,可能這一輩子也不能再盡到做母親的責任了。
我要和劉穎峰徹底魚死網破了,這些年我和他綁在一起做了不少貪贓枉法的事情。特別是在商場,我做什麼都是有他在背後支持,包括所有合法的和不合法的事情都做過。我這裡掌握不少他犯罪的證據,我要是想要讓這些證據坐實在他的身上必須把我自己也給搭進去,因爲這些事情裡面都有參與的成分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