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黃龍之地開始變的沸反連天,婁小乙繼續做自己的事,他有自己的節奏,纔不會管別人會怎麼想。
花了數月時間,把星辰大道和平衡大道建立了起來,這也是他一直心嚮往之的大道,但他也知道,這兩個大道將註定與他無緣!
一切都像一個夢,心想事成並不是總能發生的。在他立道最初期的想法中,就是星辰和平衡大道,然後鼓動他人衝擊吞噬天劫新輪迴,當時在他看來,這就是最好的辦法,也最安全,自己隱在背後看仙庭天翻地覆。
這可能也確實是當初李烏鴉的構想。
但隨着宇宙變幻,黃龍立道開始,事件的頻次發生,當他越來越深入的攪合進大道變遷歷程時,才發現自己曾經的計劃是多麼的天真!
三個顛覆性大道,指望別人替他去火中取栗,簡直就是幼稚!別說是像行軍僧這樣的外人做不到,就連自己最親密的朋友其實也做不到!
做不到的原因太多,關鍵就是兩點,有沒有顛覆的決心?有沒有顛覆的能力?
對其他人來說,這兩者都不具備;對他的朋友們來說,決心有,但能力上卻做不到!
因爲他經歷了洞象,才知道所謂的吞噬有多艱難!不實際經歷這些就想憑空創造,就是緣木求魚,就是閉門造車!
所以,吞噬就只能他來!
因爲經歷了陰曹地府,才知道所謂的新輪迴有多龐大複雜,不經歷這一切就想創造新輪迴?師姐想破腦子也想不出來!就算是現在進去地府也沒用,因爲地府的體系是他婁小乙建立的,天道不認別人!
所以,新輪迴還得他來!
至於天劫大道,經過了吞噬輪迴兩道的經驗後,他也明白了自己現在的天劫大道仍然有瑕疵,還需要某種實際過程的驗證,否則哪怕是經過了鴻茅的指點,仍然沒有立道的可能!
大道的建立創新,遠非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其複雜程度超乎想象,各種條件前置無數,並不是你想就能做到的。
當他明白了這些,也就清楚了自己的道路!
吞噬和新輪迴基本已經穩了,已經具備了立道的條件,只等最後的翻牌!
天劫還有欠缺,但他現在還不太清楚機緣在哪裡?
劍道!這屬於無心插柳之舉,結果進程卻遠遠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不能放棄,因爲這纔是他真正喜歡的大道!
如果這是一個完美的修真世界,不需要顛覆和革新,那他基本上就會選擇這個大道的吧?
但願別再變化了!婁小乙心中暗歎,修真局勢千變萬化,人們往往跟不上它的節奏,就以他們五環四人組來說,除了佘舍一直未變,煙婾從輪迴變因果再變青春,青玄從陰陽變天劫再變回陰陽,都在體現着這樣一個殘酷的現實。
沒有什麼是不可改變的!紀元都變了,何況人乎?
但是星辰和平衡大道碑還得立,就算是做做樣子。
一個修士找上門來,是斗笠!
婁小乙曾經告訴青玄向他發出邀請,但這人一直在自己的道碑內修行,遲遲不曾來訪;青玄等人已經開始在天擇大陸建立自己的道碑,兩地的相互溝通通道已經初步建立,已經有醉心於此次行動的修士前往天擇進行先期勘探,初步準備已經開始,但這些年中這位斗笠卻從未露面。
婁小乙的邀請只有一次,他不會給人第二次機會,在這裡,除了他最親密的朋友們,沒人能有這麼大的臉!
斗笠的道碑是遁一!就是道家最核心的一個理念,通過研究遁去的一來達到這個宇宙的平穩運轉,其實就本質而言,就是婁小乙的平衡!
這也是必然,因爲斗笠和婁小乙一樣,都以精通三十六個先天大道爲基石!學這麼多的目的是什麼?當然就是要尋找各個先天大道之間的內在規律,共存條件。
在新宇宙新大道的新紀元,這一點尤其的重要!
只不過婁小乙的起名就很直白,是爲平衡;人家斗笠的起名就很修真,是爲遁一。他們兩個的遁一和平衡道碑是前後腳建立,放在有心人的眼中就很耐人尋味。
兩個道碑的道氣華冠也不分軒輊,都差不多,在建立不長的時間裡也不過才數萬丈的高度,但時間還長得很,有些東西看的是潛力卻不是現在的短長。
在看了十多年後,此人終於來了!
就在平衡道碑內,婁小乙盤坐空虛,靜靜看着來訪的客人。
斗笠大大方方,面對盤坐,口中很客氣,
“押司相請,我卻晚了十數年,實在是罪過!想來在押司心裡,我也逃不掉遇事不決的印象吧?”
婁小乙一笑,“只要來了,就沒有早晚!”
斗笠點點頭,“這是大事,我不得不謹慎從事!而且我也不瞞押司,我那些朋友在這個問題上那是吵得一團糟!到現在也沒分出個子醜寅卯來!
押司給所有人都出了個天大的難題!我此番來也不過是代表個人,代表不了我那些朋友們,還請押司見諒!”
婁小乙擺擺手,“大道之爭,於私誼無干!我這裡也一樣,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他去!也不是因爲選擇了不同的道路,大家都變成仇人了?”
斗笠笑道:“還是押司見得深!
你我之間,曾經有過很多誤會,我不諱言,都是我挑的頭,而且蓄意而爲!押司沒有對等還擊,我這裡心實不安,知道押司也不需要我做什麼,就只當是押司,胸懷坦蕩,既往不咎吧!”
婁小乙糾正他,“胸懷坦蕩?這還是第一次有人這麼誇我!
這可能是個誤解,只不過一直沒有好機會?
這修真界中事,有的能隨時間慢慢淡忘,有的卻會隨時間逐步加深,誰又說得清楚呢?”
斗笠臉色不變,“押司的話我明白!就我個人而言,我是爭取讓押司慢慢淡忘的!
但有一點,道爭之事我從不否認,但斗笠做事有底限,知道適可而止,過猶不及!
如此,大概和押司也能共事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