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圍觀翁杭之的敗績(加更2千字)
開庭這天,法院門口除了有一票記者在守候,也有不少是前來圍觀的羣衆,大家都想等着看一個結果,某些人還抱着仇富的心理,想看到楊舒敏被繩之於法。
這案子同時也招致了法政界不少人的矚目,也有某些人想看翁杭之笑話的,想看他怎麼敗的,想看大名鼎鼎的不敗男神是怎樣從神壇跌下來的。
各懷心思的人們,有的在法庭外守着,有的是可以進入法庭觀看審訊。
法庭裡,楊舒敏的家人,她老公薛振以及父母,還有郭麗雅的家人,以及沈馳,樑雪瑞,翁錦良……等等,全都在場。
翁錦良一般情況下是不會來看庭審的,他自己就曾是法官,他不想給兒子增加壓力,但這次他實在擔心,總覺得必須得來一趟。
由此可見,這案子相當的棘手啊。且看翁杭之能不能保住他不敗的記錄了。
與翁杭之當庭對簿的公訴人是一位資深司法人員,跟翁杭之是老對手了,兩人不止一次在庭上脣槍舌戰,可都是翁杭之贏。這對公訴人來說確實是一種很挫敗的事。
翁杭之在法政界聲名顯赫,可也有不少可怕的對手存在,都將他視爲頭號勁敵!公訴人羅秉章,這一次顯得很有信心,因爲楊舒敏這個案子在行業裡已經引起很多人的注意,超過七成的人都覺得這次會是翁杭之終結自己不敗神話的開端。
所有的證據都對楊舒敏不利,這官司還有什麼可掙扎的?普遍都認爲翁杭之應該是會代表被告首先認罪,再爭取減輕刑罰。但即使這樣也會被外界認爲是翁杭之輸了,所以,現在等着看笑話的人太多,真不知這些人是什麼心理。
由審判長,審判員和一位人民陪審員,三人所組成的合議庭,將會主導今天的庭審結果。
一開庭,翁杭之就率先闡明瞭辯護的宗旨,在衆目睽睽之下,他再一次驚爆了所有人的眼球!
我代表我的當事人楊舒敏女士,對公訴人提出的關於楊舒敏故意傷害以及蓄意謀殺兩項罪名,予以否認,鑑於本案所存在的各種疑點,我將代表被告做無罪辯護。翁杭之的聲音沉穩深沉,但卻極具自信的氣勢。
這話一出,安靜的法庭上立刻響起了驚呼聲。
無罪辯護?不是吧?翁律師昏頭了?這案子還可能做無罪辯護?真以爲是拍電影呢!
一衆人都感到驚訝,也有嘲笑的。
翁錦良表情很沉重,看得出來他是憂心忡忡,可他並沒有說話,他在期待着兒子能帶來奇蹟。
文箏這不是第一次看翁杭之辯護了,可還是抑制不住激動的心情,在心裡暗暗爲他打氣。
公訴人羅秉章聽到翁杭之居然是做無罪辯護,他也是有點意外,但很快平復心情,衝着翁杭之露出得意的笑容,彷彿是看見勝利在向自己招手了。
羅秉章將手中的資料交予合議庭,同時大聲說:請審判長和陪審員看看,這是關於本案的現場勘察結果和在嫌疑人楊舒敏家中、車裡,所找到的行兇證據。案發當時,受害人郭麗雅正在自家附近晨跑,那裡是高檔別墅區,早上7點鐘的時候晨跑的人很少,所以就給了行兇者作案的機會。根據受害人的口供,襲擊她的人當時是蒙面的,一身黑衣,全身包裹得很嚴實,但這樣並不能使得行兇者逃脫警方的抓捕,在楊舒敏的車子裡發現了染血的手套和兇器,經鑑定,那上邊沾的血正是屬於被害人郭麗雅。了並且楊舒敏在當天早上7點左右曾去過案發現場,她是去跟受害人談判的,因爲受害人與嫌疑人的老公關係過從甚密,這也是嫌疑人作案的動機。
這羅秉章還真會說,用詞很講究,沒有直接說郭麗雅和薛振有不正當關係,只是說過從甚密。坐在下邊聽審的薛振,臉色雖然不好看,但也不至於太過尷尬。
合議庭,本案的事實證據都很清楚,取證過程也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每一項證供都是合法取得,確保了其真實有效,所以,本案其實很簡單,就是嫌疑人對郭麗雅懷恨在心,提出要與郭麗雅見面,趁機對郭麗雅痛下殺手,企圖將這個人除去,以爲這樣,她的婚姻就保住了。當時沒有別的目擊者,如果郭麗雅真的當場喪命,那麼嫌疑人很可能真的便如願以償了,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郭麗雅並沒有死,她被搶救過來了,並且警方還在嫌疑人車裡發現了她作案的證據,這樣清晰的案件,相信合議庭會有公證的判斷!羅秉章慷慨陳詞,確實是說得人心裡有些沸騰的。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翁杭之的身上,他要怎麼辯?這案子看起來似乎是無力迴天了,證據那麼鐵,誰能讓楊舒敏翻身?
郭麗雅的父親在下邊坐着,此刻已經有了如釋重負的表情。他恨不得立刻就能聽到宣判,看到楊舒敏被定罪,他才能安心,覺得這是爲女兒出了口氣。
楊舒敏坐在被告席上,憤恨地看着公訴人,激動得破口大罵:你放屁!你冤枉我,我沒害人,我沒有捅她,我是被你們誣陷的!
楊舒敏就是個火爆脾氣,她一聽到公訴人那麼說,她就很想衝上去掐住那人的脖子!當然了,最可恨的是郭麗雅!
郭麗雅你這個踐人,你*我老公,你還冤枉我害你?你……踐貨,你會有報應的!
……
楊舒敏太激動了,翁杭之和程燁只能使勁拉着她,否則她真要蹦起來了。
審判長是位老法官了,見此情景,臉色十分嚴肅而沉重:被告人,注意你的言詞,這裡是法庭!
楊舒敏被這麼一吼,腦子稍微清醒一點,不罵了,可還是死死盯着郭麗雅。
郭麗雅別開視線,不與楊舒敏對視,一副可憐又委屈的表情。
翁杭之並沒有因此而出現弱勢,他站起身,冷靜鎮定地說:剛纔公訴人所講的一些,確實是事實,警方在被告楊舒敏的車裡找到了沾有被害人血跡的手套和兇器,這也是本案的鐵證,但是……請合議庭注意,這些證據雖然看似牢不可破,卻也是本案最大的疑點。大家想想,一個人拿着匕首去行兇,事後明明可以有機會將沾血的手套和兇器都埋在一個不爲人知的地方,這個行兇的人爲什麼還要放在自己車裡,這不是自己害自己嗎?
下邊衆人又是一陣唏噓,這麼一聽,翁杭之說的也不是沒道理啊?
還有,受害人只看到行兇者是蒙面的,並沒有看到行兇者的真面目,這樣就斷定被告是行兇者,未免太過牽強了。事實是,我的當事人楊舒敏女士根本就沒有襲擊郭麗雅,她確實在案發時間到過郭麗雅晨跑的地方,她的車停在路邊,她下車前往別墅附近想跟郭麗雅碰頭,可她沒看到郭麗雅,因爲那時郭麗雅已經遇襲受傷,她只看到有一羣人圍在那裡,她便返回自己的車裡,打電話給郭麗雅沒人接……事後,警方在楊舒敏車裡發現沾血的手套和兇器,但是我們不能忽略的事實是,楊舒敏曾經離開自己的車子十分鐘,這十分鐘足以給那個真正的行兇者時間將作案後的手套以及匕首放進楊舒敏車裡,以此達到栽贓陷害的目的!最後那句話,翁杭之說得特別重,那犀利的眼神竟是望向郭麗雅。
郭麗雅禁不住微微一顫,只覺得這男人的眼神好恐怖,彷彿一切都在他面前無所遁形!
這辯護詞太精彩了,有人在壓抑着歡呼聲,沈馳可是毫不吝嗇地喊了聲:好!
公訴人羅秉章皺起了眉頭,感到有點壓力,看來翁杭之是在做最後的掙扎啊。
被告律師確實是能說會道,提出的疑點表面上看是成立的,但實際上經不起推敲。被告楊舒敏在作案後沒有找個地方將沾血的手套和兇器扔掉,難道就不能是因爲她害怕嗎?她怕萬一被人看到,所以想等回家之後再處理,可沒想到警察去的那麼快,她沒來得及處理就被抓住了。至於那空白的十分鐘,被告律師是所提出的觀點也只是假設,無法證實沾血的手套和兇器是有人放進楊舒敏車裡的。法律講的是證據,光憑猜測,怎能成爲依據?
雙方都不甘示弱,各有各的說法,各自都顯得很有理由,但目前爲止翁杭之還沒能取得絕對的優勢,直到……
翁杭之卻不急不躁,高大挺拔的身姿在庭上猶如一座險峻的大山。
合議庭,我這裡有一件新的證物,是本案又一關鍵所在,在呈上證物之前,我要先說明一下……根據警方掌握的證據,受害人郭麗雅是隻有一部手機的,但實際上,郭麗雅其實有兩部手機!翁杭之斬釘截鐵的一段話,鏗鏘之聲,驚到了庭上不少的人。
郭麗雅臉色大變,下意識地攥緊了一隻手,指甲都快要嵌進肉裡去了,可見她有多緊張。
就連警察都尷尬了……怎麼還有另一部手機,而他們還不知道?
坐在角落裡的某個女人,此刻彷彿感到大難來臨,竟然悄悄地起身往法庭大門溜去,想跑?先問問文箏答不答應!
文箏早就得到翁杭之的授意,只要庭上這個女人想溜,哪怕是上衛生間,文箏都要跟着去!
根據證據顯示,案發當時是沒有其他目擊者的,周圍都沒人,只有受害人和行兇者,那麼問題來了,受害人的另一部手機爲什麼不見了?手機去哪裡了?我們可以假設一下,如果是行兇者發現郭麗雅的手機,當然會把手機拿走了,因爲拿走了手機,郭麗雅就沒有機會打電話求救!行兇者的心思很歹毒,是鐵了心要置郭麗雅與死地。所以,這部沒有被警方記錄在案的手機,是本案的關鍵,誰擁有這部手機,就能肯定,案發當時,這個人曾到過現場,也就是說,受害人很可能看到是誰拿走了手機,她爲什麼不告訴警方?她居心何在?手機從案發現場消失,也說明我的當事人楊舒敏並不能作爲本案唯一的嫌疑人!如何證明這手機真的存在呢?翁杭之話音一落,衝着程燁點頭示意,程燁立刻將一個袋子呈上來。
審判長,陪審員,請看,這個袋子裡裝的就是郭麗雅那隻丟失的手機。翁杭之一邊說一邊在衆人驚訝又期待的目光中將袋子呈給了合議庭。
合議庭三人互相望了望,由審判長打開了袋子,拿出了裡邊的東西……
庭上每個人都盯着審判長的手,有的人興奮不已,可有的人就感覺是大禍臨頭了,因爲只要這手機一曝光,那見不得人的陰謀就會將某些看似可憐的人捲進來。
郭麗雅臉色慘白,當看到法庭門口被堵着的女人時,郭麗雅更是面如死灰……完了完了,就要被翁杭之揭穿了嗎?
翁杭之看起來是勝券在握了,只要手機一拿出來,郭麗雅和另外一個人的陰謀也就無處可逃了。
但在審判長將袋子裡的東西拿出來時,現場頓時陷入一種怪異的氣氛,緊接着是一陣鬨笑聲……
什麼?這是手機?
這不是錢包嗎?哈哈哈……太搞笑了,還手機呢!
……
庭上一度有點混亂了,翁杭之望着審判長手裡的東西,瞬間全身僵硬,嘴角那自信的笑容凝結了……天啊,明明應該是手機,爲什麼現在卻變成了錢包?手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