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打起精神。我能夠揣測出這個孩子的心情的!我曾經強調過很多次,這裡的男人都很單純,而其中最最單純的人,就是我們的二混蛋。
拜託,要珍惜我就好好珍惜!
他是故意那樣的,還是本來就是那樣的呢?他的確很珍惜我,但是方式有點不,是非常特別。不是把我當成一個人去珍惜,而是當作自己的所有物土狗去珍惜。不管怎麼說,我出生在這個世界上,被當成一直土狗來看待,卻還能被人珍惜,已經很走運了,但也請你好好珍惜我好嘛!
沒有主人的允許,自己卻去其他的地方受傷了我現在是這種被他迷戀的所有物嗎?
有可能就是這種感覺。
土狗,你從剛剛開始就很奇怪。你身上不僅有男人的味道,脖子上還沾着血。給我一個我能接受的解釋。
我應該怎麼回答他呢?短短的時間內,我就苦惱了幾十次。我的每一句話都像是在走危險的鋼絲,所以我必須要仔細觀察他的臉色。短短的時間內,我就得出了結論。
我不能撒謊。
萬一我撒謊被他發現了,那就真的糟糕了。現在這種情況,我最需要做的就是誠實。要是我拐彎抹角,就有可能不再是土狗,而是對王子撒謊的卑賤丫頭了。那樣真的會死的,就算是我也不會例外。
哥哥,其實今天李俊傑把我叫了過去,還說了一堆我理解不了的話,然後突然抱住了我。這,這個小女到現在也不知道是爲什麼。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沾到血的。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他突然就消失了。
這個故事是我是流了一頭汗,告訴他的。爲什麼要流一頭汗?因爲只能這樣。你可以想象一下,你前面正坐着一隻獅子,張着大嘴盯着你。這隻獅子平時跟你非常親近,但是現在它的肚子有些餓,那你還能覺得很安全嗎?補充一點
,這傢伙可是連一百隻獅子都能輕鬆吃進肚子裡。
二混蛋皺緊了眉頭: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我說不出是吧?我也覺得。我的的確確感覺到,那個李俊傑就是我曾經愛過,現在依舊深愛的李俊傑。李俊傑的手和體溫,還有那獨特而溫馨的氣氛,那明明就是李俊傑。
土狗也沒道理對我撒謊。混蛋的眉頭皺得更緊了,她的腦袋又沒有好到能寫小說。
啊對了,補充一句,他大概還不知道我得了第一名。要是知道了的話,應該會有反應的,看來消息還沒有傳到3館去。
血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荊煥盛非常認真地思索着,突然說:哎,土狗,過來,說完好像連等都懶得等,直接用魔力把我拉過去了。
兄,兄,兄,兄,兄長!
喂,你這個臭小子!沒看到那邊過來侍女了嗎?
簡單介紹一下我現在的狀況,我現在正坐在,不,是趴在荊煥盛的膝蓋上。你問我這是什麼意思?簡單來說,就是不是有那種情況嘛,媽媽對孩子發火的時候,會讓孩子趴在膝蓋上,然後用手掌打孩子的屁股,我現在就是這種姿勢。
我要殺了你!一定會殺了你的。一定要殺了你!
啊,好羞恥。太羞恥了!我已經成年了,不,我的身體裡住着一個阿姨呢!真是太羞恥了,昂昂。媽蛋,等着瞧吧,總有一天我會報仇的!
***
荊煥盛喚醒了魔力,而且是發揮到了極限。
靠,不行啊。
荊煥盛的魔力容量很大,純度也非常高,畢竟天才這兩個字不是白叫的。但是他的運用能力就差了點。用武器來打個比方,他的魔力就像個炮彈,炮彈雖然威力大,但是很難做到精準打擊。只要一爆炸,周圍就全都會變成一片焦土。荊煥盛就是這樣的,他雖然力量強大
,卻很難精密調整和控制。
集中精力,集中精力。
荊繡薇臉色通紅,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她是想要去廁所嗎?
荊煥盛根本想不到荊繡薇是在害羞。不,他根本就沒有害羞這個概念。
不過這件事不能再拖了。
儘管如此,土狗也是有主人的。土狗要是出了什麼問題,主人就必須出面找出是什麼原因。沒有別的意思,這是作爲主人的義務所在。
平時要是練習一下就好了。
要是知道會給土狗檢查身體,平時就提前練習一下了。用魔力探查身體的每一個角落,絕不是一個簡單的工程。
哥哥和父親都是信手拈來呢。
荊煥盛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啊,真累,這麼想着,荊煥盛開心地笑了。
真的沒有受傷呢。
兄,兄長,侍女在笑話我。
一旁的侍女雖然在盡最大的努力裝作若無其事,但是內心卻不是這樣。世界上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卻發生在自己的眼前,公主居然躺在王子的膝蓋上!她並不知道,荊繡薇現在其實要害羞地無地自容了。
好羨慕啊
侍女很羨慕,一個丫頭豈敢跟格洛王子的身體貼得那麼近呢?對一個侍女來說,這種情況更具有衝擊力,所以給她造成了一種巨大的錯覺。
荊煥盛王子真的好溫柔啊。
那是多麼美麗的一幕啊!這麼一看,那個公主現在害羞得臉都通紅了呢,那是得有多幸福,臉才能紅成那樣啊?真是太羨慕了。
但是荊繡薇卻並不幸福,她的胸部正好碰在王子的大腿上,這可比想象的要尷尬得多,而且會讓人不自覺地去注意。
好羞恥,太羞恥了,還不如讓我去死。
你是怕別人不知道你是混蛋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