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一局的規則和上一局一樣——生死不論,活下來,全憑本事。
只有活下來,纔有繼續玩狼人殺的資格。
“理智點,這點火死不了,頂多讓你痛苦一下,”黎未晞喊住她,“我們人多,你要是說出真相,我們考慮一下……幫你滅火?”
她挑挑眼,模樣甚是討喜,只是這心卻黑到了極點。
僥倖活下來的人壓根不敢接近她。
女人似乎聽進去了她的話,眸中雖是迷茫,可也逐漸恢復了些理智。
黎未晞原本只是在房子外圍鋪了一層乾草,房子裡面沒鋪多少。頂多就是燒上一會兒,嚇嚇她,還是能滅的。
但現在……不太好說了。
“我曾經是人的……”她的思緒,漸漸飛向了遠方。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城市女愛上農家男,爲了他,可以奮不顧身的拋下一切,與父母斷絕關係,放棄自己金鳳凰的身份嫁入農村。
男方家裡也有錢,在一家豪華酒店舉辦了婚禮。
可沒有想到,變數就出在婚禮當天。
喝完酒以後,大家都有些微醺,年輕的她在跟新郎調笑,眼睛眨了眨,面前的新郎哪裡是新郎,是一條大黃狗!
她嚇得逃出了房間,回到餐廳。觥籌交錯,這是一場血的盛宴,有人匍匐在地上,生命還是鮮活的,那羣村民們卻像餓狼撲上去,撕扯着他的皮膚與肌肉……
在她眼裡,那些都已經不是人了——雞、鴨、鳥,還有各種植物……
女人哭着說:“妖怪,他們都是妖怪!他們的修爲尚淺,很容易就能現原形,所以需要吃人來補充……”
那些都是自己帶來參加婚禮的親朋好友,正在被妖怪們分食。
即使已經過去很多年,每每想起那段經歷,依然讓她感到戰慄。
真相大白,難怪住在這裡的人不多,躲在離城市很遠很遠的深山老林,不裝電子設備,不與外界聯繫,卻很富裕。
一個村的人都是妖,每年他們都會定期外出,取了人的皮囊,或是騙婚,在婚禮上大肆飽餐,或是誘拐無知的人來到這裡,進了他們腹中。
後來她不記得自己是怎麼逃出來的了。
當時她發了癲,殺掉很多生物,不知是人還是妖,然後回到了男方說作爲嫁妝送給她的房子裡,哭了一天一夜。
出來以後,她發現自己也大變樣,她與那房子融爲了一體,可偏偏那房子也可以獨立出她的體外,只是裡面的物品,都像是她身體裡的組成。
“和房子融合後,我作爲人的記憶就慢慢散了,只記得我要吃人,要修煉,要變得更強大,我的記憶永遠停留在了婚禮這一天。”
她低低地抽泣着。
所以她像那羣村民一樣,編織幻境,引人進來,讓他們沉淪在婚禮中,再將他們拆吞入腹。
好比那被挖了心的新郎。
烈焰熊熊,真相已大白,然而女人又說:“不要滅火了……小姑娘,燒吧,我做了太多孽,也許只有火,才能洗滌我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