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爺,你一定在耍我對不對?丫頭出國前的那個下午,母親居然親口告訴我。我們不是兄妹。多麼可笑,原來我纔不是紀家人,我纔是那個不應該留在紀家的人。
當我驅車趕到機場時,飛機卻已經飛走了。我的夢也清醒了。我沒那麼矯情,所以我不會追機到澳洲。在來的路上,我早已經做好了一個重大的決定。我要離開紀家,既然我身子流淌的血不屬於這裡,我自然不願留在這裡當大少爺。
我回到那個充滿與丫頭回憶的公寓。我安穩地過起平凡人的痛苦,無視母親與潞湘的勸戒。我會回紀家看她們,但絕不會搬回那裡住。因爲我不配。
租約到期,我見到了房東太太。她依然慈祥,並沒有爲自己一房兩租的事情感到歉意。她告訴我關於這個公寓的故事。我只是聽着,不作任何評論。過了這麼久,我早已經不信了愛情。
當房東太太問我丫頭的去向,我支吾半天,卻說不出所以然來。林夕藍,這個名字,早已經隨着飛往澳洲的飛機,消失在我的生命裡。我是紀天翊,爲何要爲一個不值得我相信的女子傷心難過呢?
搬出公寓的那天,我把那張大頭貼留下。看了千萬次的照片,終於被我擱淺在這裡。讓照片與回憶一起埋葬在公寓裡。我知道,自此,我紀天翊與她林夕藍,還有那個城堡般凌亂的家,便再無瓜葛。
實習,找工作,我拒絕我的曾經的父親紀俊雄的幫助,獨自在一家不大的外貿公司找了份工作,工作雖辛苦,卻滿足。至少我憑的是自己的努力,不是紀家的財力。我知道自己這樣做,也許會令媽與潞湘擔心。但我只想證明我自己。爲了證明給紀俊雄看,就算沒有他,我紀天翊仍然可以。
不知覺,四年時間悄然而過。四年,不出意外的話,丫頭應該能拿到澳洲某所大學的證書了吧!不可否認,這個名字,仍然會出現在我腦海裡,揮之不去。畢竟,她也算是我名義上的妹妹,即使我不是紀家人,但戶口本上的那一欄,卻一直未做更改。
她回國,潞湘就第一時間通知我。我冷漠地應了一句哦,關我什麼事情。
再次重逢,仍然是LoveAngel,我們的分手之地。也是我們愛情終結之地。我輕笑,她依舊用那雙無辜的眼神望着我。好,我承認,我確實被震撼到了。但是我的驕傲,我的自尊,統統提醒着我一件事情。她曾經欺騙過我。所以我自私地選擇保護自己,豎起刺蝟的尖刺,用尖銳的言語傷害她,也傷害我自己。
她強忍着淚水,倔強地望着我的模樣,令我心疼。我甚至不敢與她對視,怕自己忍不住心軟。我狠心地趕她走。
丫頭走後,我碰見了姍姍來遲的程心怡。她大罵了我一頓,字字犀利。她說:“紀天翊,你是不是腦袋秀逗了?你又不是第一天認識她林夕藍。她是什麼樣的人,你又不是不瞭解?你真的以爲她會稀罕你們紀家那幾個臭錢嗎?”
沒錯。我怎麼可以如此愚昧。丫頭,我曾經自詡很瞭解你。現在的我怎麼可以不相信你呢?
也許是愛太深,所以才麻痹了自己的眼睛,容不得對方半點的不坦誠。
原來在情感上,我並沒有自己所想的那麼成熟。我也只是個凡人,有着人性最自私的弊端。
丫頭,選擇與你重新開始,我便知曉,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去面對。
紀俊雄,我曾經的父親,現在膝下無子,而愛着你的我,必須要放棄自己喜歡的工作,踏上他們從小爲我鋪好的道路,接管紀家的生意。
我們之間的關係,也會異常的複雜。但是我只能笑着說,我甘之如飴。
所以,爲了所有人都幸福,我選擇與紀俊雄達成交易,以七年爲界。七年後,我回來接管紀家的生意。至少,我還有七年的時間,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這也是夕藍所希望的,她渴望我與紀俊雄和平相處。丫頭,我愛你,一直!
〖番外六程心怡專區〗
我是程心怡。
別人都說看起來沒心沒肺,總是把笑容掛嘴邊。只有丫頭才知道嘻嘻哈哈外表下缺乏安全感的我。
丫頭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倆度過很多美好的日子。
初中的我,因爲喜歡上一個人,而變得很叛逆。如果不是因爲夕藍丫頭的話,也許我就是一個小太妹。
所以丫頭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看着藍丫頭與紀天翊磕磕碰碰的感情路,我彷彿看見了曾經的我。曾經那個以愛情爲中心的我。
如果不是遇見楊伊,也許我會一直陷入烈火的泥潭。
愛情,從來不在原地等人。
沒有哪個女人甘願遙遙無期的等待。
丫頭是幸福的,她和天翊錯開了三年,卻依然可以冰釋前嫌地在一起。但我和烈卻不同。
當他帶着風塵僕僕後的滄桑歸來,笑着對我說,心火,我回來了。
我先是震驚,然後也有片刻的猶豫,這個我思念了那麼多年的男子,此刻竟真的出現。午夜縈迴,太多種場景,但當他真實地出現,我卻發現這已經並不是我想要的。
我會想起楊伊親暱地擦拭我嘴角的殘漬,會想起他細心地幫我整理衣服的摺痕,會想起他緊緊地握住我的手,讓我堅強一點,會想起他太多太多的好。
所以我同樣也笑着對烈火說,烈火,我們已經成爲過去了。現在有一個人對我很好。
他先是錯愕,然後也笑了,留下一句還是朋友。
他走了,這一次是徹底地離開我的生命裡。
即使我的心,還是會有那麼一點難過的影子,但是早就沒有當初的撕心裂肺。
再見,伊堇烈!
我已經不是你的心火,你也不是我的烈火……
〖烈火,心火,雙火相扣〗
我叫程心怡,她叫林夕藍,他叫伊堇烈。
我自稱心火,爲自己的心而跳躍的火。
她自稱藍魅,鍾愛藍色無敵魅力。
他自稱烈火,燃盡一切的熊熊烈火。
懵懂的叛逆期,心火喜歡上了烈火,雙火相遇,是相融抑或毀滅?
已經記不清楚自己何時喜歡上他,只知道自己喜歡看他棱角分明的側臉,欣賞他專注打球的表情,思念他低沉溫柔的聲音。曾經以爲,這便是人生的全部,無可替代。
夕藍說,烈火是火,燃盡一切終會走。
我說,我也是火,雙火相遇,會有融合的一天。
我貪戀在我們一起營造的溫馨氛圍裡,我一直以爲烈火也喜歡着心火,我們彼此相互吸引。
烈火說,心火,我們去酒吧。
烈火說,心火,我們去KTV。
烈火說,心火,我們去看星星。
他說什麼,我都點頭。因爲心火喜歡烈火。
烈火說,心火,知道嗎?你很像一個人,一個我曾經很喜歡的人。
烈火說,心火,我不能喜歡你。
烈火說,心火,我要走了。
他說什麼,我仍然點頭,因爲眼淚不能留住他。
自此,心火的世界裡沒有了烈火。
其實我一直都知道,烈火喜歡的人從來都不是我。
夕藍說,我是林夕藍,你是程心怡,我不是藍魅,你不是心火。
從此以後我決定乖乖做個好學生,不逃課,不打架,不喝酒。
夕藍說,心怡,不要再想他了。
我說,丫頭,有種感情,是一輩子忘不了的。
雙火相遇,註定了烙印。
我叫伊堇烈,她叫程心怡,我的她叫應若雪
我自稱烈火,燃盡一切的熊熊烈火,卻燃不進冰雪的心。
第一眼看見她,我以爲見到若雪。
喜歡觸摸相同髮絲的柔軟,喜歡看她微笑時嘴角的酒窩,喜歡她認真不服輸的性格,喜歡她偶爾的小壞。
她說她叫心火,爲自己的心而跳躍的火。
烈火帶心火去酒吧,去KTV,去樓頂看星星,做一切我和若雪有過美好回憶的事情。
終於有一天,我發現一切不對了,我想逃避。
心火,知道嗎?你很像一個人,一個我曾經很喜歡的人。
心火,我不能喜歡你。
心火,我要走了。
我走的跟瀟灑,但我的心卻遺失了。
我的心能否拆兩半,一半給冰雪,一半給心火?
三年後,再次遇見冰雪,她很幸福,但我不幸福。
最後我回來了,但守在心火身邊的那個人,早就已經不是我。
只是我知道,有種感情是一輩子忘不了的。
雙火相遇,註定了烙印。
有些人錯過,就不再重來。你是,我是,她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