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支箭捅進他胸膛的時候,他還不知道我是誰,我也沒打算告訴他,那種讓他死都不知道爲什麼死的結局,最適合這種沒有責任感的男人。”沈凱特嘲諷着。
還沒等顧亦歡問他爲什麼非要用那支箭,他就自己說出來了。
那支箭,或者應該說那種箭,是他少年時期跟着奶奶在山裡住,外出打獵的時候用的。沈凱特說,他總覺得,用充滿自己過去回憶的東西,來親手了結自己的仇人,算是對過去的一個交代。
顧亦歡起身,拍拍他的肩膀,剛想說些什麼,就聽到門被推開的聲音,隨後便看到老婦人站在門口。
“奶奶……”兩個人幾乎是異口同聲。
老婦人表情平靜得走到沈凱特面前,輕輕的握住他的手。他覺得出來,那是一雙枯老、乾瘦的手。
就算是剛纔認罪、講述自己的過去,沈凱特都幾乎沒有什麼感情的波動,但是就在奶奶這一握後,所有的堅強瞬間崩塌。
“我一開始就知道了,奶奶怎麼會認不出你來呢。”老婦人動作輕柔的抱住自己的孫子,安慰似的拍着他的後。
就算他改了名字,她還是會認出他來的啊。
沈凱特反抱住奶奶,“所以你纔會把我和那個傢伙,安排在這間屋子裡嗎?”
老婦人點點頭,算是默認。
這間屋子,是沈凱特原來住的屋子,所有的擺設她都沒有動,只是按時的清理着,打掃着,等着她的小孫子回來。
“所以,那些證據真的是你毀掉的嗎,奶奶。”雖然十分不情願打斷眼前這段祖孫相認的情節,但顧亦歡還是忍不住問出口。
她想確認,聽奶奶親口承認。
老婦人的身體僵了僵,才緩緩點頭。
她承認了。
老婦人鬆開孫子,拉着顧亦歡坐在旁邊的牀上,準備着,要把那些她做過的事情,親口講出來。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我看到他親手殺了那個人。”
那天老婦人在門後面,親眼看着孫子將那個人用箭殺死,然後哭着在屍體面前將所有事情都講出來。
她突然在那個時候明白了小孫子,在很久之前執意離開的原因,也在暗暗地責怪自己。
她明明就知道,沈凱特不是那種會爲了大都市的榮華富貴,就拋棄年邁奶奶的,那種沒有良心的人啊。
沈凱特匆匆忙忙的離開現場,想要把那件沾着血的衣服丟進廚房的竈臺裡,燒掉,可是卻因爲剛剛殺了人的恐懼,手一直顫抖,只好將它連同那個裝着給崔尚名吃的安眠藥的小藥瓶,一起丟在了廚房。
老婦人則在孫子離開之後,聽到顧亦歡和唐朝呼喊聲的老婦人,只好默默將血衣藏在柴堆之下,打算找個時機再燒掉。
可是最後,這件衣服卻被白木顏發現,給帶走了。
沈凱特在被警察帶走的時候,老婦人像一下子蒼老了很多歲的樣子,默默地盯着孫子離開的方向很久,纔在顧亦歡的攙扶之下,回到房子裡。
顧亦歡突然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劊子手一樣,親手毀掉了這一家的幸福。她又想起上一次將五子送進監獄時候的畫面,張婷去送他,滿面的淚光。
她有幾分鐘的恍惚。
唐朝此刻走了過來,在她身邊止住步子,像是猜透了
小徒弟心裡的想法一樣,難得的安慰道,“你要明白,很多時候,我們只不過是把真相說出來。”
說罷,他揉揉她的腦袋。
顧亦歡對於師父說的,明白,可是卻無法完全理解。
唐朝話鋒一轉,開始對她這次的辦案進行評價。他說他對她這次的表現十分滿意,並且他相信,有朝一日,顧亦歡可以成爲一個很優秀的偵探。
“以後想進刑警大隊嗎?跟你小舅舅一起。”返城的路上,唐朝開着車,這樣問道。
顧亦歡沒回答,只裝作沒聽見的繼續裝睡。她也不確定。
她明白,如果自己態度強硬的一定要做警察的話,家裡人是肯定會支持她的,可是就是那種“你放手去博,我們做你永遠的後路”的無條件支持,讓女孩子害怕。
特別是,在顧亦歡知道唐朝與他去世女朋友的故事以後。她不怕自己會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因公殉職,她只害怕自己不在了,媽媽怎麼辦,爸爸怎麼辦。
唐朝笑笑,拆穿了小徒弟的矇騙,“我知道你沒睡。”
顧亦歡這個時候不情願的睜開眼睛,裡面覆蓋着一層薄薄的水汽。
“我還沒想好,總覺得離這我還很遠。而且我現在學的專業跟警察這個職業,根本就不沾邊兒。”女孩子過了很久,纔開口,慢悠悠的回答着。
又是一陣,時間很長的沉默,兩個人都不知道可以再說些什麼,男人看着女孩子怏怏的樣子,莫名有些着急。
顧亦歡的這副樣子,他是從來都沒有見過的。第一次認識她時候,女孩兒那種古靈精怪的活潑,此時已經蕩然無存。
“師父,如果你是沈凱特的話,你會殺掉崔尚名報仇嗎。”忽的,顧亦歡這樣問道。
她突然很想知道,如果是唐朝的話,她會怎樣處理這件事情。親情與理智的權衡,未來與過去的選擇,無論是放在哪個人的面前,都是一道特別難以選擇的難題吧。
“我不可能不會吧。”唐朝將車上的一罐巧克力糖遞給顧亦歡,“我想我大概不是那種,會知法犯法的人,你覺得呢。”
她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是扭開瓶蓋,往嘴巴里塞了幾顆糖,隨即便把腦袋轉向窗外。
太難了,對於她來說,換位思考,如果是她的爸爸媽媽遇上了這種事情,她可能會做出比沈凱特更瘋狂的事情。
“我懂了,師父。”長久的靜謐後,顧亦歡將幾顆糖果塞到唐朝的嘴裡。
她啓脣,似乎還想問什麼的樣子,可是卻半天都沒有出聲,唐朝就這麼看着她,也不做聲。
大概是想要問白木顏的事情吧。男人暗自揣測着顧亦歡的心思,於是開口說道:“我是真的不喜歡她。”
“她?”顧亦歡明明知道唐朝說的是誰,可還是裝傻,“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誰。”
“當然是白木顏啊,你這小孩子,什麼時候學會裝傻了?”車子正好停在古董店的門口,唐朝將頭撇向小徒弟,脣角勾出一個好看的笑容。
顧亦歡看的有些呆,一時間想不起來自己該接點什麼話。
“嗯,我知道了。”女孩子呆呆的冒出這句話。
似乎是被她這個樣子給逗笑了,男人臉上的笑容越發明朗起來,他又像是被女孩子的樣子給迷惑了,忍不住,一點點的湊近她。
時間在這個時候走的格外的慢,男女的臉緩緩地湊近着,同時湊近的,還有兩個人的心。
顧亦歡覺得,隨着唐朝脣瓣的靠近,她的心彷彿馬上就要從嘴巴跳出來了。男人身上的氣息撲面而來。
而後,女孩子所有的感官都被無限放大,男人冰涼的脣瓣抵在她的上面,是溫軟與涼溼的碰撞,她已經完全迷失在裡面。
唐朝沒有別的什麼動作,就只是這樣虔誠而又純潔的親吻着懷裡的女孩子,嗅着對方身上獨特好聞得氣息。
半晌,兩個人的脣才戀戀不捨的分開。
“你明白嗎,你像是一朵花,可是我並不想把你摘下來。”唐朝將顧亦歡的一縷碎髮別到耳後,輕緩的在她的臉上輕輕啄了一下,“我想要,把你這朵花養大,不是養在溫室裡,而是把所有的風雨都給你,讓你開的更久,更美,你懂嗎?”
顧亦歡愣愣的看着他,點頭。
看着女孩子似懂非懂的樣子,他噗嗤笑出聲來,打開車門,拉着她下了車。
反正來日方長,唐朝知道,自己已然陷進去了,所以,他一定會安靜的守護着她,安靜的等着自己的女孩兒長大。
“不是要吃滷肉面嗎,再不下車,可就只能喝西北風了啊。”
顧亦歡從小就明白一個道理,世界上的任何一件東西都是有正反兩面的。
就像有些人喜歡狗,有些人卻不喜歡。
顧亦歡是害怕狗的。可是總對金毛啊,哈士奇啊這樣的狗類抱有一種很美好的憧憬與幻想。
因爲小時候被鄰居哥哥領着玩兒,被他家一隻很大的土狗給舔了一口,從此她就對這種時而彪悍,時而犯二的生物,敬而遠之了。
可是等到顧亦歡上了大學,室友劉娜偏偏就是一個視狗如命的姑娘。
大學宿舍裡是不讓養狗的,因此劉娜到了下學期,就自己搬出去住了,正因爲如此,也就如願以償的養了一隻金毛和一隻哈士奇。金毛叫棒球,哈士奇叫棒球棍。
顧亦歡也是喜歡這兩個類型的狗的,特別是劉娜養的,那一隻叫做棒球棍的哈士奇。
“歡歡啊,週末來我家住兩天吧。”劉娜在週五下午的時候突然這樣提議,“我家棒球棍想你想的那叫一個了不得啊,每天汪汪汪的哭嚎着。”
“哪隻狗不汪汪汪的叫!”顧亦歡笑着推了好友一下,笑的彎了腰。
雖然每次她去劉娜家,都會因爲害怕而離着金毛和哈士奇遠遠地,可是她依舊會很自覺的給這兩個大爺買點兒好吃的。
比如棒球棍大爺,它就特別喜歡吃魚肉味的火腿腸。
後來兩個女生又嬉笑着鬧了兩句,直到被正在上課的古文教授瞪了一眼,這纔有所收斂。
顧亦歡還是像往常一樣,在週五就去劉娜家,然後週一兩個人再一起返校。
兩人抽週五下午活動課的時間,去了一趟寵物之家,給兩個大爺買了喜歡吃的火腿腸,還有各種造型的磨牙棒。
“你是不知道,那兩隻胖狗最近老不愛活動,整整胖了一圈兒呢。”劉娜從貨架子上抽下一包磨牙棒來,笑着抱怨着。
顧亦歡沒吭聲,就看着好友開心的表情,心裡也替對方開心。
劉娜是真的喜歡狗,聽說小的時候家裡就養過幾只小土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