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匹良種馬,凌曉天在最近的一個城鎮賣掉,一共賺了將一千枚金幣,一匹好馬的價值在一百枚金幣左右,他開出的價格相對來說並不算高,所以很快就被馬商全部買走。
“呵呵,不錯,跟人打一架就有一千枚金幣的收入,這比做生意來錢都快!”凌曉天高興的走在大路上,道:“老不死的,有了這一千金幣,上學的費用基本上夠了吧?”
“差不多了!”老不死的說:“主要看你會不會節省,要是整天的大手大腳的話,估計撐不到你畢業的時候!”
“切,難道上學的幾年,我就一分錢也賺不到嗎?”凌曉天很不服氣的說:“我什麼時候是大手大腳的人了,這些天我才花了幾枚金幣而已,難道比不知道人在談戀愛的時候花錢是很快的嗎?”
“當然知道,我說的就是這個!”老不死的笑嘻嘻的說:“你這幾天的時間啊,每天最少一枚金幣,這麼算起來的話,在一個女孩子的身上,你一年的花費最少要三百多個金幣,要是你同時跟三五個女孩子一起談戀愛的話,要花多少錢你心裡應該有數兒!”
“不是,能跟幾個女孩子一起嗎?”凌曉天一臉蕩的問道,老不死的前面的那些話算是白說了,他聽進耳朵的也就後面的一兩句!
老不死的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凌曉天,說:“只要你養的起,就算是娶一百個老婆也沒有關係!不過呢,一般情況下,有錢的或者是貴族男人都只會娶一個門當戶對的老婆,作爲正妻,徵得正妻的同意方可納妾,不過一般都是娶一些平民或者是某些很小很小的貴族家的女兒,當然,也有很多人的正妻並不同意自己的男人納妾,那就只有偷着來!小子,你又不是沒見過,你那個不成材的叔叔不就有兩個老婆嗎?”
“哇哇,真是太爽了!”凌曉天高興的說:“幻雲我愛你,一夫多妻啊,哈哈哈!”
老不死的哼道:“不過呢,並不是所有的有錢人和貴族都有納妾的習慣,越是素質高文化高的人,越是提倡一夫一妻制度,只有少數人才選擇納妾!畢竟女人是一種十分麻煩的動物,難道你沒有聽說過一個女人等於五千只鴨子的說法嗎,只要你不嫌麻煩,儘可以取一大堆老婆回來!”
“不麻煩不麻煩!”凌曉天笑着說:“一點兒也不麻煩,呵呵,我以後一定要把全最漂亮的美女都娶過來,做自己的老婆那該多幸福啊!”
“有你後悔的時候”
中午的陽光實在是太熱了,凌曉天估計照這樣的行進速度,還得一個多小時才能到家,那時候沒有被累死,也得渴死,就想也不想的展開了翅膀,大不了晚上返回貝魯特的時候只用一次化羽術,又或者今天根本不用回去了!
飛在天上的感覺就是爽,涼快了許多,剛飛出去三分鐘,下面的一隊馬車出現在大路上,每輛馬車上都插着一杆小旗,上面繡着一個大大的“厲”字!
難道是厲家的貨物?凌曉天不由的多看了幾眼,從車隊行使的方向來看,應該是去往麒麟鎮的,那就一定是厲家的東西。
一共八輛馬車,每輛車配備車伕一人,押車者一名,最前面是兩名騎士,最後面也是兩名騎士。
凌曉天笑着說:“老不死的,前一段時間厲家可沒少擠兌凌家,前幾天不是還想對採藥工人下手的嗎,今天咱們也來做一會山大王,劫了他們家的貨物,怎麼樣?”
老不死的說:“可以!別看整個車隊有二十個人,但是擁有鬥氣的卻只有四個,就是前後那四個其實,走在最前面的那人三十三級,剩下的三個都是二十多級的鬥士,你倒是可以應付的來!”
“那就好!”凌曉天笑嘻嘻的說:“一車貨物怎麼着也得價值幾百上千金幣吧,厲家不是號稱財大氣粗嗎,我就讓厲巴圖吃個啞巴虧!”
說完,凌曉天扇動翅膀朝着一邊飛去,神不知鬼不覺的落地,然後快速跑到了大路上,車隊馬上就要走到這裡了。
“小子,你準備怎麼辦?”老不死的問道。
“很簡單,把自己僞裝成山賊!”凌曉天一臉的賤笑,說:“上次厲康永不是讓傭兵裝成盜賊的樣子嗎,我就給他來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三下五除二,凌曉天換了一套黑色的衣服,用一塊布矇住自己的鼻子以下,額頭和頭髮也用黑布包了起來,只留出一雙眼睛。
現在想想還是做地球上的搶匪比較好,只需要在路邊的便利店裡買來一雙女人的黑色,套在腦袋上就行了,不但實用,而且透氣性很好,嗚嗚,可惜這裡沒有賣這種的!
幾分鐘後,馬車到了,凌曉天這身打扮,加上大大咧咧的站在路中間,恐怕是人都能想到他要幹什麼。
“小子,你想要幹什麼?”最前面的騎士名叫梅勒斯特,手持一柄鋒利的長槍,直指凌曉天,道:“識相的,趕緊讓開路,不然的話有你好受的!”
後面的兩個騎士拍馬前行,四個人站成一排,後面的車伕跟押車的人一點兒也不害怕眼前發生的事情,畢竟他們走的這條線路是很安全的,從來沒有聽說過有盜賊出沒,再說了,畢竟只有凌曉天一個人出現,就算是盜賊能怎麼樣,前面的四個騎士一定三下五除二的將其解決掉!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凌曉天有模有樣的搖着頭晃着腦袋說:“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
四個騎士同時一怔,因爲凌曉天前面的那句話實在是太“生僻”了,在幻雲上,沒有人會這麼說,凌曉天可不知道,還以爲四個人被自己嚇住了,笑着說:“放心吧,我只是爲了財物,對人命沒有任何的興趣,留下馬車跟上面的貨物,我保證不爲難你們!”
“哈哈哈哈哈”四個騎士一起大笑起來,梅勒斯特道:“小子,我勸你還是睜大眼睛好好看看吧,還學人家做盜賊呢,我看你一定是哪個馬戲團的小丑兒,演戲的本事真是不錯啊!趕緊滾蛋,我們不與你計較,就當是走了這麼遠的路上,發生的一個小笑話而已!”
NND,敢說老子是個小丑兒,凌曉天恨恨的說:“我也勸你們,最好不要小看我,因爲那樣的話,你們會後悔莫及的!”
“我倒要看看你怎麼樣讓我們後悔,別以爲自己蒙着臉我就聽不出來你是個乳臭未乾的小子!”梅勒斯特喝道:“趕緊滾!”
後面的一幫車伕跟着笑起來,對凌曉天指指點點的,全都是一臉的不屑之色。
MD,看不起老子,凌曉天心念一動,長劍出現在手中的同時也開啓了鬥氣,腳下出現了六角星芒。
梅勒斯特眉頭一皺,不過馬上就舒展開來,道:“克爾,你去教訓教訓他吧,沒想到這小子還是個鬥士,真是給咱們做鬥士的人丟臉啊,做什麼不好,做盜賊!”
“是,大哥!”名叫克爾的年輕人說,他是四個人之中鬥氣實力最差的一個,二十二級的鬥士,在他們看來,對付凌曉天這樣一個十幾級的鬥士是小菜一碟!
克爾翻身下馬,另一個其實回頭笑着說:“大家正好趁此機會好好的看一場戲,休息一下!”
克爾亮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柄跟梅勒斯特差不多的長槍,一般情況下,騎士們最喜歡使用的就是長槍一類的長兵器,長刀大戟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合體!”凌曉天暗暗交代老不死的,話音還沒有落下,人就已經衝了過去,畢竟他手的裡兵器比克爾的短,近身才是最好的選擇。
“當”
克爾刺向凌曉天的一槍被他用長劍盪開,長劍一繞一攪,克爾的長槍差點兒沒有脫手而飛,他實在是太大意了,以爲以自己的能力,就算是簡簡單單的刺出一槍,也夠凌曉天受的,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別說克爾根本沒有出全力,就算是出了全力,也不是凌曉天的對手,凌曉天現在的鬥氣實力在三十級以上,一個剛過二十二級的鬥士在他面前,能有什麼作爲?
克爾大駭,想要將長槍撤回來,再次組織進攻,可惜凌曉天沒有給他這樣的機會,猛地上千一步,長劍急刺,最後停在他的咽喉處。
脖子上的那絲涼意直衝大腦,克爾不敢動了,兩個人現在的樣子就像是被定格了的畫面一樣。
“刷”凌曉天長劍一抖,克爾的銀質耳環飛了出去,他並不想要這些人的命,他們只是負責押送貨物的人,不是厲家的人,實在是沒有必要爲難他們!
“噹啷”克爾手中的長槍掉在地上,梅勒斯特和其他兩個騎士也很吃驚,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克爾在一個十幾級的鬥士面前,連一招都過不了,就已經落敗,要是人家沒有手下留情的話,這一劍絕對已經刺穿了他的脖子,絕無生還的可能!
還劍入鞘,凌曉天的動作一氣呵成,十分的行雲流水,要不是親眼所見,梅勒斯特根本不會相信有這樣的事情。
“現在還怎麼說,是我滾蛋啊,還是你們把馬車留下!”凌曉天冷冷的說:“明確的告訴你們,這不是什麼陰溝你翻船,對付你們這幾個小魚小蝦,根本就算不上什麼!”
車伕們也都嚇了一跳,幾個人從車上跳下來,做好了隨時逃走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