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的光芒雖短促,但天上還有什麼星能比它更燦爛、輝煌!
當流星出現的時候,就算是永恆不變的星座,也奪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鮮豔的花還脆弱。
可是它永遠只活在春天裡。
它美麗,它自由,它飛翔。
它的生命雖短促卻芬芳。
只有劍,才比較接近永恆。
一個劍客的光芒與生命,往往就在他手裡握着的劍上。
但劍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會變得和流星一樣短促?
流星劃過夜空的時候,他就躺在這塊青石上。
他狂賭,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經有過各式各樣的女人。
他甚至殺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現,他都很少錯過,因爲他總是躺在這裡等,只要能感覺到那種奪目的光芒,那種輝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歡樂。
他不願爲了任何事錯過這種機會,因爲他生命中很少有別的歡樂。
他也曾想抓一顆流星,當然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剩下的幻想已不多,幾乎已完全沒有幻想。
對他這種人來說,幻想,不但可笑,而且可恥。
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燈光還亮着,有風吹過的時候,偶爾還會將木屋中的歡笑聲、碰杯聲,帶到山上來。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卻寧可躺在這裡,寧可孤獨。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嗚咽,狂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現在他必須冷靜,徹底地冷靜下來。
因爲殺人前必須絕對冷靜。
他現在就要去殺人!
他並不喜歡殺人。
每當他的劍鋒刺入別人的心臟,鮮血沿着劍鋒滴下來的時候,他並不能享受那種令人血脈賁張的刺激。
他只覺得痛苦。
但無論多深邃、多強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殺人不可。
不殺人,他就得死!
有時一個人活着並不是爲了享受歡樂,而是爲了忍受痛苦,因爲活着也是種責任,誰也不能逃避。
他開始想起第一次殺人的時候。
洛陽,是個很大的城市。
洛陽城裡有各種人,有英雄豪傑,有騷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貧窮,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三大門派的掌門人住在城裡。
但無論誰的名聲都不如“金槍李”那麼響亮,無論誰的產業都沒有金槍李一半多,無論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驟雨七七四十九槍。
他第一次殺人,就是金槍李。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
但卻從沒有一個人妄想來殺他,也沒有人敢。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十三太保。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爲他扛着金槍。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槍不入的金絲甲,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根本無法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殺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進入他住的金槍堡,打退圍擁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剛、十三太保,然後一劍刺入他的咽喉,絕不能刺在別的地方。這一劍絕不能有絲毫錯誤,絕不能慢半分。因爲你絕不可能有第二次機會。
沒有人想去刺這一劍,沒有人能辦得到。
只有一個人能辦得到,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個月的工夫將金槍李的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左右隨從,甚至連每天的一舉一動都打聽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個月的工夫混入金槍堡,在大廚房裡做挑水的工人。
然後,他再花一個半月的工夫等待。
什麼事都容易,等卻不容易,金槍李就像是一個冷淡而貞潔的處女,永遠不給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機會,甚至連洗澡、上廁所的時候,他身旁都有人守護。
可是,只要能等,機會遲早總會來的——處女總有做母親的時候。
有一天,狂風驟起,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緊貼在他身旁的四個人同時搶着去追。
金槍李的目光也跟隨着被風吹走的帽子。
在這一剎那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爲這一剎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剎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爲這根本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孟星魂就在這一瞬間衝了過來,斜劍一刺。
只一刺!
劍往金槍李左頸後的血管刺入,右頸前的喉管刺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開的時候,孟星魂已到十丈外。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一劍的速度。
據說金槍李入殮的時候,眼睛還是瞪着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能殺得了他。
金槍李的死訊立刻震動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卻還是默默無聞。
因爲誰也不知道是什麼人下的毒手。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兇手”,爲金槍李報仇。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救星”,跪下來吻他的腳,感激他爲江湖除了一害。
還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劍客,也在找他,卻只不過是想跟他鬥一鬥,比比看是誰的劍快。
這些他全不在乎。
殺了人後,他就一個人跑回那孤獨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着淚嘔吐。
到現在,他雖已不再流淚,無淚可流,但每次殺了人後,每次看到劍鋒上的血漬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要一個人躲着偷偷嘔吐。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殺人後,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只有繼續不停地狂賭,酗酒,繼續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殺人的時候。
那時他就會一個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着,什麼事都不做,什麼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強地使自己冷靜下來,好去殺另一個人。
這個人和他既不相識,也沒有恩怨,甚至連見都沒有見過。
這個人的死活本來也和他全無關係。
可是現在他必須去殺這個人。
他殺他只因爲高老大叫他這麼樣做。
他第一次見到高老大的時候,才六歲。那時他已餓了三天。
飢餓對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餓得倒在路上,幾乎連什麼都看不到了。
六歲大的孩子就能感覺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但那時他的確已感覺到死——也許那時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沒有死,是因爲有隻手伸過來,給了他大半個饅頭。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饅頭。
當他接着這塊饅頭的時候,眼淚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來。淚水浸溼了饅頭。他永遠不能忘記又苦又鹹的淚水就着冷饅頭嚥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遠無法忘記高老大的手。
現在,這隻手給他的不再是冷饅頭,而是白銀、黃金,他要多少就給多少。
有時這隻手也會塞給他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只寫着一個人名,一個地方,一個期限。
紙條是那個人的催命符!
蘇州,孫玉伯,四個月。
四個月,這期限就表示孫玉伯在四個月內非死不可。
自從他殺了金槍李之後,他從來沒有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殺一個人。
就算他殺點蒼派第七代掌門人天南劍客的時候,也只不過用了四十一天。
這並不是因爲他的劍更快,而是因爲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個月的工夫去殺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現在,期限卻是四個月,這已說明了孫玉伯是個怎麼樣的人,要殺這個人是多麼困難,多麼艱苦。
“孫玉伯”這名字孟星魂並不生疏,事實上,江湖中不知道孫玉伯這名字的人,簡直比佛教徒不知如來佛的還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孫玉伯不但是如來佛,也是活閻羅。他善良的時候,可以在一個陌生的病孩子牀邊說三天三夜故事,但他發怒的時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將祁連山的八大寨都夷爲平地!
這顯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裡卻忽然變得毫無意義了,就好像是一個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象出劍鋒刺入孫玉伯心臟時的情況。他也能想象得到孫玉伯劍鋒刺入他自己心臟的情況。不是孫玉伯死,就是他死。
這其間已別無選擇的餘地,只不過無論是誰死,他都並不太在乎。
東方漸漸現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霧漸漸在山林間、泉水上升起,又漸漸一縷縷隨風飄散,誰也不知飄散到什麼地方,飄散到消失
爲止。
人生,有時豈非也正和煙霧一樣!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來,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楓林旁,昏黃的燈光照着慘白的窗紙,偶爾還有零星的笑聲傳出來。屋子裡的人顯然不知道歡樂已隨着黑夜逝去,現實的痛苦已跟着曙色來了,還在醉夢中貪歡一晌。
孟星魂推開門,站着,瞧着。
屋子裡已只剩下四五個人,四五個似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擁睡,有的卻只是在怔怔地凝視着酒樽旁的孤燈。
看到孟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擁的人分開,半裸着的女孩子嬌笑着奔過來,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纏住了他脖子,溫暖的胸貼上他的胸膛。
她們都很美麗,也都很年輕,所以她們還未感覺到出賣青春是件多麼可怕的事,還能笑得那麼甜,那麼開心!
“你溜到哪裡去了,害得我們連酒都喝不下去了。”
孟星魂冷冷地瞧着她們,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來的,爲她們,他袋中的銀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還會躺在她們懷裡,像唸書般說着連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語。現在他卻只想說一個字。
“滾!”
“你叫她們滾?”
軟榻上半躺着一個男人,赤裸的上身如紫銅,衣服早已不知拋到哪裡去了,但身旁卻還留着一把刀。
一把紫銅刀,刀身上泛着魚鱗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無妨,但這柄刀若不在手旁的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好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誰?”這人笑了,道:“你醉了,連我是誰都忘了。我是你從三花樓請來的客人,我們本來是在那裡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請我來。”他忽然沉下了臉,道,“我來,是因爲你這裡有女人,你怎麼能叫她們滾?”
孟星魂道:“你也滾!”
這人臉色變了,寬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說什麼?”
孟星魂說道:“滾!”
刀光一閃,人躍起,厲聲喝道:“你就算醉糊塗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誰,也不該忘了這把紫金魚鱗刀!”
紫金魚鱗刀的確不是普通的刀,不但價值貴重,分量也極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這種刀,不是愛出風頭的人不會用這種刀,不是武功極高的人也用不了這種刀。
江湖中只有三個人用這種刀。孟星魂並不想知道他是誰,只問他:“你用這柄刀殺過人?”
這人道:“當然!”
孟星魂道:“殺過多少人?”
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個,也許還不止,誰記得這種事。”
孟星魂凝注着他,身體裡彷彿有股憤怒的火焰自脊髓衝上大腦。
他總覺得殺人是種極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會有人殺了人後還沾沾自喜,引以爲榮。
他痛恨這種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銅色的臉上帶着冷笑,道:“今天我卻不想殺人,何況我又喝了你的酒,用過你的女人……”
他忽然發覺孟星魂已向他衝了過來,等他發覺了這件事時,一個冰冷堅硬的拳頭,已打上了他的臉。
他只覺得天崩地裂般一擊,第二拳他根本沒有感覺到。
甚至連疼痛和恐懼他都沒有感覺到。
很久很久以後,他才覺得有陣冷風在吹着他的臉,就像是一根根尖針,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腦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變成了綿綿的一塊肉,沒有嘴脣,沒有牙齒,上面也沒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見。
這時他才感覺到恐懼。
一種令人瘋狂崩潰的恐懼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聲驚呼。
別人遠遠聽到他的呼聲還以爲是一隻被獵人刀鋒割斷喉管的野獸。
木屋中已沒有別的人,樽中卻還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經過他的舌頭,流下嚥喉,流入胸膛,與胸膛外的酒彷彿已融爲一體,將他整個人都包圍住。
他忽然覺得有種暈眩的感覺。
平時,在殺人前,他總是保持着清醒,絕不沾酒。
但這次卻不同。他忽然覺得自己不該去殺那個人,也不想去,在那個人的身旁,彷彿正有種不祥的陰影在等着他。
等着將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眼睛大亮了起來。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爲兩種,一種人喝了酒後,眼睛就會變得矇矇矓矓,佈滿了血絲,大多數人都屬於這一種。
她卻是另一種。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裡有六七個人正在擲骰子,骰子擲中的聲音,脆如銀鈴。
燈也是銀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燈光照着桌上精緻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鋪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張流着汗的臉。
她心裡覺得很滿意。
這是她的屋子,屋子裡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這屋子,只不過是她財產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
這幾人不是家財萬貫的富商鉅商,就是聲名顯赫的武林豪傑,本來甚至連瞧都不會瞧她一眼,現在卻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開口,他們就會去爲她做任何事,因爲他們也同樣有求於她,她也隨時準備答應他們各種奇怪的要求。
迎門坐着的一個留着短髭、穿着錦袍的中年人,就是魯東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帶着酒意說,他什麼都吃過,就是沒吃過一整隻烤熟的駱駝。第二天,他剛張開眼,就看到四條大漢擡着他的早點進來。
他的早點就是一整隻烤熟的駱駝。
在她這裡,你甚至可以提出比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這裡你無論要什麼,都絕不會失望。
但就在十幾年前,她還一無所有,連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沒有,只能讓一些無賴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時無論誰只要給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現在她卻已幾乎擁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時候,酒意愈濃。
骰子聲不停地響,賭注愈來愈大,臉上的汗也愈來愈多。
看着他們的臉,她忽然覺得很可笑,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賭和女人,就變成一羣狗,一羣豬,一羣豬和狗的混種。
她想吐。
那邊有人在喊:“這次我坐莊,老闆娘要不要過來押一注?”
她過去,隨隨便便押了張銀票,坐莊的人是個鏢局的鏢主,還開着幾家飯莊,平時總喜歡在她面前賣弄他那又粗又壯的身體和手上那塊漢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錢,還有人。
她當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莊家擲出的點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滿嘴餓狗般的黃板牙。
她隨隨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擲,擲了一個“四紅”。
莊家雖然笑得已有點勉強,卻還在笑,可是當他看到她押下的銀票上寫着“五萬兩整”的時候,他的臉就變得比牙齒更黃、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這是鬧着玩的,算不得認真,宋三爺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學兩聲狗叫,讓大家樂一樂,這次賭的算是狗叫。”
爲了五萬兩銀子,相信很多人都願意學狗叫。
但她已輕輕推開門,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會當場吐出來。
曙色已臨,廣大的園林,在曙光中顯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徑走,走出了這一片美麗的園林,就到了山腳下的木屋,一推開門,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過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並沒有睡着,也沒有醉,他只是不願意太清楚。
聽到腳步聲,他張開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無論誰都不能不承認這是雙極美麗的手,只不過略嫌太大了些,正顯示出這雙手的主人那種倔強的性格。
現在看到這雙手的人,絕不會相信這雙手曾經在結了霜的地下挖過番薯,在幾十尺深的廢礦穴下挖過煤。
她凝視着他,輕輕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該喝酒的。”
她的聲音雖溫柔,卻帶着種命令的方式。
她的確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並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這雙手給他的,在當時說來,那塊又冷又硬的饅頭實在比世上所有的黃金都珍貴。
那時正是戰亂飢災最嚴重的時候,你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餓死人並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沒有家,沒有父母,什麼都沒有,一個六歲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僅是怪事,而且是奇蹟。
奇蹟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創造了四個奇蹟——有四個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歲,而她自己,也不過只是十三歲的孩子罷了。
爲了養活這四個孩子,爲了養活她自己,她幾乎做過任何事情。
她偷,她搶,她騙,她甚至出賣過自己。
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一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淌着口水的臉。
十五年後,她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裡刺了下去。
初升的陽光溫柔地灑滿了窗紙。
她走過去,拉起窗簾,她不喜歡陽光,因爲在陽光下
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皺紋。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來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從來用不着我催,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這次……”
高大姐道:“這次怎麼樣?”
孟星魂道:“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轉身,盯着他,道:“爲什麼?你怕孫玉伯?”
孟星魂沒有回答,因爲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問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個人若連死都不怕,還怕什麼!
那只是一種厭倦,一種已深入骨髓、滲透血液的厭倦,厭倦了殺人,厭倦了流血,厭倦了這種永遠見不到陽光的生活。
這種生活豈非正如妓女一樣?
他前面只有一條路,後面卻有條鞭子。過了很久,他纔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麗的笑容忽然凝結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羣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暫時都回不來,何況,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對付孫玉伯。”
孟星魂道:“葉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葉翔!他現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過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臉色漸漸和緩下來,柔聲道:“我已經給過他三次機會,我不能再讓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臉上沒有表情,一點表情也沒有,但他右邊的眼角卻在不停地跳動,每次他感覺到傷心和憤怒時,就會這樣。
他和石羣、小何、葉翔,都是被高大姐養大的孩子,葉翔是他們其中的領袖,不但年紀最大,也最聰明,最堅強!
但現在……
高大姐嘆息了一聲,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爭了,我已經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過去,握着他的手,緩緩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這樣子的,我們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來。”
活下去?誰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總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閉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緊,道:“我知道你絕不會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軟而溫暖。從他六歲開始,這雙手就常常握着他的,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長姐,也是他的母親。
但現在,他忽然發覺這隻手帶來了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張開眼,瞧着她的手,然後慢慢地從手上向上移動,終於看到了她的面靨,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臉,卻是朦朦朧朧的,陽光已被厚厚的簾子隔在窗外,燈光也已熄滅。
他忽然覺得她就像是陌生人,一個陌生而美麗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過了很久,才輕輕嘆息,道:“你已經不是個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歲的時候已不再是個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過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沒有喜歡過她們?”
孟星魂道:“沒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歡她們,她們就無法令你滿足,一個人若永遠不能滿足就會覺得厭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麼溫柔,那麼嫵媚,道:“也許,你根本還不懂得女人,還不知道一個女人能給男人多麼大的鼓舞。”孟星魂沒有說話,他的喉頭上下移動。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來,慢慢地站了起來,姿態是那麼柔和優美。
她的手放上衣紐,衣紐解開……
忽然間,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還很細,胸還很挺,腿依然修長而結實,皮膚依然像緞子般發光。
她絕不像是個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這熹微朦朧的晨光中,她看來依然像是個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忽然間,他覺得一種無法形容的衝動,連咽喉都似已堵塞,在這一瞬間,他已忘卻過去,忘卻將來,甚至連現在都已忘卻了。
她慢慢地俯就向他,聲音溫柔而遙遠,輕輕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會再厭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溫柔如春風,帶着種令人心醉的甜香。
她也許已醉了,但酒也化作了甜香。
雖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個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帶着寒意的晨風中猛奔,就像是一隻中了箭的野獸。
他奔跑的時候,眼淚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無論誰都不知道他想得多麼厲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衝動是在十三歲的時候,那時他們還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別人的穀倉裡,是夏天,穀倉裡又悶又熱,半夜他被熱醒,無意中發現她正在角落裡用冷水在沖洗。
月光從穀倉頂上的小窗照下來,照着她赤裸裸的,發着光的胴體,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輕揉,咽喉裡發出一聲聲夢囈般的呻吟。
然後她身子突然痙攣,整個人都似已虛脫。
就在這時,他覺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團火,他咬緊牙,閉起眼睛,汗水已溼透了衣服。
自從那時開始,他每一次衝動的時候,都不由自主會想到她,想到她那隻在胸膛上輕揉的手,想到她那痙攣發抖的腿。
每次事後他都會有種犯罪的感覺,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針,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針刺自己的腿。
他年紀愈大,腿上的針眼愈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時候。
但他只要一閉起眼睛,還是忍不住要將別的女人當作她。
他永遠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確想,的確要,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從木屋中衝出來的時候,她臉上那種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摑了一耳光,對一個女人來說,世上簡直沒有比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裡的感覺,但卻非拒絕不可。
她永遠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親,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壞她在他心目中的這種地位,因爲這地位永遠沒有別人能代替。
林中的樹葉已開始凋落。
他奔入樹林,停下,緊緊擁抱着面前的一棵樹,用粗糙的樹皮摩擦自己的臉,只覺得臉是溼的,卻不知是血還是淚。
陽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園美麗如畫。三千里內,再也找不出第二個如此美麗的庭園,同時更不會找到比這裡更迷人的地方。
各種不同的人,從各種不同的地方到這裡來,就像是蒼蠅見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這裡花光了最後一分銀子,也不會覺得冤枉。
因爲這裡是“快活林”。
在這裡,你不但可以買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還可以買到連你自己都認爲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
只要你夠慷慨,在這裡你甚至可以買到別人的命!
這裡絕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也絕沒有不用錢就可以得到的東西,到這裡來,就得準備花錢,連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沒有人能例外。
因爲這裡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將近二十年艱苦、貧窮的流浪生活,教會了她一件事:親生子也不如手邊錢。世上絕沒有任何事比錢更重要。
沒有人能說她不對,因爲她從貧窮中得到的教訓,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還痛苦,還要真實。
小橋旁的屋子裡,正有幾個人走出來,手攬着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着呵欠,一面討論着方纔的戰局。
一場通宵達旦的豪賭,有時甚至比一場白刃相見的生死搏鬥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認得最先走出來的一個人姓秦,是魯東最大世家的這一代主人,年紀已大得足夠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體還是保養得很好,精力還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這裡來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買孫玉伯性命的人並不多,是不是他?”
要買人性命的代價當然很大,夠資格買孫玉伯性命的人並不多,以前孟星魂殺人的時候,從不想知道買主是誰,但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這一夜顯然頗有所獲,笑的聲音還很大,可是他的笑聲突然間停頓了,因爲小橋上正有個人從那邊走了過去。
這人的身材很高,很魁偉,穿着件淡青色的長袍,花白的頭髮挽了個髮髻,手裡叮噹作響,像是握着兩枚鐵膽。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臉,只能看到秦護花的臉。
秦護花在武林中的地位並不低,已可與當代任何門派的掌門人分庭抗禮,但他看到了這個人,臉上的神色立刻變得很恭謹,閃身在橋畔躬身行禮。
這人只點了點頭,隨意寒暄了兩句,就昂然走了過去。
孟星魂真想過去看看這人是誰,但卻不能。
在這裡,他只不過是個永遠不能見到天日的幽魂,既沒有名,也沒有姓,既不能去相識別人,也不能讓別人認得他。
因爲高老大認爲根本就不能讓江湖中知道有他這麼樣一個人存在。
他這一生就是爲了殺人而活着,也必將爲了殺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長些,就絕不能有情感,絕不能有朋友,也絕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屬於自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