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真是好,想不到阿光你居然是這樣的人,只能怪我當初瞎了眼,四喜,我們走!”
凌瀟瀟是一個倔強性子,她肯定也不會讓自己呆在這裡守阿光的窩囊氣,畢竟他們當初會留在這個輪迴客棧全都是因爲蘇晨,如今蘇晨不在了,那他們也沒有留下來的理由。
凌瀟瀟拽着四喜就要往外面走,可是身後卻還是響起了阿光的聲音。
“輪迴客棧的老闆是你們趕走的,如果輪迴客棧遇到了事情,那誰來解決呢,你們想走可以,先把輪迴客棧的老闆找回來再說。”
凌瀟瀟一聽這話簡直肺都快要氣炸了,剛要回頭反駁阿光卻被四喜拽住了手腕,她回頭一看,一個獨目人正站在門口向裡面張望,因爲那個人長的太過恐怖了,一時之間凌瀟瀟竟然忘記了說話。
“請問,這裡是輪迴客棧嗎?”
那個人的臉型很長,簡直要是一般人的一倍,顴骨突然異常,看起來就像是兩個雞蛋樹立在鼻子兩側,而本應該有眼睛的位置,卻沒有了眼睛,平坦的就好像是臉頰一樣,鼻子扁平,一張薄的幾乎看不到嘴脣的嘴,長的尤爲醜陋。
最讓人驚訝的就是在那張臉的額頭中央位置,有一個豎着生長的眼睛,此時正直勾勾的看着凌瀟瀟,和她纔不過一尺遠的距離。
凌瀟瀟有些木訥的往後面退了一步,拉開自己和獨目人之間的距離,緩緩的點點頭,盯着獨目人的眼睛說道:“這裡就是輪迴客棧,你有什麼事嗎?”
在獨目人的面前,凌瀟瀟居然一點也任性不起來。
獨目人站在輪迴客棧的門口,幾乎要把門口的燭光全都遮擋住了,他的身材很高大,上臂發達,長胳膊長腿,看起來足足快要高達三米,着實令人驚訝。
除了眼睛,這個獨目人看起來和平常人沒有什麼兩樣,只是有些特別的就是他的身材和相貌,實在是出奇的醜陋。
獨目人進來之後掃視了一眼客棧之內,最後把目光落在阿光的身上,“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阿光絲毫都沒有理會,只是指了指自己對面的位置示意獨目人坐下。
“有什麼事情嗎?”阿光平淡的聲音響起。
這一次凌瀟瀟卻不着急離開了,她看這個獨目人實在是太奇怪了,滿心的好奇,更想聽一聽這個獨目人到底有什麼事情要拜託輪迴客棧。
“我想尋找一個人。”獨目人平淡無奇的臉上閃過一絲激動,看起來卻是更加的詭異。
“把你的故事說出來吧,只有知道了故事,我才能幫你找人。”
獨目人生活在一望無際的大草原上,那裡的天總是藍的,水總是清的,天空中永遠有白雲在飄着,身邊總是有潔白的綿羊在奔跑。
那種生活,對獨目人來說,就是天堂。
獨目人名字叫咔木什,按照他們當地的翻譯,意思就是雄鷹,從名字上就是充滿了父輩對咔木什滿滿的期望,希望他可以像雄鷹一樣展翅翱翔在無邊無際的天空。
咔木什所在的地方叫做獨目部落,他們的特殊性就在於他們的長相,他們只有在額頭的位置上了一個眼睛,看起來很是怪異,而且他們身材高大健壯,看起來威風凜凜。
獨目部落擅長騎射,可以說部落裡的孩子不分男女全都是在馬背上長大的,他們的騎射技術也是特別出衆,百米之內不管是什麼東西,或者是系在頭髮絲上面的東西,他們也可以準確無誤的射中。
這是獨目部落的驕傲,也是他們最與衆不同的地方。
從咔木什有記憶開始,他就是和馬兒羊兒生活在一起,他的玩伴兒很少,因爲獨目部落的人口就非常少,不過幾十萬人,卻是過着與世隔絕的生活,可是說他們從來都不知道部落之外是什麼樣子,因爲他們的外圍,有高高的城牆阻隔着。
咔木什嚮往自由,所以他更想變成雄鷹飛過高高的城牆去看看外面的生活,每當他把自己的願望跟孃親說起的時候,總是會把孃親嚇的一把捂住他的嘴,叮囑他以後再也不許說這樣的話。
咔木什不明白,自己把自己的願望說出來,爲什麼就會被母親責備,他的願望不會改變,而且終究會有一天實現的。
等到咔木什十七歲的時候,那一年夏天的篝火節上,咔木什很是興奮,因爲在那一天他就算是成年人了,就會有資格像父親哥哥那樣騎在馬背上去狩獵,有機會成爲整個獨目部落的勇士。
那天晚上咔木什盡情的歡呼着,就像是雄鷹一樣矯健,可就在那天晚上,母親告訴了他一個十分震驚的消息。
“咔木什,我已經和瑪塔麻麻說好了,等到過年開春,你就和瑪塔成親。”
瑪塔是和咔木什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姑娘,她很漂亮,也很可愛,總是喜歡追在咔木什的後面“咔木什哥哥,咔木什哥哥”的喊着,可是從小到大咔木什都是把瑪塔當做妹妹,他是絕對不會娶瑪塔做妻子的。
咔木什的反對遭到父親的拒絕,父親的嚴肅讓咔木什有苦說不出,他的願望還沒有實現,他不願意讓妻子成爲牽絆自己腳步的絆腳石,他想要逃離,可是他沒有辦法,只能逆來順受。
咔木什變的沉默,甚至開始躲着瑪塔,每次看到瑪塔失望的眼神,咔木什也是心裡難過,但他不能原諒自己迎娶妹妹,他做不到。
那年秋天,咔木什出人意料的說要隨着父親和哥哥一起去狩獵,他已經是成年人了,想要證明一下自己,贏得一個勇士的稱號讓自己這輩子不後悔。
“好,這纔像是我的兒子,等你贏得一個勇士的稱號,就把這個稱號的獎盃送給瑪塔當做定親禮物!”
父親豪邁的笑聲聽起來尤爲刺耳,對於咔木什來說,勇士的獎盃就是勇士的生命,哪有送給妻子當定親禮物的,自己一定要贏得勇士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