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的到來,讓阿爾文高興的有點神智不清了,抱着金妮出門的時候纔想起來,轉身對着金並說道:“蘭謝夫的碼頭藏着吸血鬼,他在幫這些鬼東西,收集偷渡客,當成它們的食物。”說着瞟了一眼,已經害怕的渾身打顫的蘭謝夫,“殺光他們,他們是人類的叛徒。”
金並有些不耐煩的瞪了阿爾文一眼,似乎覺得阿爾文在金妮面前,談打打殺殺的事情不合適。衝着金妮憨厚的笑了笑,揮手示意阿爾文可以離開了,轉頭看向蘭謝夫的眼神變得森冷異常。
後面的畫面不適合小金妮觀看,阿爾文抱着金妮,走出了酒吧。
外面的太陽不錯,阿爾文決定跟金妮走走。小金妮來了五六天了,阿爾文都沒有真正的帶她出來散過步。
金妮抓着阿爾文的一根食指,很愉快的跟着爸爸走路,狗腿子索爾走在後面,將大頭虛虛的搭在金妮的肩上,蓬鬆的毛皮不時的讓金妮癢癢的,發出“咯咯”的笑聲。
阿爾文很幸福,脫離了上輩子的幸福之後的幸福。他有了家人、朋友,當他需要的時候,他們會義無反顧的站在他的身後。
沒有理會,馬路對面,站在警車旁邊明顯是聽到消息,趕過來打探情況米絲蒂警官。還有擔心金妮,跑過來看情況的傑西卡。
阿爾文現在只想,和金妮享受一下父女的親子時光。
嗯~傑西卡爲什麼抄着一把獵槍,不管她,沒人會找她麻煩,附近的人都認識她。
也不知道逛了多久,路上還被美豔少婦達麗雅騷擾了一番,今天心情極好的阿爾文,嗯~心情更好了一點。
看到前面一家便利店,阿爾文笑着問道:“金妮,想不想吃巧克力,爸爸賣給金妮吃,好不好!”
金妮仰頭看着阿爾文,疑惑的說道:“巧克力?金妮,不知道,金妮,要爸爸。”
阿爾文鼻子猛的一酸,覺得自己這個爸爸,當的很不稱職,不過不要緊,以後的時間還很長。嗯~今天把所有的零食都買一遍,看女兒愛吃什麼。不能我一個在地獄廚房有頭有臉的人物,女兒還沒吃過巧克力。
超市的老闆是個50來歲的黑人,笑的時候永遠都會露出整齊的八顆牙齒,讓人很有好感,而且阿爾文看他覺得非常的眼熟。
拉着個小推車,將金妮放到推車裡,一路試吃過去,好吃的多拿點,不好吃的就放回去。嗯~就這麼沒素質了,怎麼的吧?好吧!小孩子不能教壞,在拿一個籮筐,不好吃了放裡面,回頭一塊兒結賬。
小推車裡的金妮,“咯咯”笑着,幸福的看着自己被零食淹沒。直到金妮有點吃不下的時候,阿爾文才發現,自己已經買了三輛推車的東西了,超市裡的一個服務生幫他推着另外兩輛車。
小夥子他認識,就住在自己的街區,老肯特的侄子,叫肯尼。他的父親被人在街頭開槍打死了,他媽懷他的時候,吸毒吸壞了腦子,肯尼生下來智商就有點問題,人很楞,一件事情要教很多遍,才能學會。是老肯特把他養大的,也不知道怎麼成了這裡的服務員。
肯尼認識阿爾文,看到阿爾文看他,傻傻的笑着說道:“嗨,阿爾文。”
阿爾文笑着給了肯尼胸口一拳,說道:“你怎麼上這兒來上班的,我都和老肯特說好了,讓你去幼兒園當門衛的。”
肯尼撓撓頭,傻笑道:“老闆找人,我來試試,老闆喜歡我,嘿嘿。”
阿爾文知道他說的老闆,應該是前面看到的那個臉熟的黑人。肯僱傭肯尼的傢伙,一般來說不會太壞。
阿爾文不知道這裡是第幾街區,前面逛的漫無目的的,人有點迷糊。不過不要緊,待會兒出去就知道了。可以跟這條街的人打個招呼,讓他們別找這裡的麻煩,這點面子他們會給的。
結賬的時候,老闆主動過來幫忙,還送了金妮一塊巴掌大的波板糖,金妮很高興。
阿爾文看着這個越看越眼熟的傢伙,實在忍不住問道:“夥計,你過去有沒有幹過保鏢什麼的?有沒有說過,寬恕你是上帝的事,我負責送你去見他。這句話。”
老闆的瞳孔劇烈的收縮了一下,抿着嘴,歪了歪腦袋,說道:“很遺憾,我沒有幹過保鏢,也沒有說過那麼酷的臺詞。”
阿爾文有點失望的點點頭,說道:“那你有個姓華盛頓的親戚?”
老闆笑的露出八顆牙齒,說道:“沒有,我叫羅伯特?麥考爾。你還有什麼事嗎?”
顯然阿爾文不着邊際的問題,讓他有點誤會,不太想在搭理阿爾文。
阿爾文有感覺,這絕對是個有故事的人。但是他好像戒心很重,不太容易接近。
可是阿爾文對他太好奇了,因爲他長得太像他上輩子很喜歡的一個好萊塢明星。
不過既然你不想多聊,那就算了。本着好客的理念,阿爾文對羅伯特說道:“我是25街區的和平飯店老闆,我叫阿爾文,如果你有興趣了話,可以到我的店裡來坐一坐。你長得很像我認識的一個人,他是我的偶像。”
老闆羅伯特,聽了,稍稍的放下戒備,看了看抱着零食傻笑的金妮,覺得自己可能有點神經過敏,這就是一對很有愛的父女。不可能認識自己。
對,阿爾文和金妮在一起,總能讓人忽略他們的膚色差異,認同他們是真正的父女。
老闆羅伯特,笑着說道:“沒問題,我正在尋找一家可以吃晚餐的餐廳,我會去坐坐的,也許那裡會是我的飯堂。”說着想了下,說道:“我肯定不是你知道的那個人,不過剛纔那句臺詞很酷,寬恕你是上帝的事,我負責送你去見他。哇哦~我得拿支筆記下來。”
阿爾文笑着跟羅伯特握了握手,很有知音的感覺,說道:“你也這麼覺得?那我想我們會成爲朋友。因爲我們可能有相同的處事理念。”
羅伯特笑着點點頭,有點深沉的說道:“有時候,我們要做出錯誤的選擇,才能到達正確的地方!我希望這裡是那個地方!”
猜猜吧!我很喜歡的一個角色!不是超級英雄,但符合這本書的整體感覺。早就計劃要把他寫出來,但很怕刻畫的不立體。畢竟不是大家瞭解的角色。如果有不好的地方,大家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