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這首詩,基本上在李夢楊的眼中,一個完成過正常9年義務制教育的同學,那就都能寫的出來,就這兩個黃蝴蝶,沒問題。
可以說,這個詩的客觀水平是很一般的,這是真的,誰也沒辦法否認。
但李夢楊並不是想批判這個胡適,他真的不是想說人家胡適是什麼浪得虛名,是什麼僞大師。
就這個事兒,真的是有一定的客觀背景,就比如這個詩,明顯的就是一個白話文的詩,那麼也就是說,其實這就是給其他人打個樣嘛!
你看,我胡大師都能寫這樣的‘白詩’,那你們這些個學着什麼的,怕什麼呢?大家一起白嘛,白,沒什麼不好嘛,普通的學者就小白,小白也沒問題呀,我是大師,我就是大白呀……
以上的這種心理行爲,其實都是李夢楊在研究這一段的新文化運動的時候,他自己合計的,而這個想法,真的有點兒稱讚胡適了。
但話說回來吧,其實胡適這個老頭也是挺有意思的,很多的事兒做的,也沒那麼惡,也沒那麼壞,就好像,他也想過向小日本投降,但後來還在做駐美國大使的時候,拼命的離間美日關係,反正這個人是挺有意思的。
但有一點得承認,大師這個名號還是當得的,胡適26歲就成了大師了,那時候就很牛b了,26歲呀,好年輕的……但不過,這其實也是反映了一件事,那就是當時的社會情況,文盲太多了……
李夢楊這邊的情況還好一些,因爲他去繞了一圈,好多的人才都是‘老外’,而且運氣也很好,搞紐約大革命的時候還把湯姆森這樣的科學家打成了反革命……但是這畢竟都是老外呀!
沒錯,之所以要推這個新文化運動,那就是李夢楊需要我們華人提高素質。這纔是他的真正目的!
應該說,時至今日,帝國的華人這邊經過了一些列的運動,發展。進步,華工已經跟以前不一樣了,還有一些個對清廷不滿意的有識之士跑過來,所以,整體來說要比滿清那邊好一些。
而現在。帝國需要大發展,那麼這樣一場文化運動,勢在必行,關鍵是這個運動可以實現一個有利教育發展的態勢,推廣白話文,可以讓知識傳播從天上到低上來。
文言文呀,李夢楊這個文科生還不知道?後世學文的同學都反應,我們其實是在學三種語言,漢語,英語。文言文……
可是,這裡似乎有一個問題呀,那就是帝國現在可以說是多民族,多種族的國家了,那麼就咱們華人進行新文化運動嗎?
這個事兒,還真的是有點兒讓人頭疼,因爲李夢楊他不能給帝國的子民一種形象,那就是‘只對自己華人這邊好’的形象,這很不好,容易讓他的民族大融合。種族互相接受、平等的政策出問題!
那怎麼辦?
應該說,這個事兒有點兒難辦,但不過,李夢楊這個傢伙運氣是真好。真的,簡直就好似滿天神佛還有耶哥都支持他一樣……
這是什麼呢?
這個……翻譯過來是這樣的:
我是無名之輩!你是誰?
你也是無名之輩嗎?
那麼我們就是一對……
別說!他們會傳出去的……你懂的!
多無聊啊!是-某某名人!
多招搖呀!真-像個青蛙!
告訴你的名字-長長的六月-
給一片讚賞的沼澤!
這……這是什麼玩意?
簡單來說,這是一首詩,對,別懷疑就是一首詩!
當李夢楊在爲如何的,不做出厚此薄彼的姿態而傷腦筋的時候。馬克吐溫這位帝國的文化部長就給他帶來了這首詩,而且當時拿過來的時候馬克吐溫這個傢伙還挺興奮的,這傢伙的臉上……80%的可能性是這傢伙春心動了!
好吧,那80%是李夢楊的估計,但反正挺像的,那這個詩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這首詩,是一個叫艾米麗.迪金森的一個女士做的……哎,這80%應該提升到了90%了……這個女士可是很有意思的,據馬克吐溫說啊,這位女士就好像是美利堅帝國文學史上的一顆流星,突然的就出現了!
好吧,其實如果從一開始來說,那就是這個迪金森女士,她的詩作是在合衆國時期做的,而且這個女人特別的有意思,這個女人之前是一個特別特別自閉的傢伙,就她的生活狀態,基本上就是不出門,在現在這個年頭,這叫修女式的生活方式,而李夢楊在聽到了之後,他感感腳啊,這不就是宅女嗎?
19世紀就有宅女了呀……
算了,不糾結這個,可是這麼宅的這個女人,她挺有才的,經常的寫詩,寫了詩也不發表,就那麼的宅着……
那這不對呀!
既然如此的宅,那這個女人的作品現在怎麼就拿到了李夢楊的面前了呢?
本來是應該就這麼宅下去的,然後沒準在這個女人死後,她的作品會被發現,但不過,之前不是有個事兒嘛。
李夢楊的帝國大軍打過來了呀,特別是在紐約的時候,那可是造成了一個大混亂的,那些個難民一開始是往北邊的波士頓跑的。波士頓就是馬薩諸塞州,這個州不大的嘛,波士頓都受到了極大的影響,那麼馬薩諸塞也自然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跑啊!帝國都打過來了。那還不跑?!
於是,迪金森這個女人的家族,要知道,她能有如此才華,那家學淵源一定是很深的。而有如此家學,那這樣的家庭可不是一般老百姓,所以他們家自然就逃的更加的積極了。
那逃難肯定就是混亂的,如此的混亂之下,一個宅了這麼久的女人,她跟她的詩,也就很自然的跟世人見面了!
應該說,迪金森女士之前在報紙上發過詩,但影響比較小,而現在……1000多首呀!
宅的久了嘛。創作的時間多,所以,這個作品也自然就多了,而這麼多的作品被發現,然後大家一看……
好詩呀!好詩!
做出如此評價的就是大大有名的惠特曼,這老頭一看到這些個詩,當真是雞凍壞了……
迪金森這個女人,跑路沒有跑成,可沒想到她火了!
惠特曼這樣的執美國文學牛耳的人都如此評價,那還能不火?
然後。帝國這邊把東部都解放了,馬克吐溫這個傢伙又去拜訪了惠特曼,然後……那這個迪金森的詩自然就沒落下。
這裡面還有一個小故事,那就是迪金森這個女人呀。之所以這麼宅,其實是因爲她愛上了一個男人,可是那個男人有老婆……
哎呀,這可真的是一個有才華,還有故事的女人,而且這個女人長的還不錯。雖然宅,身體有點兒笨,可是並不胖,於是乎……
李夢楊看馬克吐溫的這個狀態,他感覺是這個傢伙絕對是有想法了……這個事兒,有點兒綠呀!
但算了,白人的感情世界,咱們中國人看來是比較奇怪的,真的,我們很難理解,但人家看對眼兒了就行。而且呀,馬克吐溫這傢伙現在還是單身,這合法呀,李夢楊沒有什麼理由干涉。
至於馬克吐溫,在原來的歷史上,這個傢伙這個時候應該已經是成婚了,但不過,他娶的是歐洲大陸上的姑娘,據說當時還是一見鍾情。
說白了,就是李夢楊的到來讓這個文學巨匠打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光棍……
那,這個詩跟李夢楊的這個新文化運動有什麼關係呀?
這關係還不明擺着嘛?看看這首詩,就這首詩裡面的特點,那跟胡適先生的詩,有什麼不一樣嗎?
沒錯!
簡單來說,迪金森女士的詩,全都是差不多這樣風格的,這種風格,或者說這種詩體,其實在歐美文學這邊,也是很新的,換句話說,那就是之前的詩體舊,而再多說一點兒,那就是其實現在的歐美這邊,文章方面,也是舊的!
對呀,要不然當年李夢楊的那部《道林格雷的畫像》要找埃莉諾呢?
越是古舊的文體,那就越容易被肯定,就越好,其實,就這個年頭,歐美這邊也處於舊文體階段,他們也是需要進行一場新文化運動的!
你說李夢楊這個傢伙的運氣好不好?
本來,他一個華人皇帝想要對帝國的英語方面的文學體制進行一些個指手畫腳,這事兒很不靠譜的,雖然他的名頭有著名的文學家,但畢竟你是個華人皇帝,你推行新詩體,白話的英語文章?
一定是一大堆人來罵他的!
而且國外的勢力也絕對不會放過他!
但是現在,你看,你們自己也再搞新的東西呀,新文體,那我們爲啥不搞一搞呢?
於是乎,一場中文,英文,同時進行的新文化運動就此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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