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記得小李原本是個技術宅男,是全美數一數二的黑客,因爲在網絡上發佈了FBI諸多機密,被FBI追捕,被當時在米國執行任務的唐健所救,並正式成爲了狼組成員之一。
對於老巴,唐健一想起和老巴相遇的場景就有些忍不住想笑,老巴在經濟金融上有着驚人的天賦,在華爾街做過很多年的操盤手,爲不少大僱主掙了數以億計的美元。後來遭遇華爾街風暴,賠光了僱主的財產,自己也被人追殺。落魄時在嫖宿的時候,因爲拿不出嫖資,被幾個墨西哥籍的打手暴打,要不是被唐健偶然碰到,或許這個華爾街最著名的操盤手被變成一個死胖子。
經過了良久的訓練,一個瘦子,一個胖子,兩人的武力值依然在狼組中最低,甚至還比不上琳達,不過對於一般的僱傭兵那還是綽綽有餘,兩人可被琳達欺負慘不忍睹。一想到當年六人縱橫歐美,恣意恩仇時的場景,唐健就忍不住懷戀起那時無憂無慮的快樂時光。
六年前,唐健帶着狼組成員來安大略湖附近度假,在一個酒會上,唐健邂逅了一個擁有日耳曼血統的美麗少女,少女金髮碧眼,鼻樑上有少許雀斑,微卷的金髮。
但只有一度,第二天唐健接到緊急任務,就這樣不辭而別,沒想打一晃六年過去,六年之後,唐健再次來到了多倫多,只是那個少女已經不知道身在何方。
獨自一人躺在異國他鄉的牀上,唐健的心中頓生寂寥之感。
第二天早晨,是阿明敲響了房門,叫唐健去茶餐廳和華哥共進晚餐,將筆記本電腦還給阿明之後,唐健便跟着他的身後,來到了當初見到華哥時的那個茶餐廳。
華哥早就坐在那裡,正吃着腸粉,面前的餐桌上還放着雞仔餅和鉢仔糕和一杯清水。見唐健來了之後,華哥朝唐健招了招手,說道:“來,唐兄弟,過來吃早點。”
華哥做的位置是這個茶餐廳最好的位置,正好靠窗,透過落地窗可以看到樓下的大半個街道,不遠處幾棟高樓林立,陽光照射在高樓外牆的玻璃上,反射出點點反光。
唐健沒有絲毫的客氣,坐在華哥的對面,拿着雞仔餅吃了起來。
華哥用雪白的餐巾紙擦了擦嘴,雙手放在桌面上,說道:“味道怎麼樣?”
“挺不錯的,沒想到在加拿大還能吃到如此地道的粵式小吃。”唐健喝了半杯白開水,和華哥相對而望。
“你知不知道我爲什麼要請你吃早餐?”華哥似笑非笑的看着唐健,說道。
“難不成這是我最後的早餐麼?”唐健半開玩笑道。
“砰!”華哥忽然從桌底下掏出一把大圈幫最常用的黑星,用力的放在桌面上,笑道:“你猜得很對!”
“你沒聽懂是反問句麼?”唐健神色不動。
“我有點好奇,你是怎麼看出來的?”華哥手指放在扳機上,對準了唐健的胸口。
“第一次見面就知道我的名字,除非你早就認識我,或者我調查了我!”唐健說道。
“不錯,狼王就是狼王,當我的表弟羅坤死在你手上的時候,我就已經知道了你的真實面貌。”華哥冷笑道。
“羅坤是你的表弟?”唐健有些好奇。
華哥眼中閃現一抹悲痛,繼續說道:“不錯,只不過他選擇在金三角,我選擇在加拿大,如果不是我表弟,我也沒有辦法搞到這麼多的軍火,他提供白粉,我負責銷售。他一死,我的生意至少損失了四成!”
“既然你知道我是狼王,那你就應該知道,你的槍可能沒有我的動作快。”唐健淡淡道。
“是麼?那我倒要看看是,是狙擊子彈快,還是你的動作快!”華哥的話音剛落,一顆子彈從對面一棟高樓某層的窗戶中呼嘯而出,瞄準的方向不是唐健的腦袋,還是他的右腿。
PS:貓叔讀者羣,71146514,沒加羣的可以加下,有什麼意見都可以和貓叔提,入羣敲門磚,書中主角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