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
“……老宅?”安若溪詫異,不解的看着他。
“你還不夠法定年齡,這個消息,應該跟老爺子彙報一下。”
魏宇回的很隨意,沒有發現身邊的人怔了怔。
安若溪站在原地,差點忘了,他要和自己扯證,是爲了應付老爺子。
剛剛……
就在他告訴她依然是準魏太太的時,心底竟然還小小的雀躍了一下。
安若溪乖乖的上了車,繫好安全帶,偷偷的睨了一眼身邊正黑着臉的冰塊,說:“這可不怪我。”
不是她不想領,是她年齡不夠。
喃喃細軟的聲音,像是在和自己說,但是她知道,魏宇一定聽見了。
對於他的沉默,她雖然已經習慣,可還是悶悶的,悻悻然,她把視線投在車窗外,看着一道道風景被風馳的車子甩在身後。
再次回到老宅,她沒有上次那麼拘謹,反而親暱的上前挽起老爺子的胳膊,撒嬌道:“爺爺,你怎麼知道今天我們來看你呀?”
他們纔剛一進門,就看到老爺子抻着脖子向大門口望着,很顯然,他在等人,可是,這裡,除了他們,還會有其他人來嗎?
“嘿,就你丫頭機靈。”老爺子爽朗的笑了幾聲,很難得,寶貝孫子竟然連着兩天都回老宅,這讓他精神了不少。
才一進屋,老爺子拉着安若溪的手,壓低了嗓音問:“小騰昨天說,要帶你去領證,這是真的嗎?”
聽老爺子這麼一說,安若溪把頭壓的更低了,就算他們之間只是逢場作戲,可這麼被老爺子一問,還是有些難爲情起來,臉上瞬間爬上一抹嬌紅。
“嘁,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你倒是說話呀?是不是那小子又欺負你了?”
“沒有,爺爺。”
“你別替他說好話,我的孫子,我最瞭解。”
說完,老爺子狠狠的瞪了魏宇一眼。
魏宇才走到玄關處,並不知道老爺子與安若溪之間說了些什麼,突然被老爺子一瞪,再看安若溪像是做了錯事的小孩站在那裡,低着頭,不說話。
他凝眉,腦子裡快速的翻閱了一下,並沒有做過令老爺子不悅的事情啊。
不解問道:“爺爺,怎麼了?”
“哼,怎麼了?你小子竟然還好意思問怎麼了?!”
老爺子吼了一聲,柺杖敲在地毯上,連個響聲的都沒有。
不過,這一聲,連安若溪也嚇蒙了,她疑惑的與魏宇對望了一眼,後者眼底明顯蘊藏着搵火,似在怪她。
安若溪目光慌忙閃躲,不敢去看他,可她真不知道老爺子爲什麼會突然生氣,該不會……
該不會是老爺子真以爲魏宇欺負她了吧?
她伸手扯了扯了老爺子的胳膊,低聲說道:“爺爺,他沒欺負我。”
“你別替他說話!”
“爺爺,他真的沒欺負我,”安若溪有些急,生怕老爺子忍不住撩起柺杖掄向魏宇,那時候,她可罪過大了,“我們今天去領證了。”
話一出,果然令伸在半空中的柺杖又收了回來,不確信的問:“真的?”
安若溪猛點頭,“真的,但是……”
但是,沒有領成。
“但是什麼?”
“但是,我還沒到法定年齡,不夠格。”安若溪話一說完,便把頭深深的埋在了胸前,腦海裡浮現出工作人員那副意味不明的表情,她又不是很想嫁!
“……”老爺子怔了好一會,才悶聲一哼,不再去理會。
魏宇走到安若溪身邊,後者還在懊惱自己怎麼會給人一種她很想嫁的感覺,只覺身邊突然塌陷,隨即一道身影映入眼簾。
他們,捱得太近了。
安若溪動了動,準備挪挪位置,離他遠一點,一雙大手倏然將她的手腕禁錮住,掌心傳來炙熱的溫度,令她不禁心跳加速起來。
安若溪擡眸,看了他一眼,側顏冷峻,嘴角明明是揚起的,可是她一點都不覺得他在笑,反而感覺他在隱忍什麼。
她掙了一下手,沒起作用,便不動了,任由他這麼握着,安若溪不斷暗示自己,這不過是在老爺子面前演戲罷了。
他們的動作看似親密曖昧,看在老爺子眼裡,連眉間都多了些許笑意。
他頻頻點頭,說:“不夠年齡不要緊,我們先辦一個訂婚儀式,對了,若溪,你父母呢,什麼時候我們雙方見個面,一起吃個飯,討論一下婚禮的細節。”
訂婚儀式?
雙方見面?
婚禮細節?
安若溪手心冒汗,她扯了扯身邊的人,壓低了嗓音用只有他們倆人能聽到的聲音說:“不是說好只是領個證嗎?怎麼又冒出這麼多問題?”
開什麼玩笑!
她纔不要舉行什麼訂婚儀式,更不要什麼婚禮!雙方父母見面?她會死的很慘的!
說到婚禮,安若溪突然想起魏宇曾告訴她,他們之間,沒有婚禮,甚至,連戒指都沒有!
這傢伙!
竟然出爾反爾!
“你說話不算話!”
魏宇往後靠了靠,將身子靠在沙發上,有些漫不經心的說:“爺爺,若溪還小,我不想這麼早舉行婚禮。”
“什麼叫你不想!”老爺子問,手指着安若溪說:“人家小姑娘能看的上你就不錯了,脾氣差,沒情調,到底隨了誰!”
誒……
安若溪偷笑,知子莫若父,的確,老爺子說的太對了。
魏宇沒有再說話,他眯起狹長的眼眸,深深的看了一眼安若溪,後者因爲忍俊不禁,肩膀微微顫抖着。
倏地。
魏宇將她拉起,拽着往二樓大步走去。
“喂,你要幹嘛?”
安若溪被他帶到二樓的一間臥室,清一色的灰,顯得格外的清冷孤寂,房中還飄着淡淡的清香。
魏宇在她一進門之際,哐的一下,把門關上,把她壁咚在門後。
“你……你要做什麼?”安若溪有些緊張起來,雙手護在胸前,警惕的看着他。
魏宇單指挑起她的下顎,哼的一聲笑,說:“你,一會找個理由。”
“……理由?什麼理由?”
“一個不能讓雙方父母見面的理由,一個不能舉辦訂婚儀式的理由,一個不能舉行婚禮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