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無論是衝動殺人、預謀殺人,還是買兇殺人。
這種情況,都是不能排除的。
連環奸.殺案,兇手對那些無辜的女孩子做出那般歹事,事後將其殘忍殺害,而且至今還逍遙法外。看來僅憑他一人作案,難度太大,不排除團伙作案的嫌疑。
只是已經過去五年了,當年的卷宗,現在再解開來,不知又要從何查起。
想到這裡,我就咬牙切齒,死死攥緊拳頭,心裡氣憤難平。
不要讓我知道他是誰,不然我,老孃就算是拼了這條命,也要和他血拼到底!
餘隊望着我眼神如此狠厲,深吸一口氣,淡淡朝我說道:“姑娘,這件事情,你還是不要參與了。如果說五年前的那個兇手,至今還活躍在沙林市,那麼你的一舉一動,怕是他都暗地裡盯着。”
我冷哼一聲,嘴角微微上揚。
“他都已經禍害了這麼多女孩子了,我還在怕什麼?大不了,我就算是去地獄陪那些無辜的受害者,也要將他拉進十八層地獄!”
如果讓我遇到那個死變.態,我一定要要狠狠地鞭打他,讓他也嚐嚐生不如死的滋味。
說到這,莫致朗伸出手推了推我,帶着些責怪的語氣,道:“你在說什麼傻話。”
我也不知道我怎麼了,就是一時之間像變了個人,情緒都控制不住。
頓時,一道不知是什麼的光,猛地從我的腦海裡一閃而過,我大吃一驚,竟然良久忘了呼吸。
五年前的無頭案,兇手現在開始作案。
五年前的連環姦殺案,兇手也開始作案。
有趣,真踏馬有趣!
我呼吸逐漸急促起來,一把拉住坐在我一旁的莫致朗,他被我突如其來的舉動給嚇得身軀一震,一臉無辜地看着我,就像在看一個發了失心瘋的病人。
我沒有理會他的反應,只是扭過頭去,一把抓起茶几上,剛剛餘隊打開卻沒喝的那瓶啤酒,猛地拉到自己嘴邊,三兩下就咕嚕咕嚕喝了一大口。
入口冰涼清爽,下到喉嚨卻苦澀無比。
一股刺鼻的麥香飄進我的鼻腔......
“哐當!”
我將那瓶只被我喝了兩三口的啤酒瓶擱在一旁的地上,忽的站起身,望了望莫致朗,望了望餘隊,最後,我把視線停留在薄礪辰的身上。
他們看我的眼神都是怪異無比,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的樣子,誰也攔不住我。
我笑中帶着寫癲狂,指了一圈衆人,嘴裡含糊不清。
“你們、你們聽我說。”
“五年前,宇哥哥,哦不,我呸,是曉施的宇哥哥,被人取了頭,拋屍在垃圾堆裡。至今,至今,他的頭顱還沒有找到!”
“五年後,曉施的頭也沒了,呵呵,沒了!”
說到這,我一把衝到餘隊的面前,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勇氣,一把揪住他的領口,朝他呵呵笑了兩聲。
“爲什麼,爲什麼五年前不把這個案子破了,爲什麼?”
我也不知道噴了多少口水在餘隊臉上,只是藉着酒瘋,撒着潑。
餘隊只是淡漠地望了望我,眼裡露出一抹哀傷,隨即又垂下頭去。
莫致朗上前來想拉開我,想鬆開我,誰知道我竟然一把將他推開,他沒來得及反應,一個沒站穩,就跌落在一旁的地上。
他跌在地上的同時,還不小心碰倒了我剛剛立在地上的那瓶啤酒。
頓時,一股冒着氣泡的淡黃色的液體,從瓶裡撒歡似的在地板上四處亂竄。而我多像一個跳樑小醜,竟然被兇手耍的團團轉!
“還有!”
我繼續揪着餘隊的領口,接着道:“五年前的連環奸.殺案,爲什麼不破?爲什麼又給兇手這個繼續作案的機會,爲什麼!你說啊,你這個窩囊廢!”
我剛說完,就被坐在一旁的薄礪辰一把拉開。
他的力氣很大,我想掙扎都掙扎不開。
隨即,我便被他拉扯着走到另一邊,他一把將我摔到沙發上,目光凌厲,語氣沒有絲毫感情,冷酷得讓我寒心。
“你夠了!”
他轉過身,冷冷甩給我這麼一句話。
一串眼淚劃過我的眼角,我苦笑着,望着大家,語氣絲毫不肯示弱。
“我夠了?五年前沒有抓到兇手,現在,那些兇手都回來了!你說,取人頭顱的那個兇手,和連環奸.殺案的那個殺人犯,是不是預謀好的!或者說,他們根本就是同一個人!”
而這一切,都是因爲坐在這裡的餘隊,當年沒有將兇手緝拿歸案,纔會發生現在這一起起慘絕人寰的案子。
薄礪辰望着我,似乎是被我氣到了,帶着怒意說道:“如果你覺得你有這本事,你就去找。”
我去找?
我心裡冷笑兩聲,我去找就我去找,我有什麼在怕的?
正當我想開口說話,誰知道薄礪辰一把打斷了我的話,朝着餘隊問道:“餘隊,五年前,是不是有什麼受害者的家屬或者朋友,強烈要求警方抓住兇手,最終案子卻不了了之的?”
莫致朗從茶几上抽了兩張紙給我,我淚眼汪汪地看了看他,他朝我不好意思地撓了撓腦袋,似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安慰我的話。
隨即,他只得低聲道:“別哭了,擦擦眼淚。”
“嗯。”
我哽咽了一下,說實話我是被氣哭的,我太想把那個可惡的兇手給抓到,可是卻什麼都做不了。
我心裡着急。
“讓我想想。”
餘隊有些抱歉地看了看我,他也是沒想到我會這麼激動,其實我自己都沒想到。
片刻,他便從臥室裡拿出一本黑色封皮、看起來有些年頭的書,看起來像是日記本一類的。
原來他還有這麼一出,怎麼不見他剛剛拿出來?
我心想他也許是被我剛剛這麼激動給嚇到了,回過神來纔想起這件事。
只見他翻了翻日記本,隨即望着我們,百般自責地說道:“五年前,還真有這麼一起案子。”
“是什麼?”
還沒等我出聲,薄礪辰倒是先問出了口。
“當年的這起案子,被害者是女性,十九歲,叫秦子歡,被人奸.殺後,拋屍在荒外,屍體是被第二天被路過的住在附近的人發現的。而與此同時,市裡還發生了不下三起的類似的奸.殺案,不排除是同一個人作案。”
我以爲他的意思是將這件案子和其他幾起案子併案處理了,誰知道他居然又道:“但是當年,我們並沒有把秦子歡的這起案子,和其他幾起連環奸.殺案做併案處理。”
我一臉詫異,問道:“爲什麼?”
明明作案性質相同,爲什麼不併案,這讓我覺得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