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薇薇幸災樂禍地想着,宋宋那邊,現在肯定是一團糟。
那件放了針的衣服,想必已經把姓宋的小賤人,扎的渾身是血吧,哈哈!
然而,聽筒裡,卻傳來小清怯怯諾諾的聲音:“薇薇姐,這邊……這邊……”
“怎麼,那邊是不是慘不忍睹的,讓你都說不出話了?”
“不是的……薇薇姐,這邊……”
眼看着小清磕磕巴巴說不清楚,秦薇薇急了:“笨蛋!發圖給我看!”
隨着小清發出來的幾張讀者排隊圖,秦薇薇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
怎麼可能?
那個小新人,怎麼可能有讀者!
這些肯定都是那小新人花錢弄來的托兒吧?都是假的!
“怎麼還有人在排隊!她還沒開始籤書嗎?她的手還能籤?你這個笨蛋,是不是沒完成我交代的任務?不是讓你給她衣服里弄上針嗎?”秦薇薇找個了沒人的角落,開始發飆了。
小清哭喪着臉:“宋小姐她,根本沒穿那件衣服啊嗚嗚嗚……”
“那個賤人!竟然沒穿!那她穿的什麼?”秦薇薇氣急敗壞。
小清害怕地抽泣:“她,她穿的是件素色的衣褲,我聽讀者議論,是什麼質地上乘的香雲紗……挺有格調的……”
“格調個屁!”秦薇薇怒,“聽都沒聽過的,什麼破紗!你發給我看看!”
隨着小清又發過來幾張現場圖片,秦薇薇的臉色開始五彩紛呈。
只見圖片上,宋宋穿的隨意而舒服,笑臉清淺而溫和。
她身姿筆直,端坐在籤售臺前,神情專注地半垂着眼眸,給人在簽字。
她整個人都顯得很素淨、清新,最惹眼的就是她的手腕了。
香袖半卷,露出了一截皓腕。
皓腕上,纏繞着一塊色彩絢麗的絲巾,被她疊成漂亮的絲帶,繞了一圈,繫了個大方的同心結。
秦薇薇一眼認出,那就是當日,在愛瑪仕專櫃,被她故意毀掉的,抽絲了,並且坑了宋宋一把,讓宋宋當場吃虧買下的絲巾啊。
本以爲,宋宋吃了這麼一個啞巴虧,那絲巾又沒法戴了,會扔掉或者是束之高閣。
沒想到,這小賤人倒挺有辦法,將一個廢棄的絲巾,轉眼變成了漂亮的腕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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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腕巾小巧,並且有很大一部分打了結,那抽絲的部分便完美地遮蓋在裡面,根本看不出來。
反而,讓人覺得很別緻,很風雅!
秦薇薇眯眼,咬着牙想,當初的苦心算計,白費了!
再仔細看去,她又有了驚人的發現。
宋宋的手中,拿着用來給讀者簽名的,並不是那隻所謂的世界第三的名筆“神秘傑作”!
拿的是,她自己常用的一隻畫筆!
最最普通的畫筆!
街面上,五塊錢就能買到一隻的,畫筆!
秦薇薇愣了愣,忽然恨恨地道:“她好狂!”
好狂妄的女人,若非對自己有相當的自信,怎麼可能,用這麼隨意的衣着打扮,這麼普通的畫筆,來簽名!
事實上,秦薇薇想多了。
宋宋還真就是隨意這麼一穿而已。
至於畫筆,她也是臨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