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了咬下脣,雲歌把手上的灰拍了拍,拿起書,想要翻開看看已經記不得的內容。然而她剛剛拿起來還沒來得及翻開,一張卡片便掉了出來,隨手撿起來,在把它放回書裡之前,雲歌下意識的瞟了一眼。本來以爲只是書籤,結果上面的內容卻讓雲歌大吃一驚。
我走了,不要掛念了。等到什麼時候我能忘記這一切,笑着雲淡風輕面對這一切的時候,我就會回來了——阿籬。
寥寥數字,卻觸目驚心。
這是,告別!
阿籬!
等雲歌反應過來的時候,她已經坐在開去沈籬家的車上,一手掌握着方向盤,一手拿出手機撥打沈籬的電話,然後那頭傳來的卻只有機械式的公式化女音,空號。
爲什麼沒看出來!憤恨的把手機丟到副駕駛座上,雲歌滿臉的愧疚。
是的,她想起來了!書是上次沈籬新書發佈會的時候送她的,但是後來沒過幾天,沈籬來找她,兩個人聊了很久,沈籬突然開口說有了新書的靈感,跟送她的那本書有關係,但是又想不出來個所以然,央着雲歌把書拿來給她看看。雲歌就帶了沈籬進了書房,找了書遞給她,正要細問客廳裡的電話卻響了。等她接了電話回正要回書房,沈籬卻出來了,說是看到自己要看的部分,現在要趕回家去趕稿子。閨蜜多年雲歌深知自家閨蜜的習慣,也就沒有多問放了人。再後來助理來送文件,她接了就隨手放在了桌子上,根本就沒去翻看那本書!
而那天,正是四天前!
“阿籬!阿籬!你在不在?”沈籬家門口,雲歌一邊敲門,一邊呼喊,門內卻沒有任何迴應。
“你是沈小姐的朋友麼?”雲歌正焦急間,背後傳來一道聲音,轉身,是對門的屋主。“是,請問沈籬這兩天是不在家麼?”拉了拉口罩,雲歌壓低聲線問道。
明星做久了,有些行爲已經不知不覺間成爲習慣。
“她三天前就走了,揹着個大大的揹包,說是要出去散散心。”鄰居上下打量了一下包裹的嚴嚴實實的雲歌,總覺得看着很眼熟。
“謝謝啊。”雲歌道了謝,又看了看沈籬家緊鎖的大門,轉身下了樓。
擡手,那張寫着告別話語的卡片已經被捏的皺了起來。下樓的步子慢了下來,雲歌的心裡如同打翻了五味瓶。
她想過沈籬有一天會放手,但是她沒有想到沈籬放手的方式會是離開。
阿籬終究是愛慘了司辰。
思緒遊走之間,雲歌撞到了一位正在上樓的人,那人的肩膀撞到了她的帽子,本就沒有戴好的鴨舌帽就那麼掉了下來。
“對不起。”熟悉的男音響起,雲歌偏頭,看着躬身撿起帽子的男人。
司辰。
對方一直沒有接過帽子,司辰不由得擡頭看向被自己撞到的人,這一看便看到了自己無比熟悉的眉眼,他愣了愣,喃喃的開口叫道:“雲歌。”
看着眼前神色憔悴,滿身頹廢的男人,雲歌壓下滿心的憤怒,拿過帽子帶回頭上,她抿了抿脣,開口:“司辰,你老實告訴我,阿籬的離開,有你幾分功勞?”
聞言司辰沒有立即回答,只是原本就憔悴的臉色又添了幾分蒼白,“還沒回來麼.……”他似自言自語的嘟嚷道。
“司.……”
“雲歌,跟我去湖邊兒走走吧。”雲歌看着司辰有些恍惚的神色正要追問,卻被司辰截去了話頭。
面對這一邀請雲歌本是想拒絕的,可是身側的手捏緊時,卻被手裡的卡片梗了一下,看着他平淡的面龐,雲歌心緒一轉,點了點頭。
湖邊兒指的是沈籬家不遠處的一個半人工湖。曾經年少的他們常常在那邊玩耍,司辰畫畫,她和沈籬做模特,一呆就是一下午。
“還記得麼?咱們上高中的時候,常常來這一塊晃悠,那個時候,我還是美術生,經常在那裡寫生。”鵝卵石鋪成的小路上,兩個人並排走着,司辰一邊說着話,一邊指向不遠處湖邊兒的一塊大石頭。
此時,已經是下午三點,太陽半偏,日光褪去了正午的毒辣,介於溫熱之間,灑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記得,那個時候,我們多單純多快樂啊。”雲歌看向那塊石頭,想起了當年自己和沈籬爲了作弄認真寫生的司辰,各種搗亂的情景,口罩下一直繃着的臉有所緩和,脣角也勾起了弧度。然而這弧度只勾起了一半,就停住了。因爲,她記得,也就是那個時候,阿籬確定了自己對司辰的心思。
十六歲,情竇正初開,更何況,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本就比尋常的朋友之間多了一份曖昧的情愫。
想到這裡,雲歌不得不承認,很多東西真的是命中註定。比如她和茉茉這輩子註定了是母女,比如沈籬一定會喜歡上司辰。
“是啊,當時.……如果我們都能留在當時,那就好了。”停下步子,司辰感嘆似得長出一口氣。
“你.……”雲歌正欲要說些什麼,一羣孩子不知什麼時候從跟上來的,橫衝直撞的就從兩人身邊跑過去。雲歌被撞了幾下,險些被跌倒,司辰一開始只是扶着她,後來一看後面還有大部隊,乾脆直接牽了她的手離開了鵝卵石路走進了草坪。
“估計是哪個小學在附近舉行活動。”牽着雲歌的手,看着一羣一羣的小孩子跑過去,司辰笑着說。雲歌沒有理他,她動了動手,想把自己的手抽出來,但是沒有成功,不得已,她冷聲道:“司辰,把手鬆開。”聞言,司辰收了笑,偏轉了身子,定定的看了一會兒雲歌,在雲歌快要不耐煩的時候,他開口道:“雲歌,看在朋友一場的份上,再讓我牽一會兒,好麼?”聲線很平緩,卻帶着懇求。
雲歌擡了擡眸光,看着他眼中莫名的情緒,鬼使神差的,妥協了。
兩個人之間迴歸平靜,司辰牽着雲歌緩慢的走在草坪上。草很軟,還有着很輕微的韌性,踩上去後腳底會很舒服。當年,他們三個在這裡玩鬧,一玩兒就是一天,她跟沈籬如果累了,衣服一鋪直接躺上去就睡,睡醒了,也就差不多黃昏了,而每每那個時候,司辰的畫也畫好了。
等等,沈籬……
“司辰,你和阿籬怎麼了?她去哪裡了?”想起來自己今天出來的原因和目的,雲歌中斷了自己的回憶,向可能知道一切的司辰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阿籬不會無緣無故離開,而且,通過卡片上的話她看得出來,阿籬的離開也不是沒有原因的!而原因,只會在自己身邊的這個男人這裡。
除了司辰,堅強如沈籬,百毒不侵!
“知道爲什麼,那個時候,我打死都不給你們看我的畫麼?”司辰沒有回答雲歌的問題,反而轉移了話題。雲歌本來有些生氣司辰的迴避,可是,當她看到男人眼中隱忍的莫名的痛色
時,消了氣。轉而將自己的注意力轉移到了司辰的話題上。
是的,那個時候,她跟沈籬睡醒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跟司辰討要他畫的畫,但是,每一次,都沒有要到。一向溫柔的司辰,在那件事上,態度堅決的就像變了一個人。
“當時不知道,後來,我猜得到。”雲歌舔了舔有些乾的嘴脣,回答,而後給出了自己的猜測:“你畫的不是單純的風景,對麼。”反問的句式,陳述的語氣。
“……對。”司辰頓了頓,點了點頭。接着他站定了腳步,擡頭看了看天空,而後重新把目光放回雲歌身上,一字一句的開口說:“雲歌,我愛你。”
突如其來的表白讓雲歌有一瞬間的愣神。
畢竟,這麼多年,沈籬愛司辰,司辰愛她,這是三個人之間誰都知道但是都選擇不公開的秘密。
因爲他們心裡都清楚,一旦公開,可能結果就是朋友沒得做。
人都是自私的啊!比起冒險一搏,反而更喜歡保持現狀,最起碼還在身邊,還看得見,還摸得着。
雲歌的嘴脣開合了幾下,想說什麼卻發現自己無話可說。一直沒挑破的窗戶紙突然就這麼破了,雲歌是難受的,正糾結要如何拒絕,卻聽見司辰繼續說道:“不用糾結,我知道你的答案。”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從我只是喜歡上你的那一天開始,我就知道我在你這裡得不到任何迴應。”
“所以,我纔會選擇什麼都不說。因爲我明白,這句話一旦說了,也許我連繼續留在你身邊的可能都不會再有。”
“可是,雲歌啊,不說,不代表能做到不再喜歡。”
“這麼多年,我從高中到現在,無數次的想要放手,可是也是無數次的,我發現我做不到。我看着這份感情,一點一點的從單純的喜歡演變成愛情,但是我卻沒有辦法阻止。”
“我知道,在你眼裡,我很傻,放着那麼好的沈籬不要,非要追着你,可是,愛你,已經成了習慣,我戒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