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裡,慕天澈在休息區等着。
自己這段時間一直忙着收集消息,想通過肖逸琛抓到真正的幕後黑手,都沒有太多的時間關注林初夏。他知道林初夏暗中跟路堅國較量,也讓趙峰派人私下裡幫忙和保護。可還是避免不了的,忽視了林初夏。
竟然連她有胃病,自己都不知曉。
他這個老公,當的真失職!
林初夏從病房裡面走了出來,手裡拿着一個單子。
慕天澈立馬從休息椅上站了起來,走到林初夏的身邊,關切的詢問:“怎麼樣,醫生怎麼說?”
林初夏將單子遞給慕天澈:“沒什麼事,就是胃酸分泌過多,去拿點藥吃一吃就好了。”
“都要吃藥了,還叫沒什麼事!”慕天澈看着醫生開的藥,訓斥林初夏:“怎麼這麼不讓人省心呢,又沒讓你做什麼大事,每天好好吃飯好好照顧自己,這點小事都做不好。”
雖是斥責,可是話說出來,卻又帶着關心和寵溺的味道。聽了並不覺得難過。
這一刻,林初夏非但沒有因爲慕天澈的斥責而生氣,反倒是……笑的無比燦爛。
“傻了麼,笑什麼笑!”慕天澈被林初夏笑的有些不明所以,本來一肚子氣,現在竟然也不好再衝着林初夏的一張笑臉發火。語氣也軟了下來。
林初夏笑着,拉起慕天澈的手。也不說話,兩個人走出醫院,靜靜的往停車區走去。
她又怎麼會告訴這個已經失憶的人,剛纔那一頓斥責,是多麼熟悉。
以前上學的時候,林初夏並不是一個特別聽話的孩子。興許是從小跟肖逸琛和慕天澈玩到大,骨子深處是男孩子的脾氣,而那兩個男孩,硬生生把林初夏慣出一身的大小姐脾氣。
初中的時候,林初夏就學那些不正經的小妹,抽菸,泡吧,放了學根本就不見人影。
在爸媽面前,林初夏仍舊是一個乖乖女。可是學校裡,卻有很多關於她的流言風語。
這些話傳到慕楓的耳中,當時把正在上高中的慕楓氣到不輕,逃課來到林初夏的學校,卻沒有找到林初夏的身影。通過同學的消息,得知林初夏正在網吧玩遊戲,是當年很流行的一款,名叫‘傳奇’。
慕楓氣呼呼的直奔網吧,將林初夏從煙霧繚繞的計算機房拎了出來。
劈頭蓋臉一頓臭罵。
那時候的語氣,和現在有的一拼。說什麼:“能耐了啊!長大了啊!你爸給你的生活費很多是不是?網吧很好玩嗎?”
林初夏當時還生慕楓的氣。本來想讓慕楓留一級,至少林初夏上了初中,慕楓高三,也算是能夠相處一年。可慕楓就是不肯。流言蜚語說慕楓是高中學校的校草,追他的女生排成排。而林初夏,甚至收到一條短信,是一個穿着破洞牛仔褲,染着一頭黃毛的女孩子,跟慕楓手拉手的照片。
憑什麼她的慕楓要被別的女孩牽着?學壞誰不會!墮落誰不會!
林初夏賭氣的瞪着慕楓:“我不要你管!你去管你的破洞牛仔褲好了!!”
眼淚汪汪的說完,轉身再次衝進了網吧。
那一次,慕楓也逃課了。
坐在林初夏旁邊的電腦前,陪着林初夏玩了三天三夜。兩個人誰都不理誰,直到林初夏受不了,暈倒在電腦前,這件事纔算是告一段落。
如今想想,真是好笑。那個破洞牛仔褲,其實是個長的很秀氣的男生。當時慕楓在球場踢球,不小心傷到了破洞牛仔褲的手,所以纔會去拉起來看看,手傷的如何。
沒想到,這一幕竟然被人拍下來發給林初夏。
那時候林初夏真是有夠瘋狂,她對慕楓太在乎,以至於別人稍稍碰一下,都會覺得是在跟她搶。
“傻子,想什麼呢。”耳邊傳來慕天澈成熟而又磁性的聲音。
林初夏這才發現,兩個人已經手拉手走到了藍色的布加迪威航的門前。慕天澈已經幫林初夏打開了車門,就等着林初夏進去了。發現林初夏在發呆,不免出聲提醒一句。
“沒、沒啥。”林初夏拋開往事,鑽進了車子。甚至都忘記反駁,剛纔慕天澈叫她‘傻子’。
時過境遷,經歷了那麼多事情,林初夏再也不像當年那樣勇敢。喜歡就追求,不爽就大吼。她學會了隱藏,漸漸帶起了專屬於自己的微笑面具。雖然骨子裡仍舊像個小女孩兒一樣,活潑開朗,坦誠直率。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
可是,在面對外人的時候,她永遠都無法做到真實。
這到底算是修養,還是虛僞?
外人或許不明白,當時追求林初夏的男生也不少,可她爲什麼偏偏選擇了慕楓?一大部分人是覺得,林初夏看中了慕家有錢。中海市首富的兒媳婦,可不是誰都有資格的。就算是沒有感情,也斷然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
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
或許因爲林初夏從小到大沒有缺過錢,對於金錢和容貌這些外在的東西,從來都不是她所在乎的。
之所以選擇了慕楓,而不是另外的人。只是因爲,跟慕楓在一起的時候,她的心是自由了。
她永遠都記得自己的理想,而且有機會去實現自己的理想。
哪怕是結婚,生子,遇到人生中的重大變革。至少在林初夏的身邊,都會有一個堅實的臂膀,讓她安全的依靠。永遠都不會害怕被拋棄。
除非……慕楓真的離開……
老天爺並不是真的絕人之路,兜兜轉轉三年多,她又回到了這個對她來說,最重要的男人身邊。
她已經別無所求。
今天的宴會,仍舊在溫泉度假村舉行。
路上,林初夏莫名又想起了‘貓咪’。時間過了這麼久,貓咪在天國還好嗎?它能不能看到林初夏對它的愧疚,對它的想念?
讓林初夏不解的是,上次季安凱吃了有水銀的膠囊之後,就再也沒有半點消息。
林初夏暗自問過醫生,他們說季安凱失蹤了,出院手續都沒辦。
那麼多水銀在胃裡,想必這個男人熬不了多久。可他那麼怕死的性格,爲什麼會失蹤,而不是留在醫院裡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