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張照片裡,他妻子神情恍惚地坐在長椅上,就像靈魂出竅了般。
在第二張照片裡,他妻子靠在長椅上,眼睛還閉着。一隻手在搭在大腿上,另一隻手則是挽着包包。
在第三張照片裡,周沫坐在他妻子旁邊,還盯着他妻子。
在第四張照片裡,周沫附在他妻子耳邊。
在第五張照片裡,周沫捏着他妻子的下巴。
在第六張照片裡,周沫的手已經伸到了他妻子的裙襬裡。
在第七張照片裡,周沫正擡起他妻子的腿,他妻子的安全褲連同內褲一起被周沫扯下。
在第八張照片裡,他妻子依舊是靠在長椅上,周沫則是處於正準備離開的狀態下。
在第九張照片裡,一輛麪包車擋住了鏡頭。
在第十張照片裡,只剩下空蕩蕩的長椅。
一共只有十張照片,所以沈俊不知道將他妻子帶走的人到底是誰。
加上男人並沒有拍到司機,所以沈俊更是沒有頭緒。
但通過這些照片,沈俊已經能確定妻子和周沫說的都是真的。也就是說,那天晚上他妻子確實是處於昏迷狀態下。假如不是喝酒喝過了頭,那就是被人下了藥。下藥的人有可能是柳曼妮,也有可能是黃總,更有可能是公司裡任何一個對他妻子抱有歹念的男同事。當然了,也有可能是劉成勇。
單憑這些照片,沈俊沒辦法斷定帶走他妻子的到底是誰。
不過能確定他妻子說的都是真話後,沈俊的心情有些複雜。
從妻子第一次解釋到現在,沈俊一直不相信妻子所說的話。
沒想到,他妻子說的居然是真的。
不是說沈俊生性多疑,是因爲最近這一個多月裡,他妻子真的是撒了太多的謊,所以才讓他沒辦法相信他妻子所說的話。
現在重中之重就是,帶走他妻子的到底是誰?
只要能將這個或者說這些人找出來,那就能還原他妻子昏迷過程中所發生的事了。
沈俊原以爲掌握真相的是他妻子,現在看來是連他妻子都不知道真相了。
因爲男人有提到,說他妻子被帶走一個多小時才被帶回來,還是處於昏迷狀態下。
反正沈俊總覺得妻子就是被人下了藥,要不然不可能昏迷一個多小時的。就算他妻子喝再多的酒,在被周沫拍打面部的前提下,怎麼可能會一點反應都沒有?後面他妻子被帶走以後還被好幾個男人瘋狂拍打雪臀,甚至還被侵犯。所以如果只是喝了酒,不可能什麼都不記得,或者完全像一條死魚那樣。
嘆了一口氣後,沈俊問道:「你有看到開面包車的人嗎?」
「戴着一個墨鏡,看上去四十歲左右吧。」
「爲什麼不拍照?」
「確實應該拍照,但那時候腦子跟短路了似的。」
「那你有沒有看到我妻子被人搬到麪包車上?」
「看不到,是在另一側,但肯定是這樣的情況啊,」男人道,「麪包車停下來到離開只用了不到十秒,之後你老婆就不見了。」
「只有這十張照片嗎?」
「還有一些是雷同的照片,都被我刪除了。我是攝影師,我的習慣就是在類似的照片裡挑選出最好的那張,之後會把其他的都刪除了。我不清楚你老婆到底經歷了什麼樣的事,但要是這些照片能幫到你的話,你就直接拷貝走吧。」
「謝謝,」拿出手機後,沈俊問道,「魅族的數據線你這邊有嗎?」
「pro5?」
「對的。」
「我也是用pro5。」
笑了笑後,男人從旁邊抽屜拿出了一條數據線遞給沈俊。
連接上計算機並開始拷貝照片後,沈俊問道:「你有和我老婆說她被面包車帶走,對不對?」
「有說。」
「謝謝你,」沈俊道,「幸好你用鏡頭記錄下了那天晚上所發生的事,要不然我都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其實有想過把這組照片發佈到攝影論壇去,但因爲涉及到當事人隱私,所以我就只是保存在我的計算機裡,」遞了一根菸給沈俊後,男人道,「我也結婚了,我也很愛我老婆,所以我知道你應該是想搞清楚你妻子被帶走以後到底經歷了什麼樣的事。其實從家庭幸福的角度來說,你就認爲她只是被帶去兜了一圈,之後又被帶回來吧。這樣想的話,至少你會覺得舒坦一些。」
「我不喜歡自欺欺人。」
「你老婆對你好嗎?」
「很好。」
「那就自欺欺人吧,要不然你們的感情肯定是會受到影響的。」
「假如我能選擇性失憶,或許我會抹掉和那天晚上有關的記憶。可惜我沒辦法選擇性失憶,所以我必須搞清楚發生了什麼事。照片已經拷貝好了,真的非常感謝。要是改天需要拍照片什麼的,我就直接來你這邊。」
「這是我的名片。」
接過名片並看了眼後,沈俊將名片放進了口袋。
拔掉數據線並拿起手機,沈俊這才和名爲劉江楠的攝影師告別。
離開婚紗店,沈俊走到了對面,並坐在了長椅上。
不知道爲什麼,沈俊總覺得那天晚上的事就是個陰謀。
反正只要確定他妻子是被下了藥,那鐵定是個陰謀了。
點上一根菸後,不知道該去哪裡的沈俊就吧嗒吧嗒抽着。
才抽了沒有幾口,沈俊就看到劉江楠朝他走來。
穿過馬路並坐在他旁邊後,劉江楠也給自己點上了一根菸。
看着劉江楠那顯得有些憂鬱的神情,沈俊問道:「有什麼心事嗎?」
「你知道這家店是誰的嗎?」
「你的?」
「算是吧,」劉江楠道,「其實準確來說,這家店應該是我前妻的。我和她離婚以後,她就把這店留給了我。其實她這個人真的很好,尤其是對我爸媽,所以我爸媽特別的喜歡她。在知道我要和她離婚以後,我爸媽還哭着要我別離婚。但最終,我還是選擇了離婚。之前和你聊天的那個女孩子叫小菲,她很喜歡我,不過我沒辦法從上一段感情中走出來,所以我一直沒有答應跟她在一起。反正只要是呆在這個婚紗店裡,我就會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前妻。當初她是這邊的老闆娘,我只是她請來的攝影師罷了。後面因爲有了感情,我跟她就在一起了。她負責和客人談生意並幫客人化妝,我負責幫客人拍照,兩個人合作得非常默契。」
「那爲什麼離婚?」